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 翼

布里克森 《走出非洲》
在非洲,我的農場就是丹尼斯·芬奇-哈頓的家。遊獵結束,他會來到農場住進我的房子,他的書和黑膠唱片也都放在這裡。每當他回到農場,農場就會向他傾訴,向他展示自己擁有的一切。雨季第一場雨來了,咖啡園裡的咖啡開花了,看起來好像是一團白堊紀雲,濕漉漉地向他訴說著。每次在我等待丹尼斯歸來,聽到他的車駛入農場的車道時,我也能聽到農場的一切在訴說著自己。他只有想來的時候才來,所以在農場上的時候他非常開心。農場上的人也知道,他是一個相當謙虛的人,但這一點農場外的人是不知道的。另外,他這個人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心裡也從來不會存什麼陰謀詭計。 他很喜歡聽故事,這對我來說是一種很寶貴的品質。我總是覺得,如果我生活在佛羅倫薩黑死病爆發期間,我一定會因為講故事的能力而出名。但現在社會的潮流變了,傾聽故事的這種能力在歐洲已經不復存在,反而是不認識字的非洲土著深諳這項藝術。如果你開始講這句話:一個人正在平原上走著,他碰到了另外一個人,那他們就立刻會被你吸引,會特別想知道這兩個人在平原上的未知命運。但白人們就不一樣了。即使覺得自己應該去聽一場朗誦會,他們也不會去聽。一旦去了,他們不是煩躁不安,總是想起一些馬上要做的事情,就是乾脆睡過去了。甚至在請你讀東西的時候,他們也會手裡拿著某種印刷品,整晚沉浸在裡面,或者乾脆默默地讀一篇演講稿。他們已經習慣了用眼睛去感受一切。 但丹尼斯依賴的多是耳朵。他更喜歡聽別人講故事,而不是自己去讀。所以,每次他回到農場,就會問我:「有故事講給我聽嗎?」他不在農場的時候,我會編很多故事,好等他回來後在晚上講給他聽。他把被褥鋪在壁爐前面,舒舒服服地躺在上面。而我則坐在地板上,像謝赫拉莎德一樣,盤著腿給他講故事。聽故事的時候,他的眼神非常清澈,即使是一個很長的故事,他都能從頭聽到尾,而且對故事的內容還記得相當清楚。比如,某個人物非常戲劇化地出場時,他就會打斷我:「在故事的開始,那個人已經死了啊。算了,就當我沒說。」 丹尼斯還教我拉丁語,給我讀《聖經》和希臘詩人的詩歌。《聖經·舊約》中的大部分內容他都能背下來。無論他去哪裡遊獵,總會把《聖經》帶上。因為這一點,伊斯蘭教徒們非常尊敬他。 他還送了我一台留聲機。我非常喜歡這台機器,農場也因為它的存在而有了新的面貌。它是我們的農場之音,就像「夜鶯是林間空地上的靈魂」這句話所說的一樣。有時,他會突然回到農場,給我帶來一些新的唱片。如果我當時在咖啡園或玉米地里工作,他就會把留聲機打開,讓音樂在農場上響起。日落時分,我騎著馬走在回家的路上,夜晚清涼的空氣中流淌著音樂的旋律,向我宣告他的存在,就好像他在朝我笑似的,他平時就總是愛看著我笑。農場上的土著也非常喜歡這部留聲機。他們總是圍在房子周圍聽音樂。當我單獨和僕人們在一起時,他們會挑出一些喜歡的曲目,讓我給他們放著聽。有意思的是,卡曼特一直堅持聽,一直最喜歡聽的,竟然是貝多芬的慢板G大調鋼琴協奏曲。他第一次告訴我他想要聽這首曲子的時候,還真有點描述不清楚。 丹尼斯和我在音樂上的品味很不同。我比較喜歡古典的音樂家,而他非常喜歡現代的藝術,好像因為自己和這個時代不和諧,所以需要禮貌地彌補一下似的。他喜歡聽最新的音樂。「如果貝多芬不是人人都知道,不是那麼通俗,我一定會喜歡他。」他告訴我。 只要我和丹尼斯在一起,就總能遇到獅子,好像我們在一起時運氣會特別好。丹尼斯常常會帶一些歐洲人出去遊獵。有時,他會帶著他們出去兩三個月,回來之後他會跟我抱怨說,他們連一隻獅子都沒打到。有時,馬賽人的牛被獅子吃掉了,他們就會來我家裡請我去打死那些母獅或公獅。