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七五 大學士劉統勛等奏遵議給還遺書辦法折
七五 大學士劉統勛等奏遵議給還遺書辦法折
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十八日大學士臣劉統勛等謹奏:
臣等恭譯諭旨,仰見我皇上表章典籍,嘉惠士林,既令四庫廣集羣編,仍以善本復歸原璧,凡屬薄海操觚之士,更無不感激歡欣。伏查鹽政李質穎交館之書已七百七十餘種,現在派令纂修等分別校查。而浙省奏報之書又二千七八百種,江南所采亦不下千百種,日積日多,若不預定章程,誠恐將來歸還時,難於分別。臣等酌議刊刻木記一小方,印於各書面頁,填注乾隆三十八年某月、某省、督撫某、鹽政某送到,某人家所藏,某書計若干本,並押以翰林院印,仍分別造檔存記。將來發還之日,卽按書面木記查點明白,註明底文件,開列清單,行文各督撫等派員領回,按單給還藏書之家,取具收領存案。如有交發不明,惟該督撫是問。如此則吏胥等既無從私自扣留,而藏書家仍得全其故物,且有官印押記,為書林增一佳話,寶藏更為珍重,蓋戴聖主右文公好之仁於無既矣。
是否有當,伏候訓示遵行。謹奏。
乾隆三十八年五月十八日奉旨:依議。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