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類釋 · 第二部分 社會鬥爭

李鏡池 《周易類釋》
毛主席說:「階級鬥爭,一些階級勝利了,一些階級消滅了。這就是歷史,這就是幾千年的文 明史 。」(《丟掉幻想,準備鬥爭》) 又說:「社會的變化,主要地是由於社會內部矛盾的發展,即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階級之間的矛盾,新舊之間的矛盾,由於這些矛盾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的前進,推動了新舊社會的代謝。」(《矛盾論》) 又說:「在階級社會中,每一個人都在一定的階級地位中生活,各種思想無不打上階級的烙印。」(《實踐論》) 恩格斯說:「最初的大規模的社會分工,隨著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從而隨著財富的增加,以及隨著生產活動場所的擴大,在特定的歷史條件的總和之下,必然引起了奴隸制。從最初的大規模的社會分工中,產生了社會的最初的大分裂——主人與奴隸、剝削者與被剝削者二大階級。」[1] 他說,一切部門生產的增加,增加了氏族、家庭公社或個體家庭的每個成員所負擔的每日勞動量,便需要吸收新的勞動力。戰爭供給了新的勞動力,把俘虜變為奴隸。 中國奴隸社會,史家認為開始於夏後啟父傳子時期。以前堯舜禪讓,還是部落聯盟,民主議會選舉制,但人民議會沒有了。從夏到周,經過了相當長的時間。《 周易 》反映的,已經是奴隸社會由極盛走向沒落的階段。《易》作者似乎也朦朧地看到了這一點,他不但看到周室即將滅亡,也看到社會將會大變動。比方他寫了階級鬥爭的故事,而且對這種鬥爭還相當贊可。他又揭露了貴族壓迫人民的罪行,又認為貴族對人民發火是不成的,貴族發火,人民也會變臉反抗。這說明人民已經抬頭,不能像過去那樣壓迫統治了。所以他的政治思想,提出德治和人治,反對拑制壓迫的政策。這是按當時的政治社會的情況而說的。他認為時勢已變,政策不能不變。對立轉變,是作者一個重要觀點。 作者是周室王官,統治階級的一員,不能沒有階級限制,但他是 春秋 之前一個開明的思想家。他所以有比較開明的思想,一則因為,用不大確切的現代語說,他有愛國心。他眼看政治黑暗,王室將亡,心懷匡濟之志,企圖挽救周室的危機。他的筮書就是他的諫書,指出那些營私結黨、狼狽為奸的是阿比匪人,希望其他貴族不做匪人——「休否!大人吉。其亡其亡,繫於苞桑。」意思是,不要壞啊!危險啊!對各國說:「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意思是說,你們光明的國家要聯合起來,擁護王室啊。這是他對內對外的期望。對於統治政策,他提出不要拑制壓迫,因為他知道如果再壓制下去,更促使王室的滅亡。二則他是統治階級的下層,對當權派的派系之爭,排擊異己,深惡痛絕,揭發他們內訌的醜態,提出打倒他們的口號,希望誤淪為匪人而非真心的,趕快覺悟。對被排擠的表示同情。這表現出他的正義感。三則他是卜筮官,掌握了許多歷史資料,又善於思辨。他極力提倡思辨的重要,反對貴族們愚昧無知。他總結經驗,可以得出比較正確的思想。在農業,在戰爭,在政治和行為修養等各方面,他的思維分析力都有表現。 h、階級對立和階級鬥爭 見於《易》的統治階級有「天子」、「大君」、「王公」、「侯」、「大人」、「君子」、「武人」等。軍中長官「丈人」、「長子」、「弟子」是貴族。有時有「或」代君子或邑主。「我」,統治者自稱。「爾」,也指貴族。「人」,是泛稱,不分階級。 被統治階級有「小人」、「邑人」。「小人」指人民,「邑人」為邑中的人。「小人」、「邑人」,是勞動生產者,有農民和奴隸。奴隸稱「童」、「仆」、「刑人」、「惡人」、「眾」,家庭奴隸稱「臣」。 家庭中也分階級。男性統治,男性有「祖」、「夫子」、「父」。女性都是被統治者,有「妣」、「母」、「婦」、「妾」、「女子」等。這裡不一一列舉,只舉其階級對立的辭句。階級鬥爭的也有,敘述不多。這已是西周末期的事。《易》選自新舊筮辭,有早期的,有晚期的。寫階級對立而不說鬥爭的,多早期事;階級鬥爭則是晚期事。作者反映現實,沒有偏袒貴族,有時還揭露階級壓迫的罪行。 h1、匪我求童蒙,童 蒙求 我(蒙) 「蒙」有二義,一、草木叢生;二、蒙昧、愚蒙。卦辭說明「蒙」有愚昧的一義,「童蒙」是奴隸,被認為蒙昧者。「我」是貴族自稱。如「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小畜、小過六五),土地所有權歸貴族所有,「我西郊」是貴族統治領地的西郊。「觀我生,君子無咎」(觀六四),「生」借為「姓」。百姓,百官也。「我生(我的百官)」,自是統治者語。《 尚書 ·堯典》以九族——百姓——萬邦——黎民為次,由親及疏,由近及遠,由九族到百姓。百姓即百官。「我」和「童蒙」相對,貴族輕視奴隸。 h2、童觀,小人無咎,君子吝(觀丅6) 「觀」,觀察法;「童觀」,猶言以幼稚愚昧的眼光來考慮問題。幼稚愚昧,對小人沒問題,對負政治重任的君子卻不成。意思是譴責那些君子不當其位。觀卦是反映了編者的政治思想,有其階級局限性。 h3、包承,小人吉,大人否(否62) 「包承」借為庖脀,猶言庖中有肉。對於沒肉吃的小人是好事,對於吃慣肉吃膩了的大人,是壞事。這跟 孟子 說的「庖有肥肉,廄有肥馬,民有飢色,野有餓莩」, 杜甫 詩「 朱門 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意近。泰否二卦是對立的組卦,小人、大人對言,吉、否對言。否卦又說「否之(是)匪人」,也是從「比之(是)匪人」來,有譴責大人之意。說阿比朋黨者是匪人壞類。 h4、公用亨於天子。小人弗克(大有93) 大有,豐收卦。豐收了,天子群臣宴會慶祝,而勞動人民沒份兒享受。 h5、碩果不食。君子得輿,小人剝廬(剝丄9) 「碩果不食」,比喻語。種得果實,卻沒份兒吃。貴族徵調農民給他造車子,車子造好,君子有得坐了。為了造車,小人要離開自己的小草棚來服徭役。《詩·七月》:「嗟我農夫,我稼既同,上入執宮功。」即服徭役事。 h6、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無妄63) 無妄卦,誡人不要輕舉妄動,胡思亂想。這說的是一件邑主妄行之事:有個人(邑主)綁了一條牛沒綁好,被一個行人順手牽走了。邑主丟了牛,誣賴邑人。不言而喻,本來是邑主的倒霉事,卻變為邑人的飛來橫禍。 「或」字,在《易》指貴族說。如「或錫之鞶帶」(訟上九),鞶帶,革帶、紳帶,貴族所用。「或益之十朋之龜」(損六五、益六二),益,贈賜也。有貴重的「十朋之龜」而且能贈送給人,非貴族不可。「或從王事」(訟六三)、「師或輿屍」(師六三),都是帶兵打仗的貴族(詳拙作《周易釋例》)。此處不言「大人」、「君子」而言「或」者,諱之也(《易》為貴族諱飾的不只一例)。 h7、好遯。君子吉,小人否(遯94) 遯,講隱遁之卦。反映了西周末年政治黑暗,王臣不安於位,很多人要隱遁不仕。作者對此事表現出思想很矛盾。一方面他怕好人走了,剩下的都是壞人,為所欲為,國家更加危險;一方面同情於隱遁者。這樣的局面,人們非遁不可,維繫也維繫不住。他認為喜好隱遁,不與匪人同流合污,對君子說毋寧是好事,應該同情。他用「小人否」作襯托,認為君子「好遁」是好的,小人奴隸「好遁」就不好了。《詩·碩鼠》是農民的詩,說「逝將去女(統治者)」!可見無論被壓迫的「君子」「小人」,都以逃遁來反抗統治者。但如果到了「小人」都走光,那成什麼國家呢?作者從王臣的隱遁,想到整個國家。這用階級對比,想到國家危機的嚴重性。 h8、小人用壯,君子用罔(網)(大壯93) 在打獵時,也有君子小人之分:小人徒手捕獸,君子用網來網。兩種人打獵用不同的方法。君子有工具,小人沒有。 h9、大人虎變,未占有孚(革95) 君子豹變,小人革面。征凶(丄6) 革卦論應變不應變、可變不可變的問題。事物有應變、可變的,又有不應變、不可變的。卦的前部舉祭祀和戰爭(古代國家兩大事)為例,說明可變、應變,後二爻說不應變、不可變,大人、君子,如像虎豹一樣咆吼發威,必不能照期望的得到。打仗不能勝利(「孚」,獲得,或俘虜);而小人也會變臉反抗,征戰就失敗。這是警告統治者對人民不能發火施威。 h10、鼎顛趾,利出否?得妾以其子(鼎丅6) 畜臣妾吉(遯93) 得臣無家(損丄9) 「鼎顛趾」,象占,占行往。「得妾以其子」,是高利貸剝削。負債者還不起債,以其妻和子給放債者頂債,做了奴隸。這是奴隸社會的奴隸來源之一。除了戰爭和販賣奴隸之外,奴隸主還對本族的貧苦人家放高利貸,取得奴隸。「畜臣妾」,臣是男奴隸。臣、妾,家庭奴隸。「得臣無家」,奴隸往往是以家為單位計算的。這裡只言得臣,還沒有他的家人。或此臣還是單身。 h11、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師丄6) 師卦講戰爭。戰爭勝利,大君對有功的貴族將官給以獎賞,封以爵,賜以采邑。開國,建國,即封邑。成家,承受采邑。卜辭有「作邑」,又有「作家」,當同。《 周禮 ·夏官·序官》有「家司馬」,註:「家,卿大夫采邑。」打勝仗,大君賞給軍官們以采邑。可是小人,即那些被征去打仗的農民則「勿用」。「勿用」猶言不利。 h12、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既濟93)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未濟94) 殷周聯盟合兵攻打共同的敵人鬼方,打了三年才打勝。殷高宗獎賞了周的貴族們。可是殷周兩國的「小人」們只是白白賣命。 h13、有孚,盈缶,終來有它,吉(比丅6) 樽酒,簋二,用缶。納約自牖(坎64) 恩格斯說:「在野蠻底最低階段上,奴隸是無用的。