每到這個時候,我和法拉就到他們的村里安營紮寨,坐等一場獵殺。有時會起個大早,出門去尋找獅子,但每次卻連一隻獅子的蹤跡都尋找不到。而每當丹尼斯和我一起開車出去,平原上的獅子就會像執勤一樣,不斷地出現。有時,它們在進餐;有時,它們正在穿過乾涸的河床。 在一個新年的早晨,太陽還沒有出來,我和丹尼斯駕車行駛在新修的納羅克路上,路況很差,我們只能儘可能開得快一些。 在前一天,丹尼斯把一把非常重的來福槍借給了他的一個朋友,這位朋友準備跟隨一個遊獵團向南部走。到了晚上,他突然想起來,來福槍的扳機有個小問題,只要輕輕扳動它,槍就會響,但他忘了告訴他朋友了。 他很擔心,害怕這位獵人朋友會不小心傷害到自己或別人。除了馬上出發,從這條新修的路趕上納羅克的遊獵隊伍外,我們想不出什麼別的補救辦法。從農場到納羅克一共有六十英里,中間還有一段村裡的土路。遊獵隊伍走的是老路,卡車上也滿滿地載著物品,所以應該會走得很慢。我們唯一擔心的是,那條新路會不會直接通到納羅克。 清晨的非洲高原,空氣凜冽而清新,似乎都能夠觸摸得到。所以我們時不時地會陷入一種幻象中,好像現在不是在大地上行走,而是在黑暗的深水中,沿著海底向前行進。甚至你都不能確定自己是不是在向前移動。臉上感覺到的寒冷氣流像是深海處的洋流,汽車則像緩緩遊動的魚兒,正穩穩地坐在海底,瞪著像燈籠一樣大的雙眼看著前方,任由海底的其他生物游過她的身旁。星星看起來非常大,因為它們不是真的,而是倒映在水中的影子。它們在水面上閃閃地發光。在「海底」行進的途中,有各種生物不斷地出現,它們比周圍的東西都要黑,時而湧入長長的草中,時而在裡面蹦跳,就像螃蟹和沙蚤在沙里鑽進鑽出一樣。太陽正在升起,周圍的光線越來越亮,海底慢慢地向海平面靠近,最終變成了一塊新的陸地。各種氣味在你身邊快速飄過,比如橄欖樹林散發出的清新難聞的臭味,再比如燒焦的草地散發的又咸又腥的味道。偶爾不知道從哪裡會突然飄過來一陣腐臭的味道,聞起來可以讓人變得鎮定。 我們的汽車是封閉的廂式車身,丹尼斯的男僕卡納西阿坐在後面。他輕輕地碰了碰我的肩膀,指了指汽車的右邊。在路的右邊距離我們約十二或十五英尺的地方,有一團黑影,看起來像是一頭正在沙灘上休息的海牛,它的前方好像還有什麼東西在深海里微微動著。後來我才看清楚,那是一頭已經死去的雄性長頸鹿,是兩三天前被槍打死的。在非洲是禁止射殺長頸鹿的,因此,之後我們還要為自己辯護,以免因射殺長頸鹿的罪名被起訴。不過,我們是可以證明它早在我們到的時候就已經死去了,只是沒有人發現它的屍體,也不知道它是怎麼死的。一頭母獅正在享受這具龐大的屍體。我們的汽車路過時,它抬起頭,聳著肩膀,看著我們的汽車。 丹尼斯停下車,卡納西阿把肩上的來福槍取下來,上了膛。丹尼斯一直很紳士地把恩貢山看成是我的私人獵場,所以此時他低聲問我:「要不要打死它?」以前有一個馬賽人給我哭訴,說他的牛總被獅子吃掉。此時我們恰好就在他的家附近。於是我就想,如果就是這隻獅子吃掉了這位馬賽人的大牛和小牛,那麼它的末日就應該到了。我點了點頭。 丹尼斯從車裡跳出去,往後滑了幾步。母獅此時已經藏在了長頸鹿屍體的後面。丹尼斯跑到屍體的附近,在母獅進入射程之後扣動了扳機。我沒有看到獅子倒下去的情景。當我走出汽車來到它身旁時,它躺在了一片血泊中。 沒有時間給它剝皮了,因為我們得趕緊趕路,好趕上納羅克的狩獵隊伍。我們觀察了周圍的環境,記住了這個地方。而長頸鹿的屍體又散發著強烈的惡臭,一旦經過這裡,我們不可能不注意。 於是,我們就開車繼續向前走,但剛開了兩英里多,就沒有路了。修路工人的工具還在地上躺著。工具前面就是廣袤的石頭地,在晨光中灰茫茫的,沒有任何人工翻修的痕跡。我們看看那堆工具,又看看四周的鄉村,只好不管丹尼斯的朋友了,結果如何,只能看他的運氣。後來這位朋友回到農場之後,我們才知道,他那天根本就沒有機會使用那條槍。