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官集注[四庫本]

方苞 · 儒理哲學
十二卷。清方苞(1668-1749)撰。方苞字鳳九、靈皋,號望溪,安徽桐城人。散文學家,古文「桐城派」代表之一。曾為戴名世《南山集》作序,康熙五十年(1711)受《南山集》案牽連入獄,雍正元年(1723)特赦。方苞在雍正期間,任撰《一統志》總裁、《三禮義疏》副總裁、禮部侍郎等。論學以宋儒為宗,其說經皆推衍程朱之學,尤精《三禮》、《春秋》,嚴於義法。所作散文多為經學及書序碑傳。除著有《周官集注》外,還有《周官辨》、《春秋通論》、《春秋直解》、《周官析疑》、《儀禮析疑》、《禮記析疑》、《考工記析疑》、《讀經》、《史記補註》、《左傳義法舉要》、《春秋比事目錄》、《刪定荀子·管子》、《望溪先生文集》、《刪定通志堂宋元經解》、《望溪全集》。方苞認為後儒因《漢志》將《周官》六篇列於禮家,相襲誤稱《周禮》,故復其本號《周官》。方苞《周官集注》體例仿朱子之例,采合眾說,不復標目,全引一家之說,稱為「集注」。《周官集注》對諸家明顯錯誤觀點,均置之不論;對似是而非者,略為考證;對有推極義類,旁見側出者,以圈外區別而論。《周官集注》訓詁簡明,持論純正,是研究《周禮》較有價值的著作,特別於初學《周禮》者頗有裨益,是方苞研究《周禮》著作中較好的一部。後方苞著《周官辨》十九篇,認為《周官》之文為劉歆竄改,以媚王莽,還引明代《金瑤論》為史事,證明《漢書》王莽事跡,歷指某節某句為劉歆所增,持論太高,頗難依據。《周官辨》在嚴謹正義上不及《周官集注》。《周官集注》版本有《望溪全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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