所以美洲印第安人處置戰敗底方法,與在較高的階段上處置戰敗敵人之方法,全然不同。他們殺死男子或者當做兄弟收入勝利者的部落以內;他們把婦女作為妻,或者換一句話說,跟她們的殘存的子女在一起,把她們收容在本部落底成員數目以內。在這個階段上,人類底勞動力還不能產生超出維持它的費用底顯著的餘額。隨著牧畜業、冶金術、紡織,乃至耕地方法底採用,形勢也就變化了。正如以前容易到手的妻,現在成了一種交換價值和購買對象一樣,勞動力也是如此。特別是在畜群完全成為家族底所有物以後,家族的增長,並不像牲畜那樣的迅速,現在照料畜群,須要有更多的人。為了這個目的,便可以利用俘虜的敵人了。何況此種敵人像家畜那樣,可以增殖呢。」[2] 《易》此處就是使戰俘變奴隸事。要戰俘變奴隸,也不是簡單的事,要有一套「維心」之術。坎卦辭:「有孚,維心,亨。」怎樣維心呢?一種辦法,就是提供飲食:「盈缶」,用陶缶裝了食物給俘虜吃。「樽酒,簋二,用缶。納約自牖」,把酒飯從窗口遞進去給奴隸吃。 h14、有孚,比之,無咎(比丅6)有孚威如,終吉(家人丄9)有孚,惠心勿問,元吉。有孚惠我德(益95)君子維有解,吉,有孚於小人(解65) 「維心」的另一種辦法是用好言好語慰撫:「比之」,安撫之,使之親附。俘虜起先威勢洶洶,不肯降服,後來終於順服了。家人卦說戰俘。因為父權家長制家庭,非自由人也是家庭的成員。這是寫俘虜變家庭奴隸。 「惠心勿問」,安慰其心,不用物品;「維心」有效,就解了他的繩子(「維」),他便成為奴隸(「有孚於小人」,小人即生產勞動力,奴隸)。「有孚惠我德」,俘虜感謝財物之恩,歸降為奴隸。「維心」術可以不用財物。問者,遺也。《詩·女曰雞鳴》「雜佩以問之」,謂以雜佩相贈,故又說「贈之」。遺人以物謂之問。「勿問」,謂不用東西而慰撫之。 賈誼 《 新書 ·道德篇》:「心省恤人謂之惠。」《 論語 ·堯曰篇》:「君子惠而不費。」《說文》:「費,散財物也。」「惠心,勿問」,即心省恤撫慰之而不以財物,用惠而不費的辦法來維繫俘虜之心,使之成為「本部落的成員」,收容在家族中做家庭奴隸。跟印第安人不同的是,印第安人把男子殺死,收容其子女,把婦女作為妻,而周人沒有殺死男子。 以上是說階級對立。再舉幾例,看家庭男性統治的階級對立。階級社會裡,婦女喪失了她的社會地位和榮譽,淪為家庭女婢,她是被統治者。 h15、貞婦人吉,夫子凶(恆65) 過其祖,遇其妣(小過62) 不同階級,故吉凶有異,正如君子、小人對立一樣。「祖」是家中地位最高的,「妣」雖年長,地位也不比其他婦女高。 恩格斯說:「母權制底顛覆,乃是女性底全世界歷史的失敗。丈夫掌握了家中的管理權,而婦女失掉了她的榮譽的地位,變為僕役、丈夫淫慾的奴婢及生兒育女底簡單工具了。」[3] 他說,在羅馬,Familia(家族)一詞,是屬於一個人所有的全體奴隸的意思,Famulus是家庭奴隸的意思。婦人和夫子是對立的階級。丈夫是有產者,婦女是無產者。 h16、幹父之蠱,有子考,無咎(蠱丅6)干母之蠱,不可貞(92)閒有家,悔亡(家人丅9) 無攸遂,在中饋。貞吉(62) 父母不同,兒子只慣習父事,稱為孝(「考」借為孝)子,他是家長的繼承人。兒子不做母事。「不可」,不利也。男性統治,他在家裡閒著不做事,輕視勞動。家務事儘是婦女乾的——「無攸遂,在中饋」,說婦女在家中勤勞工作。遂借為墜。無攸墜,就是做得好,沒有落下的。中饋,家中廚房的事務。 以下再說階級鬥爭。 h17、有孚,窒惕,中吉,終凶(訟) 系用徽纆,寘於叢棘,三歲不得(坎丄6) 有孚,不終,乃亂乃萃,若號。一握為笑。勿恤(萃丅6) 有孚於(而)飲酒,濡其首,有孚失是(未濟丄9) 奴隸主為了增加生產勞動力,用種種「維心」術來軟化俘虜,可是戰服並不是都肯馴服的。有時雖然警惕戒懼(「窒」借為恎),經過一段時間無事,最終還是跑掉。有的俘虜被綁住放在牢里,但他始終不肯投降;有時俘虜跑掉,引起一場紛亂,人們又焦急(「萃」借為悴),又呼喊。後來把俘虜逮回來,才笑(「一握」同於咿喔,笑聲),才不愁。還有時戰爭勝利得到俘虜,貴族飲酒慶祝,喝醉了一塌糊塗。頭也淋濕,結果反被俘虜把他的頭砍掉(「是」借為題,頭也。避復換辭,題同於首)。 h18、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無眚(訟92)不克訟,復即命渝(94) 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往來井井。——汔至亦未繘井。贏其瓶。凶(井) 井泥不食。舊井無禽(丅6) 井谷,射鮒。瓮敝漏(92)「井渫不食,為我心惻。可用汲。」——王明,並受其福(93) 井甃。無咎(64) 井冽寒泉食(95) 井收,勿幕,有孚。元吉(丄9) 這是邑人對邑主的鬥爭。訟卦寫爭訟和鬥爭。「不克訟」,前一句是貴族內訌。一個貴族與另一個爭訟,那個失敗者回到他的采邑時,邑人趁他失勢,乘機逃跑,一跑就是三百戶之多。這是集體逃亡。邑人有農民和奴隸,這次逃亡當是奴隸,各自回到他的本國去。他們是被俘來的。第二句「不克訟」,是邑主鬥不過邑人(《易》有辭同義異之例),也即井卦所說,邑主被邑人趕走,國王叫他回去,另給他調換一個邑。「命」,王命;「渝」,變,即「改邑不改井」的「改井」之改。 井的卦爻辭寫的,與上面是同一件事(《易》有「前簡後詳」之例。爻先簡敘,因事情複雜,後面再用專卦詳寫)。邑主被趕走,國王另給他一個同樣大小的邑。邑改了,井田數沒改(「井」,井田),大小一樣,故「無喪無得」。當他回到邑中準備辦理搬遷,邑人也沒再難為他,讓他井井有條地搬走,不過他此前的威風完全掃地了。 這些人敢於和邑主面對面鬥爭,敢於趕走邑主,而國王也沒辦法,當是邑人中以農民為主的群眾。農民比奴隸更有力量,更大膽。他們是本國的氏族部落,不過不是國王的親族,而是疏遠的部落,他們是農村公社成員。 「汔至」以下,追敘邑人的生活的困苦,喝沒喝的,吃沒吃的,邑人活不下去,故驅逐邑主,群起而攻之。「汔」,乾涸;「至」借為窒。井水乾涸了,淤塞了,可是邑主不給挖好它(「繘」,用矞義,穿也。挖井叫穿井)。打水的瓶罐也是破壞的。有的井沒幹沒塞,可是井水像泥漿,喝不得。捕獸的阱(「井」借為阱)壞了,裝不到獸。有的井或阱崩塌太久,長了小魚。想射來吃吧,小魚又射不到。家裡的水缸又是敝漏的。總而言之,生活條件非常糟(「凶」,連貫上下文。《易》有同類辭駢列,中間多一辭包舉上下文而省辭的組織法)。 舊邑主走,新邑主來。新邑主承認井水太污濁,不能喝。他對邑人說:「井水太濁不能喝,給我淘深它,就可汲來喝了。」「心惻」借為沁測,以物探水為沁。測訓深。 然後,作者對此事作了按語:國王這樣處理,是明智的,對大家都有好處。以後還進一步用磚石砌好井壁,泉源便清涼可口。喝水的問題解決得不錯。又把崩塌的阱或部分水井的口收小,不加蓋,改成新陷阱,這樣可以捕獸了。吃的問題又解決了。這樣太好了。 這一段,作者記載了邑人的困苦生活,寫邑人敢於跟邑主鬥爭而一再勝利。新邑主來後,為了緩和衝突鬥爭,不能不按照邑人的要求,改善他們的生活條件,這也是邑人鬥爭的勝利。作者思想開明,他看到時代社會已經轉變,從前的壓迫手段已經行不通了。否則賢者會「飛遯」(參見h7、i5),邑人也會大規模逃亡。 h19、困 於石 ,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困63) 窺其戶,闃其無人,三歲不覿(豐丄6) 這說到婦女的逃亡。困卦寫刑獄。蒺藜,即叢棘、監獄。「據於蒺藜」,關在監牢里。坐於嘉石,關在監獄。在丈夫是困辱,在妻子則乘機逃跑,不受壓迫。家庭婦女也是一種囚人。她的牢獄是家。趁男子入獄的時候,她離家逃跑了。故男子出獄回家,這個家庭囚人不見了。豐卦寫商人不回,他的妻子也跑了,故家裡長期沒人。 i、貴族內訌 到了西周未年,周室貴族內部的矛盾鬥爭尖銳化激烈化。《 詩經 》的所謂「變雅」之詩,反映了這一現象。《周易》是同一時代的著作,也反映了這一現象。從這些事實,可以考定《周易》的著作年代。古今讀者看不出這一點,不了解這些卦爻辭,於是說《周易》是文王著的,或文王著周公續。今人有說是著於周初成王時候,有說是戰國時著的。或從故事,或從思想,各有各的論證,其實都不對。無論從史實,從思想,從各方面看,我認為應該確定為西周末年之作。關於貴族內訌的記載,就是論據之一。這種貴族內訌的現象絕不會出現於成康盛世。而戰國時期,周王室存而實亡,三四等小國還比不上。王臣星散,從哪裡找到這些占筮材料?又為什麼編選它?戰國時王臣還寫這樣的書做什麼?毫無意義。這些大量的占筮材料,如不是占筮王臣,也寫不出的。其他如對偶婚、劫奪婚,用朋貝為貨幣,稱銅鏃為黃金之類,戰國時人絕不會寫。連讀也讀不懂,遑論著作。故著於周初或著於戰國的各種論證均不能成立。 i1、君子終日乾乾,夕惕若。厲,無咎(乾93) 或躍在淵。無咎(94) 有的貴族,整天驚懼,夜裡也警惕不安(「乾乾」借為悁悁,懼也)。有的甚至投河自殺。「或」,貴族。《易》的「或」借指君子,即上爻的君子。為什麼用「或」代君子?因為有所諱飾,有許多這樣不光彩的事(參拙作《周易釋例》「說『或』」)。為什麼驚懼、投河?因為被當權派所排擠迫害,有悲憤自殺者,正如屈子自沉一樣。古今人不解「或」是什麼,說是龍。更不解「躍淵」為何。還說乾是大吉之卦,由下到五,往上發展,可笑。 為什麼說「厲,無咎」?「厲,無咎」,由危轉安之意。躍淵而「無咎」,這是作者的同情語,說自殺者本身無罪,而是被人迫害的。作者有時用貞兆詞來說明事理,論斷是非(參《周易釋例》「貞兆詞的擴大運用」)。乾是星占之卦。「龍」,龍星。反映古人的天人感應迷信思想。前後四爻,星占。中二爻寫貴族內訌。其意是,這樣的壞現象反應於天,天會用惡兆警告人的。星占即《 漢書 ·藝文志》「數術略」的天文占。 貴族內訌以致投河自殺,其矛盾尖銳激烈可知。《易》一開始就寫這個現象,因作者是十分關懷政治而痛心於周室危亡的。他非常憎恨那些當權派把國家搞垮,故常常揭露那些匪人的醜態和罪行。 