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淺述 · 周易淺述凡例

陳夢雷 《周易淺述》
一、易之為書、義蘊雖多、大抵理數象占四者盡之。有是理乃有是數、有是數即有是理。六經皆言理、獨易兼言數。顧數不可顯、理不可窮、故但寄之於象。夫子謂立象以盡意、而全彖六爻之傳皆稱象曰、則理數之備於彖可知。故今所注釋、多即其取象之由釋之。蓋知象則理數在其中。且可隨類旁通、不拘於一隅之見。不獨先儒精義可融洽、即時解所稱君臣政教、亦不妨借為設象之觀矣。 一、有象即有占。本義分龍馬日月之辭為象、吉凶悔吝之辭為占。然占即在象中。蓋龍馬日月之辭、象也、即占也。吉凶悔吝之辭、占也、亦卦爻中有此象也。繫辭傳謂居則觀其象而玩其辭、動則觀其變而玩其占。 然必平日審於象、既筮乃明於占。蓋觀象貴能變通、臨筮乃以我所問之事合之所占。自能分其義類、以定可否矣。 一、是書雖參註疏大全及蘇氏來氏之解、而要以本義為主。亦有本義所云、大全中朱子又存疑義者。則本義尚有朱子未定之解、自宜叅之他家、以求其歸也。間有註疏大全所無、妄附臆見者、必明言與本義異同之故。 非敢立異、正以心有未安、又不敢以己見托之先儒、故明言附一知半解、以待高明指摘耳。 一、解易數千餘家、未能廣覽。來氏獨於取象最詳。然一卦之中內卦、外卦、二互卦、六爻變卦、變卦中互卦、取象已博。若再錯綜卦取象、亦太泛矣。愚意謂互變猶本卦也、錯綜則已屬意求之。如震為龍、乾亦言龍、正不必過拘也。 一、易之有圖、原列於經首、蓋卦畫在未有經之先也。今所附楊子道聲圖說、則有先後天配合、及方圓卦分合之圖、多後人之論矣。不知圖者、固不得經之原。然不讀全經、亦未能究圖之蘊。故附圖說於後、使人先從誦讀、求其文義、然後探其本原也。 一、是書義蘊本之先儒、圖說本之楊子、間皆附以臆見。獨於卦變有疑。凡彖傳言卦變者、程傳本義多異同、朱子亦多存疑。三覆再三、究未得其不易之解。今凡彖傳言卦變者、俱照來氏綜卦言之、於理甚順。故闕卦變之圖、以待異日。 一、易之為書、雖理數象占所包者廣、大旨無非扶陽而抑陰、隨時而守正。教人遷善改過、憂勤惕厲、以終其身。學易者苟不悟此、則詮理雖精、探數雖微、觀象雖審、決占雖神、總於身心無當。故所解多於前後總論一卦大意、及逐爻象傳之下、發明聖人言外示人大意。雖未敢謂神明默成之道儘是、然借一二言自儆身心、庶克道聽途說之咎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