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哲學史 · 原儒墨補

馮友蘭 《中國哲學史》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說:儒家出於文士,墨家出於武士,換言之,即儒家出於儒,墨家出於俠。但儒之一字,在晚周較早的書中固常見,而俠之一字則在晚周較晚的書中,方始見。如果在晚周較早的書中,未見俠字,我們何能斷定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時即有俠?如果我們不能斷定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時即有俠,我們何能說墨家出於俠?這一點我們須首先討論。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所謂俠或俠士,本來是指以幫人打仗為職業之一種人。我們現在所需要者,是證明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時有這一種人。只要在墨子以前或其同時有這一種人,我們在《原儒墨》一文中所持之見解,即仍可持之。至於此種人在當時是否稱為俠,則系另一問題,對於我們在《原儒墨》一文中所持之主要見解,無大關係。 《管子·小問》:「公曰:『請問戰勝之器。』管子對曰:『選天下之豪傑,致天下之精材,來天下之良工,則有戰勝之器矣。』」「公曰:『然則取之若何?』管子對曰:『假而禮之,厚而勿欺,則天下之士至矣。』」又《管子·立政九敗解》:「人君唯勿聽兼愛之說,則視天下之民如其民,視國如吾國,如是則無併兼攘奪之心,無覆軍敗將之事。然則射御勇力之士不厚祿,覆軍殺將之臣不貴爵。如是則射御勇力之士出在外矣。我能毋攻人可也,不能令人毋攻我。彼求地而予之,非吾所欲也,不予而與戰,必不勝也。彼以教士,我以驅眾;彼以良將,我以無能,其敗必覆軍殺將。」此所謂「天下之豪傑」,「天下之士」,及「射御勇力之士」,在「天下」隨便往來,有貴爵,「假而禮之」,厚祿,「厚而無欺」,則雖在「天下」者,亦可「取之」使來。如無此則雖在本國者,亦必「出在外矣」。照行徑看來,這種人正我們所說之以幫人打仗為職業之武專家或武士。又孟子謂齊宣王曰:「抑王興甲兵,危士臣,然後快於心與?」(《孟子·梁惠王》)墨子謂:「昔者越王勾踐好勇,教其士臣三年。」(《墨子·兼愛下》)此皆「士」「臣」並稱,將「士」與「臣」分為兩類。或者「臣」乃君上自屬之人民,「士」乃招來之武士。此點雖不敢十分確定,但就《管子》所說觀之,則當時實有以幫人打仗為職業之武專家或武士。此種武士在貴族政治未崩壞之時不能有。在貴族政治未崩壞時,出兵打仗,貴族各率其民,貴族即是將帥,庶民即是兵卒。必在貴族政治崩壞以後,社會上方有含有自由職業性質之流動分子。文士武士即其中之二大流品。 關於上所引《管子》二段,尚有兩點須插入說明。第一點即:《小問》一段雖可認為系記述管子之言,但《立政九敗解》一段則明系墨家兼愛非攻之學說已行後之情形,何足以證明關於墨子以前或其同時之事?關於這一點,我們須知戰國時代乃春秋時代之延長。戰國時代所有之社會情形,大概在春秋時代即已有之。不過戰國時代之社會變化,在性質上比春秋時代深刻,在範圍上比春秋時代擴大。戰國之於春秋,雖「踵事增華,變本加厲」,然實如「大輅之於椎輪」也。固然若只有《立政九敗解》一段,我們不能對於關於墨子以前或其同時之事,有所斷定,但與《小問》一段聯起來看,則二段即可互相證成。 尚須插入說明之第二點即:照《立政九敗解》一段所說,則兼愛非攻之學說,對於「射御勇力之士」甚不利,因此種學說行,則此種人將無事可作也;墨家正提倡此種學說。何得謂墨家出於此種人?