i2、不永所事,小有言(訟丅6) 不克訟,歸而逋其邑人三百戶(92) 或從王事,無成(63) 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丄9) 訟寫爭訟、鬥爭。有生產鬥爭、階級鬥爭,而以貴族內訌為主要內容。「不永所事」,干不好工作;「言」借為愆,罪也。「小有言」,謂罪不大。古者刑不上大夫,做不成事沒什麼大不了的。「或從王事,無成」,王事,指戰事。無成,打敗仗了。這寫貴族的無能腐朽。無能腐朽的統治,自然導致爭訟鬥爭。「不克訟」,打不贏官司。 「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則是派系之爭。「鞶帶」,革帶。貴族佩的帶子,這裡借來代表官職,是借代辭。有貴族賜給人一條革帶,即給自己人升官。可是敵對派反對,把這個官革職,改任自己人,而那一派不服氣,一轉眼又把這個官革掉。「終朝」,一個上午,表示時間很短。就這樣爭來奪(褫)去,反反覆覆,鬧得烏煙瘴氣,亂成一團,不像樣子。 i3、比之(是)匪人(比63) 比之(則)無首。凶(丄6) 「比」有二義:一、親比;二、阿比。卦以二義為組織。親比,表現作者的政治思想;阿比,指斥政治敗類。阿比,營私結黨,狼狽為奸。這是匪人敗類,為害國家社會。阿比者會丟掉腦袋的,決無好下場。 i4、否之(是)匪人。不利君子貞(否) 休否! 大人吉。其亡其亡,繫於苞桑(95) 傾否! 先否後喜(丄9) 否與泰對,泰、否,是《易》三對對立的組卦之一,表現對立和對立轉化思想。泰好,否壞;泰會變否,否會變泰。「否之(是)匪人」,「匪人」,是節引「比之匪人」的。意思是,壞的就是那些阿比匪人。君子如果是阿比匪人則不利,即「比之(則)無首」之意。所以要「休否」,不要做阿比匪人啊!大人貴族不做阿比匪人就吉。要注意啊,這是很危險的啊!這會身敗名裂,國也將因之危亡。「繫於苞桑」,苞草桑枝,脆小之物,是系不牢的,形容危險。「傾否」,大家起來打倒阿比匪人!「先否後喜」,誤淪為匪人而不是死硬派的,就趕快改過自新,戴罪立功,可以由否變泰(《易》有「節引法」,引用上文而有所刪節。見《周易釋例》「省辭法」)。 i5、遯尾,厲。勿用有攸往(遯丅6) 執之用黃牛之革,莫之勝說(62) 系遯,有疾厲。畜臣妾吉(93) 好遯,君子吉,小人否(94) 嘉遯(95) 肥遯(丄9) 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蠱丄9) 遯卦談隱遁,反映出貴族內訌、政治黑暗的現象及思想。因為貴族內訌,人人自危,怕禍將及己,不如隱遁而去。蠱寫家庭,而說「不事王侯,高尚其事」,也有這種思想。這是「前簡後詳」之例。隱遁是當時一個大問題。貴族做官,在那時認為是必然而應盡的責任。為什麼忽然「不樂仕宦」,而以「不事王侯」為高尚呢?作者對這個問題作了考慮:他首先從國家方面想,如果人人走光,國家豈不是很危險?不應該走啊(「尾」,盡也。「厲」,危險。「勿用」,不利)。接著,他把國家和個人連起來考慮——是不是可以把人羈縻住,像綁馬一樣用黃牛革綁住就走脫不了?深入一想,不成的,人不是馬(這用襯托法,用馬襯托人)。又想,就是羈縻得住,朝廷不讓走,也不成。他身在朝廷,心在山野,不是像患了大病一樣很感痛苦(「疾厲」同義相連。「厲」同疾。「厲」,大病)?朝廷用人,是不是像一個家可以畜養臣妾奴隸呢?不成,臣妾可以豢養,王臣不能像臣妾一樣畜養啊(這又用臣妾襯托王臣)。再從朝廷現狀來想,這樣黑暗的局面,君子不迷戀祿位,不同流合污,寧願逃避,這毋寧是高潔的行動。他是君子,不是奴隸。奴隸喜好逃走,不對;王官喜好隱遁,應該讓他走(「小人」指奴隸。這又用小人襯托君子。小人是人民。也可說是用對比法,王臣走了些還好,人民跑了就更糟)。經過考慮,他認為隱遁是好(「嘉」)的,讓君子飛(「肥」)遁去吧。不事王侯,即隱遁不仕,以隱遁為高尚之事。這反映出當時的時代背景,政治黑暗,潔身自好者,誰也不想在那黑漆一團的朝廷待下去。遯卦全卦反映了這樣的時代和隱遁思想。作者同情這種思想,因而我推斷《周易》是編著於西周末年,作者正是處於那個黑暗時期。 《詩經》里有不少所謂「變雅」的詩篇,可以作為讀《易》的參考。這些詩大多數作於西、東周之交,是一些中小貴族對上級貴族發出譏評抨擊的憤懣之辭,約略見到當時的政治的腐朽、人民的痛苦。《詩經》的《白駒》、《黃鳥》和《我行其野》,也是說隱遁的。但《白駒》有慰留隱遁者之意,而遯卦則讚美隱遁,主張隱遁。 i6、莫益之,或擊之,立心勿恆。凶(益丄9) 「益」,助也。沒人敢幫助,因為當權派專攻擊人,他居心又是詭計多端,反覆無常的。誰敢說個不字,便會大禍臨頭,被攻擊的被排擠的,連句公道話也沒人敢說。這是兇險象。 所謂「變雅」的詩也有不少這樣悲嘆之辭。《十月之交》:「黽勉從事,不敢告勞。無罪無辜,讒口囂囂。」這就是盡瘁事周,瘁於位者,反而招來不少讒言謗擊。《雨無正》:「正大夫離居,莫知我勩。……庶曰式臧,覆出(咄)為惡。」有勞績而人不知,自以為這樣鞠躬盡瘁是很好的,卻反而被人斥責為「惡」。《小弁》:「我心憂傷,惄焉如 。假寐永嘆,維憂用老。心之憂矣,疢如疾首。」即瘁於位者的「齎咨涕洟」,而「君子信讒,如或 之。……舍(胥)彼有罪,予之佗矣」,把所有的罪戾都加在我身上來。《四月》:「盡瘁以仕(事),寧(乃)莫我有。」有者,助也。盡瘁工作的卻沒人幫助。這說明了這些「變雅」之詩和《周易》有共同的語言。 i7、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小過丄6) 小過卦大半談批評態度和方法的。「過」,責備,猶現在說批評;「遇」,禮遇,近於現在說表揚。作者提倡批評,認為無論誰,如有錯就要批評。對批評態度方法提出精闢的理論。這末一條爻辭,是針對「或擊之」者作了批判。說:對於沒錯誤(承上文「無咎」說)的,如果不表揚,反而責難(實際是攻擊),這是態度粗暴,方法錯誤的。好比空中飛鳥,不用箭射而用網羅來網,就是方法不對。這種錯誤的結果就是災禍。作者這裡所謂的災眚,是暗指「或擊之,立心勿恆」者說的,即那些攻擊人,排擠人,禁壓輿論者。「順我者生,逆我者死」,橫行霸道,這樣的朝廷,便走向滅亡的結果。 i8、王臣蹇蹇,匪躬之故(蹇62) 萃如嗟如(萃63) 萃有位。無咎(95) 齎咨涕洟。無咎(丄6) 「蹇」,難也。王臣難之又難,但不是他自己造成這種種困難,這顯然是別人給他的。言外之意,就是當權派在排擠陷害困迫這些王臣了。「萃」借為悴(《說文》引作悴,正字),憂悴,勞悴。「萃有位」猶悴於位。詩人說的更清楚——《北山》詩說:「或燕燕居息,或盡瘁事國;或息偃在床,或不已於行;或不知叫號,或慘慘劬勞;或棲遲偃仰,或王事鞅掌。」有的貪安享樂,有的勞瘁辛苦。對比著寫。這裡的「萃有(於)位」,就是其中一面,另一面則是那一班享樂者。《易》從一方面說,為體裁所限,不可能詳寫。但他們實在處於同一政治背景,說同一類的事(遯卦也應參讀《詩·白駒》。不但思想相類,連文字也有點相同,如「執之」即「縶之維之」。互相參閱,更能看到《易》的著作的政治背景、思想內容和著作時代)。詩人說,盡瘁事國者非常勞苦,「靡事不為」而又「慘慘畏咎」,而另一種人則睡大覺,「湛樂飲灑」,又「出入風議」,講風涼話,議論別人。但《易》不單說悴於位,還說憂愁、嘆息,以至痛哭流涕。其憂國之情,和「變雅」之詩參讀,則當時貴族內部的矛盾鬥爭,躍然紙上。 j、戰爭 恩格斯說:「鄰人的財富刺激了各民族的貪慾,獲得財富已成為他們的最重要的生活目的之一。他們是野蠻人,掠奪,在他們看來,是比創造的勞動更容易甚至更榮譽的事情。以前他們進行戰爭,僅僅為的報復侵犯,或者為的擴大已經感覺不夠的領土,現在進行戰爭,則只是為的掠奪,戰爭成為經常的職業了。所以,新的穩固的城市周圍都圍以高峻的牆壁:它們的廣闊的濠溝成為氏族制度的墳墓,而它們的尖塔已經聳入文明了。社會內部也發生了同樣的情形。掠奪戰爭加強了最高軍事首長以及下級首領的權力:適應習慣的由同一家庭中選出他們的後繼者的辦法,漸漸地,特別是自父權制確立的時候起,轉為世襲的權力了:最初是容忍,其次是要求,最後更是篡奪這種權力了;世襲的國王權力與世襲的貴族的基礎便從此奠立下了。於是氏族制度的機關,便逐漸脫離了自己在人民中、在氏族中、在胞族及在部落中的根基,而整個氏族制度轉化為自己的對立物了:它從自由調理本身事務的部落組織轉變為掠奪與壓迫鄰人的組織了,與此相適應,它的各機關也由人民意志的工具而變為旨在反對自己人民的獨立的統治與壓迫機關了。但是如果對財富的貪慾沒有把氏族成員分成富者與貧者;如果同氏族內部的財產差別沒有把共同利益變為氏族成員之間的對抗(馬克思語);如果日益盛行的奴隸制沒有引到把用自己勞動獲取生存資料的行為認作只有奴隸應當去進行而比掠奪更可恥的活動,那末這種事是從不會發生的。」[4] 在《周易》成書時,周民族早已是王位世襲與貴族世襲的國家,貧者與富者差別懸殊,財產歸貴族獨占。奴隸制已到極盛時期,逐漸趨於沒落,統治者利用強制權關壓迫人民。在軍事上,統治者握有軍權,武人成為大君。但戰爭由報復性和掠奪性轉變到抵抗掠奪。這是因為周民族長期從事於農業生產,要保護自己的財富。主張自衛而反對鄰人的掠奪,自己也不向人掠奪。只有在用人牲為祭品時,捉個把俘虜,但這也逐漸改革了。在農業生產的防禦戰中,他們積累不少經驗,戰術、戰略上有些頗為寶貴的軍事知識。作者的一貫主張是反對侵掠,主張防禦。關於戰爭,《周易》有四個專卦。在農業卦中也都說到防禦,還有其他的卦也說到,或從防禦戰角度談問題。 j1、不利為寇,利禦寇(蒙丄9) 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漸93) 蒙,農業卦,從農業生產經驗得出「不利為寇,利禦寇」的理論:不利於掠奪,而利於防禦,即反對侵略,主張防禦自衛戰。這是正確的思想,非常寶貴。 漸卦寫作者所擬想的幸福家庭。