篆刻十三略 · 篆刻十三略

袁三俊 《篆刻十三略》
《篆刻十三略》,一卷,清袁三俊撰。袁三俊,字 尊,號抱翁,吳郡(今江蘇蘇州)人。不屑制舉,唯肆力六書,在村塾中即喜篆刻,父師呵責不能止。印章師法秦、漢,兼得顧雲美、汪虎文神韻,著有《抱翁印稿》、《篆刻十三略》。《篆刻十三略》出現於清初印壇,語簡意賅,言之有物,故後之學者每引用其說而鋪陳之。 學古 秦、漢、六朝古印,乃後學楷模,猶學書必祖鍾、王,學畫必宗顧、陸也。廣搜博覽,自有會心。 結構 結構不精,則筆畫散漫,或密實,或疏朗,字體各別,務使血脈貫通,氣象圓轉。 章法 章法須次第相尋,脈絡相貫。如營室廬者,堂戶庭除,自有位置,大約於俯仰向背間,望之一氣貫注,便覺顧盼生姿,宛轉流通也。 滿 滿,非必填塞字畫,使無空隙。字無論多少,配無論方圓,總以規模闊大、體態安閒為要。不使疏者嫌其空,密者嫌其實,則思過半矣。 如徒逐字排列,即成呆板。 縱橫 縱橫專論刀法,用大指與食指撮定刀杆,中指輔於上,無名指、小指抵在刀後,中正其鋒,運力腕力,若風帆陣馬,所向無前,神致當自生也。 蒼 蒼兼古秀而言,譬如百尺喬松,必古茂青蔥,郁然秀拔。斷非荒榛斷梗,滿目蒼涼之謂。故篆刻不拘精細模糊、隱見剝蝕,俱尚古秀,不可作荒涼穢態。 光 光即潤澤之意,整齊者,固無論矣。亦有鋒芒畢露,而腠理自是光潤。否則似物迷霧中,不足觀也。倘運腕無力,僅事修飾,必犯油滑之病,又非所宜。 沉著 沉著者,不輕浮、不薄弱、不纖巧,樸實渾穆,端凝持重,是其要歸也。文之雄深雅健,詩之遒煉頓挫,字之古勁端楷,皆沉著為之。圖章至此,方得精神。 停勻 人身豐瘠不齊,而有肉、有骨則一也。圖章亦在骨肉停勻。骨立者未免單薄,而臃腫膨 ,又鄰於俗,且有骨無肉,若韓干畫馬,其不貽調喪之譏者幾稀! 靈動 靈動不專在流走,縱極端方,亦必有錯綜變化之神行乎其間,方能化板為活。 寫意 寫意若畫家作畫,皴法、烘法、勾染法,體數甚多,要皆隨意而施,不以刻劃為工。圖章亦然。苟作意為之,恐增匠氣。 天趣 天趣在丰神跌宕,姿致鮮舉,有不期然而然之妙。遠山眉、梅花妝,俱是天成,豈俗脂凡粉所能點染。 雅 黃魯直云:惟俗不可醫。人有服飾鮮華,輿從絡繹,而駔儈之氣令人不耐者,俗故也。篆刻家諸體皆工,而按之少士人氣象,終非能事。惟胸饒捲軸,遺外勢利,行墨間自然爾雅,第恐賞章者稀。此中人語,不足以外人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