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 · 第十六章 殷商之文化

柳詒徵 《中國文化史》
殷商傳世年數,說者不同。 《史記·三代世表》:「從湯至紂二十九世。」《史記·殷本紀·集解》:「譙周曰:『殷凡三十一世,六百餘年。』《汲冢紀年》曰:『湯滅夏,以至於受。二十九王,用歲四百九十六年。』」 要其自夏至周,實經五六百年。政教風尚,均大有改革。其傳於今之文字,較夏為多。《書》之存者七篇: 《湯誓》、《盤庚》三篇、《高宗肜日》、《西伯戡黎》、《微子》。 其佚而猶知其所為作者,凡三十餘篇。 《書序》:「自契至於成湯,八遷,湯始居亳,從先王居。作《帝告釐沃》。湯征諸侯,葛伯不祀,湯始征之。作《湯征》。伊尹去亳適夏,既丑有夏,復歸於亳。入自北門,乃遇女鳩女房。作《女鳩女房》。」「湯既勝夏,欲遷其社,不可,作《夏社》《疑至》《臣扈》。」「湯歸自夏,至於大,仲虺作《誥》。」「湯既黜夏命,復歸於亳,作《湯誥》。」「伊尹作《咸有一德》。」「夏師敗績,湯遂伐三,俘厥寶玉,義伯、仲伯作《典寶》。」「咎單作《明居》。成湯既歿,太甲元年,伊尹作《伊訓》《肆命》《徂後》。」「伊尹作《太甲》三篇。」「咎單訓伊尹事,作《丁》。伊陟相大戊,亳有祥桑、榖共生於朝,伊陟贊於巫咸,作《咸乂》四篇。大戊贊於伊陟,作伊陟《原命》。仲丁遷於囂,作《仲丁》。河亶甲居相,作《河亶甲》。祖乙圮耿,作《祖乙》。」「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之傅岩,作《說命》三篇。」「祖己作《高宗之訓》。」 《詩》之名頌十二篇,今之存者五篇。 《詩譜》(鄭玄):「宋戴公時當宣王,大夫正考父者,校商之名頌十二篇於周太師。以《那》為首,歸以祀其先王。孔子錄詩之時,則得五篇而已。」《詩小序》載:《那》,祀成湯也。《烈祖》,祀中宗也。《玄鳥》,祀高宗也。《長發》,大禘也。《殷武》,祀高宗也。 其鐘鼎之文傳世至夥。 《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阮元)載商鍾三,鼎二十三,尊十七,彝二十七,卣十三,壺六,爵三十三,觚四,觶十四,角七,敦六,甗二,鬲四,盉二,匜二,盤二,戈三,句兵二。阮錄以文字有甲子等字者為商器,故著錄最夥。《愙齋集古錄》(吳大澂)第七冊則以甲乙等字為祭器之數,多不標商器,然亦以商器文簡為言。如亞形母癸敦未標商器,其跋語則謂「商器文簡,多象形文字」。若以吳錄所載敦鼎諸器分標商字,其數當更多於阮錄也。 而近世發見之龜甲古文,學者咸稱為殷商文字。 《殷商貞卜文字考》(羅振玉):「光緒己亥,聞河南之湯陰發現古龜甲獸骨,其上皆有刻辭。翌年傳至江南,予一見詫為奇寶。又從估人之來自中州者,博觀龜甲獸骨數千枚,選其尤殊者七百。並詢知發見之地,乃在安陽縣西五里之小屯,而非湯陰。其地為武乙之墟,又於刻辭中得殷帝王名諡十餘,乃恍然悟此卜辭者,實為殷室王朝之遺物。其文字雖簡略,然可正史家之違失,考小學之源流,求古代之卜法。」 故考殷之文化,較愈於夏之無征焉。 商之異於夏者,教尚敬(見前),尚質, 《禮含文嘉》:「質以天德,文以地德,殷援天而王,周據地而王。」 《說苑·修文篇》:「商者,常也。常者質,質主天。」 