我們調轉車頭,面向東方向農場行駛。此時,東方已經變成紅色,把平原和山峰都染成了一片紅。我們一邊向前開,一邊談論著那頭獅子。接著,我們又看到了那頭長頸鹿,這次我們看得很清楚,加上陽光剛好落在它身上,我們甚至還看到了它皮膚上的那些方形的黑色斑點。就在我們靠近它的時候,卻突然發現有一頭公獅子站在它的屍體上。到了長頸鹿附近,我們的車身變得比屍體低。獅子直直地立在屍體上,看起來黑乎乎的。但它後面的天空已經燃燒起來,它看起來像是一隻抬起前腿向前行走的金獅,此時風又吹起了它的一縷鬃毛,那真是一幅令人震撼的自然畫面。我不由得就從車裡站起身。看到我這樣,丹尼斯說:「這次就由你開槍吧。」他的那條來福槍特別長特別重,打一槍出去,衝擊力特別大,所以我一直不怎麼喜歡用。但這一槍可是愛的宣言,難道不應該用最大口徑的槍嗎?開槍之後,那頭獅子直直地跳向空中,然後四腳併攏,落在了地上。我站在草叢裡,使勁地喘氣,激動得滿臉通紅,因為射擊能帶來一種權力的享受,畢竟你是隔著很遠的距離就完成了一件事的。我繞過長頸鹿的屍體,看到了公獅,這真是一場悲劇的最後一幕。它們都死了。長頸鹿的屍體看起來非常巨大,而且一覽無餘。它的四肢和長長的脖子都已經僵硬,肚子被獅子咬開了。母獅四腳朝天躺在地上,臉上仍然掛著咆哮的表情。它簡直就是這齣悲劇中的蛇蠍美人。公獅離它不遠,它怎麼就沒有從母獅的遭遇中學到點什麼呢?它的頭垂在兩個前爪中間,頸上濃密的鬃毛覆蓋在身上,像是一襲皇家斗篷。它跟母獅一樣,躺在一大片血泊中。在耀眼的晨光中,血變成了猩紅色。 丹尼斯和卡納西阿捲起袖子,在冉冉升起的晨光中,開始剝獅子的皮。他們忙完之後,我們從車裡拿出一瓶葡萄酒、一些葡萄乾和杏仁。因為這天是新年,所以我就買了這些東西,預備在路上吃。我們坐在矮矮的草叢裡吃著喝著。附近躺著兩具被剝光的、赤裸裸的屍體,看起來很是壯觀,上面沒有任何多餘的脂肪,每塊肌肉都有著規則的紋路。它們本來就一直是這個樣子,所以其實根本不需要什麼斗篷。 一團黑影快速掠過草地和我的雙腳。我們抬頭看,在淺藍色的高空,很清楚地看到一隻禿鷹在盤旋。此時,我的心慢慢變得很輕很輕,被一根繩子繫著在天際飛翔,就像風箏一樣。於是,我作了一首詩: 蒼鷹的影子穿越平原 向遙遠的山巒狂奔 山巒無名,似天空一樣蔚藍 斑馬年輕豐滿的影子依偎在纖巧的蹄子間 安靜地等待 等待著夜晚的到來,等待著在大平原上鋪開 等待著到泉水邊漫步 平原深藍,在落日中變為磚紅。 我和丹尼斯還有一次關於獅子的驚險經歷。那是在這次巧遇獅子之前的事兒了。當時,我和丹尼斯才剛剛成為朋友。春天到了,雨淅淅瀝瀝地下著。 一天早晨,我的農場經理,南非人尼克爾斯先生怒氣沖沖地來找我。他說,昨天夜裡,有兩頭獅子把他的兩頭公牛咬死了。它們衝破了牛欄,直接吃掉一頭,然後把另外一頭拖到了咖啡園裡,這頭牛的屍體現在還在咖啡樹中間躺著。他問我能不能幫他寫一封信去奈洛比,弄點馬錢子鹼回來,讓他把這毒藥放在牛的屍體裡,因為他覺得獅子晚上肯定還會回來。 我想了一會兒,覺得不能接受給獅子下毒這種行為,所以就告訴他我不能這麼做。一聽我這麼說,正興奮的他立刻暴怒起來。他說,如果放任獅子犯下的罪惡不管,它們下次還會來。它們咬死的小公牛可是他最好的勞力,不能再繼續失去這樣的牛了。他還提醒我說,不知道我想沒想過,農場的馬廄可離他的牛棚不遠。我跟他解釋說,我並不是要放任這些獅子在農場上橫行,而是覺得它們不應該被毒死,而應該被獵槍打死。 「那誰去打死它們?」尼克爾斯問道,「我不是膽小,只是我已經成家了,不想拿性命去冒不必要的危險。」確實如此,他一點兒都不膽小,他是個非常膽大的「小男人」。「這麼做一點兒意義都沒有。」他又說。我說,我也沒有打算讓他去打獅子。芬奇-哈頓昨天晚上回到農場了,我和他一起去打。「啊,那太好了。」尼克爾斯說。 