關於此點,我們須聲明:我們只說墨家出於此種人,並非以為墨家之徒只即是此種人。墨家與普通武士不同之處,我在《原儒墨》一文中已詳加說明。墨子出於武士,而主張與武士不利之學說,正如孔子雖出於以教書相禮為職業之文士,而卻不以禮之繁文縟節為可貴。如孔子云:「禮與其奢也寧簡。」(《論語·八佾》)又云:「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論語·陽貨》)如專就相禮之職業說,則禮文愈繁,相禮者愈有事做。但孔子卻不主張禮以繁為貴者,因孔子雖出於文士,而卻非只即文士也。兼愛本武士之道德,非攻乃當時普通的主張。但別家主張非攻,不過止於口說。墨家則有有組織的實力,以推行此主張。墨家之團體,能實際參加戰事,且有自製之守具,代被侵略者守御,以抵制強者之侵略。此乃事實。吾人對於此事實,可有兩種看法:一種看法即以為兼愛非攻之學說,及抵制侵略之團體組織,皆墨子所手創,前無古人,非有所因襲;此即傳統的看法。第二種看法則以為凡一種學說之發生,必有其社會的背景,一種組織之成立,必有其社會的根據;故墨家之學說組織,亦有所因襲;此即吾人所持之看法。依此看法,則墨家之團體組織,非為前無古人之新創,乃當時本有此等團體,而墨家之團體,乃其中之有主義者。此等「能征慣戰」之團體,只可於武士中求之。 至於墨家之團體以外之其他無主義的武士團體,先秦書中,亦間有述及者。《呂氏春秋》說:「昔者秦繆公乘馬而車為敗,右服失而野人取之。繆公自往求之。見野人方將食之於岐山之陽。繆公嘆曰:『食駿馬之肉而不還飲酒,余恐其傷汝也。』於是遍飲而去。」後一年秦晉韓原之戰,「晉人已環繆公之車」。「野人之嘗食馬肉於岐山之陽者三百有餘人,畢力為繆公疾斗於車下,遂大克晉。」(《仲秋紀·愛士》)此三百餘人,似即是一種武士團體。此段我在《原儒墨》中未引,因為此所謂野人安知非即鄉下農民,先時吃過繆公馬肉,後而被徵發應戰者。由此言之,則此所謂野人,不必即是武士。不過繆公所失馬不過右服一匹,安能供三百餘人之食?且農人食馬,何必去岐山之陽?或者食繆公之馬者,乃一三百餘人之流動武士團體,繆公不罰此團體而又賜之酒。及韓原之戰,此團體之武士從戰,因感激而特別奮勇。其食馬與從戰皆團體的行動。如此解釋,亦尚合理。 盜跖似乎也是一個武士團體之首領。《莊子·盜跖》說盜跖是柳下惠之弟,「從卒九千人,橫行天下,侵暴諸侯」。此說雖不必可靠,但其人總在孟子以前或其同時,因為孟子曾說及他(《孟子·盡心上》)。他的「從卒」雖未必即有九千,但亦必有相當之眾。他所領導之團體之內部,是極有組織的。《呂氏春秋》說:「跖之徒問於跖曰:『盜有道乎?』跖曰:『奚啻其有道也!夫妄意關內中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時,智也;分均,仁也。不通此五者而能成大盜者,天下無有。』」(《仲冬紀·當務》)他的團體之內部組織,是道德的,所以《莊子·胠篋》說:「跖不得聖人之道不行。」尤可注意者,即其在團體內實行「分均」,此即所謂「有福同享,有馬同騎」,乃武士團體中所有之道德也。因講墨子而連及盜跖,似乎不倫不類。但依我們的看法,墨子與盜跖實乃武士之兩極端代表。盜跖如受了「招安」,「改邪歸正」,率其徒眾「到邊疆上一槍一刀,圖個封妻蔭子」,他便成為普通的武士。他如再進一步,計劃把他的團體內所行之道德,推行於全社會,並依其主義參加戰事,他便成為墨子。 上所述系有組織可見之武士團體。此外武士之以個人著名者甚多,如孟子所稱之北宮黝、孟施捨,俱以善「養勇」得名。又《呂氏春秋》說:「齊之好勇者,其一人居東郭,其一人居西郭,卒然相遇於塗,曰:『姑相飲乎?』觴數行,曰:『姑求肉乎?』曰:『子肉也,我肉也,尚胡革求肉為?』於是具染而已,因抽刀而相啖,至死而止。」