燭虛 · 潛淵

沈從文 《燭虛》
一 黃昏極美麗悅人。光景清寂,極靜,獨坐小蒲團上,望窗口微明。歐戰從一日起始,至今天為止,已三十天。此三十天中波蘭即已滅亡。一國家養兵至一百萬,一月中即告滅亡,何況一人心中所信所守,能有幾許力量,抵抗某種勢力侵入?一九三九之九月,實一值得記憶的月份。人類用雙手一頭腦創造出一個驚心動魄文明世界,然此文明不旋踵立即由人手毀去。人之十指,所成所毀,亦已多矣。 九月×× 二 讀《人與技術》、《紅百合》二書各數章。小樓上陽光甚美,心中茫然,如一戰敗武士,受傷後獨臥荒草間,武器與武力已全失。午後秋陽照銅甲上炙熱。手邊有小小甲蟲爬行,耳畔聞遠處尚有落荒戰馬狂奔,不覺眼濕。心中實充滿作戰雄心,又似覺一切已成過去,生命中僅殘餘一種幻念,一種陳跡的溫習。 心若翻騰,渴想海邊,及海邊可能見到的一切。沙灘上為浪潮漂白的一些螺蚌殘殼,泥路上一朵小小藍花,天末一片白帆,一片紫。 房中靜極。面對窗上三角形夕陽黃光,如有所悟,亦如有所惑。 十月×× 三 晴。六時即起。甚願得在溫暖陽光下沉思,使肩背與心同在朝陽炙曬中感到灼熱。灼熱中回復清涼,生命從疲乏得到新生,久病新瘥一般新生。所思者或為陽光下生長一種造物(精巧而完美,秀與壯並之造物),並非陽光本身。或非造物,僅僅造物所遺留之一種光與影,形與線。 人有為這種光影形線而感興激動的,世人必稱之為「痴漢」。因大多數人都「不痴」。知從「實在」上討生活,或從「意義」「名分」上討生活。捕蚊捉虱,玩牌下棋,在小小得失上注意關心,引起哀樂,即可度過一生。生活安適,即已滿足。活到末了,倒下完畢。多數人所需要的是「生活」,並非對於「生命」具有何種特殊理解,故亦不必追尋生命如何使用,方覺更有意思。因此若有一人,超越習慣的心與眼,對於美特具敏感,自然即被稱為痴漢。此痴漢行為,若與多數人庸俗利害觀念相衝突,且成為罪犯,為惡徒,為叛徒。換言之,即一切不吉名詞無一不可加諸其身,對此符號,消極意思為「沾惹不得」,積極企圖為「與眾棄之」。然一切文學美術以及人類思想組織上巨大成就,常惟痴漢有分,與多數無涉,事情顯明而易見。 十月×× 四 金錢對「生活」雖好象是必需的,對「生命」似不必需。生命所需,惟對於現世之光影瘋狂而已。因生命本身,從陽光雨露而來,即如火焰,有熱有光。 我如有意挫折此奔放生命,故從一切造形小物事上發生嗜好,即不能挫折它,亦可望陶冶它,羈縻它,轉變它。不知者以為留心細物,所志甚小,見聞不廣,無多大價值物事,亦如寶貝,加以重視,未免可笑。這些人所謂價值,自然不離金錢,意即商業價值。 美固無所不在,凡屬造形,如用泛神情感去接近,即無不可以見出其精巧處和完整處。生命之最大意義,能用於對自然或人工巧妙完美而傾心,人之所同。惟宗教與金錢,或歸納,或消滅,因此令多數人生活下來都庸俗呆笨,了無趣味。某種人情感或被世務所閹割,淡漠如一殭屍,或欲扮道學,充紳士,作君子,深深懼怕被任何一種美所襲擊,支撐不住,必致誤事。又或受佛教「不淨觀」影響,默會《訶欲經》本意,以愛與欲不可分,惶恐逃避,唯恐不及。象這些人,對於「美」,對於一切美物,美行,美事,美觀念,無不漠然處之,竟若毫無反應。 不過試從文學史或美術史(以至於人類史)加以清查,卻可得一結論,即偉人巨匠,千載宗師,無一不對於美特具敏銳感觸。或取調和態度,融匯之以成為一種思想,如經典製作者對於經典文學符號排比的準確與關心。或聽其撼動,如藝術家之與美對面時,從不逃避某種光影形線所感印之痛苦:以及因此產生佚智失理之瘋狂行為。舉凡所謂活下來「四平八穩」人物,生存時自己無所謂,死去後他人對之亦無所謂。但有一點應當明白,即「社會」一物,是由這種人支持的。 十月×× 五 飯後倦極。至翠湖土堤上一走。木葉微脫,紅花萎悴,水清而草亂。豬耳蓮尚開淡紫花,靜貼水面。陽光照及大地,隨陽光所及,舉目臨眺,但覺房屋人樹,及一池清水,無不如相互之間,大有關係。然個人生命,轉若甚感單獨,無所皈依,亦無所附麗。上天下地,粘滯不住。過去生命可追尋處,並非一堆雜著,只是隨身記事小冊三五本。名為記事,事無可記,即記下亦無可觀。唯生命形式,或可於字句間求索得到一二,足供溫習。生命隨日月交替而有新陳代謝現象,有變化,有移易。生命者,只前進,不後退,能邁進,難靜止。到必需「溫習過去」,則目前情形可想而知。沉默甚久,生悲憫心。 我目前儼然因一切官能都十分疲勞,心智神經失去靈明與彈性,只想休息。或如有所規避,即逃脫彼噬心齧知之「抽象」,由無數造物空間時間綜合而成之一種美的抽象。然生命與抽象固不可分,真欲逃避,唯有死亡。是的,我的休息,便是多數人說的死。 十月×× 六 在陽光下追思過去,儼然整個生命俱在兩種以及無數種力量中支撐抗拒,消磨淨盡。所得唯一種知識,即由人之雙手所完成之無數泥土陶瓷形象,與由上帝雙手摶泥所完成之無數造物靈魂有所會心而已。令人痛苦也就在此。人若欲貼近土地,呼吸空氣,感受幸福,則不必有如此一分知識。多數人或具有一種濃厚動物本性,如豬如狗,或雖如豬如狗,惟感情被種種名詞所閹割,皆可望從日常生活中感到完美與幸福。譬如說「愛」,這些人愛之基礎或完全建築在一種「情慾」事實上,或純粹建築在一種「道德」名分上,異途同歸,皆可得到安定與快樂。若將它建築在一抽象的「美」上,結果自然到處見出缺陷和不幸。因美與「神」近,即與「人」遠。生命具神性,生活在人間,兩相對峙,糾紛隨來。情感可輕翥高飛,翱翔天外,肉體實呆滯沉重,不離泥土。 ××說,「×××年前死得其所,是其時。」即「人」對「神」的意見,亦即神性必敗一個象徵。××實死得其時,因為救了一個「人」,一個貼近地面的人。但××若不死,未嘗不可以使另外若干人增加其神性。 有些人夢想生翅膀一雙,以為若生翅翼,必可輕舉,向日飛去。事實上即背上生出翅膀,亦不宜高飛。有些人從不夢想,惟時時從地面踴躍升騰,雖騰空不高,旋即墮地,依然永不斷念,信心特堅。前者是藝術家,後者是革命家。但一個文學作家,似乎必需兼有兩種性格。 十月×× 十月十六日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