我去找丹尼斯,對他說:「快點來吧,讓我們拿自己的性命去冒無謂之險吧。如果說生命有價值,那就是它本身的一無所有了。向死而生者,才能獲得真正的自由。」 我們走到咖啡園裡,果然如尼克爾斯所言,小公牛的屍體就躺在裡面,獅子們幾乎都沒有碰它。它們的腳印在鬆軟的地上很清晰,也很深。顯然,兩頭大獅子曾在夜裡來過這兒。我們跟著腳印穿過種植園,走到海拔較高的貝爾納普家,走進周圍的樹林裡。但是因為剛剛下過一場大雨,很難看清楚什麼東西,而腳印到了林子邊緣的草叢和灌木叢里後就不見了。 我問丹尼斯:「你怎麼想?它們今晚還會來嗎?」 丹尼斯很熟悉獅子的習性。他說獅子肯定會在晚上來吃剩下的那條牛,我們得給足它們時間,讓它們吃完,然後等到九點左右,再去咖啡園裡。另外,還要用到他打獵設備里的一隻手電筒,好在打獅子的時候照明。他讓我選擇是拿槍還是拿手電筒。我選擇讓他打獅子,我拿手電筒為他照明。 為了能在漆黑的夜色中找到那頭牛的屍體,我們學著漢茲爾和葛特兒丟小白石頭做標記的方式,提前剪了很多紙條,綁在晚上要經過的一行行咖啡樹上,作為我們的路標。這些紙條帶著我們直接走到了屍體的不遠處。我們在離屍體二十英尺的地方,把一張大白紙綁在了一棵咖啡樹上。晚上,我們就要在這裡停下來,打開手電筒,開槍打獅子。傍晚時,我們把手電筒拿出來,想提前試試,卻發現裡面電池的電量不足了,所以燈光很暗淡。但此時已經沒有時間去奈洛比買電池了。所以,我們使用的時候只能儘可能地節省電量。 第二天就是丹尼斯的生日。吃完晚飯後,他憂鬱地說他現在還沒有活夠呢。我安慰他說,即使不去打獅子,沒準明天早上到來之前還會有什麼別的災難降臨在他的頭上。我吩咐賈馬提前準備好一瓶酒,等我們回來後慶功。那天晚上,我一直在想那兩頭獅子,它們當時在哪兒?是不是正一頭在前,一頭在後,慢慢地、安靜地涉過某條小河?冰冷輕柔的河水是否淌過了它們的胸膛和腹部? 九點到了,我們出發。 小雨淅淅瀝瀝地下著,但天空卻掛著一輪明月,它躲在層層疊疊的雲彩里,時不時地探出模糊的白色臉龐,在開滿白花的咖啡園裡倒映出朦朧的身影。經過農場學校的時候,我們遠遠地看到教室里還亮著燈。 剎那間,一種驕傲和勝利感湧上我的全身,這種驕傲和勝利源於農場的土著。我想到了所羅門王的一句名言:懶惰的人說,外頭有獅子,我在街上就必被殺。現在,學校的門外有兩頭雄獅出沒,但上學的孩子們卻絲毫沒有懶惰,沒有讓獅子擋住了他們去學校讀書的路。 我們繼續向前走,找到做標記的兩行咖啡樹後,我們稍微停了一下,然後沿著咖啡樹中間的空道一前一後向前走去。我們穿的是鹿皮軟鞋,因此走路的時候一點兒聲音都沒有。我因為興奮開始渾身顫抖,但又怕丹尼斯發現後讓我回去,所以就不敢靠他太近,但也不敢離他太遠,因為他隨時可能需要我打開手電筒為他照明。 很快,我們發現了那兩頭獅子,它們已經要來享用獵物了。不知道是聽到了我們的動靜,還是聞到了我們的氣味,它們朝咖啡樹里躲了躲,想讓我們先過去。後來可能是怪我們走得太慢,右前方的獅子發出了一聲咆哮,聲音低沉沙啞,而且非常小,我們都不確定是不是聽到了。丹尼斯停下來幾秒鐘,沒有轉身地問我:「你聽到了嗎?」「嗯,聽到了。」我說。 我們又向前走了幾步,那低沉的咆哮聲又響了起來,這次就在我們的右手邊。丹尼斯說:「打開手電筒。」為他照明其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為他比我高很多,我得保證讓燈光越過他的肩膀,照亮來福槍和遠處。打開手電筒,周圍的整個世界變成了一個燈光璀璨的舞台。咖啡樹上濕答答的葉子閃閃發亮;地上的土塊清晰可見。 突然,圓圓的光圈落在了一隻睜著大眼睛的豺狼身上,它看起來特別像一隻小狐狸。我移動手電筒,繼續向前照,終於看到了獅子。它就站著我們面前,直直地盯著我們。它身後的非洲大地陷在一片黑暗中,而它,則看起來非常的亮。