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一冊) · 第四節西周的經濟結構

周祖先后稷居邰。公劉居豳。太王居岐,開始稱周。王季居程(陝西咸陽縣)。文王居豐(陝西長安縣)。武王居鎬(音號hào 長安縣)。豐邑在豐水西,鎬京在豐水東),稱為宗周。成王造洛邑,稱為東都。 西周以鎬京東都為中心,有王畿方約千里的土地。以鎬京為中心的渭水流域,因周人的積極經營,農產豐富,成為西周經濟的主要基地。在當時,西周是最先進的國家,王畿外齊魯衛三大國,經濟文化遠不及西周,更不必說其他小國。 構成西周社會的階級和階層,大體如下: 一統治階級——百姓 百姓是「禪讓」時代流傳下來的舊族,《盤庚篇》百姓與萬民相對,《詩?小雅?天保篇》百姓與群黎相對,百姓是貴族的通稱,在商為奴隸主階級,在周為封建領主階級。直到春秋後半期,宗族逐漸破壞,土地個人私有的地主階級代土地嫡子世襲的領主階級興起,百姓才逐漸失去貴族的意義,社會地位與普通庶民相似,本來不同含義的兩個名詞也就可以通用。 百姓裡面也有貴賤的區別,這就是名位不同,占有土地大小不等的各級領主。 王族 姬姓是百姓中最貴的一姓。周初姬姓男子一般都分封為大小諸侯,周王和諸侯的子孫除了嫡長有繼承權,其餘多分得采邑為卿大夫。領主階級中姬姓領主占很大數量。 諸舊姓 姬姓以外諸舊姓,有的在王畿內受采邑作王官,如從平王東遷的七姓。有的受封作大小諸侯,如姜姓的齊國,子姓的宋國。有的是商朝已經存在的舊國,如徐夷淮夷等。這些舊姓數量極大,但政治勢力不及姬姓。 百工 百工是掌握手工業技術,管理工奴的低級百姓。周公不殺犯了酒禁的百工,足見周特別重視商百工的技術。西周得百工,成為王官的重要部分,文化迅速發展起來。東周王室衰微,百工散到大諸侯國(如楚器銘文上的鑄客,即週遊各國的一種百工),侯國文化才開始發展。 二被統治階級——庶民 民字本義是奴隸。民或稱黎民、群黎、苗民、眾人、庶人、庶民、眾、庶,通稱為庶民。由於階級的分化,民字涵義也擴大為一般勞動者,甚至貴族也有時自稱為民,《詩經》中多有其例。大體上西周庶民包括上層的自由民,中層的農奴,下層的奴隸,數量最大的是中層的農奴階層。 上層庶民 商時有一種人稱為小人。商亡國後,周公教這種人務農種黍稷,或牽牛車出去做買賣,來孝養自己的父母尊長,足見他們不是奴隸,也不是貴族殷頑,他們是自由民。小人以外,一部分遷成周的殷頑,周公允許他們住自己的房屋,種自己的田地,謀自己的生活,他們在歸順以後,也有自由民的身分。東周人重工商業,逐什二之利,大概就是殷頑的遺俗。周制土地由嫡子嫡孫繼承,稱為宗子,凡與宗子親屬疏遠或親屬已盡的族人,在宗族內領得土地耕種,當然是自由民身分。小國被大國吞併,小國的貴族一部分降為皂隸,大部分變為大國的庶民,也可以取得自由民的身分。自由民在庶民中是上層。這個階層逐漸在擴大,春秋戰國時期,成為產生地主、推倒領主的有力階層。 中層庶民 克商以前周國有農奴,武王伐紂,周公伐武庚,商奴隸兵倒戈起義,助周滅商,取得農奴的待遇。康叔封衛,伯禽封魯,都按周法劃分耕地,商奄二國原有的農業奴隸自然轉化為農奴。除晉國不用周法,按戎族習慣法(戎索)分配牧地,其他周所封諸侯如齊、陳、宋等中原地區的國家,和魯衛同樣,用周法分配耕地。周初大封建,一方面是姬姓與非姬姓貴族做了大小領主,一方面卻是農業奴隸得到大釋放。周初大封建之所以有極大的進步意義,就在於農業奴隸被釋放,獲得了農奴的地位。 下層庶民 奴隸在西周仍是數量頗大的一個階層。俘虜為奴,罪人及其妻子為奴,奴隸子孫為奴,封建領主決不放棄對奴隸的剝削。因為農業奴隸散布在廣大田野上,不如釋放為農奴,比較有利;至於在手業、商業、畜牧業、家內服役等方面(奴隸也有種地的,春秋時叫做隸農),使用奴隸確是有利。《左傳》昭公七年載楚國申無宇說,「周文王定『有亡荒閱』的法律,因而得天下,..周武王宣布商紂招誘別人的奴隸,因而激起從征諸侯的決戰心。」伯禽伐淮夷徐夷,作《費誓(費音幣bì)》,也說「偷人家的馬牛,誘人家的臣妾,你得受刑罰」。封建社會從開始到崩潰,總是有奴隸存在,不過有時多,有時少,有時顯著,有時不甚顯著,無論如何,封建主必然要剝削奴隸來補充剝削農奴或農民之不足,這在封建社會開始時期的西周,奴隸多而重要的現象,是不足為奇的(資本主義社會仍保存直接的或隱蔽的奴隸制)。