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六五 寄諭浙江巡撫三寶所有鮑士恭等進到書籍辦竣後仍給還各本家

六五 寄諭浙江巡撫三寶所有鮑士恭等進到書籍辦竣後仍給還各本家 乾隆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 大學士劉〈統勛〉字寄浙江巡撫三〈寶〉,乾隆三十八年四月二十八日奉上諭: 今日三寶奏,據鮑士恭等呈稱,願以家藏舊書,上充秘府,計共一千九百餘種,先繕書目進呈。已交四庫全書處校勘查辦矣。現今所有內府舊藏,並《永樂大典》內檢出各種及外省進到之書,均分別應抄、應刊,以垂永久。無論應刊者,另須繕寫付梓,其原本毋庸復留;卽應抄者,皆一律繕寫裝潢收貯。其本省進到鈔本,大小長短不齊,與現寫陳設本不能畫一,留之亦屬無益。或其中並有不必存者,俟編纂書目時,只須載其名,而不必留其書。所有進到各書籍,將來辦竣後,仍須給還各本家自行收藏,無藉伊等恭進。將此傳諭三寶,轉諭鮑士恭等知之。欽此。 (軍機處上諭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