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 · 第五章 清代之開拓
元代疆域最廣,然其藩部與治理中國之法迥殊。《元史·地理志》僅載中書省及行中書省所屬之路、府、州、縣,西北諸藩則附錄其地名,不能詳其建置道里也。
《元史·西北地附錄》,篤來帖木兒、月祖伯、不賽因三藩所轄之地,及吉利吉思、撼合納、謙州、益蘭州等處,清代考求《元史》者,據《經世大典圖》,推究其方位,證以今地,十九可信。學者須讀洪鈞《元史譯文證補》、屠寄《蒙兀兒史記》、丁謙《經世大典圖考》等書。
明之疆域,殆僅得元之半,為直隸者二,為布政司者十三。西北各地,仍為蒙古所有,交趾布政司,立而復廢,故亦無足稱述。惟元、明兩朝,開闢雲、貴等省及置川、廣等土司,於中國本部亦有開拓之功。欲知清代之開拓者,不可不考其由來也。
《讀史方輿紀要》(顧祖禹):「自開元之季,南詔漸強。天寶九載,遂有雲南之地,僭國號曰大蒙。貞元十年,改國號曰南詔。大中十三年,改稱大禮。光化四年,國亂,改稱大長和。後唐天成三年,國號大天興。明年,稱大義寧。石晉天福二年,屬於大理,宋初因之。自熙寧八年以後,段氏衰。元祐元年,高氏代立,號大中國。元符二年,段氏復興,號後理國。淳祐十二年[1],蒙古忽必烈滅大理[2]。元至元十三年,立雲南等處行中書省。元亡,其梁王把匝剌瓦爾密及段明分據其地。洪武十五年,討平之,始置雲南等處承宣布政使司。」「貴州,《禹貢》荊、梁二州荒裔,自春秋以來,皆為蠻夷地。漢時亦為牂柯南境。三國時,相傳諸葛武侯封牂柯蠻酋濟火為羅甸王,國於此。唐時,羅羅鬼主居之。宋時,為羅施鬼國地。元於此置八番、順元等處軍民宣慰使司都元帥府,隸四川行省。至元二十八年,改隸湖廣行省。明初,以其地分隸四川、湖廣、雲南三布政司。洪武十五年,設貴州都指揮使司。永樂十一年,始建貴州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明史·土司列傳》:「西南諸蠻,有虞氏之苗,商之鬼方,西南之夜郎,靡莫、卬、莋、僰、爨之屬,皆是也。自巴、夔以東,及湖湘嶺嶠,盤踞數千里,種類殊別。歷代以來,自相君長。……迨明踵元故事,大為恢拓,分別司郡州縣,額以賦役,聽我驅調,而法始備。……洪武初,西南夷來歸者,即用原官授之。其土官銜號,曰宣慰司,曰宣撫司,曰招討司,曰安撫司,曰長官司,以勞績之多寡,分尊卑之等差。而府州縣之名,亦往往有之。
清起滿洲,撫有東胡及內蒙諸部。入關後,奄有明代兩直隸十三布政司之地[3]。康熙二十二年,收台灣。三十六年,平外蒙古。乾隆二十二年,平準部,二十四年,平回部,遂合為新疆省。而青海、蒙古、西藏喇嘛,亦於康、雍間,先後用兵平之。其幅員之遼廓,遠非宋、明所及,故清代諸帝恆以此自詡。然屬地既多,治理匪易,或以宗教之異,或因種族之殊,雖同屬一主權,而文化之相去甚遠,雖及今日,亦尚未能齊一焉。
清之十八省,號曰中國本部。以大致言之,固可謂為漢族世居之地,其文化遠過於各屬部。然即此十八省中,人種錯雜,文言歧異,殆亦不可勝舉。西南各省之種人,曰苗,曰瑤,曰蠻,曰倮,曰仡佬,曰夷,曰土人,每種複分數種至數十種,而其單種如黎人、侗人之類,復有數十種。語言文字,往往與漢人殊,風俗習慣,亦都截然不同,是固不可以一概論也。
