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修四庫全書檔案 · 三 寄諭直隸河南山東三省督撫採買刊書梨板
三 寄諭直隸河南山東三省督撫採買刊書梨板
乾隆三十七年十月@
尚書 公福〈隆安〉字寄直隸、河南、山東各督撫,乾隆三十七年十月 日奉上諭:
現在需用刊書梨板約計五、六萬塊,若於京城就近採買,恐難如數購覓。著交直隸、河南、山東三省督撫,飭令出產梨木之各州縣,照發去原開尺寸,檢選干整堅緻合式堪用者,卽動支閒欵,悉依時價公平採買,亦不必一時亟切購足辦解。著三省各先行採辦三百塊解京,以備刊刻之用。但不得混雜翹裂腫節潮濕等版,以致駁換稽悞。其所動價銀,統於板片解京時報明內務府,核定實數,令長蘆鹽政於應解內務府銀欵內撥解該省歸欵,毋庸報部核銷。該督撫務飭承辦之地方官,毋許絲毫勒派,並嚴禁胥役,不得藉端滋擾。如有前項弊竇,卽行據實參處。倘督撫等不實力查察,致滋擾累,經朕別有訪聞,該督撫亦不能辭咎。可將此傳諭知之。欽此。
板片尺寸:每塊淨長二尺,寬六寸二分,厚一寸四分。今採買應每塊酌量加荒,以便(尞刂)刨做細。
(軍機處上諭檔)
@此件未寫日期,但排在本年上諭檔冊十月十二日至十五日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