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譯註 · 解(卦四十)

周振甫 《周易譯註》
(坎下震上) 《解》:利西南。 [1] 無所往,其來復吉。 [2] 有攸往,夙吉。 [3] 《彖》曰:《解》,險以動,動而免乎險,《解》。《解》「利西南」,往得眾也。 [4] 「其來復吉」,乃得中也。「有攸往夙吉」,往有功也。天地解而雷雨作,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 [5] 《解》之時大矣哉! 《象》曰:雷雨作,《解》。君子以赦過宥罪。 【譯文】 《解》卦:去西南有利。無所為而去,(沒好處,)他的回來,吉。有所為而去,早去吉。 《彖傳》說:《解》卦,(坎下震上,水下雷上,水險雷動,)險而動。(坎內震外,險內動外,動在險外,)動而免於險,是《解》卦。《解》卦「利西南」,去得到眾人的幫助。「其來復吉」,是得到正道。「有攸往夙吉」,去是有功效的。天地解除封閉而雷雨興起,雷雨興起而百果草木都抽芽。《解》卦因時的作用大了啊! 《象傳》說:雷雨興起,是《解》卦。(坎內震外,坎比恩澤,震比刑罰,恩內刑外,)君子因此赦過宥罪。 初六:無咎。 [6] 《象》曰:剛柔之際,義「無咎」也。 [7] 九二:田獲三狐,得黃矢, [8] 貞吉。 《象》曰:「九二貞吉」,得中道也。 六三:負且乘,致寇至, [9] 貞吝。 《象》曰:「負且乘」,亦可丑也。自我致戎, [10] 又誰咎也? 九四:解而拇,朋至斯孚。 [11] 《象》曰:「解而拇」,未當位也。 [12] 六五: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 [13] 《象》曰:「君子有解」,「小人」退也。 上六:公用射隼於高墉之上,獲之,無不利。 《象》曰:「公用射隼」,以解悖也。 [14] 【譯文】 倒數第一陰爻:(占問)無害。 《象傳》說:剛柔的交接,應該是「無咎」的。 倒數第二陽爻:打獵得到三隻狐,(從它們身上)得到銅箭頭,占問吉。 《象傳》說:「九二貞吉」,是(九二居下卦之中),得到正確的道理。 倒數第三陰爻:背著東西而乘車,招致寇盜來搶,占問有艱難。 《象傳》說:「負且乘」,也是可丑的。從我招致寇盜,又怪誰呢? 倒數第四陽爻:放開你的腳,(讓它走去,)錢來了就有收穫。 《象傳》說:「解而拇」,(腳是走路的,不讓走,)沒有適應腳的位子。 倒數第五陰爻:貴族把他捆綁了又解開,吉。俘虜成為奴隸。 《象傳》說:「君子有解」,「小人」退讓(做奴隸)。 最上陰爻:公在高高的城牆上,把一隻鷹射中了,抓到它,沒有不利。 《象傳》說:「公用射隼」,用來除去強暴(鷹是捕食他鳥的強暴之鳥)。 【說明】 《解》卦坎下震上,坎內震外。《周易淺述》:「動於險外,出乎險也,故為患難解散之象。又震雷坎雨,陰陽交感,和暢解散,故為解。」《彖傳》用「雷雨作而百果草木皆甲坼」來釋《解》。是解後有萬物興作的含義。再看爻辭,初六的剛柔相接,也有雷雨交作之意。九四的「解而拇」,然後「朋至」,也是解後得利。六五的解後「有孚於小人」,也是解後得利。上六的解悖,除去悖亂也可得利。只有六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為失利。《周易淺述》:「以六居三,在下卦之上。坎為輿,有負荷之小人而乘車也。」「卦以解名,解難莫要於解小人。」六三認為是小民招致寇盜,是小民有罪,但沒有治罪,有解除小民的罪意,所以也是《解》卦。 【注】 * * * [1] 《解》卦:《解》卦的解,有解脫、解開的意思。利西南:去西南有利,見《坤》卦「利西南,得朋」注。 [2] 無所往,其來復吉:《坤》卦講「利西南」指經商說。無所為而往,沒有目的去,自然無所得,不如回來好。 [3] 夙:早,早去早得利。 [4] 得眾:得眾人的幫助,所以經商有利。 [5] 甲坼:抽芽。 [6] 無咎:見《象傳》解釋。 [7] 初六是下卦的末一爻,與九四是上卦的末一爻相應,恰好一剛一柔相配合,應該「無咎」。際:交接,指相應。義:應該。李《周易集解》:「虞翻曰:『與(九)四易位,體震得正,故無咎也。』」即指出初六與九四相接,而剛柔易位,所以無咎。 [8] 黃矢:銅箭頭。 [9] 負且乘:背著東西乘車,不把東西放在車上,說明東西的珍貴,所以招致寇盜來搶劫。 [10] 致戎:同致寇。 [11] 解而拇,朋至斯孚:孫《周易集解》:「解其拇,然後朋至而信矣。」拇,足大指,指足。而,他。解其拇,放開他的腳。「朋至而信」,把友至而信,這裡不用「友至而信」解,作朋貝至而有獲解,用《坤》卦「西南得朋」的解釋。斯:就。 [12] 未當位:九四是陽爻居陰位,四是偶數,是陰位,所以「未當位」。 [13] 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周易通義》:「維:系,束縛。有:又。解:解開,鬆綁。有孚:戰俘。於:為。小人:奴隸。貴族把戰俘綁起來而又解開,戰俘願意歸順,變為奴隸。」 [14] 悖:李《周易集解》:「九家易曰:『隼,鷙鳥也,今捕食雀者,其性疾害,暴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