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要義 · 第八章 階級對立與職業分途
一何謂階級
從第一章到第七章,全為說明中國社會是倫理本位,與西洋之往復於個人本位社會本位者,都無所似。但倫理本位只說了中國社會結構之一面,還有其另一面。此即在西洋社會,中古則貴族地主與農奴兩階級對立,近代則資本家與勞工兩階級對立。中國社會於此,又一無所似。假如西洋可以稱為階級對立的社會,那麼,中國便是職業分途的社會。
我們要討論階級問題,第一還須問清楚,何謂階級?一般地說,除了人類社會之初起和人類社會之將來,大概沒有階級之外,在這中間一段歷史內,階級都是有的。假使我們不能把階級從沒有到有,從有到沒有,首尾演變之理,子然於胸,便不足以論斷文化問題而目+?望人類前途。階級既然是這樣一個大問題,殊非短短數十行,所能了當。茲且試為說之如次。——
從寬泛說,人間貴賤貧富萬般不齊,未嘗不可都叫做階級。但階級之為階級,要當於經濟政治之對立爭衡的形勢求之。這裡既特指西洋中古近代為例,而論證像那樣「階級對立」的階級非中國所有,則茲所說亦即以此種為限。而且真的階級,在文化過程中具有絕大關係的階級,亦只在此。所以即此,固已得其要。
此種對立的階級,其構成是在經濟上。社會經濟莫不以農工生產為先為本。除近代工業勃興,壓倒農業外,一般地又都以農業為主要。農業生產離不開土地。假若一社會中,土地掌握在一部分人手裡,而由另一部分人任耕作之勞;生產所得,前者所享每多於後者。那麼,便形成一種剝削關係。中古之封建地主階級對農奴,即如此。又近代工業生產離不開工礦場所的機器設備。假若一社會中,此項設備掌握在一部分人手裡,而由另一部分人任操作之勞;生產所得,前者所享每多於後者。那麼,便又形成一種剝削關係。近代之產業資本階級對勞工,即如此。總起來說,在一社會中生產工具與生產工作分家,占有工具之一部分人不工作,擔任工作之一部分人不能自有其工具,就構成對立之階級。對立之者,在一社會中,彼此互相依存,分離不開;而另一面又互相矛盾,彼此利害適相反也。
此種經濟關係,當然要基於一種制度秩序而存立。例如,中古社會上承認封建地主之領有其土地,以及其他種種;近代社會上承認資本家之私有其資產,以及其他種種。不論宗教、道德、法律、習慣,都這樣承認之保護之。此即造成其一種秩序,其社會中一切活動即因之而得遂行。秩序之成功,則靠兩面:一面要大家相信其合理;更一面有賴一大強制力為其後盾。此一大強制力即國家。於是說到政治上了。政治就是國家的事。國家即以釐訂秩序而維持秩序,為其第一大事——是即所謂統治。經濟上之剝削階級,即為政治上之統治階級,此一恆例,殆不可易。土地壟斷於貴族,農民附著於土地,而貴族即直接以行其統治,此為中古之例。人人皆得私有財產,以自由競爭不覺造成資本階級;資本階級利用種種方便,間接以行其統治,此為近代之例。以統治維持其經濟上之地位,以剝削增強其政治上之力量,彼此扣合,二者相兼,從而階級對立之勢更著。
階級之為階級,要當於經濟政治之對立爭衡的形勢求之。至於貴賤等級,貧富差度,不過與此有關係而已,其自身不足為真的階級。形勢以明朗而後有力,階級以穩定而後深固。是故下列幾點卻值得注意——
一、一切迷信成見足使階級之劃分嚴峻者;
二、習俗制度使階級之間不通婚媾者;
三、階級世襲制度,或在事實上幾等於世襲者。
這些——特別是第三點——均大足以助成階級。反之,如其不存成見,看人都是一樣的;婚姻互通,沒有界限;尤其是階級地位升沉不定,父子非必嬗連,那麼,階級便難於構成。中古封建,幾乎於此三點通具,所以階級特著。近代,前二點似漸消失,末一點則從世襲制度變為事實上有世襲之勢,故仍有階級存在。