由於敵人侵略,破壞幸福家庭,使夫征不能回來,婦孕不能養育(當由於驚慌或逃難而流產)。這就要大家起來抗擊敵人,保衛自己。 j2、有孚,血去,惕出(小畜64)有孚攣如,富以其鄰(95)厥孚交如威如(大有65) 曰閒輿衛(大畜93) 頤征。凶(頤62) 這些是農業卦的防衛戰或準備,或指出掠奪的不對。見「f、農業」項。 j3、師。貞丈人吉(師) 師出以律,否臧,凶(丅6) 在師中吉。王三錫命(92) 師或輿屍。凶(63) 師左次(64) 田有禽,利執言。長子帥師,弟子輿屍(65) 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小人勿用(丄6) 師,戰爭專卦之一。開始先提一條軍事原理:「師出以律,否臧,凶。」軍隊必須有紀律,軍紀不好的必敗。這是從戰爭經驗得出來的原理。稍晚的《 孫子 》中不少講到軍紀,例如《計篇》說:「……法令孰行?兵眾孰強?士卒孰練?賞罰孰明?吾以此知勝負矣。」是軍紀之事。《形篇》:「善用兵者,修道而保法,故能為勝敗之政。」《地形篇》:「卒強吏弱曰弛,吏強卒弱曰陷;大吏怒而不服,遇敵懟而自戰,將不知其能,曰崩。將弱不嚴,教道不明,吏卒無常,陳兵縱橫,曰亂。……敗之道也。」如此等等,都很強調軍紀問題。 軍事首領,提到三種:「丈人」,總指揮、司令員,由老人充任。甲文、金文的父字,作手持斧形。這是原始社會的族長或家長,持斧帶領眾人打仗。又有尹字,象手持杖形,即丈人之丈。持丈也是領導眾人打仗的軍事首領。後來父成為家長,而丈則變為尹,尹是政治首領。丈人原是軍事首領中職位最高的。「長子帥師,弟子輿屍」,長子是軍隊中的直接指揮官,當由年富力強的貴族擔任。弟子是副官,也負責搶救傷員、運送屍體。這三種軍官,都是貴族。 「師中」猶中軍,有中軍當有左右軍。行軍要選擇有利的地形駐紮,故「師左次」。「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左傳 》莊公三年)。左次,言駐軍在左邊,也即在有利地方(軍上左)駐紮了幾天。選擇有利地形是軍事學知識。在《孫子》兵法十三篇(今本)中有兩篇——《地形》、《九地》講地理的,見於各篇的還不少。可見地理關係於軍事的重大。 「田有禽」,田獵獲獸。田獵為軍事練武,屬軍事範圍。「言」,訊。戰爭有獲說執訊,田獵有獲也說執訊。 「王三錫命」、「大君有命」,都是戰爭勝利而得嘉獎、賞功。「開國承家」,封邑,受邑。國、邑同義。貴族以邑為家。可是賞功輪不到小人。農民征去當兵,勝利後還是回去一樣當農民。 j4、同人於野(同人) 同人於門(丅9) 同人於宗(62) 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93) 乘其墉,弗克攻(94) 同人先號咷後笑,大師克相遇(95) 同人於郊(丄9) 同人,第二個關於戰爭的專卦。卦分三部:先寫戰前準備,次寫各種戰況,末寫班師。「同人」,聚眾。「同人於野」,到農村召集農民,挑選士卒,挑選好回到城裡。《說文》:「邑外謂之郊,郊外謂之野。」野是農村。到鄉村召集農民,挑選士卒。《周禮·地官·司徒》:「大軍旅,大田役,以旗致萬民而治其徒庶之政令。」「凡國之大事,致民。」「同人於門」,在城門前廣場上集合士卒,進行編整訓練。「同人於宗」,在出兵前,要卜禱於宗廟,請命於祖先,禱祈賜福。《 禮記 ·王制》:「天子將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禡於所征之地,受命於祖。」天子要搞許多這樣的祭祀,最重要的是受命於祖。所同的「人」,當只是一些上級軍官了。 九三爻以下,寫各種戰況。不是一次的戰事,是總結不同的戰爭作為經驗教訓。一種戰況是:敵人伏兵在深林密莽中,神出鬼沒,升到高山上取得制高點,也看不到敵人的活動。這是很難打的,打了長長的三年也沒打勝。「不興」,不能舉拔。這有點近於游擊戰。「乘其墉」,是攻堅戰,要爬上城牆打進去。這又是很困難的。敵人憑固守險,居高臨下,打不進去。古人戰爭武器,用弓矛車馬,還沒有好武器可以攻城,至多用梯子,或者用繩子,乘人不備爬上去。但守衛嚴密時是爬不進去的。「同人先號咷而後笑」,是遭遇戰。先頭部隊碰到強大的敵軍就垮了,故號咷,大敗,呼號向後跑。好在後頭部隊趕上,頂住敵軍,轉敗為勝。沒有偵察,冒失前進,是危險的。後頭大軍,距離不遠,還可救援。但前鋒失利,應引以為戒。 「同人於郊」,班師歸來,在郊區獻祭。 j5、履錯然,敬之,無咎(離丅9) 黃離,元吉(62) 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93) 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94) 出涕沱若,戚嗟若(65) 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丄9) 離,關於戰爭的第三個專卦。「離」、罹,古通;罹,罹難。整個卦爻辭分前中後三部:前,對敵警惕戒備;中,敵人襲擊;後,對敵反擊。又分為前後兩組:九三寫敵人襲擊,同時也有了戒備防禦;九四寫遭敵突然襲擊,慘受損失;六五、上九寫因損失而對敵反擊。這樣,成為連環式的編排。 「履錯然,敬之」,聽到敵人來襲,大家馬上集合,步履錯雜,作了警戒。「敬」借為儆,儆戒。有了儆戒,敵人沒敢來,無事(「無咎」)。「黃離」,鳥占,見到黃離鳥,占卜有無禍難,意思也是戒備。 九三爻說,有一次,黃昏時,敵人襲擊來了,因有戒備,青壯男子到前線迎擊敵人去了,後方情況:婦孺則奏樂唱歌,同仇敵愾,情緒熱烈,激昂慷慨(缶,陝西區即周人地的樂器,戰國時秦國即周人原地,仍以鼓缶為奏樂,如藺相如請秦王鼓盆, 李斯 說,叩缶是秦國特有的樂)。大年紀的老頭,嘆息自己太老了,不能上前線殺敵,深覺可惜。他們也是英氣勃勃的(這「嗟」字不是憂愁之嗟,而是嘆惜年老,比不上青壯,有殺敵之壯志,而無殺敵之力量。老黃忠究竟少見。再從「不……則……」語法看,可證其意義一貫,不會是上喜下憂)。寫後方熱烈情況,用來反映前方英勇殺敵;還有,這表現出全族抗敵和對敵警戒,意義非常重大。足見作者對戰爭有深刻認識(今傳 王弼 本下有「凶」字,大謬。古文本、 鄭玄 本無凶字,至確。蓋因今文家誤解嗟字之義,妄加凶字)。 九四爻說,又一次,敵人突然來了,用殘暴的「三光」政策燒殺搶掠。「焚如」,燒光;「死如」,殺光;「棄如」,毀光(按甲文金文,「棄」字象手執倒子扔進箕里,是殘殺小孩。隸書棄字上象倒子,下象雙手,箕則變了)。這揭露敵人的罪行,同時說明疏於警戒,遭到慘重損失。 「出涕沱若」,罹難後痛定思痛,決定對敵人進行反擊,「王用出征」。「有嘉」,國名,即那個殘暴的敵人。斬了嘉君的頭,又俘虜了許多俘虜和物資。隨九五的「孚於嘉」,即此事。有嘉在此次戰役當已被滅。事在西周之前。當是王季或文王時事。古代各氏族部落有一種普遍而強烈的天然自衛的思想,就是對同族被人侵害的,有保護和支援的義務。如希臘雅典氏族有「當受侵害時互相援助、保護及支持底義務」[5] 。羅馬氏族有「同氏族人互相保護及互相輔助底義務」[6] 。現代的少數民族還是一樣。美洲易洛魁人「同族人有相互援助、保護,尤其幫助報復異族人所予的恥辱之義務」[7] 。周人的「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就是一種流血復仇的反擊戰。 j6、晉。康侯用錫馬蕃庶,晝日三接(晉) 晉如摧如。罔孚裕(丅6) 晉如愁如。受茲介福於其王母(62) 眾允,悔亡(63) 晉如鼫鼠,貞厲(94) 悔亡,失得勿恤。往吉(65) 晉其角,維用伐邑(丄9) 晉,關於戰爭的第四個專卦。卦爻辭著重於講戰術戰略。卦辭記康侯用成王所賜的馬(良種馬)按一天三次交配的方法蕃殖馬群。「康侯」,康叔封,武王弟。成王時封於衛。「晝日」,周日,一天。「接」,交配。古代用車戰,需要許多馬,故先記此事。「晉」,進也,講進攻戰。「晉如摧如」,進攻摧毀敵人的力量,戰勝他,而目的不在搶掠物資。「裕」,《說文》:「衣物饒也。」 「晉如愁如」,「愁」借為揫,圍束也。揫與遒通,遒,迫也。《詩·長發》「百祿是遒」,《說文》引遒作揫。進攻戰,圍住敵人,迫之投降。《孫子》:「用兵之法,十則圍之。」又說:「凡用兵之法,全國為上,破國次之;全軍為上,破軍次之。」(《謀攻篇》)上言「摧如」,是較次之策。包圍它,全國全軍而屈服它,更好。 「受茲介福於其王母」,舉一與戰爭有關的故事。周克商,武王祭於其母及祖母。她們都是殷女,故特祭。克商是大事,連類插敘。《易》於大事,常用插敘法。中二爻講士失素質:「眾允」,「眾」,奴隸。「允」借為 ,義同於晉。「晉如鼫鼠」,用奴隸兵進攻,膽小如鼠,必然失敗的。這當是從殷紂失敗得的結論,殷紂的兵多是俘虜來的奴隸兵。 末二爻講戰略:「悔亡」即「眾允,悔亡」之悔亡,打敗仗。「悔亡,失得勿恤」意為勝敗乃兵家常事,但勝勿驕敗勿餒,失得勿恤,不計得失,繼續作戰,達到勝利(「往吉」)。「晉其(則)角」,「角」,較量,考慮。進攻前必須先較量敵我的形勢力量,考慮有無勝利把握。操勝算才打。《孫子·虛實篇》:「策之而知得失之計……角之而知有餘不足之處。」角,各家注訓量。王皙註:「角彼我之力,則知有餘不足之處,然後可以謀攻守之利也。」這是說較量敵我力量,對我利不利。其通則。謂進攻則須較量。策是策度,用心籌算。孫子說:「知己知彼者,百戰不殆;不知彼而知己,一勝一負;不知彼不知己,每戰必殆。」(《謀攻篇》) 孫子兵法 ,首著《計篇》。他認為用兵是非常重大的事情,「故經之以五事,校之以計,而索其情」。五事是人和(道)、天時、地利、將的賢能和節制嚴明的法令。而校計的除五事之外,還要考慮「兵眾孰強?士卒孰練」。「維用伐邑」,「維」,思維、策劃。思維到各方面,作好全盤作戰計劃。「維用伐邑」之維,是校計、策謀之意。這雖沒有《孫子兵法》說得那麼詳明具體,但已深謀遠慮,策劃周詳,認識到用兵須較量敵我之情。