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二三 護湖南巡撫覺羅敦福奏查繳違礙遺書請毀折(附清單一)
三二三 護湖南巡撫覺羅敦福奏查繳違礙遺書請毀折(附清單一)
乾隆四十一年四月十六日
護湖南巡撫 湖南布政使臣覺羅敦福跪奏,為查繳違礙遺書請旨銷毀事。
竊臣欽奉諭旨,節次諄切曉諭,並派委誠妥幹員,分赴各屬,向藏書之家諭令將違礙書籍盡行繳出,毋得隱匿干咎。前經繳出《古處齋集》等書,業經進呈銷毀在案。
茲復據各藏書之家呈出違礙遺書十種,共二十七部,陸續繳送到臣。臣逐加檢閱,內《古今全史》、《獨秀軒集》二種,多有違礙,應營銷毀。謹逐一簽明封固,隨折進呈。並查出《獨秀軒集》不全書板二百一十四塊,遵旨解交軍機處銷毀。又《羣書備考》、《前明狀元策》、《徧行堂集》、《武備志》、《歷朝捷錄》、《屈大均詩集》、《廣古今議論參》、《博物典匯》八種,俱有違礙,先經安徽、廣東、浙江、福建等省查出進呈,咨行查禁之書,今湖南省似可毋庸再進。以上各書,恭候朱批到日,臣公同在省司道,逐一銷毀,並將《古今全史》、《獨秀軒集》二書名,抄移各省,一體查禁銷毀。
所有查獲違礙遺書,謹分晰開列清單,恭呈御覽,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覽。
附 應毀遺書清單
謹將湖南省各屬查繳應營銷毀遺書,繕具清單,恭呈御覽。
《古今全史》一部。查此書系浙江舒宏諤刪集後續明紀事實,注湖上笠翁纂輯,並無的實姓名。內載我朝入關事跡,雖俱載有大清字樣,而事多不實,語有違礙。系湘潭縣生員張楚裔繳出,應營銷毀。南省查無書板,已移咨浙省查起。
《獨秀軒集》一部。查此書系湖南長沙府攸縣人胡作傳著。內有《旗下山》、《菩薩衫》詩二首,語含譏刺。系胡作傳族孫胡環水繳出,應營銷毀。隨查據縣民胡成興繳出不全板片二百一十四塊。據胡成興供稱,伊故父胡虔占,於乾隆十八年間,見胡作傳幼孫胡紹言將書板作柴煮飯,用米數斗換回,查點缺失過半,是以未經印刷,今已盡數繳出,並無藏匿,現在胡紹言亦已病故。再四駁查,實無遺漏。謹將查出書板,遵旨解交軍機處銷毀。
《羣書備考》一部。
《前明狀元策》二部。
以上二種,經安徽省查出奏明,咨行查禁銷毀。
《徧行堂集》一部。
《武備志》二部。
《歷朝捷錄》十三部。
以上三種,經廣東省查出奏明,咨行查禁銷毀。
《屈大均詩集》一部。
以上一種,經廣東、浙江二省查出奏明,咨行查禁銷毀。
《廣古今議論參》一部。
以上一種,經福建省查出奏明,咨行查禁銷毀。
《博物典匯》四部。
以上一種,經福建、浙江二省查出奏明,咨行查禁銷毀。
(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