階級之發生,蓋在經濟上對他人能行其剝削,而政治上則土地等資源均各被人占領之時。反之,在當初自然界養生資源,任人取給;同時,社會沒有分工,一個人勞力生產於養活他自己外,不能有多餘,階級便不會發生。無疑地,階級不是理性之產物,而寧為反乎理性的。它構成於兩面之上:一面是以強力施於人;一面是以美利私於己。但它雖不從理性來,理性卻要從它來。何以言之?人類雖為理性的動物,然理性之在人類,卻必漸次以開發。在個體生命,則有待於身心之發育;在社會生命,則有待於經濟之進步。而階級恰為人類社會前進程中所必經過之事。沒有它,社會進步不可能。此其理須稍作說明。
前章曾講,人類的特長在其心思作用(兼具理性與理智)。凡社會進步,文化開展,要莫非出於此。但這裡有一明顯事實:一個人的時間和精力,假若全部或大部分為體力勞動所占據,則心思活動即被抑阻,甚至於不可能。而心思不活動,即無創造,無進步,又是萬要不得的事。那麼,騰出空閒來給心思自在地去活動,即屬必要。——老實說,有眼光的人早可看出,自有人群那一天起,造物即在向著此一目的而前進;這原是從有生物那一天起,造物即在為著人類心靈之開闢而前進之斷續。但既沒有造物主出面發言,人們又不自覺,誰能平均支配,讓每個人都有其一部分空閒呢?其結果便落在一社會中一部分人偏勞,一部分人悠閒了。——此即是人世對立的兩階級之出現。從古代之奴隸制度,到中古之農奴制度,再到近世之勞工制度,雖曰「天地不仁」,卻是自有其歷史任務的。後人談起學術來,都念希臘人之賜;談起法律制度來,都念羅馬人之賜。那就不可不知當初都是以奴隸階級之血汗換得來的。同樣,中古文明得力於農奴,近世文明得力於勞工。凡一切創造發明,延續推進,以有今日者,直接貢獻固出自一班人;間接成就,又賴有一班人。設若社會史上而無階級,正不知人類文明如何得產生?
然則人類就是這樣以一部分人為犧牲的生活下去嗎?當然不是。歷史顯然昭示,進步之所向,正逐步地在一面增加生產之中,而一面減輕人力(特別是體力)負擔——此即經濟之進步。由於經濟之進行,而人們一面享用日富,一面空閒有多;求知識受教育之機會,自然大為擴充。人們的心思欲望,亦隨以發達——此即文化之進步。凡此文化之進步,在一社會中之下一階級亦豈無所分享?而在心思欲望抬頭之後,他們此時當然不能安於其舊日待遇。社會構造至此,乃不能不有一度變更調整。調整之後,略得安處,而經過一時期又有進步,又須調整,社會構造又一變。如是者,自往古訖於未來,蓋劃然有不可少之三變。第一變,由古代奴隸制度到中古農奴制度。這就是由完全不承認其為人(只認他做物),改變到相當承認其為人。在前奴隸生產所得,全部是主人的,只不過主人要用其中一部分養活奴隸。今農奴生產所得,除以一部分貢繳地主外,全部是自己的。他開始同人一樣亦有他的一些地位權利,但尚非真自由人。第二變,由中古農奴制度到近世勞工制度。這就是由相當承認其為人的,改變到完全承認了。大家都正式同處在一個團體裡面。團體對任何個人,原則上沒有差別待遇。彼此各有自由及參政權。不過在生活實質上(生產勞動上和分配享受上),則還不平等——即經濟上不平等。第三變,由近世勞工制度到階級之徹底消滅。這就是社會主義之實現;經濟不平等,繼其他之不平等而同歸於消除。其他之不平等,更因經濟之平等而得以消除淨盡。社會當真回復到一體,而無階級之分。凡此社會構造之三變,每一變亦就是國家形勢之改變——由奴隸國家到封建國家,再到立憲國家,最後到國家形式之化除。而每一度國家形式之改變,亦即是政治之進步。經濟進步、文化進步、政治進步,事實上循環推進,非必某為因而某為果。不過說話不能不從中截取一端以說之;而經濟隱若一機械力,以作用於其間,說來容易明白。又一切變易進步,事實上恆行於微細不覺,並不若是其粗。然說話卻僅及粗跡,在短文內,尤不能不舉其劃然可見者而說之。又事實上一時一地情勢不同,生命創進尤不如是整齊規律。然學問卻貴乎尋出其間理致,點醒給人。讀者有悟於其理,而不概執為規律,斯善矣。