這是軍事學知識。古代戰爭頻繁,作者從舊筮辭總結出一些軍事知識,可說是孫子之前的一個軍事學家。 j7、孚兌。吉、悔亡(兌92) 來兌。凶(63) 兌,談邦交問題。作者分析邦交的破壞有兩種國家,一種是以俘人為悅的(「兌」,悅本字),用現代說,是戰爭主義者;另一種是強迫人來悅己者,近於現在說威懾主義者。作者批判這兩種國家,孚兌者雖或一時得意,而終歸失敗;來兌者決無好下場。他的分析和批判很正確。這說明他看問題眼光敏銳。還有好的,等談思想時再說。 j8、翩翩,不富以其鄰,不戒以孚(泰64) 不富以其鄰,利用侵伐(謙65) 鳴謙,利用行師征邑國(丄6) 「泰」、「否」,對立轉變:本來與鄰族鄰人聯盟共守,過得不錯,誰知聽了空談妄說者的大話(「翩」借為諞,巧辯者),大家失了警惕,疏於戒備,敵人侵襲,被搶被俘,連鄰人也一同遭殃(「不富」,不福)。作者很注意對敵戒備。 謙卦討論謙德問題。作者不滿於君子們片面講謙,提出新謙德論,要先有明智、勤勞、撝奮三者為前提才說到謙(詳見下文第三部分「思想意識」),三者又是結合的。他在謙卦用戰爭來論證新謙德論:「不富以(與)其鄰」,是節引泰六四爻辭,意思是,敵人打來了,怎樣辦?是謙讓呢還是抵抗?「利用侵伐」,要抵抗,要禦敵,寸土不讓。「侵伐」是防禦戰之意。「鳴(明)謙」,兼指「鳴謙」、「勞謙」、「撝謙」三者。新謙德論是三者結合不可分的,引「鳴謙」即連其他二者(《易》有節引法,這兩爻均用節引法。要明《易》例才能讀通)。就是說,當敵人侵襲時,就要明智地判斷是非,認清敵人是不義的。我們要抵抗,不能謙讓。打擊敵人,就要勤勞不怕苦;拒敵作戰,就要奮勇殺敵不怕死。這樣就可以戰勝敵人。「利用行師征邑國」,把敵人打回去,打到他本國去,不讓他橫行霸道,給以致命的打擊。這是正當的防禦戰。防禦戰證明新謙德論的正確。作者主張防禦,反對侵略。他用這個觀點衡量國家政策、個人行為,得出合於辯證法思想的新謙德論。 j9、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既濟93) 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賞於大國(未濟94) 兩爻說的是一件事,一從殷說,一從周說,是殷周聯軍征伐共同的敵人。鬼方在周東北殷西北,當在太行山區,與殷周不時有戰爭,是殷周共同的敵人。鬼方常給殷周以威脅。卜辭記鬼方為「禍」,有時「亡禍」:「鬼方昜,亡禍」(《甲》3343)、「己酉卜鬼方禍」(《乙》6684),可見常有戰爭。殷人也以鬼方人為祭,「 鬼方受……」(《殷歷譜·旬譜六》)。周商人做生意,「東北喪朋」,可見周與鬼方的邦交也一向不好。王季伐西落鬼戎即鬼方,在此之後。殷高宗則在王季前好幾代。這時周還弱小,殷為主力,周為盟軍。此次周動用了不少人力跟殷軍去打,打了長長的三年才打勝,是一次大戰。「小人勿用」,意為死傷了不少士卒。勝利後殷賞給周一些勝利品。「大國」指殷。這在周人是一件歷史大事,故特別記載,為《易》中歷史故事最早的。高宗在盤庚後三世,按殷周世次對照,其時約在周太王高祖或曾祖之時。太王被狄人侵迫,舉族遷避,必定還很弱小。靠殷人之力打了一次勝仗。 j10、喪羊於易(大壯65) 鳥焚其巢,旅人先笑後號咷,喪牛於易(旅丄9) 「易」即狄,也作翟,聲通。這說的即《詩·緜》「古公亶父,來朝走馬。率西水滸,至於岐下」的事,也即《孟子·梁惠王篇》說的,狄人侵犯,太王事之以玉帛犬馬,「不得免焉」。太王說,狄人要的是土地,讓給他吧。於是遷到岐山之下居焉。詩人故意把敵人侵迫的事避開不說,好像他們高高興興到一個地方開墾一樣。孟子更把太王說成很有謙讓之德的人。其實歪曲了事實。《易》寫得真實:殷高宗時,鬼方從東北到西北包圍周人,殷周聯軍打敗了他(見上條)。過了幾十年,他大舉侵周,占領了周人的土地。太王說他們想要周的土地是不錯的。狄人侵略,燒殺搶掠。周人損失慘重,被迫遷居。「鳥焚其巢」,顯示焚燒之火很大,連房子外鳥巢也燒著。「先笑」,周人原來在邠地生活得很好,《詩·公劉》描寫他們「於豳斯館」,建了好房子住,耕種豐收。狄人來了,「號咷」,呼喊哭號。狄人搶殺,周人牛羊被搶光,被迫遷避,全族成了「旅人」。這是周人永不能忘的大事。到了太王之子王季才報了這個深仇大恨。《 竹書紀年 》:「武乙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俘其二十翟王。」(《 後漢書 ·西羌傳》注引)翟即狄即易。 j11、孚於嘉(隨95) 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丄6) 「孚於嘉」,即「王用出征,有嘉折首」(離上九)那次戰爭。由於有嘉用「三光」政策侵略周人,周人反擊,俘獲許多俘虜。隨卦由商人販賣奴隸而說到奴隸的另一個來源是戰爭,故舉這次戰役為例。這次戰役是反擊戰而不是侵略戰,與作者的一貫反對侵略的主張沒有違背。「拘系之,乃從維之」,「維」,「維心」術,使戰俘變為奴隸。勝利後,王祭享於西山。 王當 即文王,「西山」當即岐山。文王東移於豐,岐山成為西山了。太王遷岐,周人從此發展興盛起來。文王遷豐,又一大發展,更加強大了。這兩個時期,值得紀念,故《易》插敘之。升六四「王用亨於岐山」,當即太王遷岐後的祭祀。升是進升,發展之意。《易》常用插敘法寫歷史大事。文王遷豐,事見《詩·文王有聲》。 j12、得敵,或鼓,或罷,或泣,或歌(中孚63) 「中孚」此爻,用戰爭勝利事寫軍禮。「得敵」,勝利。「鼓」,進軍;「罷」,退軍。打仗有進有退。「泣」,勝利後喜極以至流下淚來。有的大唱勝利歌。 j13、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復丄6) 行軍必須熟悉地理,有嚮導。此因行旅迷失道路而有災眚,連 類說 行軍迷路的大敗。「國君」猶言主帥,連主帥也被俘。如漢李廣出塞征匈奴,失道大敗而自殺。「至於十年不克征」,意為全軍覆沒,元氣大傷,再也不能打。此當有歷史背景,記來為了說明戰爭行軍必須熟悉地理。《孫子》講地理的話很多。熟悉地理對戰爭關係重大,在講戰爭的專卦還未提到,故於行旅卦插敘。 j14、武人為於大君(履63) 利武人之貞(巽丅6) 武人掌握了武裝軍權,就會篡奪政權。即恩格斯說的,掠奪戰爭更加強了最高軍事首長以及次要首領的權力,變為世襲的權力。世襲的王位與世襲的貴族的基礎便從此奠立。 k、祭祀 恩格斯說:「宗教是在最原始時代從人們關於自己本身及其周圍外部自然界的極愚昧、極朦朧、極原始的觀念中發生的。但是,任何思想體系一經發生後,便結合著全部現有觀念發展起來,把現有觀念加以進一步的改造。最初的宗教觀念,大半對於每一有血統關係的民族集團都是共同的,在這種集團分開以後,更依各該民族所遭遇的生活條件而獨特發展起來。」[8] 「還在舊石器時代中期,就已產生的原始宗教信仰,到了氏族制度時代,就發展起來,並複雜化了。最初,這些宗教信仰及與之連帶的儀式,是和人們的生產和生活需要密切錯綜的。」如圖騰制度,是某一經濟集團與某一種動物或植物有著親族關係。「在氏族公社發展的進程中,圖騰被解釋為氏族長,為同族人共同祖先。」「魔法儀式,就其起源說,是與生產過程有關的,是以用魔法支配自然為其服務的。同時,魔法儀式也是日常生活中支配著人類的那些外在力量,即自然力量的幻想的反映。原始人認為自己有可以用魔法左右自然的能力,並藉此以保證漁獵的成功,而事實上卻只是加深了自己對於周圍自然界的依賴。」「隨著農業和畜牧業的發展,土地成了偉大的豐產力量,土地崇拜流行起來。」「各別的宇宙力量和自然現象逐漸在信仰中起了特別大的作用:如保證收成因而保證人類社會生存的太陽和雨等。」氏族制度的解體,「由於人類對自然界已經達到一定的統治地位,而且從動物祖先崇拜轉入人類祖先崇拜了。」「祖先崇拜,在富有的家長制家族中特別受到支持,就形成了富者(貴族)和貧者死後命運不同的觀念。」「部落首領的崇拜,愈起了巨大的作用。」「首領死後的靈魂被認為能幫助自己同部落的人一種極大魔力。對首領靈魂的祭祀,變成對氏族或部落之某某庇護神的祭祀。」[9] 古代中國「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左傳》成十三年)。祭祀分為各種等級,「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禮」(《禮記·王制》)。宗教產生,有血緣關係的,如祖先崇拜是;有用巫術想支配自然力的,如祭天神地祇的自然崇拜是。殷人卜辭所載天神,除上帝外,還有日月風雨雪等,地神有土(社)、山、川。山川有地名,如河、洹、洹泉。有邑神,又有方和四方神。殷人的祖先,從先公到先王,或合祭或特祭。天上和人間一樣,上帝有它的臣,風就是上帝的使者。祭牲以牛羊犬為主,牲數有多至三百的,也用俘虜為人牲。 周人的祭祀,從《周易》所見到的,範圍很廣,幾乎每事必祭。但祭祀對象很簡單,天神只有帝,地祇只有岐山、西山,沒有地,也沒有川。祖先崇拜泛說宗廟,只一提王母。祭牲以俘虜人牲為多,也用牛羊豬雞,不說犬,也不記數目多少,因是選錄,把牲數刪掉。可以推知不會像殷人用牲之多。據作者說法,牛牲為殷祭特色,周人則以人牲為特色。獻祭者只記王,但又說有敵人來則祭,有病則祭,當然不僅是王了。周人雖以人牲為特色,但說變革時,認為「巳(祀)日乃孚」,「巳日乃革之」,已經有改革這種舊俗之意。因為祀日不一定能捉到俘虜,俘虜被打傷也不能用,非改革不可。 K1、萃。亨。王假有廟(萃) 渙。亨。王假有廟(渙) 豐。亨。王假之。勿憂,宜日中(豐) 王假有家,勿恤(家人95 )同人於宗(同人62) 受茲介福於其王母(晉62) 這些是祖先崇拜。「亨」即享祀。「亨」與「享」同,祭享。萃卦辭說「亨。王假有廟」,又說「利見大人。亨」,是上一「亨」作祭享解。 祭享祖先,各有緣故。豐說行旅,為行往而祭祀。「豐」,《說文》引作寷,大屋,即宗廟。古代建築,屋莫大於宗廟。