色尚白, 《禮記·檀弓》:「殷人尚白,大事斂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 以十二月為正月, 《尚書大傳》:「殷以季冬月為正。」 歲曰祀, 《爾雅》:「夏曰歲,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載。」 其授田人七十畝,其工尚梓, 《考工記》:「殷人尚梓。」 其廟制為重屋, 《考工記》:「殷人重屋,堂修七尋,堂崇二尺,四阿重屋。」 其封爵以三等。 《白虎通》:「殷爵三等,謂公、侯、伯也。」 而其尤異者,有三事:一曰遷國,二曰田獵,三曰祭祀。夏都安邑,未嘗遷居[1]。而商則自契至湯八遷: 《史記·殷本紀》:「自契至湯八遷。」 《通鑑外紀注》(劉恕):「契居商,昭明居砥石,相土居商丘,湯居亳,四遷事見《經》《傳》,而不見餘四遷。」《補註》(胡克家):「契始封商,昭明再遷砥石,三遷商,相土四遷商丘,帝芒時五遷殷,帝孔甲時六遷商丘,湯七遷南亳,八遷西亳。」[2] 湯所居之亳三: 《中國歷史教科書》:「湯既勝夏,立景亳[3]於河南,建為帝都。建東亳於商丘,西亳於商州[4],皆曰商邑。」 其後諸王復不常厥居。 《史記·殷本紀》:「帝仲丁遷於隞[5]。河亶甲居相[6]。祖乙遷於邢[7]。……帝盤庚之時,殷已都河北,盤庚渡河南,復居成湯之故居,乃五遷,無定處。……帝武乙立,殷復去亳,徙河北。」 《書古微》(魏源):「盤庚自邢遷亳,殷武丁又聳其德至於神明,以入於河,自河徂亳[8]。武丁既沒,其孫武乙又去亳而遷於河北之朝歌。」 《殷商貞卜文字考》:「《史記·殷本紀》張守節《正義》言:《竹書紀年》自盤庚徙殷至紂之滅,二百七十五年,更不遷都。然考盤庚以後,尚遷都者再。《史記·殷本紀》:『武乙立,殷復去亳徙河北。』今本《竹書紀年》:『武乙三年,自殷遷於河北。十五年,自河北遷於沬。』此盤庚以後再遷之明證也。但《史記》及《竹書》均言武乙徙河北,而未明指其地。今者龜甲獸骨,實出於安陽縣城西五里之小屯,當洹水之陽。證以古籍,知其地為殷墟,武乙所徙,蓋在此也。」 其遷居之原因多不可考。惟盤庚之遷殷,略述其故。 《盤庚上》:「先王有服,恪謹天命。茲猶不常寧。不常厥居,於今五邦。」《盤庚中》:「先王不懷厥攸作,視民利用遷。」《盤庚下》:「古我先王將多於前功,適於山。」 視利而遷,且適於山。山之利,殆即田獵之利。仲丁遷隞,其地多獸[9]。武乙好獵,至為雷震。 《史記·殷本紀》:「武乙獵於河、渭之間,暴雷,武乙震死。」 殷之多遷都,實含古代遊牧行國之性質。其謂諸帝因水患而徙者,未足為據也。 《書序》鄭註:「祖乙又去相居耿,而國為水所毀,於是修德以御之,不復徙。祖乙居耿,後奢侈逾禮,土地迫近山,水嘗圮焉。至陽甲立,盤庚為之臣,乃謀徙居湯舊都,治於亳之殷地。商家自徙此而改號曰殷。」 殷之王室遷徙無常,其侯國亦遂效之。如周《詩》所載太王遷岐,文王作豐,武王都鎬,皆殷事也。吾讀諸詩,想見其時曠土甚多,豐草長林,初無居人,待新遷國者經營開闢。 《詩·大雅·綿》:「周原膴膴,堇荼如飴。」「乃疆乃理,乃宣乃畝。」「柞棫拔矣,行道兌矣。」《皇矣》:「作之屏之,其菑其翳。修之平之,其灌其栵。啟之辟之,其檉其椐。攘之剔之,其檿其柘。」「柞棫斯拔,松柏斯兌。」 則殷王室之遷徙,亦可由此而推知矣。 