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化的命運 · 七 宗教在中國
(一)宗教在中國
宗教在中國,有其同於他方這一般的情形,亦有其獨具之特殊的情形。文化都是以宗教開端,中國亦無例外。有如王治心《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最早之圖騰崇拜、庶物崇拜、群神崇拜等,即其一般的情形。其自古相傳未斷之祭天祀祖,則須分別觀之:在周孔教化未興時,當亦為一種宗教;在周孔教化既興之後,表面似無大改,而留心辨察實進入一特殊情形了。質言之,此後之中國文化,其中心便移到非宗教的周孔教化上,而祭天祀祖只構成周孔教化之一條件而已。
往者胡石青先生論中國宗教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三四頁。此書胡氏自印,坊間無售處。,似未曾留心此分別。茲先引述其說,再申明我的意見。
胡先生列世界宗教為三大系:希伯來一系,印度一系,而外中國亦為一系。他說,「大教無名,惟中國系之宗教足以當之」。其內容「合天人,包萬有」;約舉要義則有三:
一、尊天。「天之大德曰生」;「萬物本乎天」;人之存在,不能自外於天地。
二、敬祖。「人為萬物之靈」,而「人本乎祖」;究本身之由來,不能自外於祖先。
三、崇德報功。漁牧工農,宮室舟車,文物制度,凡吾人生活日用皆食古人創造之賜,要莫能外。——按祭孔應屬於此一則中。
此三原則,皆有充量誠信之價值;決不利用人民因理智不到而生畏懼之弱點,以別生作用。亦不規定入教之形式,不作教會之組織,以示拘束。與此不悖之各地習俗或外來宗教,亦不加干涉,不事排斥。亘古不見宗教戰爭。故實為人類信仰中之惟一最正大最自由者。——以上均見胡著《人類主義初草》第一篇第三章。
胡先生一面不把中國劃出於宗教範圍外,一面亦不曾歪曲了中國的特殊事實,貶損了中國的特殊精神。這是一種很通的說法,我們未嘗不可以接受之。卻是我願點出:凡此所說,都是早經周孔轉過一道手而來的,恐怕不是古初原物。如我推斷,三千年前的中國不出一般之例,近三千年的中國,則當別論。胡先生似不免以近三千年的中國為準,而渾括三千年前的中國在內。以下接續申明我的意見。
前於第一章見《中國文化要義》第一章《緒論》。——編者注列舉「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為中國文化一大特徵,說中國文化內缺乏宗教,即是指近三千年而言。何以說中國文化,斷自周孔以後,而以前不計?則以中國文化之發展開朗,原是近三千年的事,即周孔以後的事;此其一。中國文化之流傳到現在,且一直為中國民族所實際受用者,是周孔以來的文化。三千年以上者,於後世生活無大關係,僅在文化史上占分量而已;此其二。周孔以來的中國文化,其中有一些成分顯然屬於宗教範疇;何以說它缺乏宗教,說它是「幾乎沒有宗教的人生」?則以此三千年的文化,其發展統一不依宗教做中心。前說,非較高文化不能形成一大民族,而此一大民族文化之統一,每有賴一大宗教。中國以偌大民族,偌大地域,各方風土人情之異,語音之多隔,交通之不便,所以樹立其文化之統一者,自必有為此一民族社會所共信共喻共涵育生息之一精神中心在。惟以此中心,而後文化推廣得出,民族生命擴延得久,異族迭入而先後同化不為礙。此中心在別處每為一大宗教者,在這裡卻誰都知道是周孔教化而非任何一宗教。
兩千餘年來中國之風教文化,孔子實為其中心。不可否認地,此時有種種宗教並存。首先有沿襲自古的祭天祀祖之類。然而卻已變質;而構成孔子教化內涵之一部分。再則有不少外來宗教,如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等等。然試問:這些宗教進來,誰曾影響到孔子的位置,非獨奪取中心地位談不到,而且差不多都要表示對孔子之尊重,表示彼此並無衝突,或且精神一致。結果,彼此大家相安,而他們都成了「幫腔」。這樣,在確認周孔教化非宗教之時,我們當然就可以說中國缺乏宗教這句話了。
(二)周孔教化非宗教
中國數千年風教文化之所由形成,周孔之力最大。舉周公來代表他以前那些人物;舉孔子來代表他以後那些人物;故說「周孔教化」。周公及其所代表者,多半貢獻在具體創造上,加禮樂制度之製作等。孔子則似是於昔賢製作,大有所悟,從而推闡其理以教人。道理之創發,自是更根本之貢獻,啟迪後人於無窮。所以在後兩千多年的影響上說,孔子又遠大過周公。為判定周孔教化是否宗教,首先要認清孔子為人及孔門學風。
