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 上經隨傳卷三 無妄
無妄:元、亨、利、貞。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
《彖》曰:無妄,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1)。動而健(2),剛中而應(3),大亨以正,天之命也(4)。「其匪正有眚,不利有攸往」。無妄之往,何之矣?天命不祐,行矣哉(5)!
(1)謂震也。 (2)震動而乾健也。 (3)謂五也。 (4)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動而愈健。「剛中而應」,威剛方正,私慾不行,何可以妄?使有妄之道滅,無妄之道成,非大亨利貞而何?剛自外來,而為主於內,則柔邪之道消矣。動而愈健,則剛直之道通矣。「剛中而應」,則齊明之德著矣。故「大亨以正」也。天之教命,何可犯乎?何可妄乎?是以匪正則有眚,而「不利有攸往」也。 (5)匪正有眚,不求改以從正,而欲有所往,居不可以妄之時,而欲以不正有所往,將欲何之天命之所不祐,竟矣哉!
《象》曰:天下雷行,物與無妄(1)。先王以茂對時育萬物(2)。
(1)與,辭也,猶皆也。天下雷行,物皆不可以妄也。 (2)茂,盛也。物皆不敢妄,然後萬物乃得各全其性,對時育物,莫盛於斯也。
初九:無妄往,吉(1)。
《象》曰:「無妄」之往,得志也。
(1)體剛處下,以貴下賤,行不犯妄,故往得其志。
六二:不耕穫,不菑畬,則利有攸往(1)。
《象》曰:「不耕穫」,未富也。
(1)不耕而獲,不菑而畬,代終已成而不造也。不擅其美,乃盡臣道,故「利有攸往」。
六三: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1)。
《象》曰:「行人」得牛,「邑人」災也。
(1)以陰居陽,行違謙順,是「無妄」之所以為災也。牛者稼穡之資也。二以不耕而獲,「利有攸往」,而三為不順之行,故「或系之牛」,是有司之所以為獲,彼人之所以為災也,故曰「行人之得,邑人之災」也。 九四:可貞,無咎(1)。
《象》曰:「可貞,無咎」,固有之也。
(1)處「無妄」之時,以陽居陰,以剛乘柔,履於謙順,比近至尊,故可以任正,固有所守而「無咎」也。 九五:無妄之疾,勿藥有喜(1)。
《象》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2)。
(1)居得尊位,為無妄之主者也。下皆「無妄」,害非所致而取藥焉,疾之甚也。非妄之災,勿治自復,非妄而藥之則凶,故曰「勿藥有喜」。 (2)藥攻有妄者也,而反攻「無妄」,故不可試也。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1)。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1)處不可妄之極,唯宜靜保其身而已,故不可以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