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二九八 安徽巡撫李質穎奏查繳偽妄書籍折

二九八 安徽巡撫李質穎奏查繳偽妄書籍折 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二十四日 安徽巡撫臣李質穎謹奏,為查繳偽妄各書,奏請銷毀事。 竊照明末野史等書,非紀載失實,卽妄肆毀譽,大為風俗人心之害,屢奉諭旨,訓飭查繳,業經前撫臣裴宗錫兩次奏繳在案。 臣思此等誕妄之書,在未經呈繳者,固應搜羅淨盡,卽已經查出各書,其鋟板刷印,民間存留必多,自應務絕根株,以免遺漏。當又諄切札令各屬,隨處宣播皇仁,令其將不應存留之書,卽速交出,並無干礙,倘有心藏匿,日後查出,卽當治罪之處,再為剴切曉諭。並於村塾荒攤,廣為購繳,並不許書役人等藉端滋擾去後。復又迭次嚴催,更恐各屬辦理怠忽,又經飭令,如果查無留貽,即具結申送。茲據布政使王顯緒將各屬陸續繳到各書呈送前來。 臣查繳到各書,共計一百種,內除九十八種各省及安河已經繳過,又《皇明書》一種,系前明野史,紀載龐雜,不便存留,今一併委員解送四庫全書處查明銷毀。謹另繕書目,恭呈御覽。其未經繳過者,則有《焚余續草》二本,系趙維寰所作。臣查閱之下,語多悖謬,殊深發指。但查趙維寰系浙江人,其書作於前明,本人子孫及藏書之家,屢奉恩旨寬宥,自當欽遵,免其深求。其所鐫板片,臣現經咨明浙江原籍,嚴查送毀。所有《焚余續草》一書,恭呈御覽。 再,查此等應繳偽妄各書,經臣高晉定有半年查繳之限,今已逾期,但恐民間或尚有觀望藏弆、未盡繳銷之處,亦未可定。臣仍嚴督各屬,加意設法勸繳。如續有繳到,另行奏送。 又,前撫臣裴宗錫任內查繳各書內,有查出《金正希集》不全板片二百四十四塊,又《嶧桐集》不全板片三百二十一塊,已另交委員解赴軍機處查明銷毀。合併陳明。 臣謹會同大學士仍管兩江總督臣高晉,繕折恭奏,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知道了。 (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