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的命運 · 三 何謂民主
民主是人類社會生活中常看到之一種精神。此種精神,從一根本點發展,分析之,共可得五點:
1我承認我同時亦承認旁人。我有我的感情、要求、思想、意見,種種;旁人亦有他的感情、要求、思想、意見,種種。所有這些,我都要顧及,不能抹殺,不能排斥之,滅絕之——這是第一根本點。反之若「有己無人」便是反民主。
2從承認旁人,就有「平等」這一精神出現。那就是承認他人,亦不比我低下。反之「惟我獨尊」,便是反民主。
3從彼此平等,就有「講理」這一精神出現。那就是彼此間的問題,由理性解決。什麼事大家說通,你亦點頭,我亦點頭,就行了。不能硬來,不能以強力來行己意,凡不講理,要「以力服人者」,都是反民主。
4從平等,講理,就有「多數人,大過少數人」之一承認。此即召開會議,取決多數是也。
5關涉到大家的事,當然大家商量決定;若與大家無涉之個人私事,便應聽其個人自主,此即「尊重個人自由」是也。
總起來說,所謂民主,蓋包含這五點意思,而末後四點,皆從第一根本點推演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