要緊一句話:生產技術不進步,所生產的不富,就不能無階級。古語云:「不患寡而患不均」,其實寡了就不能均。要達於均平(經濟的、政治的),必須人人智識能力差不多才行。不是享受的均平,就算均平;要能力均平,才是均平。明白說,非大家同受高等教育,階級不得消滅。然而教育實在是一種高等享受(高等教育更是高等享受),這其中,表示著有空閒;空閒表示著社會的富力。像今天我們這一班人得以受到教育,實為生產力相當進步,而又有好多人在生產上服務,才騰出空閒來給我們。假如要他們同時亦受同等教育,那麼,大家便都吃不成飯。想要同受教育,還同要吃飯,那必須生產力極高,普遍用物理的動力代替人力才行。且須明白:所謂同受教育,必須是同受高等教育;吃飯亦是同吃上好的飯。如其說,同受中等教育,同吃次等飯,那又是寡中求均;那又是不行的。所以此所說生產力極高,真是極高極高。然後得一面凡所需求無不備,一面卻空閒盡多。然後同受高等教育,乃為極自然之事。人人同受到高等教育,知識能力差不多,然後平等無階級,乃為極自然之事。反乎此,而以勉強行之,皆非其道。
這其中含藏有生產手段歸公之一義,未曾說出。只有生產手段歸公,經濟生活社會化,而後乃完成了社會的一體性。大家在社會中如一體之不可分,其間自然無不均平之事。均平不能在均平上求,卻要在這社會一體上求,才行。
關於國家必由階級構成,和階級在政治進步上之必要作用,容後再談。茲先結束上面的話。由上所說,人類歷史先形成社會階級,然後一步一步次第解放它。每一步之階級解放,亦就是人類理性之進一步發展。末了平等無階級社會之出現,完全符合於理性要求而後已。此其大勢,彰彰在目,毫無疑問。上面說,階級雖不從理性來,而理性卻要從階級來,正指此。因此,孟子所說的:「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治人者食於人,治於人者食人」,那在當時倒是合乎歷史進步原則,而許行主張「賢者與民並耕而食,饔飧而治」,不要「厲民以自養」,其意雖善,卻屬空想,且不免要開倒車了。
二中國有沒有階級
對於人類文化史之全部歷程,第二章曾提出我的意見說過。除了最初一段受自然限制,各方可能互相類似,和今後因世界交通將漸漸有所謂世界文化出現外,中間一段大抵各走一路,彼此不必同。像上面所敘之社會階級史,恰是在那中間一段。凡所說階級如何一步一步解放,只有敘明其理有如此者(即極容易如此演進),不是說它必然如此。淺識之人,聞唯物史觀之說,執以為有一定不易之階梯。於是定要把中國歷史自三代以訖清末,按照次第分期,納入其公式中,遇著秦漢後的兩千年,強為生解而不得,寧責怪歷史之為謎,不自悟其見解之不通,實在可笑。我自己的學力,根本不夠來闡明全部中國歷史的;而我的興趣亦只求認識百年前的中國社會。本書即非專研究中國社會史之作,對此自亦不及多談。第為討論階級問題,以下要說一說百年前的中國社會,並上溯周秦略作解釋。
百年前的中國社會,如一般所公認是沿著秦漢以來,兩千年未曾大變過的。我常常說它是入於盤旋不進狀態,已不可能有本質上之變革。因此論「百年以前」差不多就等於論「二千年以來」。但亦有點不同。一則近百年到今天尚未解放之中國問題,正形成於百年前的中國社會之上,故對它亟有認識之必要。同時,我們對近百年的事知道較親切,亦復便於討論。再則在階級對立與職業分途之間,兩千年來雖大體趨向於後者,卻亦時而進(向著階級解消而職業分途),時而退(向著階級對立),時而又進,時而又退,輾轉往復。而百年前之清代,正為其趨向較著之時,所以就借它來說。又所謂「百年以前者」,初非在年限上較量,蓋意指中國最近而固有之社會情形,未受世界大交通後之西洋影響者而言。
