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 · 蒙卦

佚名 《周易》
《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利貞。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六四:困蒙,吝。 六五:童蒙,吉。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譯文

蒙卦:亨通。不是我請教蒙昧愚蠢的人,而是蒙昧愚蠢的人請教我。把第一次占筮的結果告訴了他,他卻不恭敬地再三占筮;對不恭敬的占筮,神靈不會告知。但只要品行端正,誠心誠意,就有利於去占卜。 初六:啟發見識淺經驗少的人,可以利用受刑罰處理的人為反面教材,使人免犯罪過。 如果不規範,任其發展下去,必然會遭遇災禍 九二:包容蒙昧的人,是吉利的;娶新媳婦,也是吉利的;兒輩能治家。 六三:不要搶奪女子成婚,因為她見到有錢有勢的男人就會變心,不會保護自身。這樣做沒有什麼好處。 六四:陷於矇昧無知的人,深深被愚昧所困擾,會有災禍。 六五:蒙昧的孩童,吉祥。 上九:要啟發矇昧無知的人,不宜採用過激的行動使矛盾激化,方法正確,就是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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