此時,槍聲就在我的身邊響起,我甚至都沒有做好準備,也沒搞清楚這是什麼聲音,好像是一聲響雷,又好像自己變成了這頭獅子,在那兒站著。獅子像一塊大石頭一樣倒了下去。「繼續往前照,往前照!」丹尼斯朝我喊。於是,我把手電筒的燈光朝前打。我的手抖得厲害,那個由我主宰、掌控全世界的光圈跳起了舞。我聽到黑暗中丹尼斯的笑聲。後來他跟我說:「在打第二頭獅子的時候,手電筒有點抖哇。」光圈舞蹈的中心,正是第二頭獅子。它離開了我們,藏在了一棵咖啡樹後,半個身子在外面露著。燈光找到它的時候,它還把頭偏了過去。丹尼斯開槍,它摔倒在光圈之外,但很快又站起身,重新進入了光圈,突然轉身朝我們撲來。丹尼斯扣動扳機,就在第二聲槍響的同時,它憤怒地長嘯了一聲。 就在那一刻,整個非洲突然變得無限廣闊。而丹尼斯和我,站在它的上面,顯得是那麼的渺小。手電筒的燈光之外,是一片黑暗。在這片黑暗中,兩頭雄獅躺在兩個不同的方向。天空中依然淅淅瀝瀝地下著小雨。最後的獅吼消失之後,所有的一切都靜止下來。獅子們靜靜地躺在地上,臉背對我們扭到它們身體的另一邊,好像是在表示對我們的厭惡。現在,咖啡園裡躺著兩頭巨大的死獅,一切都籠罩在黑夜裡,周圍一片死寂。 我們一邊朝獅子走去,一邊用步子量著我們之間的距離。第一頭獅子離我們站的地方有三十碼,第二頭則是二十五碼。兩頭獅子都已成年,但年齡並不大,身體豐滿強壯。它們是親密的朋友,一起在山裡或平原上冒險。昨天它們還計劃著再次冒險,但剛剛實施,它們就死在了一起。 在學校上課的孩子們跑了出來,一窩蜂地從路上跑下來,跑到我們面前,然後用溫柔的語調低聲地喊著:「姆薩布,你在那兒嗎?你在那兒嗎?姆薩布,姆薩布。」 我坐在一頭獅子身上,大聲喊:「是啊,我在這兒呢。」 他們繼續喊,聲音大了許多:「貝達打死獅子了嗎?兩頭獅子?」當發現這是真的之後,他們立刻變成了夜色中的一群小兔子,蹦蹦跳跳地蜂擁而至。然後,他們當場就把這件事編成了歌謠:「三發子彈,兩頭獅子;三發子彈,兩頭獅子。」他們一邊唱,一邊添油加醋地極盡渲染。於是,一聲又一聲清亮的童音此起彼伏:「三發好子彈,兩頭又大又壯的壞獅子。」之後就是重複的副歌部分,他們像是喝醉了似的,一起唱著「ABCD」。大概是因為他們剛從學校里出來,腦袋瓜里被這種「智慧」塞滿了。 沒過多久,這兒就聚了一大堆人,有磨坊里的工人,有附近村寨的非法棚民,還有我的僕人們,他們也拎著防風燈跑來了。他們圍著兩頭獅子,談論著它們。然後,帶著刀的卡納西阿和馬夫開始給獅子剝皮。我送給印度大阿訇的那張獅子皮是其中的一張。普蘭·辛格也登上了舞台。他穿著寬大的便服,整個身體在衣服里看起來細瘦細瘦的,臉上掛著一種印度的甜蜜微笑,在他濃密的黑色鬍鬚里閃閃發亮。他太開心了,說起話來都有點結巴。他很希望能得到獅子身上的脂肪,他們家族的人覺得這種東西是一種藥,把它看得特別寶貴。根據他給我打的手勢,我想可能是治療風濕和陽痿的藥。咖啡園變得熱鬧無比。雨停了,月光照耀著一切。 我和丹尼斯回到家之後,賈馬把那瓶酒打開給我們喝。我們渾身濕透,滿身都是泥巴和血水,連坐下喝酒的力氣都沒有,於是就直接站在熊熊燃燒的壁爐前,把那鮮美如歌的葡萄酒一飲而盡。我們一句話都沒說,在打獵時我們是一個整體,根本不用和對方說什麼話。 後來,我們把這次冒險經歷講給朋友們聽,給他們帶來了很多樂趣。有一次,老布爾佩特和我們一起到俱樂部里跳舞,整個晚上他都沒有機會跟丹尼斯和我說一句話。 在非洲農場生活的那段日子裡,丹尼斯·芬奇-哈頓讓我體驗到了最強烈、最激動人心的生活樂趣——他曾經帶著我在非洲上空飛翔。非洲的道路很少,有些地方根本沒有路,但卻有大片可以著陸的平原。因此,飛翔,就變成了生活中一項真實而重要的事情。它為你打開了一個新的世界。丹尼斯把他的蛾式飛機帶到了非洲。它能在距離我家幾分鐘路程的農場平地上降落。我們幾乎每天都會去飛行。 