在農業社會如中國者,要討論其有沒有階級,則土地分配問題自應為主要關鍵所在。此據我們所知,先說兩點:
第一,土地自由買賣,人人得而有之。
第二,土地集中壟斷之情形不著;一般估計,有土地的人頗占多數。
對於第一點,大致人人都可承認,不待論證。第二點易生爭論,須得一為申說。中國土地廣大,人口眾多,而地籍不清理者久而又久。民國以來,縱有一些調查統計,如北伐前北京政府農商部所為者,如北伐中及北伐後國民政府所為者,皆根本不可靠。其間有可靠者,則國內外學術專家私人之所舉辦,又嫌規模小,不可以一隅而概全局。故土地分配情況究竟如何,無人能確知。就耳目常識之所及,則北方各省自耕農較多,東南西南佃農較多。然在南方某些地方並不見土地集中者,亦非罕例。同時北方如山東之單縣曹縣,亦有大地主累代相承。抑且不止此。好些地方,一縣城東之情形或與其城西不同,城南又異乎城北。總之,話難講得很。因此,論者恆不免各就所見而主張之。我自然亦只能就我所見者而說,但平情立論,不作過分主張。
我家兩代生長北方,居住北方,已經可說是北方人。我所見者,當然亦就是北方的情形。北方情形,就是大多數人都有土地。雖然北平附近各縣(舊順天府屬)有不少「旗地」(八旗貴族所有),但他們佃農卻有永佃權。例不准增租奪佃,好像平分了地主的所有權(類如南方地面權地底權)。我所曾從事鄉村工作之河南山東兩省地方,大地主雖亦恆有,但從全局大勢論之,未見集中壟斷之象。特別是我留居甚久之鄒平,無地之人極少。我們在鄒平全縣所進行之整理地籍工作,民國廿六年上半年將竣事,而抗戰遽作,今手中無可憑之統計報告。但確實可說一句:全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有土地,不過有些人的地很少罷了。這情形正與河北定縣——另一鄉村工作區——情形完全相似。定縣則有《定縣社會概況調查》一巨冊,其中有關此問題之報告。(1)(據李景漢《定縣社會概況調查》,則該處土地分配情形有如下之三例:
第一例:東亭鄉六二村一○四四五家,除一五五家不種地外,種地為業者一○二九○家。其中種一百畝以上者二二○家,即占百分之二,種地百畝以下者一○○七○家,即百分之九十八。又調查其中之六村八三八家,除四八家不種地外,種地者七九○家。其中完全無地而以佃種為生者一一家;餘七七九家均自有土地多少不等。
第二例:第一區七一村六五五五家,除三七九家不種地外,種地者六一七六家。其中多少自有土地者五五二九家,完全無地者六四七家。無地佃農視前例為多,然亦只占十分之一強。有地百畝以上者,在六五五五家中占百分之二,有地三百畝以上者占千分之一。有地而不自種者,占百分之一。
第三例:第二區六三村八○六二家,除三二三家不種地外,種地者七七三九家。其中多少自有土地者七三六三家,余為無地之佃農僱農,約占百分之五。在有地者之中,一百畝以上占百分之二,三百畝以上占千分之三。
以上均見該書第618—663頁。)據其報告,分別在不同之三個鄉區作調查:一區六十二村,一萬零四百四十五家;一區七十一村,六千五百五十五家;一區六十三村,八千零六十二家。總起來,可得結論如下——
一、百分之九十以上人家都有地。
二、無地者(包含不以耕種為業者)占百分之十以內。
三、有地一百畝以上者占百分之二;三百畝以上者占千分之一二。
四、有地而不自種者占百分之一二。
此調查工作系在社會調查專家李景漢先生領導之下,又得當地民眾之同情了解與協助,絕對可靠。而准此情形以言,對於那一部分人有地而不事耕作,一部分人耕作而不能自有土地的階級社會,相離是太遠了。我承認這情形不普通。但我們兩個鄉村工作團體,當初之擇取鄒平、定縣為工作區域,卻並沒有意在山東全省中或河北全省中,特選其土地最不集中之縣份。乃結果竟不期而然,兩處情形如此相同,則至少這情形在北方各省亦非太不普通了。