《地理講義》(姚明煇):「我國南境居民,華夏而外,種類紛繁,色目眾多,不勝縷述。近人括之以苗族,古人號之曰南蠻。今由滇、蜀而東,歷黔、楚、兩粵,迤及閩、浙山谷中最盛。或襲土職,或已歸流,或守舊習,或同華化。總計苗之種二十有八,瑤之種十有一,蠻之種十有四,倮之種十有八,仡佬之種五,夷之種三,土人之種三;而單種則如僰人,如白人,如蒲人,如沙人,如莽人,如侗人,如黎人,如皿人,如佒人,如伶人,如伢人,如佷人,如僮人,如儂人,如仲人,如俅人,如怒人,如蠻人,如木佬,如仡兜,如土僚,如麼些,如八番,如六額子;其他則如、佯、伶、侗、瑤、僮。此皆《皇清職貢圖》所載,而尚有《職貢圖》所不載者也。」
元征大理,而順寧、騰越之地以通;明討思南,而石阡、黎平諸府以辟。有清一代,開拓土司,改為漢官者尤多。而至清季,猶存土司五百六十有奇[4],其未開化者多矣。分列如下。
(續表)
(續表)
《清季經營西康始末記》:「西康委員有得榮[5]、江卞[6]、貢覺[7]、桑昂[8]、雜瑜[9]、三岩[10]、甘孜[11]、章谷[12]、道塢[13]、瞻對[14]、爐定橋[15]等委員,皆未設縣治,姑先設征糧委員者,其奏設流官之時,均在宣統中。」
各地種人,雖與漢人迥殊,然漸摩禮俗,間亦與漢人同化,清代諸書多有紀述之者。
《黔記》(李宗昉):「宋家苗,在貴陽安順二屬,多讀書者。」「水仡佬,在施秉、餘慶等屬,俱循漢禮,知法畏官。」「休佬苗,在清平都勻者,衣服與漢人同,遵師教,多有入泮者。」「紫薑苗,在平越州者,讀書應試,見之者多不識為苗。」「侗家苗,在荔波縣,雖通漢語,不識文字,以木刻為信。」
《古州雜記》(林溥):「苗人素不識字,無文券。即貨賣田產,惟鋸一木刻,各執其半,以為符信。今則附郭苗民悉敦弦誦,入郡庠者接踵而起。」[16]
《粵滇雜記》(趙翼):「仲家苗,已有讀書發科第者。而婦女猶不著袴,某作吏,致書其妻,謂到任須袴而入。妻以素所未服,寧不赴任。」
《說蠻》(檀萃):「諸苗中惟仲家聰慧,能讀書,頗有仕宦官詞臣者。姓字衣飾多與漢同,不盡用苗飾也。」「宋家苗,通漢語,識文字,勤耕織。」「侗人衣冠如漢俗者久,子弟多讀書,補諸生。」「連山八排瑤最獷悍,臀微有肉尾,腳皮厚寸。太平日久,其人向化深,新興瑤童亦能文字。」
《苗疆風俗考》(嚴如煜):「苗民不知文字,父子遞傳,以鼠牛虎馬記年月,暗與曆書合。有所控告,必倩士人代書。性善記,懼有遺忘,則結於繩。為契券,刻木以為信。近設苗學[17],間亦有知命童子入學,日負雜糧數升,就師傳授句讀,默記而歸,中亦有甚聰俊者。」「仡佬中童子聰秀者,讀書識字,略解文義,書狀能自作。」
上皆記乾、嘉間各種人開化之狀也。而陳鼎《滇黔土司婚禮記》謂龍氏為禮樂之鄉:
滇之東,土司稱文物者,以龍氏為最。蓋其先於周漢上諸姬也。其族通漢書、漢語者十九,而一秉周制,翩然風雅,駸駸乎禮樂之鄉。
則土司之中,亦有文化高於清代者。蓋中國聖賢之裔,淪為荒徼,不可以他地未開化之人例之也。
清初東北疆域遼廓,東有庫頁島,北逾興安嶺,南有俄之沿海州,顧以地廣而荒,不甚愛惜。自康熙迄光緒,迭為俄人、日人所侵占,遂至僅以黑龍江、烏蘇里江、圖們江、鴨綠江為界,然一考其內部之開化,則清之忽視東三省,殆不止於損失邊地也。蓋遼東之地久屬中國,而自遼、金以降,其文化轉日晦塞,清之入關,務保守其舊俗,凡東三省悉以將軍、都統治之,與內地政體迥異。至光緒末年,始仿內地行省之例,設立道、府、州、縣,文化之不進,實由於此。又清初禁例極嚴,出入山海關,必憑文票。