在非洲高原上空飛翔,你能感受到極具震撼力的視覺體驗。那裡有時而變幻無常,時而組合在一起的光和色,令人嘆為觀止;有彩虹掛在一片碧綠、被陽光籠罩的大地上;有巨大的、垂直的雲朵;有狂野的黑色風暴在你的周圍奔跑跳躍;還有如鞭的暴雨傾瀉而下,眼前就會變成一片白茫茫。對於飛行中的感受,目前的言語真的不足以描繪,希望隨著時間的推移,能夠發明出新的詞彙來形容它。在大裂谷、蘇蘇瓦山和隆戈諾特火山群上空飛行時,我們感覺好像已經飛了很遠很遠,飛到了月球的背面。有時我們會在低空飛行,還能看到平原上的動物。此時此刻,我們會感覺自己是上帝,剛剛把這些動物創造出來,還沒有委派亞當去為它們取名字。 在飛行的途中,最讓我們感到開心的並不是這些景象,而是飛行活動的本身。飛行者的喜悅、飛行者感受到的榮耀,都包括在了飛行活動中。想到住在城市裡的人,我就感到很悲哀。他們的生活完全就是一種苦難,一種被奴役的狀態。無論怎麼活動,他們感受到的只有一個維度。他們就好像被誰牽著似的,始終沿著一條線向前行走。如果想要把生活從直線拓寬到平面,從一維世界進入二維世界,你就要在荒野中漫步,就要去穿越一片叢林。那真是一種對奴隸的偉大解放,就像法國大革命一樣。而在空中的飛行,就完全進入了一個自由的三維世界。經歷了長時期的流放和幻想,那顆思鄉的心終於投入了宇宙的懷抱。什麼萬有引力定律,什麼時間規則,「……在生命的綠林中,都會變成馴服的野獸,奔跑著,嬉鬧著。無人知道它們竟然能夠如此地溫柔!」 每當在飛機里從高空望向下面的大地時,就會感覺自己脫離了它的約束,會感覺到自己有了一個新的發現。我曾經這樣想:「啊,我知道了,就是這樣的。現在,我好像理解了一切。」 有一次,丹尼斯和我一起飛往納特龍湖。納特龍湖位於農場的東南,比農場海拔低四千多英尺,高出海平面兩千英尺。人們會從這裡提取蘇打。納特龍湖的湖底和湖岸像是白水泥,時常散發著濃烈的酸鹹味。 天空總是一片蔚藍。當我們從平原上飛到這片土地上空時,呈現在我們眼前的是一片滿是石頭的荒涼之地,大地似乎被燒焦了,失去了所有顏色,看起來好像是經過精美雕刻的龜甲。很突兀地,納特龍湖在它的中央出現了。從高空望去,白色的湖底在湖水中閃閃發光,湖水呈現出一種攝人心魄的、非常清澈的蔚藍,讓你不得不閉上一會兒眼睛。在一片荒涼的黃褐色土地上,這片水域看起來像極了一顆明亮的藍色大寶石。我們先是飛得很高很高,之後又降低了高度。往下飛的時候,我們的影子漂浮在蔚藍的湖面上,變成了深藍色。這裡棲息著上千隻火烈鳥,我真不清楚在這麼鹹的湖水裡它們是如何生存的,這水裡面肯定沒有魚。當我們靠近,它們就呈圓形和扇形呼啦啦地散開,像是落日的光線,又像是中國絲綢或瓷器上的非常有藝術感的圖案,在我們的注視中不斷地變換著形狀。 白色的湖岸像是一個白色的烤箱。我們在這裡著陸,準備吃午餐。太陽太大,我們只能躲在飛機機翼下面。如果敢伸出手到陽光底下,肯定會被曬傷。我們把泡在乙醚中的啤酒拿出來喝,剛開始它還很涼,但不到十五分鐘,我們還沒喝完,它們就變成了一杯茶,燙得厲害。 我們正在吃的時候,一隊馬賽武士出現在遠處的地平線上,以很快的速度向我們靠近。他們肯定是從遠處看到了一架飛機降落在這裡,所以決定要走過來看一看。對於馬賽人而言,不管路有多遙遠,即使是在這樣的荒野里,都不算什麼。他們排著隊,一個接一個地朝我們走來。他們都是又高又瘦,且完全赤裸,手中拿著閃閃發光的武器。在這片黃灰色的土地上,他們像是一塊塊黑色的泥煤。在每個人的腳下,都有一團小小的陰影跟著他們。除了我們自己的,這是我們在這片土地上看到的唯一的影子。走到之後,他們排成了一隊,共有五個人。他們頭對頭地湊在一起,談論了一會兒我們和我們的飛機。如果現在是我們的上一代人所生活的年代,那我們此時很可能會命喪黃泉。過了一會兒,一名武士走過來和我們說話。