要知道此種情形並非奇蹟,而是有其自然之理的。在當時定縣中等土地每畝值錢普通不過四十元。而一個長工(僱農)食宿一切由主人供給外,每年工資普通都在四十元以上。節儲幾年,他自己買一畝地,有何不可能?這是說,有地並不難。有地人家百分比之高在此。又中國社會通例,一個人的遺產,由他諸子均分。(1)(大清律例關於遺產繼承有如下之規定:嫡庶之男,不問妻妾婢所生,以子數均分之;私生子及養子各與其半。)所以大地產經一代兩代之後,就不大了。若遇著子弟不知勤儉,沒落更快。這是說,縱有大地產,保持正不易。一百畝以上人家,百分比之低在此。河北省諺語「一地千年百易主,十年高下一般同」(十年間的變化,可能富者不富。貧者不貧),又說「窮伴富,伴得沒有褲」,都是由此而發。
既然如此,那麼,南方各省土地集中,佃農頗多,又何自而來呢?這一半來自工商業勢力,一半來自政治勢力。古語早已說過「用貧求富,農不如工,工不如商」(見《史記·貨殖列傳》)。現在之經濟學家則指出農業上遠沒有像工商業那樣的競爭:土地集中遠沒有像資本集中那樣的容易;大規模經營壓倒小經營,工商業有之,而農業不必然。從封建解放後之土地自由經營,其本身是不可能發展出這局面來的。只有由工商業發財者,或在政治上有錢有勢者,方能弄到大量土地並維持之。而一般說來,中國的工商業家和官吏,出在北方者遠不如南方之多。土地分配情形,南北所以不大同,其故似在此。但他們要土地,不過覺得不動產牢穩,用以貽子孫;其積極興趣不在此,絕不是想要改行。雖土地分配情形不免時時受其影響,而土地集中總不是一種自然趨勢所在。造成此種不自然趨勢,固有可能;亦必非工商業勢力所能為(理由見後),而必在政治勢力。由政治勢力而直接地或間接地使全國土地見出集中壟斷之勢,那對於從封建解放出來的社會說,即是形勢逆轉。此種逆轉,勢不可久。歷史上不斷表演,不斷收場,吾人固已見之矣。
故我以自耕農較多之北方和佃農較多之南方,兩下折衷起來,以歷史順轉時期和其逆轉時期,兩下折衷起來,籠統說:「土地集中壟斷之情形不著,一般估計,有地的人頗占多數。」——土地集中壟斷情形,是有的,但從全局大勢來說,尚不著;以有地者和無地者相較,當不止五十一對四十九之比,而是多得多。自信所說絕不過分。
中國工商業發達,儘管像先秦戰國那樣早,像唐代元代那樣盛,卻是從唐代至清季(鴉片戰爭)一千二百年之久,未見更有所進(某些點上,或反見遜退)。其間蓋有兩大限制存在。我們知道工商業是互相引發的。要商業上有廣大市場,乃賴激工業生產猛進;要工業生產增多,乃推動著商業前進。反之,無商則工不興,無工則商亦不盛。而商業必以海上交通,國際互市為大宗。西洋古代則得力於地中海,到後來更為遠洋貿易。近代工業之飛躍,實以重洋冒險,海外開拓為之先,歷史所示甚明。然中國文化卻是由西北展向東南,以大陸控制沿海,與西洋以沿海領導內地者恰相反,數千年常有海禁。雖然亦許禁不了,且有時而開禁。還有許多矛盾情形,如王孝通著《中國商業史》,一面述唐代通外商之七要道四大港(龍編、廣州、泉州、揚州),一面卻說:
(上略)是唐時法制,實主極端之閉關主義。雖以太宗高宗兵力之盛,大食、波斯胥為屬地,而國外貿易曾未聞稍加提倡,轉從而摧抑之;亦可見吾國人思想之錮塞矣。(見原書第112頁)
所以綜而論之,至多不過給予外商與我交易機會,而少有我們商業向海外發展,推銷國貨的情形。這樣,就根本限制了商業只為內地城鄉之懋遷有無;其所以剌激工業生產者之有限可知。在內地像長江一帶,有水運方便還好;否則,凡不便於運輸,即不便於商業。以舊日交通之困難,內地社會雖甚廣大,正不必即為現成市場。直接限制了商業,即間接限制了工業。同時,工業還有其本身之限制。
