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二八四 暫護貴州巡撫韋謙恆奏查繳禁書並發還書局候旨在外焚銷折(附清單一)

二八四 暫護貴州巡撫韋謙恆奏查繳禁書並發還書局候旨在外焚銷折(附清單一) 乾隆四十年九月十五日 臣韋謙恆謹奏,為遵旨查繳禁書,恭摺奏聞銷毀事。 竊臣節奉諭旨,搜羅舊書,並准各省督撫將查出應禁書籍名目移咨,一體查禁。業經臣將現在設局收買及委員查辦緣由,恭摺奏明,仰邀聖鑒在案。 茲據辦理書局護糧驛道單烺,率同委員陸續查繳到已禁各種書籍,共三十一部,計一百五十四本。並據委員覆稱:遵赴各鄉村,面向各紳士暨書肆人等宣布諭旨,明切開導,凡有書之家,無不感頌聖慈,爭先呈繳。但貴州地居遙遠,書賈罕通,實無舊本流傳,可供採擇。其各省所禁書籍,各紳士並書鋪均已繳出,嚴追板片,僉稱得自他省,並未翻刻。等情。由署藩臬兩司通詳申送前來。 臣查黔省藏書本少,向來亦無著述之人,是以設局以來,竭力搜羅,重價收買,並無一書堪備採擇。其現在繳到禁書,臣逐加檢閱,均系各省奏明查禁,業已經進呈之書,自應在外銷毀。除將原書封固,發還書局,(朱批:何不解事,胡塗至此?)俟奉到聖諭,卽率同司道等官,傳集紳士焚銷外,臣現在仍嚴飭委員,再行實力收買,積有若干本,另行分別具奏。 所有查繳已禁書籍,理合恭摺奏聞,並繕清單,恭呈御覽。伏祈皇上睿鑒。謹奏。 乾隆四十年十月十四日奉朱批:另有旨諭。欽此。 附 黔省查繳禁書清單 暫護貴州巡撫 印務布政使臣韋謙恆跪奏,謹將貴州省查繳各省咨禁書籍九種,開具清單,恭呈御覽。 計開: 《獨漉堂稿》一部,四本。陳恭尹著。 《歷朝捷錄》十八部,六十一本。鍾惺著。內一部未經裝釘,四部殘缺不全。 《徧行堂集》二部,三十四本。釋澹歸著。內一部殘缺不全。 《博物典匯》二部,七本。黃道周著。殘缺不全。 《嶺南三家詩選》二部,八本。屈大均、陳恭尹、梁佩蘭著。內一部系抄本。 《廣東新語》二部,二十本,屈大均著。 《屈大均詩集》二部,八本。內一部殘缺不全。 屈大均詩二本。系抄本。 《明通紀》一部,十本。殘缺不全。自九卷至十五卷,東莞陳建輯。自十六卷至二十七卷,溫陵陳龍可輯。 (軍機處錄副奏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