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 漸卦

佚名 《周易》
《漸》:女歸吉,利貞。 初六:鴻漸於干,小子厲,有言,無咎。 六二:鴻漸於磐,飲食衎衎,吉。 九三:鴻漸於陸,夫征不復,婦孕不育,凶;利禦寇。 六四:鴻漸於木,或得其桷,無咎。 九五:鴻漸於陵,婦三歲不孕,終莫之勝,吉。 上九:鴻漸於陸,其羽可用為儀,吉。

譯文

漸卦:女子出嫁,吉利。利於堅持下去。 初六:大雁漸漸飛到了水邊,小雁有危險,應當呵責制止。 六二:鴻雁走上涯岸,豐衣足食,自得其樂。吉利。 九三;鴻雁走上陸地,丈夫出征沒回來,妻子懷孕而流產。兇險。有利於抵禦敵寇。 六四:鴻雁飛上樹木,或許能找到較平的枝杈得以棲息。沒有災禍。 九五:鴻雁飛上山頭,妻子多年沒有懷孕,卻始終沒有受到欺侮。吉利。 上九:鴻雁飛上大山,它的羽毛可以作禮儀飾品。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