「同人於宗」,出師前請命於祖。「家」,家廟,祖祠。「受茲介福於其王母」,是祭王母,王母是先妣。這當是武王克商後祭先妣,文王后。殷人,故特祭。萃和渙卦辭,有憂患而祭。「萃」,借為悴,憂悴、憂苦;「渙」,洪水為患。家人九五說「勿恤」,同於豐卦辭言「勿憂」,與貞兆詞「無咎」、卜辭「亡尤」義近。 K2、王用享於帝(益62) 這是祭上帝。帝,上帝、天帝,最高神。周人認為農業生產、農業豐收,是上天賜福。益,訓錫、訓助。上帝賜福佑助,故王用享於帝。 K3、王用亨於岐山(升64) 王用亨於西山(隨丄6) 這是祭山。周文王的祖父古公亶父,即太王,被狄人侵迫,離開豳地,遷居於岐山之下的周原。因禍得福,「周原膴膴」,土地肥沃。農業得到發展,奠定了經濟基礎,從此周民族就興盛起來。「居岐之陽,實始剪商」(《詩·閟宮》)。享於岐山,是太王事。西山,當是文王事。文王又自岐山東移,「作邑於豐」(《詩·文王有聲》)。豐在今陝西酆縣,終南之東。蓋在每一時期,到了一個新地方,周人就祭祀那裡的大山。 K4、有厲,利巳(大畜丅9) 巳事遄往(損丅9) 困於酒食,朱紱方來,利用享祀(困92) 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利用祭祀(95) 「厲」,危厲、疾厲。危厲之事,常指敵人來犯。夬:「孚號,有厲,告自邑。」兌九五:「孚於剝,有厲。」大畜之「有厲」,指有敵人來犯。大畜講農業生產生活事。敵人會來搶掠糧食的,即「孚號,有厲」之有厲。有厲,既要戒備,又要祭祀祈求神的福佑。巳借為祀。困於酒食而朱紱方來侵犯,也是為有厲而祭。敵人來侵則祭,從敵人處逃脫回來又祭。「朱紱」、「赤紱」,都是指敵人。「困於赤紱」,指為敵所俘,且割鼻刖足變為奴隸。幸而逃脫,乃祭祀以感謝神恩。 K5、損其疾,使遄有喜(損64) 「使」,派人祭祀。言儘快派人往祭神則病就好。 K6、孚乃利用禴(萃62、升92) 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既濟95)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益63) 拘系之,乃從維之。王用亨於西山(隨丄6) 有孚攣如(中孚95) 盥而不薦,有孚顒若(觀) 巳日乃孚(革) 這是以俘虜為祭牲之事。「孚」,俘虜。「孚乃利用禴」,禴是祭名之一,也作礿。經傳或說是春祭,或說是夏祭。《詩·天保》「禴祠烝嘗」,依次序當是春祭。又有因禴與殺牛對言,說是祭之薄者。都沒什麼根據。周人用禴,其始當不分什麼春夏。因為「孚乃利用禴」,誰能保證什麼時候有孚呢?雖說「巳(祀)日乃孚」,但「有孚中行,告公用圭」,在中道捉到俘虜就用來獻祭,可見祭不一定限定在哪一個時候給它一個特定的祭名,也不一定有俘虜可用。以人牲祭何以見得比牛牲為薄?俘難得,牛易得,只能說俘厚而牛薄。東鄰指殷,西鄰是周人自謂。東鄰殺牛,只是說你殷人儘管殺牛祭祀,但沒有我周人的祭祀得到神的福佑。這是周克商的祭祀之事。「告公用圭」,公當指周公,圭借為珪。祭時執珪。「有孚中行」,似是周公東征時事。周人用俘虜作人牲祭,由來已久,西周初期,仍然沿用。「有孚攣如」,也是以俘虜為祭品。中孚卦講五禮,五、上二爻說祭禮。五,用人牲;上,用雞。 「盥而不薦,有孚顒若」,盥借為祼。祼,祭名,灌酒以祭為祼。《書·洛誥》:「王入太室,祼。」祼禮先灌酒後薦牲。此灌而不薦者,因為薦用人牲,而作為人牲的俘虜卻在捉他的時候格鬥得很厲害,把他打得頭青臉腫才捉到他。凡祭牲要完好無傷的才能用。比方牛牲,牛角壞的則不用。現在這個俘虜頭青臉腫不像人形,怎能作為祭牲呢?只好不用,故不薦。寧可不薦,不能失敬於神。顒者,大頭也。頭傷則腫大。「巳(祀)日乃革」,當也由於有變故,乃改變一下。革九四說:「有孚改命。」也說變革。祭祀是大事,也可變革,其他可知。 春秋以後,祭祀少用人牲,是一種改進。編者選集資料,保留了一些以俘虜為祭牲的史跡,但他似乎已感到這種祭禮有改革的必要。不過積習難改,在農業生產或別的問題上,他可能想得比較通。說「頤征,凶」,主張「不利為寇,利禦寇」,但在祭禮以俘虜為牲這個問題上,他沒有想通。「巳日乃孚」,這豈不便是「為寇」嗎?正如恩格斯說的:「宗教一經發生後,總是保存有一些由前代遺留下來的觀念,因為傳統在一般所有各個思想體系方面都是一種巨大的保守力量。」[10] K7、用大牲吉(萃) 豚、魚,吉(中孚) 翰音登於天(丄9) 士刲羊,無血(歸妹丄6) 「大牲」是牛。中孚講禮制。「豚、魚」,五禮常用之物,包括祭祀之禮。《 國語 ·楚語》:「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魚炙之薄。」《禮記·王制》:「庶人夏薦麥,秋薦黍。麥以魚,黍以豚。」「翰音」是雞。「士刲羊」,是婚後祭祖,用羊(見《 儀禮 ·少牢饋食禮》,爻辭是記夢占)。周人祭牲,用俘虜外也用牛羊豬雞魚。 K8、可小事不可大事(小過) 小貞吉,大貞凶(屯95) 古代以祭祀和戰爭為國家兩種大事。「大貞」是大事之貞。 l、國家、刑獄 恩格斯說:「國家乃是社會發展到某一階段上的產物;國家乃是這種社會已經陷於自身不可解決的矛盾中並分裂為不可調和的對立而無力掙脫這種對立之承認。為了使這些對立,這些經濟利益相互矛盾的各階級,不要在無益的鬥爭中互相消滅而使社會同歸於盡,於是一種似乎立於社會之上的力量,似乎可以緩和衝突而把它納於『秩序』之中的力量,便成為必要的了。這個從社會中產生而又高居於社會之上而且日益離開社會的力量,便是國家。國家和舊的氏族組織不同的地方,第一是按地區來劃分國家管治下的人民。第二個顯著的特徵是公共權力的創設,這種公共權力已不跟那自行組織為武裝力量的居民直接一致了。這種特殊的公共權力之所以必要,是因為居民的自動的武裝組織,自從社會分裂為各階級以來,已經成為不可能的了。雅典民主國的人民軍隊,是一種貴族的公共權力,用以反對奴隸,使之服從;為了使公民服從,警察也成為必要的了。如監獄及各種強制機關組成的。隨著國家內部階級矛盾的尖銳化,並隨著相鄰各國的日益強大與人口的日益稠密,公共權力就加強了。」「官吏既掌握公共權力及徵稅權,他們就成為社會機關而立於社會之上。」「國家既是由於控制諸階級對抗之需要而發生的,同時,它既是在這些階級衝突中發生的,所以通例,它就是那最強大的在經濟上居於統治地位的階級的國家,這個階級依靠國家又成為政治上占統治地位的階級,因而獲得了壓迫並剝削被壓迫階級的新手段。比如,古代的國家,首先就是奴隸所有者用以鎮壓奴隸的國家,封建國家是貴族用以鎮壓農奴和隸屬農民的機關。」[11] 《周易》所記是奴隸社會的國家,在周滅商前,周王族統治,又把部分土地封給親族的貴族。滅商以後,大封子弟及功臣,並保留很多其他部落國家。子弟、功臣國屏藩周室,鞏固共主的統治政權。王室和各國均有它的強制機關,鎮壓人民。 l1、大君有命,開國承家(師丄6) 「開國承家」,封有功的貴族以采邑。國和家都是邑,不是獨立的國家。 l2、利建侯(屯丅9) 利建侯行師(豫) 「建侯」,分封成為獨立國了。 l3、武人為於大君(履63) 利武人之貞(巽丅6) 武人為大君,也是有軍功而封為國君,即「師」的開國承家。武人戰爭有功則賞以國邑。 「巽」象二人跪於几上,訓伏。伏通服,有被統治者、巽伏者,其對立面即統治者、使人屈服者。「巽」而言「利武人之貞」,猶言利於武人的統治。武人掌握武裝,可以成為大君。 l4、箕子之明夷(明夷65) 周克商後,封殷王族箕子為明夷國君。 l5、升虛邑(升93) 南征吉(升) 利用行師征邑國(謙丄6) 這是攻打別國的城邑。邑、國,同義。周稱殷為大國(未濟九四),卜辭、《書》稱大邑,也稱天邑。同義連詞稱邑國。征邑國、伐邑,是征伐別國。邑城建於高地,故說「虛邑」。虛從丘,《說文》:「大丘也。」如崑崙山也稱崑崙虛。 l6、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觀64) 觀我生(95) 觀其生(丄9) 賓是賓聘。「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言周王國政治開明,為鄰邦所悅服,故來賓聘。《詩·緜》從古公亶父說到文王,說:「虞芮質厥成,文王蹶厥生,予曰有疏附,予曰有先後,予曰有奔奏,予曰有禦侮。」傳說虞、芮兩國之君爭田,久而不平,相與朝周。見周人朝野相讓成風,他們很感動,於是不爭了。「蹶厥生」謂感動其爭奪之性。「疏附」、「先後」、「奔奏」,都是說競相來親附。爻辭當是指文王說。作者在此說「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之意,是要各國政治開明,共同聯盟,宗奉王室。這是作者對當時列國的號召。西周末年,不論周姬姓之國或功臣之國,已離心離德,不尊周王,又互相衝突,有大並小、強凌弱之勢。故作者希望他們仍能像周初一樣拱衛周室。春秋時的霸主的功績就在這一點,聯結各國,尊王攘夷(對付外侮)。 「生」是姓本字,「我生」,國君親族,指部落首領;「其生」,不同姓的部落首領。一國之中有無數氏族部落,這意思是要團結親族,也要團結其他各族。 l7、不寧方來,後夫凶(比) 比有比附、親比之義。這裡說「不寧方來」,是國與國的聯盟,而不寧之國卻遲遲不來。不寧猶不安,謂與別國不親附的國家。「後夫凶」,謂後來者則凶。《國語·魯語》載 孔子 的話說:「丘聞之,昔禹致群神於會稽之上,防風氏後至,禹殺而戮之。」即「後夫凶」事。 l8、有言不信(困) 臀困於株木。入於幽谷,三歲不覿(丅6)困於酒食,朱紱方來(92) 困於石,據於蒺藜。入於其宮,不見其妻(63) 來徐徐,困於金車(94) 劓刖,困於赤紱,乃徐有說(95) 困於葛藟,於臲卼,曰動悔有悔(丄6) 困,講刑獄的專卦。「有言不信」,言借為愆,罪也,有罪而不能伸白(「信」),便要受刑入獄。「臀困於株木」,株木,刑杖,打屁股。「困於石」,石是嘉石。