工業本身一面之限制,是人們的心思聰明不用於此;因之,生產工具生產技術無法進步,而生產力遂有所限(關於此層詳論在後)。近代西洋在此方面之猛進,正為其集中了人們的心思聰明於此之故。在此之前,亦是同一樣不行。所以說:
直到十八世紀之中葉,發明很為稀見。事實上,技術的情況在1750年以前,相當停滯,達數千年。到了現代,往往一年間所發明,要超過1750年以前一千年所發明的。(巴恩斯[H.E.Barnes]《社會進化論》,王斐孫譯本第211頁,新生命書局版)
換言之,若依然像中古人生態度而不改,便再經一千年,產業革命在西洋亦不得發生。從來之中國人生態度與西洋中古人生態度誠然有異。但二者之不把心思聰明引用於此,正無二致;其相異,不過在後者自有一天轉變到心思聰明集中於此,而前者殆無轉變之一天。那亦就是,若無西洋工業新技術輸入中國,中國自己是永不會發明它的。
那面限制了商業發展,這面限制了工業進步。在工業上復缺乏商業的剌激,在商業上復缺乏工業為推進。他且不談,就在這兩大限制之下,中國工商業往復盤旋二千多年而不進,試問有什麼稀奇呢!似此只附於農業而立的工商業,雖說便於發財而不免購求土地,卻又不能為發財而經營它,其勢不能凌越農業而操縱了土地,則甚明白,所以,由此而壟斷土地,形成地主佃農兩階級,那是不必慮的。而在這種工商業本身,一面沒有經過產業革命,生產集中資本集中之趨勢不著,一面循著遺產諸子均分之習俗,資本縱有積蓄,旋即分散;所以總不外是些小工小商。像近代工業社會勞資兩階級之對立者,在此談不到,所不待言。可以說,秦漢以來之中國,單純從經濟上看去,其農工生產都不會演出對立之階級來。所可慮者,仍在政治勢力之影響於土地分配。
三何謂職業分途
我們知道經濟上之剝削階級,政治上之統治階級,例必相兼。上面對於經濟上有無階級之對立,已略為考查;下面再看它政治上階級的情況如何,俾資互證。
中國社會在政治上之得解放於封建,較之在經濟上尤為顯明。中國之封建貴族,唯於周代見之。自所謂「分封而不錫土,列爵而不臨民,食祿而不治事」(見《續文獻通考》),實際即早已廢除。戰國而後,自中央到地方,一切當政臨民者都是官吏。官吏之所大不同於貴者,即他不再是為他們自己而行統治了。他誠然享有統治之權位,但既非世襲,亦非終身,只不過居於一短時之代理人地位。為自己而行統治,勢不免與被統治者對立;一時代理者何必然?為自己而行統治,信乎其為統治階級;一時代理者,顯見其非是。而況做官的機會,原是開放給人人的。如我們在清季之所見,任何人都可以讀書;任何讀書人都可以應考;而按照所規定一一考中,就可做官。這樣,統治被統治常有時而易位,更何從而有統治被統治兩階級之對立?英國文官之得脫於貴族勢力而依考試任用,至今未滿百年。以此較彼,不可謂非奇蹟。無怪乎羅素揭此以為中國文化三大特點之一也。
今人非有相當本錢,不能受到中等以上教育。但從前人要讀書卻極其容易;有非現在想像得到者:
第一,書只有限的幾本書,既沒有現在各門科學外國語文這樣複雜,除了紙筆而外,亦不需什麼實驗實習的工具設備。
第二,不收學費的義塾隨處可有。宗族間公產除祭祀外,莫不以獎助子弟讀書為第一事,種種辦法甚多。同時,教散館的老師對於學生收費或多或少或不收,亦不像學校那種機械規定。甚至老師可以甘願幫助學生讀書。
第三,讀到幾年之後,就可一面訓蒙,一面考課,藉以得到膏火補助自己深造。
那時一個人有心讀書,絲毫不難。問題不在讀書上,而在讀了書以後,考中做官卻不那樣容易。一般說,其百分比極少極少。人家子弟所以寧願走農工商各途者,就是怕讀了書窮困一生「不發達」,而並非難於讀書。所謂「寒士」、「窮書生」、「窮秀才」,正是那時極耳熟的名詞。但卻又說不定哪個窮書生,因考中而發跡。許多舊小說戲劇之所演,原屬其時社會本象。
