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一六一 諭著舒赫德查明遺失《永樂大典》實情並各省書籍毋許攜往私家
一六一 諭著舒赫德查明遺失《永樂大典》實情並各省書籍毋許攜往私家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乾隆三十九年六月二十六日奉旨:
據辦理四庫全書處奏,纂修黃壽齡遺失《永樂大典》六冊,請交部議處等語。《永樂大典》為世間未有之書,本不應聽纂修等攜帶外出,況每日備有桌飯,各員飽食辦公,盡一日之長,在館校勘,已可不悞課程,原無藉復事焚膏繼晷,至館中設有提調人員,稽查乃其專責。攜書外出,若曾經告知提調,卽當與之同科;或纂修私自攜歸,該提調亦難辭失察之咎。著舒赫德查詢明確,據實覆奏。其所失之書,仍著英廉等上緊嚴緝,毋致闕少。至在館之總裁,朝夕共事,亦不應漫無覺察若此,並著明白回奏。
再,各省所解遺書,辦畢後仍須給還各家,屢經明降諭旨。恐纂修等亦有隨便取攜,以致遺失者,亦著及早查明,按單點收館內,毋許攜往私家。倘仍不行嚴查,致有舛失,惟該總裁是問。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