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三六 山東巡撫楊景素奏借抄原本及揀存未解書籍俱已給還原主折

三三六 山東巡撫楊景素奏借抄原本及揀存未解書籍俱已給還原主折 乾隆四十一年九月十六日 山東巡撫臣楊景素跪奏,為覆奏事。 案照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准辦理四庫全書處咨開,奉上諭:外省採訪遺書,各設公局辦理。交到後,有因重複瑣小揀下不解,尚留局中未行給還者,著各督撫將各家呈出遺書,除已解京之書,俟發回本省另行給還外,先將各家揀存之書,令承辦書局人員,逐一查驗,按照所呈原單造冊,先行發還。並飭該管官嚴行稽查,毋任胥役等從中取利。奉到此旨,先行出示曉諭,仍將如何還給及何日給完之處,具折覆奏。欽此。欽遵。當經刊刷謄黃,通頒各屬,徧貼曉諭,並行布政司,嚴飭原辦書局之升任濟南府知府夏玢,將借抄各原本及揀下未解之書,逐一發還原主,仍將如何還給、何日給完之處詳覆,並屢次飭催去後。 今據布政使國泰詳據濟南府知府李燕詳稱:初次進呈書籍一百七十四種,內有借抄原本一百一十八種;二次進呈書籍一百九十二種,內有借抄原本三十七種,同揀存未解之書五十二種,均經前任知府夏玢於乾隆四十年五月十四日,專差齎發各州縣,轉飭各原主收領。嗣據德州、歷城、禹城、益都、海豐、博山等州縣陸續申覆,均經分給各原主親身領回,取領附卷。惟臨邑縣邢振干遊學在外,無憑傳傾;平原縣張予定隨任外出,俟回日給領;泰安縣趙啟魯患病,呈請病痊親領。今據申覆,趙啟魯於四十一年二月二十一日將原書領回,平原縣張予定於六月十四日將原書領回,臨邑縣邢振干於九月初二日將原書領回,俱各取有領收附卷。聲明初次、二次進呈借抄原本並揀存未解各書,俱已全行給還原主,並無遺漏,亦無胥役從中滋弊。等情。呈請覆奏前來。臣確查無異。 理合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知道了。 (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