我承認像蘇州等地方,城裡多是世代做官人家,而鄉間佃農則不存讀書之想,儼然就是兩個階級。但此非一般之例。一般沒有這種分別。「耕讀傳家」,「半耕半讀」,是人人熟知的口語。父親種地為業而兒子讀書成名,或親兄弟而一個讀書,一個種地,都是尋常可見到的事。諺語「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正指此。韋布林(T.Veblen)著《有閒階級論》,敘述各處社會都有視生產勞動為賤役可恥而迴避之習慣。(1)(韋布林(T.Veblen)著《有閒階級論》,胡伊默譯本第29—37頁,中華書局出版。)要知中國卻不同。雖學稼學圃皆不為孔子所許;然弟子既以為請,正見其初不迴避。子路在田野間所遇之長沮、桀溺、荷艹/條丈人,顯然皆有學養之賢者,而耕耘不輟;其譏夫子「四體不勤,五穀不分」,更見其重視生產勞動。又天子親耕藉田,歷代著為典禮;則與賤視迴避,顯然相反。許行「與民並耕」之說,非事實所能行;明儒吳康齋先生之真在田間下力,亦事實所少見。最平允的一句話:在中國耕與讀之兩事,士與農之兩種人,其間氣脈渾然相通而不隔。士與農不隔,士與工商亦豈隔絕?士、農、工、商之四民,原為組成此廣大社會之不同職業。彼此相需,彼此配合。隔則為階級之對立;而通則職業配合相需之徵也。
由於以上這種情形,君臨於四民之上的中國皇帝,卻當真成了「孤家寡人」,與歐洲封建社會大小領主共成一統治階級,以臨於其所屬農民者,形勢大不同。試分析之:
一、他雖有宗族親戚密邇相依之人,與他同利害共命運;但至多在中央握權,而因為沒有土地人民,即終無實力。
且須知這種權貴只極少數人,其餘大多數,是否與他同利害共命運,尚難言之。像明嘉靖年間裁減諸藩爵祿米,「將軍」(一種爵位)以下貧至不能自存。天啟五年以後,行限祿法,而貧者益多,時常滋事。當時御史林潤上言,竟有「守土之臣每懼生變」之語,是可想見。
二、他所與共治理者,為官吏。所有天下土地人民皆分付於各級官吏好多人代管。官吏則來自民間(廣大社會),又隨時可罷官歸田或告老還鄉;其勢固不與皇帝同其利害,共其命運。
三、官吏多出自士人。他們的宗族親戚鄰里鄉黨朋友相交,仍不外士、農、工、商之四民。從生活上之相依共處,以至其往還接觸,自然使他們與那些人在心理觀念上實際利害上相近,或且相同。此即是說:官吏大致都與眾人站在一面,而非必相對立。
四、誠然官吏要忠於其君;但正為要忠於其君,他必須「愛民如子」和「直言極諫」。因只有這樣,才是獲致太平而保持皇祚永久之道。愛民如子,則每事必為老百姓設想;直言極諫,則不必事事阿順其君。所以官吏的立場,恰就站在整個大局上。
只有一種時機:他一個人利祿問題和整個大局問題,適不能得其一致,而他偏又自私而短視;那麼,他便與大眾分離開了。然此固談不到什麼階級立場。
政治上兩階級對立之形勢,既不存在;這局面,正合了俗說「一人在上萬人在下」那句話。
秦以後,封建既不可復,而皇室仍有時動念及此者,即為其感到勢孤而自危。這時候,他與此大社會隔絕是不免隔絕,對立則不能對立。古語「得人心者昌,失人心者亡」,正是指出他只能與眾人結好感,而不能為敵。而萬一他若倒台,天下大亂一發,大家亦真受不了。彼此間力求適應,自有一套制度文化之形成。安危利害,他與大社會已牽渾而不可分。整個形勢至此,他亦不在大社會之外,而與大社會為一。