孔子及其門徒之非宗教論者已多。例如美國桑戴克(lynn thorndike)《世界文化史》一書所說就很好,他說:孔子絕不自稱為神所使,或得神啟示,而且「子不語怪、力、亂、神」。
孔子沒後,弟子亦未奉之為神。
孔子不似佛之忽然大覺,但「學而不厭」,「過則勿憚改」。
孔子絕無避世之意,而周遊列國,求有所遇,以行其改革思想(這對於宗教出世而說,孔子是世俗的)。
孔子嘗答其弟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務民之義,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其自表甚明。在費爾巴哈《宗教本質講演錄》中,曾說「惟有人的墳墓才是神的發祥地」;又說「若世上沒有死這回事,那亦就沒宗教了」。這是絕妙而又精確的話。世間最使人情志動搖不安之事,莫過於所親愛者之死和自己的死。而同時生死之故,最渺茫難知。所以它恰合於產生宗教的兩條件:情志方面正需要宗教,知識方面則方便於宗教之建立。然在宗教總脫不開生死鬼神這一套的,孔子偏不談它。這就充分證明孔子不是宗教。
隨著生死鬼神這一套而來的,是宗教上之罪福觀念,和祈禱禳祓之一切宗教行為。但孔子對人之講禱,先反問他「有諸?」繼之則曰:「丘之禱也久矣!」對人媚奧媚灶之問,則曰:「不然,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宗教所必具之要素,在孔子不具備;在孔子有他一種精神,又為宗教所不能有。這就是他相信人都有理性,而完全信賴人類自己。所謂「是非之心,人皆有之」;什麼事該做,什麼事不該做,從理性上源自明白。一時若不明白,試想一想看,終可明白。因此孔子沒有獨斷的標準給人,而要人自己反省。例如宰我嫌三年喪太久,似乎一周年亦可以了。孔子絕不直斥其非,和婉地問他:「食夫稻,衣夫錦,於汝安乎?」他回答曰:「安。」便說:「汝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汝安,則為之!」說明理由,仍讓他自己判斷。又如子貢欲去告朔之餼羊,孔子亦只婉嘆地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指出彼此之觀點,而不作斷案。誰不知儒家極重禮,但你看他卻可如此隨意拿來討論改作;這就是宗教里所萬不能有的事。
各大宗教亦莫不各有其禮,而往往因末節一點出入,引起凶爭慘禍。試舉一例,以資對照:英王亨利第八曾親身審判信奉zwingli主張之新教徒,並引據《聖經》以證明基督之血與肉,果然存在於儀節之中,乃定以死刑,用火焚而殺之。一五三九年國會又通過法案曰「六條」(six articles),宣言基督之血與肉果然存在於行聖餐禮時所用之麵包與酒中。凡膽敢公然懷疑者,則以火焚之。(下略)(見何炳松《中古歐洲史》第二七八頁)這是何等迷信固執不通!在我們覺得可駭亦復可笑,其實在他們是不足怪的。宗教上原是奉行神的教誡,不出於人的製作。其標準為外在的,呆定的,絕對的。若孔子教人所行之禮,則是人行其自己應行之事,斟酌於人情之所宜,有如禮記之所說「非從天降,非從地出,人情而已矣」。其標準不在外而在內,不是呆定的而是活動的。
照王治心先生《中國宗教思想史大綱》所述,中國古來崇信「天」之宗教觀念,沿至東周而有變化,至春秋戰國百家爭鳴之時而分兩路。儒家和道家,皆懷疑一路之代表;惟墨家則代表信仰一路。道家老子莊子,顯然具有無神論及唯物論機械論之論調。儒家孔子雖沒有否定神之存在,而言語間模稜含糊,其神好像存於主觀而止。所以墨子《非儒篇》譏評他們「無鬼而學祭禮」,是很切當的。下傳至孟子荀子,孟子還從民意驗取天意;荀子就根本否認天的意志,而說君子「敬其在己而不慕其在天」,其反對「錯人而思天」,與《左傳》上「國將興,聽於民;國將亡,聽於神」意思相同。後來漢朝王充作《論衡》,極力破除迷信,似淵源於荀派。墨子學派後來不傳,其所根源古代的天神崇拜,則影響於中國下層社會甚大雲。——這所說,大體都很對;只末一句,待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