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一三 大學士于敏中等奏請將《薈要》覆校改為分校並添設總校二員折

三一三 大學士于敏中等奏請將《薈要》覆校改為分校並添設總校二員折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初九日 臣于敏中、臣王際華謹奏,為奏明請旨事。 臣等承辦《四庫全書薈要》,原擬二年半繕竣,續因書有增添,較初定幾加一倍,是以展限一年。今以謄錄二百人計日程功,自可如限於四十一年冬底畢工。惟是繕寫雖可報竣,而校對難以剋期。雖曾定有分校、覆校字數章程,而虧欠累累,且所校之書,仍多亥豕,須臣等逐一簽改,始克進呈。比經睿覽,尚有舛誤,蒙指示者不一而足,自不得不倍加詳慎。是以辦書以來,僅進過二千冊,尚有一萬冊未進,亟應設法調劑,以冀早得觀成。 查本處額設分校官二十二員,覆校官十二員。向以分校收校謄錄之書,以覆校稽核分校之書,層層相臨,原期毫無舛誤。但行之既久,覺多一層轉折,卽多數日稽遲,且或分校、覆校彼此互相倚恃,反致多有掛漏。應請將《薈要》覆校通改為分校,所有謄錄二百人,均勻分派,每員約管六人,則每日僅各收繕書六千字,盡可從容詳校。其中謄寫平常者,亦責令卽行駁換,以便及時賠寫。倘有仍前校對草率,稽延缺課,並繕錄不如式者,臣等查出並卽辦理,輕則記過退缺,重則據實參奏,庶使人知謹凜,不致苟且塞責。 至各分校校出之書,臣等自應逐一覆閱進呈。但書籍浩繁,目力一時難周,仍恐不能迅速。臣等公同商酌,應請添設總校二員,專司其事。凡各分校已校之書,匯交提調登冊,由提調分發兩總校,細加磨勘,分別功過,改正舛誤,登列黃簽並各書銜於上,以專責成。俟積得數百冊,仍匯交提調呈送,臣等再加詳核,然後進呈御覽。所需之員,臣等查有候補國子監監丞侍朝,原充本處覆校,又查有候選內閣中書張能照。臣等現在延致辦書二人,俱系江南進士,學問素優,辦事實心,堪任其事。理合奏明請旨,卽令二人補《薈要》處總校官。如蒙俞允,臣等即將《薈要》一萬冊,每人各派給五千,令其陸續上緊趕辦。仍勒限以開年為始,每季辦成書二千冊,統於乾隆四十二年春季,將第一分《薈要》全行告竣。如此則事有專責,不致散漫難稽,而書得速成,亦可遞辦次分矣。 再,查侍朝、張能照,俱系應補七品京官,自備資斧効力,可否仰邀聖恩,照四庫全書纂修邵晉涵等之例,賞給庶吉士銜,毋庸給與俸祿。俟一年之後,如果奮勉得力,依限完工,臣等屆時再行奏聞,請旨實授,與乙未科庶吉士一體散館,以示鼓勵之處,出自皇上天恩。 臣等為辦書速竣起見,不揣冒昧,據實陳奏,伏乞訓示。謹奏。 乾隆四十年十二月初九日奉旨:依議。欽此。 (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