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六○ 軍機大臣奏進呈各省送到必應銷毀書籍片

三六○ 軍機大臣奏進呈各省送到必應銷毀書籍片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臣等遵旨將各省送到違礙各書,詳細檢閱。因此項書籍部帙稍多,擬將其中之必應銷毀者,先行查出辦理。茲查得《明通紀》等六十二種,均系必應銷毀之書,謹將各書應毀緣由,開具略節清單,同原書三百九十二本,作為一次進呈,伏候欽定。其中悖礙各處,除外省已經簽出外,其餘干犯字面尚多,不勝指摘,臣等俱於略節內聲敘,不另加簽。 至此次應毀書內重複之本頗〔多〕,每種有至數十部者,通計共四千三百八十九本,又未釘十四部,又三十二卷。謹將重本各書細數另開清單,一併繳進銷毀。 至此次經臣等查明奏請應毀之本,如外省又有陸續送到相同者,擬於解到時,卽查明將原封進呈請毀,毋庸再行核辦。合併聲明。謹奏。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