(《仲冬紀·當務》)此以自己之肉,「與朋友共」,實行武士道德之極端的例也。《呂氏春秋》又說:「戎夷違齊如魯,天大寒而後門,與弟子一人宿於郭外。寒愈甚,謂其弟子曰:『子與我衣,我活也,我與子衣,子活也。我,國士也。為天下惜死。子,不肖人也,不足愛也。子與我子之衣。』弟子曰:『夫不肖人也,又惡能與國士衣哉?』戎夷太息嘆曰:『嗟乎!道其不濟矣夫!』解衣與弟子,夜半而死。弟子遂活。」(《恃君覽·長利》)此乃一未得志之士之流浪圖,觀戎夷之「遂解衣與弟子」,知其先之不欲解衣之真「為天下惜死」。其命弟子解衣,及後自解衣,皆實行一切「與朋友共」之道德。此段雖未明言戎夷為武士,但就其言行觀之,似可以為其是。 大概在晚周無論文士武士,均只稱為士,或均可只稱為士。士在當時,本為以賣技藝材能為餬口之人之通稱。此等技藝材能,大別為文武兩途,所謂「文能安邦,武能定國」者。此等人在社會上之地位,比一般庶民高,故往往與庶民分別言之。如《管子》謂,「官長任事守職,士修身功材,庶人耕農樹藝」。(《五輔》)《荀子》謂:「好士者強,不好士者弱。愛民者強,不愛民者弱。」(《議兵篇》)但若以民指非君上非貴族之人,則士亦為民而居其首,所謂士農工商者是。《管子·小匡》及《國語·齊語》所說士農工商,各「定」其「居」、各「成」其「事」之制度,雖不必系齊桓公及管仲所真已施行者,然其議論乃承認當時社會之新興事實,乃當時新社會之反映,則可斷言。此新社會乃以後二千餘年社會之輪廓,截至清末止,其中雖有小變而大體則仍舊也。所須注意者,即先秦所謂士,可指文士亦可指武士。《管子·問》說:「問士之有田宅,身在陳列者,幾何人,餘子之勝甲兵,有行伍者,幾何人。」孟子謂齊宣王:「抑王興甲兵,危士臣,構怨於諸侯,然後快於心與!」(《孟子·梁惠王》)墨子謂:「昔者越王勾踐好勇,教其士臣三年。」(《墨子·兼愛下》)此所謂士皆武士也。 墨子非斗,似與武士不合。然見侮則斗,乃士之道德,非只武士之道德。《呂氏春秋》謂:「齊王謂尹文曰:『寡人好士。』尹文曰:『願聞何為士。』王未有以應。尹文曰:『今有人於此,事親則孝,事君則忠,交友則信,居鄉則悌,有此四行者,可謂士乎?』齊王曰:『此真所謂士矣。』尹文曰:『王得若人,肯以為臣乎?』王曰:『所願而不能得也。』尹文曰:『使若人於廟朝中,深見侮而不鬥,王將以為臣乎?』王曰:『否!夫見侮而不鬥,則是辱也;辱則寡人弗以為臣矣。』」(《先識覽·正名》)見侮則斗,乃士之一重要道德,儒家仍主張士須有此道德,故「子夏之徒」謂墨子曰:「狗豨猶有斗,惡有士而無斗矣?」(《墨子·耕柱》)墨子主張非斗,宋檉更進而主張「見侮不辱」。但吾人不能因此而否認墨家之出於士,故亦不能因此而否認墨家之出於武士。且斗為個人之自由行為。墨子注重紀律組織,其先儒家而非斗,或即因此,亦未可知。 墨家非斗,而戰國後期之俠則極好鬥。見侮則斗之道德,俠最能行之。墨家有有組織之行動,而俠之行動,則多屬個人的。韓非子曰:「行劍攻殺,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賊匿奸,當死之民也,而世尊之曰:任譽之士。」(《韓非子·六反》)又曰:「今兄弟被侵,必攻者,廉也;知友辱,隨仇者,貞也。廉貞之行成,而君上之法犯矣。」故「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韓非子·五蠹》)此等之俠,乃武士之一種。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俠士指武士,就俠之一字在當時之意義言,實有未當。但就後來俠之一字之一般的意義言,則求一字與儒相對,可以表示武士之特性者,實以俠字為較適。