《柳邊紀略》(楊賓):「凡出關者,旗人須本旗固山額真送牌子至兵部起滿文票,漢人則呈請兵部或印官衙門起漢文票。至關,旗人赴和敦大北衙記檔驗放,漢人赴通判南衙記檔驗放。進關者如出時記有檔案,搜檢參貂之後,查銷放進。否則漢人赴附關衙門起票從南衙驗進,旗人赴北衙記檔即進。」
故漢人多不樂至其地,惟謫戍者居焉。其地之荒陋,有極可笑者。《柳邊紀略》:
陳敬尹於順治十二年流寧古塔,尚無漢人。滿洲富者,緝麻為寒衣,搗麻為絮,貧者衣麑鹿皮,不知有布帛。有撥什庫某,得一白布縫衣,元旦服之,見者羨焉。
《絕域紀略》(方拱乾):
寧古塔無陶器,有一瓷碗,如重寶然。凡器皆木為之,大率出土人手。有餅餌,無定名,但可入口,即曰佳也。
《龍沙紀略》(方式濟):
東北諸部落,未隸版圖以前,無釜甑罌瓿之屬。熟物刳木貯水,灼小石淬水中數十次,瀹而食之。商賈初通時,以貂易釜,實令滿,一釜常數十貂,後漸以貂蒙釜口易之。
《黑龍江外紀》(西清):
黑龍江滿洲漢軍,有在奉天入學之例。鄉試屆期,京師必行文給咨取生監,不過奉行故事,其實曾應童試者無。……土人習漢書者,《三字經》《千字文》外,例讀《百家姓》《名賢集》。然於《論》《孟》《學》《庸》略能上口即止。間有治一經,誦古文數首者,又皆從事佔畢,不求甚解,是以通者絕少。第能句讀部檄,得其大旨,則群起而指目為不凡。……漢軍知習漢書,然能執筆為文者絕少。流人通文者,例以教書自給。土人無知醫者,醫多來自內地。
此皆東三省鄙陋之實狀也。夫寧古塔等地,為清朝發祥之所,清既奄有天下,當先開化其祖宗故地,顧轉放棄不問,且惟恐漢人私赴其地,深閉固拒,任其自為風氣。雖其後之漸次進化,亦由漢人流徙者漸多使然,然清代諸帝固不欲其同化於漢人也。
清於蒙古,亦取閉塞主義,因其遊牧之俗,而以喇嘛教愚之[18]。蒙、漢市易,鈐制綦嚴。
《清會典》:「理藩院。凡互市商,給以院票,所至令將軍若大臣若札薩克稽察之,頒其商禁。」注曰:「票商定限一年,催回,不准潛留各部落娶妻立產,止准支搭帳房,不准苫蓋房屋,不准取蒙古名字,無票者即屬私商,查出照例治罪,逐回,貨物一半入官。科布多所屬,除土爾扈特、和碩特,向不與商民交易;杜爾伯特、明阿特、額魯特、扎哈沁,准與商民交易外,其烏梁海一部,止准來科布多城交易,不准商民私赴烏里雅蘇台。北邊九站,不准商民通市。」
故蒙古雖屬清二百數十年,而實未開化。
《喀爾喀風土記》(李德):「少販於蒙古諸愛瑪克,嘗至外喀爾喀,其人騎獸,似鹿而非,有語言,無文字,無機械,如游循蜚因提之世。」
《蒙古考略》(龔柴):「蒙古地雖遼闊,半系沙礫不毛,戶口稀若晨星,五穀不植,草萊不辟,曠野無垠。北鄙華民,徙居其地,從事稼穡,始漸有振興氣象。」
《蒙古及蒙古人》(俄婆資德奈夜夫):「由那彥烏拉稍北,為準莫多之荒地,有中國人之廣漠耕田。此地農業之發達,近十年內事耳。」[19]
蓋清以蒙古為屏藩,既欲其愚昧無知,受中朝之籠絡,又懼漢人煽誘,謀為不軌,以圖報復。故任其地廣人稀,絕不輕議開放。至其季年,始弛禁例,而補救已遲。雖有漢人入蒙古,從事於農商者,亦未能大著功效也。
清於青海、西藏,亦皆以舊俗羈縻。惟開拓新疆,以郡縣之法統治之,自乾隆中葉迄光緒末,雖漸蹙地千餘里,而天山南北兩路,實日漸開化。