放在朝廷外,是有罪者用刑枷架著,放在那裡示眾懲罰的地方。《周禮·大司寇》:「以嘉石平罷民(邪惡者)。凡萬民之有罪,過而未麗(列)於法而害於州里者,桎梏而坐諸嘉石,役諸司空。重罪,旬有二日坐,期役。其次,九日坐,九日役。……其下罪,三日坐,三日役。」有懲罰和勞動改造之意。蒺藜,即叢棘、監獄。「據於蒺藜」,關在監牢里。坐於嘉石,關進監獄,在丈夫是困辱,在妻子則是乘機逃跑,不受壓迫的機會。 「劓刖」,被敵人俘虜了,施加割鼻斷足之刑。這個敵人是穿紅衣服的國家(「朱紱方」)。有喝醉的,被紅衣國人俘虜了去,加以奴隸之刑,做了奴隸,後來他終於逃回來。這說的有四種刑。關於監獄,作者用換辭法寫,辭異而義同:「幽谷」,比喻監獄像幽暗僻遠的的山谷,人跡不到的地方。「蒺藜」,荊棘,獄外圍以荊棘,以防越獄,故牢獄也叫「叢棘」(坎丄6)。「蒺藜」,合音為茨,代監獄之名。「據」,拘禁。 「金車」,囚車,監獄之一。「金」指銅,車子加銅,加固它。金也訓禁,禁車,囚車。「葛藟」,有刺的蔓生植物,《 墨子 ·節葬》所謂葛緘(針)。《詩》「葛藟縈之」、「蘽之」,纏繞於別的東西上生長。葛藟有針刺,種在獄外,作用同於蒺藜。「臲卼」,《說文》引作槷 ,槷即臬,古今字。卼, 的借字。臲、 ,取義於臬,槷、臬,木樁,大小長短不同的木樁均叫臬,豎在門中之下的名闑,豎木為射的叫臬,打在牆上的木塊掛東西的也叫臬。這裡的槷 (臲卼,也作臬兀)是打在獄外的木樁。又是葛藟,又是臲卼,雙重障礙物,囚犯就逃不了,故說「曰動悔有(又)悔」。奴隸主就用這樣的防備森嚴的強制機關監獄鎮壓人民。 但作者還說到另一種特殊監獄、特殊囚犯。「入於其宮,不見其妻」,這是奴隸社會的家庭婦女,家是她的監獄,她是家裡的囚犯。當男子入獄,她就越獄逃跑了,故男子出獄回家,不見其妻了。作者這話不是隨便說的,他深刻地分析社會,描寫社會。 l9、利幽人之貞(歸妹92) 「幽人」是坐牢的犯人,而歸妹是婚姻卦,為什麼說幽人?原來這幽人指婦女,她是家庭中的囚人。恩格斯說:雅典的女子,「他們差不多是過著深居簡出的生活,只能與別的婦女有所交際。女子所住的房間是在屋子的隔離部分,在最高的 一層樓 上或在偏屋中,男子,尤其是陌生人很不容易入內,要是有男子來到家裡,婦女就躲藏到那裡去。婦女沒有奴婢作伴,不能離家外出;他們在家裡實際是嚴受監視。阿里斯多芬提到過摩羅西安狗,說人們飼養它們是為了嚇走通姦者。而在亞細亞各城市,且用閹人以監視婦女。」[12] 中國封建時代的太監在宮廷里地位很高,歷代不少寺人掌權為禍。寺人已見於春秋時代,以前可能也有了。 婦女在貴族家庭就像囚徒,沒有男人陪著是不能出門的。從《 紅樓夢 》描寫的情況,非常可悲,那就是典型。婦女過幽禁生活,可以推知在第一個階級社會的貴族家庭已是普遍現象。《詩·關雎》的「窈窕淑女」,一般解為幽嫻貞靜,獨 崔述 說,字從穴,是幽邃深居之意(《讀風偶識》),深明其本義。當然,幽靜必然嫻貞,但當她有機會跳出這個牢籠時就不一定那麼嫻貞了。不過這是貴族家庭,民間如《國風》的民歌所說的婦女是很自由的。兩個階級,兩種社會,很不相同。 l10、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鼎94) 噬嗑,利用獄(噬嗑) 屨校滅趾(丅9) 何校滅耳(丄9) 家庭奴隸偶不小心,弄斷鼎足,倒了貴族的粥,受到大刑的處罰(「刑渥」借為刑剭,大刑)。噬嗑是飲食卦,卻說刑獄,就是在飲食上奴隸犯小過而受大刑入獄,腳上拖枷,肩上擔枷。 l11、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蒙丅6) 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睽63) 見惡人(丅9) 睽孤,遇元夫(94) 開荒用刑人來開。「刑人」,受刑之人,即奴隸。「桎梏」,手腳上的刑枷。「天且劓」,烙額、割鼻,是受刑的奴隸,也即「惡人」,貌丑者。「元夫」即兀夫,元兀一聲之轉,刖足跛子,這是逃亡的奴隸。奴隸主用這幾種刑來鎮壓奴隸。 m、婚姻家庭 恩格斯在他的名著《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書里對婚姻家庭的歷史演變說得很詳細。他說,人類在群婚以後,很早就發展了幾種家庭形態: 一、血緣家庭。結婚集團按班輩區分。 二、「普那路亞」家庭。第一個階段,除去同胞兄弟姐妹的性關係。第二階段,連旁系間的兄弟姐妹也禁止結婚。氏族制由此產生,同一氏族不能通婚。 三、對偶家庭。在群婚時已有一夫多妻而有一個正妻,一妻多夫而有一個正夫的情況,但由於經濟原因,一夫多妻實際很少;到這一階段則成為一夫一妻的共同生活了。禁止同氏族內結婚,族外婚,在部落里各個氏族互相通婚。與對偶婚同時地出現了劫奪及購買女性的徵兆。有的民族有姐妹共夫的遺風,一個男子與長姊結婚,有權把她的達到確定年齡的一切姐妹娶為妻。對偶婚之始,家庭經濟共有,由女性支配一家。到了私有財產發展,母權制就變為父權制,女性淪為家庭奴隸,失掉了她的社會地位與榮譽。這就構成父權家長制的家庭。 四、一夫一妻的家庭。丈夫有支配權,子女歸父系所有,繼承父親財產。婚姻約束比對偶婚更堅固持久,不能任意解除,但通例只有男子可以解除婚約,而且習慣上只許男子通姦,妻如通姦則受嚴刑。這只是對婦女的一夫一妻制,男子不受限制。一夫一妻制是以私有財產經濟條件為基礎,丈夫在家中有支配權,奴役女性的個體婚姻。在歷史上它是頭一個階級對立,但同時與奴隸制及私有財產制並存。 《周易》所反映的主要是一夫一妻家庭,父權家長制。婚姻則有對偶婚、劫奪婚、姐妹共夫等遺風。可能有買賣婚或收繼婚。寡婦可以再嫁。 m1、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屯62) 見豕負塗,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後說之弧。匪寇,婚媾(睽丄9) 乘馬班如,求婚媾(屯64) 「匪寇,婚媾」,說明不是劫奪,而是對偶婚。只說「匪寇,婚媾」,都是對偶婚。《易》凡三見,至可寶貴。文獻還沒見到,蓋古俗已遠,恩格斯說是起源於「蒙昧與野蠻之間的分界上,主要是在蒙昧的高級階段上,只有個別地方是在野蠻的低級階段上。這是野蠻時代所特有的家庭形式」。「求婚媾」可能也是。屯卦寫困難之事,對偶婚是族外婚,相當困難。「屯邅」,艱難之意;「班」,旋。乘馬迴旋不進,就是有困難。睽卦寫的是一次旅人在路上所見的事。他先見到有車載著一些豬,後面一輛上面站滿了好些奇形怪狀的人(「鬼」),這些人還張弓搭箭好像要射人,但沒射。「鬼」,圖騰打扮,氏族各有動植物的圖騰以標誌族別。《書·堯典》的「朱虎熊羆」即圖騰。「豕」,婚姻禮物。這次當是去訂婚的。 m2、賁其趾,舍車而徒(賁丅9) 賁其須(62) 賁如濡如(93) 賁如皤如,白馬翰如。匪寇,婚媾(64) 賁於丘園,束帛戔戔(65) 白賁(丄9) 賁,全卦寫對偶婚的親近過程。這種親迎,在解放前我國東北鄂溫克族還有這種婚俗。他們全氏族成員同去,不論路的遠近,一樣去。到了女家,結婚第二天,新郎帶了新娘和她的財產回來。女家許多人伴送[13] 。賁卦寫的就是舉族同去的情況。先寫行前準備:有坐車的,有走路的,可見人多。走路的裝備好兩條腿,老頭子修飾一下鬍子(「賁」,飾。「趾」,腳。「須」,鬍子)。從趾到須修飾,可見是全身修飾好,尤其婦女更必打扮得整齊漂亮。這是以局部寫全體。次寫途中情況:奔跑前進,走得一身汗濕。太陽熱得火燒一樣。白馬昂頭飛馳(「賁」借為奔。「皤」借為燔。「翰」義為飛。《詩·常武》「如飛如翰」、《小宛》「翰飛戾天」,翰謂鳥飛得有力)。白馬飛馳,襯托出騎馬的新郎及其夥伴的英俊。這是以物寫人。「匪寇,婚姻」,說明是對偶婚(這一句包舉全卦,《易》有中間插寫而包括上下文之例,不是孤立的爻辭)。末兩爻,寫到了女家送上婚禮物品。「丘園」,女家附近地方。一束束布帛,很豐盛(「戔戔」,多也),還有白色大豬(「白賁」,白豶,即上條「見豕」之豕)。《 子夏 傳》:「五匹為束,三玄(黑色)二纁(淺紅色)。」《儀禮·士昏禮》:「納徵,玄纁束帛、儷皮。」 m3、乘馬班如,泣血漣如(屯丄6) 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蒙63) 女壯,勿用取女(姤) 這寫的是劫奪婚。「泣血漣如」,女子被搶,很悲痛,哭得很傷心。泣血,形容其悲傷,哭得厲害。漣如,猶淚像波瀾一樣。「取」借為娶,但取有強奪之意(從手從耳,殺敵割取其耳為取)。蒙六三說,不利於劫奪女子。碰上武裝者(「金夫」)的抵抗,連性命也喪失(「不有躬」)。「女壯」,「壯」,傷。「勿用」,不利。兩句相同。節引法,同一事。 m4、歸妹以(與)娣(歸妹丅9) 歸妹以須,反歸以娣(63) 歸妹愆期,遲歸有時(94) 帝乙歸妹,其君之袂不如其娣之袂良(65) 帝乙歸妹,以祉(泰65) 「歸妹」,嫁女。實即姊妹共夫婚俗的遺風。此風到春秋仍通行於各國,西至於秦,東至於海,齊魯和中原的晉、宋、陳、衛等國都有,史家有個專名叫「媵」。但媵制和姊妹共夫已有不同,一則它推廣到同姓的別國,二則它只限於貴族,是國君或大夫,而不是一般家庭或氏族。《 公羊傳 》莊公十九年:「媵者何?諸侯取一國,則二國往媵之。以姪娣從。姪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二國指同姓之國。以姪娣從嫁,就不是出嫁者本人的女弟(妹妹)。 又原始婚俗當沒有被休棄而姐妹同時休棄之俗,當也沒有正妻次妻之分,帝堯二女同嫁於舜,是其例。「反歸以(與)娣」,則是媵制,被休時同休,如果姊被休而娣欲留,須另訂婚約,或者偷偷摸摸地搬到另一個地方另外成家。 又,原始的共夫制是有權娶達到一定年齡的姐妹,但「歸妹愆期,遲歸有時(待)」,愆期是延期之意。《詩·氓》:「匪我愆期,子無良媒。」