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史 · 第六章 洪水以後之中國

柳詒徵 《中國文化史》
孔子刪《書》,斷自唐、虞。蓋自洪水既平,歷史始漸詳備可考。 《史記·五帝本紀贊》:「學者多稱五帝,尚矣。然《尚書》獨載堯以來,而百家言黃帝,其文不雅馴,薦紳先生難言之。孔子所傳宰予問《五帝德》及《帝系姓》,儒者或不傳。」 《史記探原》(崔適):「《太史公自序》『述陶唐以來,至於麟止。』則《五帝本紀》本當為《陶唐本紀》,是《史記》亦始於唐、虞也。」 吾國文化之根本,實固定於是時;國家種族之名,胥自是而始見。雖其緣起不可知,然名義所函,具有精理。後世之國民性及哲學家之主張,罔不本焉,是固不可忽視也。 吾國之名為「中國」,始見於《禹貢》。 《禹貢》:「中邦錫土姓。」 《史記》:「中國錫土姓。」(鄭康成曰:中即九州也。) 孫星衍曰:「史遷『邦』作『國』者,非避諱字,後遇『國』字率改為『邦』,誤矣。是《禹貢》『邦』字,當從《史記》作『國』。」 後世遂沿用之。 《左傳》僖公二十五年:倉葛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 《禮記·王制》:「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雖亦有專指京師, 《詩·民勞》:「惠此中國,以綏四方。」《毛傳》:「中國,京師也。四方,諸夏也。」 或專指畿甸者。 《孟子》:「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 按《孟子》以中國與南河之南對舉,似以當時畿甸之地為中國,而畿甸以外即非中國者。要以全國之名為正義。且其以中為名,初非僅以地處中央,別於四裔也。 《中華民國解》(章炳麟):「中國之名,別於四裔而為言。印度亦稱摩伽陀為中國,日本亦稱山陽為中國,此本非漢土所獨有者。就漢土言漢土,則中國之名,以先漢郡縣為界。然印度、日本之言中國者,舉中土以對邊郡。漢土之言中國者,舉領域以對異邦,此其名實相殊之處。」 按此說未盡然。 文明之域與無教化者殊風。此吾國國民所共含之觀念也。 《公羊傳》隱公七年:「不與夷狄之執中國也。」何休曰:「因地不接京師,故以中國正之。中國者,禮義之國也。」 《原道》(韓愈):「孔子之作《春秋》也,諸侯用夷禮則夷之,進於中國則中國之。」 據此是中國乃文明之國之義,非方位、界域、種族所得限。是實吾國先民高尚廣遠之特徵,與專持種族主義、國家主義、經濟主義者,不幾霄壤乎! 唐、虞之時所以定國名為「中」者,蓋其時哲王,深察人類偏激之失,務以中道詔人御物。 《論語》:「堯曰:咨!爾舜!允執其中。舜亦以命禹。」 《禮記·中庸》:「舜其大知也歟!擇其兩端,而用其中於民。」 《書·堯典》:「帝曰:夔!命汝典樂,教胄子,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皋陶謨》:「亦行有九德:寬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亂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塞,強而義。」 據此,是唐、虞時之教育,專就人性之偏者,矯正而調劑之,使適於中道也。以為非此不足以立國,故制為累世不易之通稱。一言國名,而國性即以此表見。