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二九一 署理山西巡撫覺羅巴延三奏查獲應銷書籍折(附清單一)

二九一 署理山西巡撫覺羅巴延三奏查獲應銷書籍折(附清單一) 乾隆四十年十月二十六日 署理山西巡撫印務 湖南巡撫臣覺羅巴延三跪奏,為查收應銷書籍,恭摺奏聞事。 竊臣節次欽奉諭旨,飭令查出應禁書籍,即將原書封固,進呈銷毀等因。欽此。欽遵。臣俱隨時嚴飭所屬,按照各省咨查書籍名目,設法購訪,並飭此外凡有應禁之書,一體實力查收去後。 茲據各州縣先後查出黃道周《博物典匯》,鍾惺、王汝南《明耗編年》,《屈大均詩集》及《廣東新語》,陳建《前明從信錄》,鍾惺《歷朝捷錄》,葉向高《奏草》、《續奏草》、《蒼霞草》、《蒼霞續草》、《蒼霞余草》、《蒼霞詩草》各書,自一部至二、三部不等,陸續呈解到省,俱系各省移咨應繳之書。又本省查有前明葉向高《四夷考》一種,與《蒼霞草》無異。又前明何喬遠《名山藏》一種,內有《王享記》,開載邊外各處事跡,亦與葉向高《四夷考》相似。應一併銷毀。茲據布政使黃檢、按察使農起會送到臣。臣將前項書籍親身翻閱,其中紕繆之處甚多,自應遵照原奉諭旨,封固進呈,交軍機處一併查銷,以斥偽妄。 至《四夷考》、《名山藏》二書,晉省所獲,均系印本,按各屬查明,並未存有板片。但流傳已久,各省必有收存之家,或存有原板,臣已分咨一體購訪。至何喬遠,系福建晉江縣人,本籍必有藏板,臣已移咨閩省,查追務獲,封送銷毀,以絕根株。 臣仍嚴飭所屬,再行嚴密購訪,並於紳士藏書之家,剴切曉諭,令其將應禁之書全數呈出,陸續解交,斷不敢稍存懈忽,致滋流傳。 所有臣查獲晉省應銷書籍二種及各省咨查書籍十二種,共計一百九十三冊,現在封固,咨送軍機處銷毀。理合恭折具奏,並將各書部冊數目,另繕清單,恭呈御覽,伏乞皇上睿鑒。謹奏。 朱批:知道了。 附 應銷書籍清單 計開 晉省查出應銷書二種: 葉向高《四夷考》二冊。刻本。查此書與葉向高《蒼霞草》無異,自應一併請銷。 何喬遠《名山藏》四十冊。刻本。查第三十九、四十冊為《王享記》,亦開載邊外各處事跡,與葉向高《蒼霞草》所載相類,亦應一併請銷。 以上共四十二冊 外省咨查應銷書十二種: 黃道周《博物典匯》,共四部。一部四冊,一部五冊,一部八冊,一部十二冊。俱刻本。 鍾惺、王汝南《明紀編年》一部,八冊。刻本。 《屈大均詩集》一部,四冊。刻本。 屈大均《廣東新語》,共二部。一部十冊,一部十二冊。俱刻本。 陳建《前明從信錄》一部半,共二十一冊。俱刻本。 鍾惺《歷朝捷錄》,共二部。一部六冊,一部五冊。俱刻本。 葉向高《奏草》一部,十六冊。刻本。 葉向高《續奏草》一部,六冊。刻本。 葉向高《蒼霞草》一部,十四冊。刻本。 葉向高《蒼霞續草》一部,十二冊。刻本。 葉向高《蒼霞余草》一部,六冊。刻本。 葉向高《蒼霞草詩》一部,二冊。刻本。 以上共一百五十一冊。 (宮中朱批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