《新疆紀略》:「烏魯木齊,亦準噶爾故地,及平定伊犁,額魯特人種皆剿絕,千里空虛,渺無人煙。」「邇來甘省民戶,移駐數千家,及內地發遣人犯數千,皆散處於昌吉、瑪納斯等處開墾,草萊充斥。其地為四達之區。以故字號店鋪鱗次櫛比,市沖寬敞,人民雜輳。茶寮酒肆、優伶歌童、工藝伎巧之人,無一不備。繁華富庶,甲於關外。」「迪化州屬阜康、昌吉兩縣,建立黌宮及文武二廟。州學、縣學歲取諸生十餘名,彬彬乎玉帛鼓鍾,覃敷其地矣。」「葉爾羌,回疆一大城也。中國商賈,山、陝、江、浙之人,不辭險遠,貨販其地。而外藩之人,如安集延、克什米爾等處,皆來貿易。每當會期,貨若雲屯,人如蜂聚,奇珍異寶,往往有之。」
《新疆建置志》(王樹枏):「迪化府,西北部一大都會也。華戎商賈良細,挾資斧往來,聚族列闠而錯居以萬數。而學士大夫之遣戍者,往往出於其間。軍興以來,湘、楚人為多。庚子後,津、沽商旅挈累重者踵系,大都楚人多仕宦,津人多大賈,秦人多負販。」「鎮西廳及迪化府有學額,黌校生徒數十人。」「鎮西之民,皆來自秦隴,厚重多君子,黌序之士,祁祁如也。」
蓋新疆不禁漢人移殖,視東三省、蒙古之為禁地者不同,故其結果亦異。以此知開拓新地,惟漢族擅有推廣文化之力,滿人無所知也。
清代土地,為前代所未開闢者,曰台灣。而台灣亦漢人所辟也。鄭氏據台灣,設府縣,立學校,興種穀、製糖、煮鹽、煉瓦之業。清之郡縣台灣,因鄭氏之制耳。然防禁綦嚴,渡台者至不許攜眷口。
《台灣志》:「康熙六十年,有朱一貴之亂,禁官吏攜眷渡台。雍正十二年,定例:官吏四十無子者,始准攜眷往台灣。乾隆十年,許渡台民攜家。二十年,再禁之。二十五年,始開禁。」
其教化番社者,仍多漢人之功。
《六十七番社採風圖考》:「台灣番社,不知所自昉。考四明沈文開《筆記》,言自海舶飄來,及宋零丁洋師敗遁此。南北諸社熟番,於雍正十二年,始立社師,擇漢人之通文理者教之。其後歲科試童子,亦知文理,有背誦《詩》《易》經無訛字者,作字亦有楷法,冠履衣帛如漢人。」
嘉慶中,姚瑩官台灣同知,始開闢噶瑪蘭[20]。光緒中,劉銘傳為巡撫,始改為行省,開闢利源,駸駸為國之外府。
《東方兵事紀略》:「光緒乙酉,中法和議成,建台灣行省,經營鐵路、商輪、屯墾,開煤礦,歲入三百萬。」
而不十年,棄之於日本,惜哉!
* * *
[1] 蒙古憲宗蒙哥二年。
[2] 前後凡二十二傳,歷三百五十年。段氏雖滅,元人復設大理路軍民總管府,以段氏子孫世守其職。
[3] 康熙元年設安徽巡撫,六年設江蘇、安徽兩布政使司,始分明之南直隸為江蘇、安徽兩省,又分明之湖廣為湖北、湖南兩省,各設布政使司治之。陝西、甘肅亦於康熙元年分治。
[4] 據《清會典》,甘肅土司二十四,青海三十九,四川二百六十九,西藏三十九,廣西四十六,雲南五十,貴州八十一,共計五百四十八土司。
[5] 巴塘。
[6] 康地。
[7] 康地。
[8] 康地。
[9] 康地。
[10] 番地。
[11] 麻書、孔撒兩土司地。
[12] 章谷土司。
[13] 麻書、孔撒兩土司及丹東、魚科、明正、倬斯等土司與下羅科番地。
[14] 瞻對土司。
[15] 俄里、沈邊、冷邊三土司。
[16] 此書成於嘉慶中。
[17] 嚴書亦當嘉慶中。
[18] 蒙古諸部雖久奉喇嘛教,初未統屬於喇嘛也。清初喀爾喀眾議投俄羅斯時,喇嘛呼圖克圖勸之事清,故清人德之,特封為大喇嘛,使掌黃教。雍正五年,發帑金十萬兩,建慶寧寺於庫倫,以居活佛,使如達賴喇嘛治西藏故事。於是喇嘛之權始盛。其詳見松筠《綏服紀略圖詩注》及高宗《慶寧寺碑記》。
[19] 此書著於1892年。
[20] 後為宜蘭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