其能統制大宇,混合殊族者以此。其民多鄉原,不容有主持極端之人,或力求偏勝之事,亦以此也。按中國民性,異常複雜,不得謂之尚武,亦不得謂之文弱;不得謂之易治,亦不得謂之難服。推原其故,殆上古以來尚中之德所養成也。然中無一定之界域,故無時無地,仍不能免於偏執。惟其所執,恆不取其趨於極端耳。 吾國種族之名為「夏」,亦見於唐、虞時。 《堯典》:「蠻夷猾夏。」 或謂即夏代之人,以時代之名代表種族。 《愈愚錄》(劉寶楠):「《書》『蠻夷猾夏』,此夏史所記。夏者,禹有天下之號。」 然以《說文》證之,則夏為人種之特稱。 《說文》:「夏,中國之人也。從夂,從頁,從臼。臼,兩手。夂,兩足也。,古文夏。」段註:「中國之人」謂「以別於北方狄,東方貉,南方蠻閩,西方羌,西南焦僥,東方夷也」。 蓋「夏」為象形字,實即古之圖畫。當各族並興之時,吾民先祖,崛起而特強,侵掠四方,漸成大族,於是表異於眾,自繪其形,具有頭、目、手、足;而彼四方之眾,悉等於犬豸蟲羊,此可望文而知義者也。 《說文》:「羌,西戎羊種也,從羊、兒,羊亦聲。南方蠻閩,從蟲。北方狄,從犬。東方貉,從豸。西方羌,從羊。此六種也。西南僰人、焦僥從人,蓋在坤地,頗有順理之性。唯東夷從大,大,人也。夷俗仁,仁者壽,有君子不死之國。」 按此雖漢人之說,然沿用之文字,其來蓋久,未必屬小篆也。古人說東方、西南之人,尚近於人類,惟西北之人,則斥之為非人類,明示夏人之非西方種族矣。 先有種名,後有代號。故朝代雖易,而種名不替。 《左傳》閔公元年:「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定公十年:「裔不謀夏。」 《論語》:「夷狄之有君,不如諸夏之亡也。」 使以沿用為解,則「庶殷之名亦見於書」。 《書·召誥》:「乃以庶殷攻位於洛汭。」「庶殷丕作。」 何諸人皆稱「夏」而不稱「殷」乎?夫一族之民,自視為優越之種,而斥他族為非類,其義似隘。然人類皆具獸性,吾族先民,知獸性之不可以立國,則自勉於正義人道,以為殊族之倡,此其所以為大國民也。 春秋之時吾族復有「華」稱。 《左傳》定公十年:「夷不亂華。」 他書未見此名,而後世相沿,自稱「華」人,要不若「夏」之有所取義。近人附會「華夏」之說,類多鑿空無稽。章太炎釋中華民國,謂「華」取華山;「夏」取夏水,雖頗自圓其說,亦不盡可信也。 《中華民國解》(章炳麟):「諸華之名,因其民族初至之地而為言。世言崑崙為華國者,特以他事比擬得之,中國前皇曾都崑崙與否,史無明徵,不足引以為質。然神靈之胄,自西方來,以雍、梁二州為根本,宓犧生成紀,神農產姜水,黃帝宅橋山,是皆雍州之地。高陽起於若水,高辛起於江水,舜居西城(據《世本》,西城為漢漢中郡屬縣),禹生石紐,是皆梁州之地。觀其帝王所產,而知民族奧區,斯為根極。雍州之地,東南至於華陰而止,梁州之地,東北至於華陽而止,就華山以定限,名其國土曰『華』,則緣起如此也(按此亦屬想當然耳之說)。其後人跡所至,遍及九州,至於秦、漢,則朝鮮、越南皆為華民耕稼之鄉,『華』之名於是始廣。『華』本國名(按此亦未確),非種族之號,然今世已為通語。世稱山東人為『侉子』,『侉』即『華』之遺言矣。正言種族,宜就『夏』稱,《說文》云:『夏,中國之人也。』或言遠因大夏,此亦與崑崙、華國同類。質以史書,『夏』之為名,實因夏水而得。是水或謂之『夏』,或謂之『漢』,或謂之『漾』,或謂之『沔』,凡皆小別互名。本出武都,至漢中而始盛。地在雍、梁之際,因水以為族名。