此處則可能是姊要等到其妹成年一同出嫁,所以推延了嫁期。 還有,原始的姊妹共夫,不會計較嫁妝的,而「帝乙歸妹,其君之袂(衣袂,指嫁妝)不如其娣之袂良」,娣的比姊的美好,這又是風俗有變異。《詩· 韓奕 》說韓侯娶妻,「諸娣從之,祁祁如雲」。祁祁如雲,形容嫁妝的美盛,也是娣的嫁妝比較好。「帝乙歸妹」,是殷帝乙以女嫁周文王之事。《詩·大明》:「文王初載,天作之合。在洽之陽,在渭之涘。文 王嘉 止,大邦有子。大邦有子,俔(譬)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詩》言祥,《易》言祉。大邦指殷。但沒說姊妹同嫁。《易》兩次記載,因文王時周已強大,殷周聯婚,有政治作用,這標誌著周國力的發展。 「須」借為嬃,與娣同義,換辭。嬃為女弟,如漢樊噲娶呂后女弟呂嬃(《 史記 ·高后紀》),嬃不是正名,意為呂妹妹(《離騷》記女嬃勸告 屈原 ,注者謂女嬃是屈原姊,疑誤。女嬃當是屈原之妹)。 m5、女承筐無實,士刲羊無血(歸妹丄6) 「士刲羊無血」,刲,擊刺也。這是夢占,但也說明婚禮。《儀禮·士昏禮》:「婦入三月,然後祭行。」「婦入三月,乃奠菜。」「女承筐」即奠菜。承,奉也。《少牢饋食禮》說祭前主人迎鼎,主婦設黍稷,祭則司馬刲羊,司士擊豕。筐是盛黍稷器。 m6、納婦吉,子克家(蒙92) 取女吉(咸) 女歸吉(漸) 「鳴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中孚92) 納婦、取(娶)女,成立家庭。這些是正式婚娶。蒙,農業卦,納婦當是農民事。中孚的「鳴鶴」四句,是引自民歌,是婚歌,寫男女同飲的歡樂。「好爵」猶美酒。「靡之」,共飲。中孚講五禮之卦,用一首婚歌代表婚禮,有戀歌情趣。《詩經》的《桃夭》、《鵲巢》是婚歌,賀婚之辭,很板直,不如「鳴鶴」好。這有點像《關雎》,以「鳴鶴在陰」起興,也像「關關雎鳩,在河之洲」,所謂興而比也。有美酒和情人同飲,表示情意。我爾對言,自是一夫一妻的婚制。 m7、鼎有實,「我仇有疾,不我能即」(鼎92) 輿說輻,夫妻反目(小畜93) 「我」,貴族自稱。「仇」,配偶。是說,鼎煮好了好吃的,可惜妻子有病,不能跟我一起同吃。「即」,對食也(《說文》)。如照 聞一多 說,謂對食、朝食,為性交隱語。引了一些例子,如《漢書·外戚傳》「房與宮對食」注, 應劭 曰:「宮人自相與為夫婦名對食。」但這指飲食。這是貴族家庭的一夫一妻。小畜,農業卦。「夫妻」是農民的夫妻。 m8、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大過92) 枯楊生華,老婦得其士夫(95) 大過卦寫一些太過事,兩爻寫男女年齡相差太遠的婚姻。老頭娶年青女子為妻,老婦嫁給青壯男子,罕見的事,好比枯楊樹還會發芽長花一樣。但這是特殊現象,而不是婚姻制度。它可能是一種買賣婚,也可能是一種收繼婚。 買賣婚根植於財產。在私有財產發展之後,少數占有特殊地位的人,有錢有勢。他可以收購奴婢,也可以購買妻妾。老頭買少女,常有事。老婦嫁壯男,如恩格斯提到的,「甚至年屆六十的老『處女』,要是她們十分富有的話,有時也可以嫁給一個三十歲的年青男性」[14] 。 收繼婚有各種形態:在中國史上,有兄終弟及的叔嫂婚,有上「烝」下淫的以庶母為妻的母子婚,有的沒有兄弟可繼而由死者的父親收繼他的兒媳婦的。春秋時代有不少「烝」庶母的例子。有的民族如匈奴、烏孫,甚至有母親嫁給兒子、祖母嫁給族中的孫子為妻的(見《漢書》)[15] 。恩格斯據《俄國新聞》說庫頁島吉拉克人「死者的妻,轉嫁給死者的兄弟(任何級的)當中之一個」。俄羅斯還有公公占用兒媳的。 m9、幹父之蠱,有子考(蠱丅6) 干母之蠱,不可貞(92) 幹父之蠱,小有悔,無大咎(93) 裕父之蠱,往見吝(64) 幹父之蠱,用譽(65) 干,借為貫,踐行之義;蠱者,故也,事也。蠱卦說的是幹家庭之事。上九爻說「不事王侯」,不干政事,意為要幹家事。 前五爻說干行父母之事。「幹父之蠱,有子考」,干行父事,則為孝子(考通孝)。而「干母之蠱,不可貞」,不可則為不利。這顯然是父權時代,兒子繼承父業而不干母親之事。母在家庭中已成為婢僕、奴隸,故兒子不干母親之事。 那麼,兒子怎樣干父親之事呢?三四五爻,分別說三種干法:第一種是守成主義的。要繼承父業,遵行父志,「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是這種人。他考慮的是「小有悔,無大咎」,只求無過,不求有功,保得住父業就成。第二種是 中庸 主義的。也想改進,想裕父之蠱,發揚光大,但有限度,不敢大幹。「往見吝」,謂前進則有困難。吝,難也(《 廣雅 ·釋詁》)。《說文》作遴,「行難也」。行難,故不敢怎樣前進。第三種是前進主義的。「用譽」,譽,美譽也。謂把事情幹得美好完善。這樣的「幹父之蠱」,才是真正的「裕父之蠱」。 m10、閒有家。悔亡(家人丅9) 無攸遂,在中饋。貞吉(62) 有孚威如,終吉(丄9) 父權家長制家庭,男性統治。他在家裡不做事,閒著,家務事全由婦女來干。作者認為這樣的男子很不好,婦女幹得沒差錯,很好。這有打破習俗思想。俘虜是家庭中成員之一,父權制的特徵。恩格斯說,父權制家庭是「把若干數目的自由人及非自由人組織起來而成為一個父權家長權力的家庭」[16] 。 m11、家人嗃嗃,悔、厲,吉。婦子嘻嘻,終吝(家人93) 這是貧富不同的兩種家庭。「嗃嗃」借為嗷嗷,啼飢號寒的窮人家。「嘻嘻」,驕佚嬉笑的富貴之家。作者認為窮人家雖艱苦,會轉好的,而富貴家庭終會倒霉的。這是他對於社會的分析,對窮者同情,對富者譏諷,是從對立轉化觀點看問題。 m12、富家。大吉(家人64) 小子厲,有言,無咎(漸T6) 飲食衎衎。吉(62) 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93) 或得其桷。無咎(64) 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95) 鴻漸於陸(阿),其羽可用為儀。吉(丄9) 在家人卦,作者提出一種幸福家庭(「富」借為福),以與上兩種貧窮之家、富貴之家對比。再用了一個專卦漸詳寫所謂幸福家庭(「前簡後詳」的寫法)。 漸的爻辭,先說小孩教育。小孩不懂事,易做錯誤事,有危險,要呵止他,才不致有事故發生(「言」當為 ,形近。呵止也)。關於物質生活,豐衣足食(「衎衎」,喜樂),有房子住(「得桷」,得建屋材料)。精神方面,有文娛活動(「鴻羽」,舞具。「儀」,舞也)。夫妻關係方面,婦女得到尊重。「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勝」,凌侮、欺凌之意。婦女不孕,古俗是要被休棄的。作者提出,不要休離,也不要欺凌,這才是幸福家庭。這是破舊思想,很進步。一般說,作者相當同情婦女的,如「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屯六二),「字」,妊娠。「十年乃字」,意為長期等待,不要休棄。對婦女幹家務幹得好,他讚許。再一點,如有敵人破壞幸福家庭,要保衛這個家庭,要自衛,抗擊敵人(「利禦寇」)。這是他的一貫主張。 m13、遇其配主,雖旬無咎。往有尚(豐丄9) 配主,女主人。旬借為姰,男女姘為姰(說見「商業」g12)。行旅中遇到旅寓的女主人接待而與她婚配。這個女主人當是個寡婦,而這個旅客與她結婚,不知是不是入贅式的婚姻。史載齊國有入贅婚。原始社會母權時代是男嫁於女的。鄂溫克人認為寡婦再嫁是好事,輿論讚許。 m14、包有魚,無咎。不利賓(姤92) 姤卦之姤,借為姤或遘,又借為婚媾之媾。卦辭「女壯,勿用取女」,即用婚媾義。此言賓,疑賓借為嬪。嬪,嫁也。女嫁於男為嬪,是父權時代的說法,疑母權時代男嫁於女也為賓。賓對主而言,女為主則男為賓了。「包有魚」,包借為庖。魚是配偶的象徵,聞一多有《說魚》一文,論證魚象徵配偶[17] 。「不利賓」者,謂不利於(入贅式)婚姻。 * * * [1]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野蠻與文明」,第155頁。 [2]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57頁。 [3] 同上書,第59頁。 [4]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九章「野蠻與文明」,第158頁。 [5] 同上書,第107頁。 [6] 同上書,第131頁。 [7] 同上書,第92頁。 [8] 《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馬克思恩格斯 文選 》(兩卷本)第二卷,第396頁。 [9] 以上據狄雅可夫、尼科爾斯基合著《古代世界史》第四章第七節。 [10] 《費爾巴哈與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馬克思恩格斯選集》(兩卷本)第二卷,第398頁。 [11]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163—165頁。 [12] 同上引書,第61頁。 [13] 秋浦等:《鄂溫克人的原始社會形態》,第73頁。 [14]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37頁。 [15] 董家遵《中國收繼婚之史的研究》收集了不少材料。 [16] 《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第60頁。 [17] 聞一多:《神話與詩·說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