他說的是馬賽語,我們根本不知道他在說什麼,所以這場談話很快就繼續不下去了。他走回同伴中間。過了幾分鐘後,他們轉過身,排著一列縱隊揚長而去。在他們面前,是廣闊而灼熱的白色鹽鹼地。 丹尼斯問我:「想不想去奈瓦莎?奈瓦莎和納特龍之間的地高低不平,我們沒法降落,要飛得特別高,保持在一萬二千英尺的高度上。」 從納特龍湖到奈瓦莎這段飛行才是真正的「飛行」。我們沿著蜜蜂航線向前飛,一路保持在一萬二千英尺的高度上。但這個高度太高了,基本上看不見地上的東西。在納特龍湖時,我們把頭上的羊皮帽摘了下來。現在,空氣就像冰水一樣冷冽,使勁擠壓著我的額頭,頭髮全部向後飛去,頭好像馬上就要被撕扯掉似的。我們飛的其實就是羅克的夜行路線,只不過是反方向而已。它平時的路線是從烏干達的家飛向阿拉伯半島。此時,它兩隻爪子各抓一頭大象,要飛回家去餵它的孩子們。在飛行途中,坐在飛行員的前面是什麼都看不到的,只能看到天空。此時你會覺得,飛行員正伸開雙臂,張開雙手托舉著你,就像是阿拉伯大精靈托著阿里王子在飛行一樣。飛機的機翼就是他的翅膀。我們最後降落在奈瓦莎一位朋友的農場上。從空中看去,房子小得厲害,周圍的樹木也非常小。我們降落的時候,這些樹全部躺倒在了地上。 如果沒有時間長途飛行,我和丹尼斯會在恩貢山間做一次短途旅行。通常我們是在日落時分開始向山間飛的。恩貢山是世界上最美麗的山巒,從空中俯瞰,可以看見它們最漂亮的一面。越是靠近四座主峰的山脊越是荒涼。在飛行的過程中,山巒與飛機一起攀升,一起向前奔跑,或者突然下降,平鋪成一片小草地。 這兒是有水牛的。年輕的時候,我總是想把每種生物都打上一隻,好像不這樣做就活不下去。那時,我曾用槍打死過一頭公牛。後來,我對狩獵不感興趣了,開始喜歡觀察野生動物。我會去山裡看它們。每次去的時候,就會和僕人們帶上帳篷和食物,到半山腰的一眼泉水旁安營紮寨。我和法拉在凌晨的黑暗中起床,在冰冷的空氣中匍匐進灌木叢和長草地,想要看上一眼水牛群。但出去露營了兩次,都無功而返。但我知道,它們就生活在這兒的山上,就在農場的西邊,還是我的鄰居。我在農場上的生活因為它們變得更加有意義。這是一群山間的貴族,很有思想深度,且非常自立,不喜歡接待別人。它們的數量一直在減少。 一天下午,我正在和北部來的幾位朋友喝茶,丹尼斯開著飛機,從我們的頭頂向西飛去。過了一會兒,他又掉頭飛回來,降落在農場上。他這次是從奈洛比飛來的。我和德拉米爾夫人開車去接他回來,但他不下飛機。 他說:「水牛們出來吃草啦,趕緊跟我出去看看去!」 「我去不了呀,」我說,「家裡朋友們還在喝茶呢。」 「我們就去看看它們,頂多十五分鐘就回來了。」他堅持道。 對我來說,這就像是有人在夢中對我提議。德拉米爾夫人不願意坐飛機去飛,所以我就跟著丹尼斯去了。我們在太陽里飛行,很快就進入了一片透明的棕色陰影中,山坡就在這片陰影中矗立。恩貢山長長的山脊一片碧綠,看起來很圓潤。它們像是一塊塊摺疊起來的布掛在峰頂上,然後沿著恩貢山的一面向下攤開。沒過多久,我們就從空中看到了水牛。這是個水牛群,一共有二十七頭,正在一條山脊上吃草。剛開始,它們在飛機下很遠的地方,看起來像是地面上的老鼠在慢慢地移動。後來,飛機俯衝下去,沿著山脊盤旋,大概距離它們有一百五十英尺的高度,這是很理想的射擊距離。它們在下面平靜地吃著草,時而聚在一起,時而又分開。我們在空中一個個地數著它們。有一頭體型巨大的黑色老水牛,還有一兩頭年輕的水牛,以及一些小水牛。它們在一片開闊的草地上漫步,草地被灌木叢遮擋著。如果此時地面上有任何陌生人靠近它們,它們立刻就能聽到動靜或聞到氣味,但它們絕對想不到來自空中的訪客。我們一直在空中跟著它們。終於,它們聽到了空中飛機的聲音,就停下來不再吃草,但它們好像並不想抬頭看。最後,它們意識到有奇怪的事情發生了。那頭老水牛率先有了行動。它走到隊伍的前面,揚起那一百多斤重的牛角,要勇敢地向看不見的敵人挑戰了。