司馬遷曰:「今遊俠,其行雖不軌於正義,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諾必誠,不愛其軀,赴士之戹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史記·遊俠列傳》)此為俠字在後來所提示之一般的意義,而武士之美德特性,已大半可以表示。此所以在《原儒墨》一文中,以俠士與儒士對稱也。 為免除誤會計,《原儒墨》一文中所謂俠士,可直以武士稱之。《淮南子》引楚人佽非之言曰:「武士可以仁義之禮說也,不可劫而奪也。」(《道應訓》)是武士亦已有之名詞。 但武士之名,究為少見,而儒之名則常見。雖在許多地方,士明指武士,然武士之名少見之事實,似究可證明在先秦社會中,武士與儒士,不能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關於此點,吾人須注意者,即中國書中關於社會情形之記載,向來極少。先秦書中即言及儒亦多系指儒家之儒,而非指儒家所自出之儒士之儒。在先秦書中,若除去儒家之儒,則儒士之儒亦未為甚多見。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為諸子皆出於士之階級,而士之階級之興起,乃由貴族政治之崩壞,在官專家之失業。但若果如此,則在官專家之眾,宜莫過周室。如此則諸子之興,應在王室所在之地,何以遠在鄒魯?關於此點,有兩點可說:就第一點言之,周室王官雖最完備,專家雖最多,但宗周殘破,文物喪失;東遷之後,王室規模,已不如前。魯為周公之後,文物完備,未經殘破。宗周滅後,魯為東方文化中心,實為應有之事。就第二點言之,則一種歷史上大運動之興起,固為環境時勢所造成,而領袖人物,亦關重要。諸子家學之興,孔子開其先路。孔子為魯人,故鄒魯為儒家之根據地。以後諸家,均直接間接受儒家之影響,故對於諸子之學之興,鄒魯居重要地位。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為昔日在官之專家,如祝宗卜史,禮官樂工,而今失職者,或為昔日之貴族而今失勢者,此等上層失業之流民,多成為儒士;其原業農工之下層失業流民,多成為武士。但在貴族政治未崩壞以前,出兵打仗,貴族即是將帥;且就世界歷史之一般通例觀之,掌統治權之貴族,必勇敢善戰;何能謂周末失勢貴族,多能文而不武?關於此點,吾人須注意者,即掌統治權之貴族,其取得統治權,原憑優勢武力。故在其統治之初,仍保持其勇敢善戰之特性。但其享受既久,日趨墮落,視戰爭為畏塗,而逐漸失其打仗之技能;此在歷史上例證甚多。《左傳》記齊魯長勺之戰謂「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莊公十年)人若世代「肉食」,久之未有不「鄙」者。然既「鄙」之貴族,雖已失其祖宗之「真才實學」,然其禮儀嫻熟,言談漂亮,則或有過其祖宗者。及其失勢以後,若憑其對於禮儀文辭之知識以餬口,則即成儒士。至於社會下層之人,對於所謂教育,既無緣領受,一旦失業,惟有賣其體力,以為餬口。在非工業社會之內,賣體力之市場有限。失業之窮人,一部分惟有當兵與當匪,此情形蓋自古已然,非止於今為烈。當兵之社會下層之人久之專以此為職業,即成為武士。 在《原儒墨》一文中,我以為在先秦及漢初孔墨並稱,蓋二人所代表之學派皆具有甚深的社會背景,及甚大的社會勢力也。後世以孔子為至聖先師,以為文聖人;又於孔子之文聖人之外,以關羽或關羽及岳飛為武聖人;於「文廟」之外,又立「武廟」。實則依其在歷史中之地位,孔子固可為後世之文聖人而無愧;但關岳在歷史中之地位,則遠非孔子之比。故以關岳為武聖人,與孔子抗衡,實為不類。與孔子抗衡之武聖人之稱,實則惟墨子足以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