殷人之尚田獵,見於新出土之龜甲卜辭。 《殷商貞卜文字考》:「卜辭中所貞之事,祀與田獵幾居其半。」「戊午,王卜貞田盂,往來無。」「戊子,王卜貞田,往來無。」「壬申,卜貞王田奚,往來無。」「壬辰,王卜貞田玫,往來無。」「丁卯,卜貞王田大,往來無。」「癸未,卜王曰貞,有馬在行,其左射獲。」「己未,卜以貞逐豕獲。」「逐鹿獲。」「貞其射鹿獲。」(卜辭甚多,此僅摘錄數條。) 其後世如紂之為沙丘苑台,廣聚鳥獸,殆亦本其國之習俗而加甚耳。 《史記·殷本紀》:「益收狗馬奇物,充仞宮室。益廣沙丘苑台,多取野獸蜚鳥置其中。」 周公稱文王不敢盤於游田,又戒成王毋淫於觀、於逸、於游、于田,即由以殷為鑑,而動此反感也(均見《書·無逸》)。然《詩》之《靈台》,尚夸鳥獸。 《詩·靈台》:「王在靈囿,麀鹿攸伏。麀鹿濯濯,白鳥翯翯。」 而《逸周書》載武王獵獸,其數之多,至可駭異。 《逸周書·世俘篇》:「武王狩,禽虎二十有二、貓二、麇五千二百三十五、犀十有二、氂七百二十有一、熊百五十有一、羆百一十有八、豕三百五十有二、貉十有八、麈十有六、麝五十、麋三十、鹿三千五百有八。」 是皆夏、商之際所未有也。 殷之尚獵,蓋緣尚武之風。自湯以來,極重武力。 《史記·殷本紀》:「湯曰:『吾甚武。』號曰武王。」《詩·商頌·長發》:「武王載旆,有虔秉鉞。如火烈烈,則莫我敢曷。」 故囿制始於湯。 《淮南子·泰族訓》:「湯之初作囿也,以奉宗廟鮮犞之具,簡士卒,習射御,以戒不虞。及至其衰也,馳騁獵射,以奪民時,罷民之力。」 其後武丁復張殷武, 《商頌·殷武》:「撻彼殷武。」 伐鬼方, 《易·既濟》:「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 服章多用翟羽。 《通鑑外紀》:「武丁時編髮來朝者六國,自是服章多用翟羽。」[10] 至於武乙,且仰而射天。 《史記·殷本紀》:「武乙為革囊盛血,仰而射之,命曰射天。」 其世尚強御可想矣。 《詩·大雅·盪》:「文王曰咨,咨女殷商,曾是強御。」「強御多懟。」 殷人之尊神先鬼,孔子已言之。觀湯之徵葛,以葛之不祀為罪。 《書序》:「葛伯不祀,湯始征之,作《湯征》。」《孟子·滕文公》:「湯居亳,與葛為鄰。葛伯放而不祀。湯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供犧牲也。』湯使遺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湯又使人問之曰:『何為不祀?』曰:『無以共粢盛也。』湯使亳眾往為之耕,老弱饋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奪之,不授者殺之。有童子以黍肉餉,殺而奪之。……為其殺是童子而征之。」 殆由葛伯主張無鬼,不以祭祀祖先為然。而湯則以祖先教號召天下,故因宗教不同而動兵戈。其後之以歲為祀,亦以明其注重祀事,更甚於夏也。《商頌》五篇,皆祭祀之詩。讀《那》及《烈祖》諸篇,可推見其時祭祀之儀式。 《詩·那》:「猗與那與,置我鞉鼓。奏鼓簡簡,衎我烈祖。湯孫奏假,綏我思成。鞉鼓淵淵,嘒嘒管聲。既和且平,依我磬聲。於赫湯孫,穆穆厥聲。庸鼓有斁,萬舞有奕。我有嘉客,亦不夷懌。自古在昔,先民有作。溫恭朝夕,執事有恪。顧予烝嘗,湯孫之將。」