一般國家莫非階級統治;其實,亦只有階級才能說到統治。在中國看不到統治階級,而只見有一個統治者。然一個人實在是統治不來的。小局面已甚難,越大越不可想像。你試想想看:偌大中國,面積人口直比於全歐洲,一個人怎樣去統治呢?他至多不過是統治的一象徵,沒有法子真統治。兩千年來,常常只是一種消極相安之局,初未嘗舉積極統治之實。中國國家早已軼出一般國家類型,並自有其特殊之政治制度。凡此容當詳論於後。這裡要點出的,是政治上統治被統治之兩面沒有形成,與其經濟上剝削被剝削之兩面沒有形成,恰相一致;其社會階級之不存在,因互證而益明。本來是階級之「卿、大夫、士」,戰國以後階級性漸失,變成後世之讀書人和官吏,而職業化了。他們亦如農工商其他各行業一樣,在社會構造中有其職司專務,為一項不可少之成分。此觀於士農工商四民之並列,及「祿以代耕」之古語,均足為其證明。古時孟子對於「治人」、「治於人」之所以分,絕不說人生來有貴賤階級,而引證「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為」之社會分工原理。可見此種職業化之傾向,觀念上早有其根,所以發展起來甚易。日本關榮吉論文化有其時代性,復有其國民性,政事之由階級而變到職業,關係於文化之時代性;然如中國此風氣之早開,卻是文化之國民性了。
我們當然不能說舊日中國是平等無階級的社會,但卻不妨說它階級不存在。這就為:
一、獨立生產者之大量存在。此即自耕農、自有生產工具之手藝工人、家庭工業等等。各人作各人的工,各人吃各人的飯。試與英國人百分之九十為工資勞動者,而百分之四為僱主者相對照,便知其是何等不同。
二、在經濟上,土地和資本皆分散而不甚集中,尤其是常在流動轉變,絕未固定地壟斷於一部分人之手。然在英國則集中在那百分之四的人手中,殆難免於固定。
三、政治上之機會亦是開放的。科舉考試且注意給予各地方以較均平之機會。功勳雖可蔭子,影響絕少,政治地位未嘗固定地壟斷於一部分人之手。今雖無統計數字可資證明,推度尚較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之英國情形為好。英國雖則選舉權逐步開放,政治機會力求均等;然據調查其1905年以上半個世紀的情形(1)(此參取英人所著《蘇聯的民主》第319—334頁所述,書為鄒韜奮譯,生活書店出版。),內閣首相及各大臣、外交官、軍官、法官、主教、銀行鐵路總理等,約百分之七十五還是某些世家出身。他們幾乎常出自十一間「公立學校」和牛津、劍橋兩大學。名為「公立學校」,其實為私人收費很重的學校。普通人進不去,而卻為某一些家庭祖孫世代讀書之地。
所以近代英國是階級對立的社會,而舊日中國卻不是。此全得力於其形勢分散而上下流通。說它階級不存在,卻不是其間就沒有剝削,沒有統治。無剝削即無文化,其理已說於前。人類平等無階級社會尚未出現,安得而無剝削無統治?所不同處,就在一則集中而不免固定,一則分散而相當流動。為了表明社會構造上這種兩相反之趨向,我們用「職業分途」一詞來代表後者,以別於前之「階級對立」。
於此,有兩層意思要申明:
一、如上所說未構成階級,自是中國社會之特殊性;而階級之形成於社會間,則是人類社會之一般性。中國其勢亦不能盡失其一般性。故其形成階級之趨勢,二千年間不絕於歷史。同時,其特殊性亦不斷發揚。二者迭為消長,表見為往復之象,而未能從一面發展去。
二、雖未能作一面發展,然其特殊性彰彰具在,豈可否認?凡不能指明其特殊性而第從其一般性以為說者,不為知中國。我於不否認其一般性之中,而指出其特殊性,蓋所以使人認識中國。
在第一章中,曾提到一句笑話:「若西洋是德謨克拉西,則中國為德謨克拉東。」在近代英國——這是西洋之代表——其社會及政治,信乎富有民主精神民主氣息;但舊日中國亦有其民主精神民主氣息。他且待詳於後,即此缺乏階級詎非一證?若指摘中國,以為不足;則如上所作中英社會之比較,正可以嚴重地指摘英國。所以只可說彼此表見不同,互有短長。亦猶之英國與蘇聯,此重在政治上之民主,彼重在經濟上之民主,各有其造詣,不必執此以非彼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