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七二 大學士舒赫德等題議將與遺失《永樂大典》有關之提調收掌官罰俸本
一七二 大學士舒赫德等題議將與遺失《永樂大典》有關之提調收掌官罰俸本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
經筵日講起居注官 太子太保 武英殿大學士 管理吏部刑部 兼管戶部三庫 掌翰林院事 兼管鑲黃旗滿洲都統事務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又從寬免其革任臣舒赫德謹題,為參奏事。
該臣等議得:內閣抄出辦理四庫全書處副總裁 內務府大臣金簡奏稱,竊臣內府世仆,本非科第,荷蒙皇上殊恩,命為四庫全書處副總裁,臣自顧庸愚,深為不稱,凡纂輯等事實未習諳,而於一切督催稽查各事,惟有仰遵聖訓實力供職。上月十三日庶吉士黃壽齡將《永樂大典》六冊攜出被竊,彼時該提調等並未告知臣。至十六日早,臣聞有此事,隨卽差內府番役頭目立柱面見紀昀、黃壽齡,詳問被竊地方並書名紙色式樣,密令番役等遍加躧緝,務期全獲。正在查訪之間,二十五日晚據供事稟稱,本處遺書一事,已於今早由報具奏。臣伏思一切章奏,無論大小,臣既列銜名,卽宜參酌。該提調於被竊之初,並未卽時稟明,而發報之先,又不將奏摺送閱,事關奏請,未便率意從事。若不具實奏聞,恐將來輾轉效尤,實於公務無裨。除臣失察之咎公摺奏請交部議處外,請將該提調、收掌等交部議處,以示懲戒。等因。乾隆三十九年七月初三日奉旨:交該部。欽此。欽遵。抄出到部。臣部移咨辦理四庫全書處將應議職名開送過部,以便查議去後。今於七月十一日將職名開送到部。查在京官員辦理一切事件,遇有應行參酌之處,均應申明堂官,商議核定。今四庫全書處具奏纂修黃壽齡遺失書籍,副總裁金簡既列銜名,該提調等於被竊之初不實時稟明,發報之先又不將奏摺送閱,殊屬不合。應將提調官 翰林院編修宋銑、庶吉士百齡,收掌官 翰林院孔目敏圖,均照應申不申罰俸六個月例,罰俸六個月。恭候命下,臣部遵奉施行。
臣等未敢擅便,謹題,請旨。
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二十六日。經筵日講起居注官 太子太保 武英殿大學士 管理吏部刑部 兼管戶部三庫 掌翰林院事 兼管鑲黃旗滿洲都統事務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又從寬免其革任臣舒赫德、經筵講官 議政大臣 協辦大學士 吏部尚書 正紅旗滿洲都統 協理步軍統領衙門刑名事務革職留任臣官保、經筵講官 協辦大學士 吏部尚書革職留任又從寬留任又從寬免其革任臣程景伊、經筵講官 正藍旗漢軍都統 仍兼吏部左侍郎 兼辦總管內務府大臣事務 兼管上駟院欽天監事務 公中佐領 降十級留任又革職留任臣邁拉遜、經筵講官 右侍郎 鑲黃旗滿洲副都統 兼署鑲黃旗蒙古副都統革職留任臣瑚世泰、右侍郎革職留任又從寬免其革任臣吳紹詩、考功清吏司掌印郎中臣策璘、郎中臣肅普洞阿、郎中臣儲秘書、員外郎臣富鈿、員外郎臣阿敏、員外郎臣圖彬、員外郎臣克升額、員外郎臣馮應榴、主事臣范宜清、主事臣高謙、主事臣勒善、主事臣韓朝衡、主事臣吳濂、主事臣劉紹錦、候補主事臣姚左垣、額外主事臣七十五、額外主事臣李照、額外主事臣魯蘭枝、額外主事臣李鏡圖、額外主事臣景江錦、額外主事臣陳大文、額外主事臣蔣泰來。
(錄自《辦理四庫全書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