《詩·烈祖》:「嗟嗟烈祖,有秩斯祜。申錫無疆,及爾斯所。既載清酤,賚我思成。亦有和羹,既戒既平。鬷假無言,時靡有爭。綏我眉壽,黃耇無疆。約軧錯衡,八鸞鶬鶬。以假以享,我受命溥將。自天降康,豐年穰穰。來假來享,降福無疆。顧予烝嘗,湯孫之將。 《商書》亦多言祭祀鬼神之事。 《盤庚上》:「茲予大享於先王,爾祖其從與享之。」《盤庚中》:「我先後綏乃祖乃父。乃祖乃父,乃斷棄汝,不救乃死。」「乃祖乃父丕乃告我高后,曰:『作丕刑於朕孫!』迪高后丕乃崇降不祥。」《高宗肜日》:「典祀無豐於昵。」《微子》:「今殷民乃攘竊神祇之犧牲,用以容,將食無災。」 周之伐殷,且以弗祀為紂之罪狀。 《書·牧誓》:「昏棄厥肆祀弗答。」 蓋殷以崇祀而興,以不祀而亡,此尤殷商一朝之特點也。尚鬼,故信巫。而巫氏世相殷室。 《書·君奭》:「在大戊時……巫咸乂王家。在祖乙時,則有若巫賢。」 《史記·殷本紀》:「伊陟贊言於巫咸。巫咸治王家有成,作《咸艾》。」「祖乙立,殷復興,巫賢任職。」《史記·封禪書》:「伊陟贊巫咸,巫咸之興自此始。」[11] 重祀,故精治祭器,而鐘鼎尊彝之制大興。 《冊冊父乙鼎跋》(阮元):「周器銘往往有『王呼史冊』、『命某某』等語,商人尚質,但書冊字而已。子為父作,則稱父,以十干為名字。商人無貴賤皆同,不必定為君也。」(據此,知商之鐘鼎獨多者,以其君臣上下多為祭器以祀先也。) 祭必擇日,故卜日之龜甲,猶流傳於今世。此皆事理之相因者也。 殷之風氣,既如上述。殊無以見其享國久長之故,吾嘗反覆諸書,深思其時之情勢,而得數義焉。一則殷多賢君,故其國迭衰迭興也。《史記·殷本紀》之稱殷之興衰凡十見: 雍己立,殷道衰。大戊立,殷復興。河亶甲時,殷復衰。祖乙立,殷復興。帝陽甲之時,殷衰。盤庚之時,殷道復興。小辛立,殷復衰。武丁立,殷道復興。帝甲淫亂,殷復衰。帝乙立,殷益衰。 與《夏本紀》之一稱夏後氏德衰者不同,周公以《無逸》勉成王,盛稱殷之三宗。 《書·無逸》:「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於庶民。……」 而《孟子》則謂其時賢聖之君六七作。 《孟子·公孫丑》:「自成湯至於武丁,賢聖之君六七作。」 足知殷之賢君多於夏代矣。且商雖自湯以來,世尚武功,而其政術則任賢而執中, 《詩·長發》:「湯降不遲,聖敬日躋[12]。……不競不絿,不剛不柔,敷政優優,百祿是遒。」 《孟子·離婁》:「湯執中,立賢無方。」 非專偏於武力。至箕子陳述皇極。猶以剛柔互克為言。《史記》所謂殷道,其在是歟? 一則殷之興學,盛於夏代也。據《禮記·王制》,殷有左右二學, 《王制》:「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 又有瞽宗, 《明堂位》:「瞽宗,殷學也。」 及庠序。 《學記》:「黨有庠,術有序。」庾氏云:「黨有庠,謂夏殷禮。」[13] 《孟子·膝文公》:「殷曰序。」 至其末造,周有辟雍,疑必殷有其制而周仿之。 《詩·靈台》:「於論鼓鍾,於樂辟雍。」《王制》:「天子曰辟雍,諸侯曰泮宮。」是周之為辟雍,實仿天子之制也。 雖其教法不可詳考,以《說命》之遺文證之。知殷人之講求教育及學術,遠有端緒。 《文王世子》引《說命》曰:「念終始典於學。」《學記》引《說命》曰:「惟斆學半。」「敬孫務時敏,厥修乃來。」 