猶生姬水者之氏『姬』、生薑水者之氏『姜』也。『夏』本族名,非都國之號,是故得言『諸夏』。其後因族命地,而關東亦以『東夏』著。下逮劉季,撫有九共,與匈奴、西域相卻倚,聲教遠暨,復受『漢族』之稱。此雖近起一王,不為典要,然漢家建國,自受封漢中始,於夏水則為同地,於華陽則為同州,用為通稱,適與本名符會。是故『華』雲,『夏』雲,『漢』雲,隨舉一名,互攝三義。建『漢』名以為族,而邦國之義斯在。建『華』名以為國,而種族之義亦在。此『中華民國』之所以諡也。」 洪水前後有一大事,至虞、夏之時,始稍平靖者,九黎與三苗是也。九黎三苗之事,見於《書·呂刑》及《國語》。 《呂刑》:「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奪攘矯虔。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馬融曰:「蚩尤、少昊之末,九黎君名。」鄭康成曰:「蚩尤霸天下,黃帝所伐者。學蚩尤為此者,九黎之君少昊之代也,苗民謂九黎之君也。九黎之君於少昊氏衰,而棄善道,上效蚩尤重刑,變九黎言苗民者,有苗九黎之後。顓頊代少昊誅九黎,分流其子孫居於西裔者,為三苗。至高辛之衰,又復九黎之惡。堯興,又誅之。堯末,又在朝。舜臣堯,又窾之,禹攝位,又在洞庭逆命,禹又誅之。」 《楚語》:「少皞之衰也,九黎亂德……其後三苗復九黎之德。」韋昭曰:「少皞,黃帝之子,金天氏也。九黎,黎氏九人。三苗,九黎之後。高辛氏衰,三苗為亂,行其凶德,如九黎之為也。」 據鄭、韋之說,黎、苗實一族,其為亂累世不絕,堯、舜及禹迭加誅竄,吾族始獲安枕。此洪水以後之中國所大異於洪水以前者也。近人或謂黎、苗實古代之地主。 《中國歷史》(夏曾佑):「古時黎族散處江湖間,先於吾族不知幾何年。至黃帝時,民族競爭之禍乃不能不起,遂有黃帝、蚩尤之戰事。」[1]又曰:「南蠻為神州之土著,黃帝時蚩尤之難,幾覆諸夏。少昊之衰,九黎亂德。顓頊媾三苗之亂,至於歷數失序,及堯戰於丹水之浦[2],舜時遷三苗於三危[3],稍以衰落,至禹三危既宅[4],三苗丕敘[5],於是洞庭、彭蠡之間[6],皆王跡之所經,無舊種人之歷史矣。蓋吾族與土族之爭,自黃帝至禹,上下亘千年,至此而興亡乃定。」 又謂即今日南方黎、苗之祖,其實亦未盡可信。觀章炳麟之文,自知其中之區別矣。 《太炎文錄·別錄二》:「苗種得名,其說各異。大江以南,陪屬猥佌之族,自周訖唐,通謂之『蠻』,別名則或言『僚』言『俚』,言『陸梁』,未有謂之『苗』者。稱『苗』者自宋始,明非耆老相傳,存此舊語,乃學者逆據《尚書》三苗之文,以相傅麗耳。漢者諸蠻無『苗』名,說《尚書》者固不以三苗為荊蠻之族。《虞書》『竄三苗於三危』。馬季長曰:『三苗,國名也,縉雲氏之後,為諸侯,蓋饕餮也。』《淮南·修務訓》高誘注曰:『三苗蓋謂帝鴻氏之裔子渾敦,少昊氏之裔子窮奇,縉雲氏之裔子饕餮,三族之苗裔,故謂之三苗。』此則先漢諸師說三苗者,皆謂是神靈苗裔,與今時苗種不涉。」 * * * [1] 《呂刑》之蚩尤,非黃帝時之蚩尤,觀鄭注可見。 [2] 《呂覽·召類篇》:「堯戰於丹水之浦,以服南蠻。」夏氏謂即今南陽浦岸。 [3] 原註:三危西裔也,謂逐之西去。 [4] 原註:謂可居。 [5] 原註:謂服教。 [6] 《史記·五帝本紀·正義》:「三苗之國,左洞庭而右彭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