它定定地站在地上,突然揚起四個蹄子開始沿著山脊往下奔跑,過了一會兒,又開始慢跑。整個水牛群驚慌失措地跟在它後面,沿著山脊向下跑著。在它們轉身向叢林中逃竄的過程中,它們的身後揚起了大量塵土和鬆軟的石子。跑到叢林裡之後,它們停下來,聚集在一起,看起來它們好像是在一片鋪著黑灰色石子的林中空地上。在這裡,它們覺得自己隱蔽起來了。對於地面上任何移動的東西確實是如此,但它們不可能躲過空中鳥兒的視線。我們向上飛起,離開了。這次飛行中的我們像是走過一條秘密的、無人知道的小路,走進了恩貢山的心臟。 當我回到我的茶餐派對時,我在石桌上的茶壺還燙得厲害,甚至把我的手指都燙傷了。先知穆罕默德也有過類似的經歷。他剛打翻了一壺水,大天使加百利[1]就帶著他飛到了七層天。但當他們飛回來時,水壺裡的水還沒有從壺裡流出來。 恩貢山里還有一對鷹。丹尼斯常常在下午的時候說:「走,咱們去看看那兩隻鷹。」有一次,我看到其中的一隻站在山頂附近的一塊大石頭上面,然後飛走了。大多數時候,它們都在空中飛著。很多時候,我們開著飛機追逐著其中的一隻。機身傾斜著,一會兒把我們甩向左翼,一會兒又把我們甩向右翼。我覺得那隻眼神銳利的鷹肯定是在跟我們嬉鬧。有一次,我們和它肩並肩飛行,丹尼斯關掉了發動機,我聽到了鷹的尖叫聲。 土著人也很喜歡這架飛機。農場上有段時間很流行畫飛機。廚房裡、廚房的牆上,到處都是飛機的畫像,上面還有認真抄寫下來「ABAK」。但土著人其實對飛機本身和飛行並不感興趣。 就像我們討厭噪音一樣,土著人討厭的是過快的速度。即使在狀態最好的時候,他們也難以忍受高速行駛。他們與時間相處得很是融洽,從來就沒有想到過所謂的「消磨時光」或「殺死時間」。時間越多,他們會越開心。如果你要拜訪某人,然後讓一位基庫尤人幫你拉馬,你就能從他的臉上看出,他非常期待你儘可能地多拜訪一會兒。他不會費勁去「打發時間」,而是直接坐下來,開始「生活」。 土著人對任何機器或機械物都不感興趣。曾經有一群基庫尤年輕人被歐洲人對摩托車的狂熱感染,一位基庫尤老人就告訴我,他們肯定會在年輕的時候死去。他很可能是對的,因為通常情況下,一個民族的變節者都是其中的軟弱群體。在文明社會的所有發明中,土著人最欽佩最喜歡的東西是火柴、自行車和來福槍,但只要有人談論起牛,他們馬上就會忘掉這些。 弗蘭克·格雷斯·威廉士住在克東山谷里。他有一次回英國的時候帶上了一個馬賽人給他做馬夫。後來他告訴我,他們剛剛到倫敦一周,這個馬賽人就騎著馬在海德公園逛上了,就好像他就是倫敦人一樣。馬賽人回到非洲後,我問他在英國發現什麼好東西沒。他認真地想了好久,然後很禮貌地回答說,白人們建造了非常漂亮的大橋。 對於沒有人力或自然力介入就可以動起來的東西,土著老人們都會表示懷疑,甚至會感覺這是人的一種恥辱。他們的心會很自然地避開巫術,就好像它是很不體面的東西似的。他們或許會被迫去關心巫術的效果,但從來不會去關心巫術的內部原理,也沒有人會去試著從巫婆嘴裡套出她巫酒的秘方。 有一次,我和丹尼斯在農場降落之後,一位基庫尤老人走過來和我們說話。 他說:「今天你飛得真高。我都看不見你了,只能聽見飛機像蜜蜂一樣在唱歌。」 我們確實飛得很高。 「你們看到上帝了嗎?」他問道。 「沒有,恩迪韋蒂,」我回答說,「我們沒看到上帝。」 「啊,那你們飛得還是不夠高。你能告訴我,如果飛得足夠高,你們就能看到他嗎?」 「恩迪韋蒂,我不知道呀。」我說。 「那你呢,貝達,」他轉身面向丹尼斯問道,「你覺得呢?你如果在飛機里飛得高高的,就能看到上帝嗎?」 「我真不知道。」丹尼斯回答道。 「那我就不明白你們為什麼要飛得那麼高了。」恩迪韋蒂說。 [1]替上帝把好消息報告給世人的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