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 卦名解

佚名 《周易》
剛柔始交而難生,動乎險中,故曰:「雲雷屯。」屯已大亨,則雷雨之動滿盈,而為解,故曰「雷雨作,解」,「動而免乎險,解」。 山下有險,非險在前也,可往而止焉,必蒙者也,故為蒙。蹇,則險在前者也,險在前則不可以往,故為蹇。《彖》曰:「見險而能止,知矣哉!」知者,反乎蒙者也。 需,亦險在前也,其不為乾健而進也,非若艮之止也,非坎之所能陷也,待時而進耳,故為需。 柔得位而上下應之,小者之畜也。小者畜,則其畜亦小矣,故為小畜。以小而畜大,非柔之中也。柔得位而不中,不中而上下應之,小畜之道也。能止健,大者之畜也。大者畜,則其畜亦大矣,故為大畜。 四陽過二陰,而陽得中,故為大過。大過者,大者過也。大者過則亦事大過越也。四陰過二陽,而陰得中,故為小過。小過者,小者過也。小者過,則亦事之小過越者耳。 大有,能有大者也,大者應之也;柔得尊位,大有者也。 同人,同乎人者也,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者也。巽而麗乎內,故為家人;止而麗乎外,故為旅。 少男長女必惑,山下有風必撓。蠱者,撓惑之名也,為天下之蠱者事也,故為蠱。 少女少男,男下女上,故為咸。咸者,交感之名也。長男長女,男上女下,故為恆。 姤陰遇陽,故為姤。陽終決陰,故為夬。 柔履剛,故為履。履,禮也。禮者,以柔履剛者也。剛應順而以動,故為豫。上下交,故為泰;不交,故為否。以剛中為主而下順從,故為比。 順而止,故為謙。動而說,故為隨。大者在上,故為觀。大者壯,故為大壯。 剛浸長以臨柔,故為臨。臨者,大臨小之名,故曰「臨者大也」。 柔來文剛,分剛上而文柔,故為賁。柔變剛為剝。剝者,消爛之名也。剝窮上而剛反,故曰復。復者,反而得其所之名也。 天下雷行,物應之,故為無妄。雷之感物,物之所以應,無妄者也。剛退,故為遯。明入地中,故為明夷。明者,傷於暗之名也,文王與紂當其象矣。以爻考之,自三以下,周象也;自四以上,殷象也。明出地上,晉,臣進之象卦也。明出地上,則方晝而未至乎中,中則照天下。晝則進之盛而不亢乎王者也。 損上益下,主於自損者也,故為益;損下益上,主於自益者也,故為損。乾道成男,坤道成女。凡女卦皆受損者也,凡男卦皆受益者也。損上益下,損下益上,此之謂也。 巽乎水而上水,故為井。以木巽火,故為鼎。明以動,故為豐。豐者,光明盛大之卦也。 剛上下而實在其間,頤中有物之象也。頤中有物必噬,噬則合矣,故為噬嗑。嗑者,有間而通之之卦也。 上險下說,說以行險,故為節。柔在內而剛得中,說而巽,故為中孚。柔亦在內,可謂對矣。中孚者,至誠之卦也;無妄,則不妄而已。 一陽陷於二陰,故為坎。坎者,陷也;內明,水象也。一陰麗於二陽,故為離。離,麗也;外明,火象也。水之為物,陷者也;火之為物,麗者也。推此,則震、巽、艮、兌可以類知之也。 上火下澤,睽。睽者,不合之名也,二女之卦也。火在水上,未濟。未濟者,有濟之道也,男女之卦也。水上火下,男女相逮之卦也,故為既濟。澤上火下,二女不相得之卦也,故為革。不相得而相違,革之所以生也。 以眾行險,故為師。上剛而下險,險而健,故為訟。上動而下止,止而動,故為頤。止而動,頤之道也。上說而下順,故為萃。上巽而下險,險而巽,故為渙。渙者,離散之名也。巽而免乎險,則不蹇不困,下雖險,上巽而不健,則不訟,故為渙而已。困則剛見掩者也,在難中者也,不可以不動矣。蹇,則難在前者也,不可以往而已,故《彖》曰「利西南」也。順而巽,其進也孰御焉?故為升。止而巽,有止之道,故為漸。 歸妹者,歸女之卦也。妹,少女也;少女為主於內,故曰歸妹。歸妹,女歸之以其時也,故曰「動而說,所以為歸妹」也。陽在下,則動而進,故為震。進在陰上,已得其所則止,故為艮。內柔伏,故為巽;外柔見,故為兌。 此其文皆在《繫辭》,或《彖》《系》所不言,以其所言反求其所不言,則知其所以然也。 王安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