風氣所被,私家之學也興。 《尚書大傳》:「散宜生、閎夭、南宮适三子者,學於太公。太公見三子,知為賢人,遂酌酒切脯,除為師學之禮,約為朋友。」(按此雖殷季之事,然私人從師受學,必不始於此。) 商之多士,咸知典冊。 《書·多士》:「惟爾知,惟殷先人有冊有典。」 粒食之民,昭然明視。 《大戴禮·少間篇》:「成湯服禹功,以修舜緒,為副於天,粒食之民,昭然明視,民明教,通於四海……殷德小破,二十有二世,乃有武丁即位,開先祖之府,取其明法,以為君臣上下之節,殷民更眩,近者悅,遠者至,粒食之民,昭然明視。」 故其文化盛於夏代,而國家亦多歷年所焉。 一則殷之民德純厚,至帝乙以後始敗壞也。殷之民風,略見於《盤庚》三篇,如: 「民不適有居,率吁眾戚,出矢言。」「相時憸民,猶胥顧於箴言。」 蓋殷民質直,有不適其意者,則直言之。而顧恤箴規,初不敢放佚為非也。說經者謂殷民奢淫成俗,然亦僅據《盤庚》所謂「亂政同位,具乃貝玉」及「無總於貨寶,生生自庸」數語而言,未見其何等奢淫也。其後周公述殷代風俗,則自湯至帝乙時,官民無不勤勞敬慎。 《書·酒誥》:「在昔殷先哲王,迪畏天顯小民,經德秉哲,自成湯咸至於帝乙,成王畏相,惟御事,厥棐有恭,不敢自暇自逸,矧曰其敢崇飲。越在外服,侯甸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惟亞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罔敢湎於酒,不惟不敢,亦不暇。惟助成王德顯,越尹人祗辟。」 與《商頌》之言相合。 《詩·殷武》:「稼穡匪解……不敢怠遑。」 至紂時,酗酒亂德,民俗大壞。 《書·微子》:「殷罔不小大,好草竊奸宄。」「小民方興,相為敵仇。」 殷始由之而亡。周既定鼎,殷民猶思恢復。周公憚之,屢加誥誡,惟願其安居田裡。 《書·多士》:「爾乃尚有爾土,爾乃尚寧干止。」「今爾惟時宅爾邑,繼爾居。」 《書·多方》:「今爾尚宅爾宅,畋爾田。」 又時時遷徙其居,分散其族。 《書序》:「成周既成,遷殷頑民。」[14] 《左傳》定公四年:「周分魯公以殷民六族,條氏、徐氏、蕭氏、索氏、長勺氏、尾勺氏,使師其宗氏,輯其分族,將其醜類,以法則周公。用即命於周。是使之職事於魯。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飢氏、終葵氏……啟以商政,疆以周索。」 蓋殷民悍直之氣與其團結之力,固易代而不衰也。 * * * [1] 《竹書紀年》稱「桀居斟,遷於河南」。魏源《書古微》力駁其非。 [2] 此蓋據《竹書紀年》。 [3] 今偃師縣。 [4] 據魏源《書古微》。 [5] 亦作囂,今河南滎澤縣西。 [6] 內黃縣東南。 [7] 邢台縣。 [8] 此數語本《國語》。 [9] 《詩·車攻》:「搏獸於敖。」是周時敖猶多獸。 [10] 胡註:「服章句見《通典·禮五》引古今注,今本無此文。」 [11] 梁玉繩謂巫咸非巫,阮元謂巫咸、巫賢,世職為巫,故以巫為氏。 [12] 鄭箋:「湯之下士尊賢甚疾,其聖敬之德日進。」 [13] 蓋虞名庠,而夏殷承之。 [14] 江聲曰:由周而言,謂之頑民;由商言之,固不失為誼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