申無宇說人有十個等級:「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輿,輿臣隸,隸臣僚,僚臣僕,仆臣台。馬有圉,牛有牧。」(《左傳》昭公七年)自皂至台,是各級奴隸,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賤。這些人的共同點,是吃官飯(《國語?晉語》所謂「工商食官,皂隸食職」),庶民中自由民與農奴的共同點是吃自己飯(「庶人食力」),因為所食不同,所以上中兩層庶民不列入十等人裡面。 從王到大夫是各級領主,是土地的所有者(「公食貢,大夫食邑」)。庶民中自由民的生活主要依靠務農,有的做士吃官飯(「士食田」),有的經營商業。農奴大部分務農,也有一些人做小手工業和小商賈。自由民和農奴分得土地,稱為私田,但並無所有權,不得私自賣買,自己死亡或年老,可以由長子繼承做戶主。這樣,農夫一家人世代附著在小塊土地上,離開土地不能生活。 周土地法以一田為單位。一田一百畝,一畝橫一步、直一百步。一步長六尺。周一尺合營造尺六寸四分,一步合營造尺三尺八寸四分,橫直各一百步得一百畝,約合營造畝二十四畝六分。西漢初期,一個農夫用耒耜耕種不過十畝,西周耦耕,二人合力,平均一人可能也種十畝。戰國以前不知施肥,普通田需要輪流休息,農夫有田二十五畝,每年有十畝田的收入,除去什一稅,在一般情況下,一家人可以得到飽暖。 田與田中間,一大片田與一大片田中間,必須劃分各種疆界,疆界是通車的大路,或人行的小路,如大路通南北,則小路通東西,大路通東西,則小路通南北,大小路交錯,象無數井字(春秋時楚國井衍沃,就是在平地上劃疆界)。《小雅?信南山篇》說「我疆我理,南東其畝」,就是指的田間疆界。領主有劃分疆界的特權,《大雅?崧高篇》說「王命召伯,徹申伯土田」,徹字的意義是通,就是通大小道路。通道路也就是劃疆界,疆界劃定,才能分給農夫去耕種。《大雅?公劉篇》說「徹田為糧」,就是按田徵收食糧。東周魯哀公苦國用不足,向孔子的弟子有若請教。有若說,為什麼不行徹法?哀公說,取什二還不夠,怎能行徹呢!足見徹是什一而稅。按孟子只知周行徹法,不知周初曾行過助法,足見徹法是行用甚久的一種制度。徹法是低稅,這可能是高級領主向低級領主收稅的稅率,也可能是公田制廢棄後,農夫在兵役徭役以外應繳納所種田畝的稅率。史料缺乏,難以得出定論。不過公劉時沒有什一而稅的徹法是可以肯定的,《公劉篇》作於西周,可信那時候已經有徹法了。 邑是住人的城堡,領主所居的邑是大邑,田野間農夫所居是小邑,小邑住十家,稱為「十室之邑」,田在邑外,一邑有田十田。金文及春秋時傳記所載,田有一田、二田、五田、七田、十田、五十田、六十田、一百田的計數法,畝有百畝、千畝、十萬、七十萬、一百萬的計數法,絕無一井九百畝的計數法。孟子所說井田是想劃九田為一井作單位,廢什一的徹,行文王的九一而助。一邑有農夫十家田十田,領主有若干邑,也就是有若干田及若干家農夫,征取力役和實物,計算很便利。春秋時期卿大夫采邑已經擴大,但名義上仍稱「百邑」或「千室之邑」、「百乘之家」。一乘需役夫十人,一邑十家共出車一乘,出兵役兩伍(五人為伍),百邑正合百乘的數目。 人住邑中必須飲水,因此邑必有井。《易?井卦?卦辭》「改邑不改井,無喪無得」,意思是說,邑可以遷移,井總是要有的。《井卦?大象》「君子以勞民勸相(助)」,意思是說,邑里有井,農夫們可以安生,同井人可以互助。井與邑關係如此密切,所以一邑也得稱一井,但不是孟子所說的井。周天子有大量公田,稱為大田、甫田、南畝,每年出產穀物,以百室或千倉或萬箱計數,這是天子收入的主要部分。公田裡天子有藉田千畝、諸侯百畝,名義上是天子諸侯親自耕種,實際自然是農夫代耕。在公田上耕種的人就是領得私田的農夫。《周頌》和《小雅》所記當時生產情況,是普遍的大量的主要的生產情況。從這些詩篇看來,可以斷言西周領主與農民的關係是封建的關係。 (一)天子每年要農夫一萬人(詩篇數字不可拘泥)到公田服役。《小雅?甫田篇》「倬(音卓zhuō)彼甫田,歲取十千」。天子所屬農夫不只萬人。萬人助耕,餘人不能無稅,想見與助並行的還有稱為徹的稅法。 (二)每家出一人到公田上耕作。《周頌?載芟(音山shān)篇》「侯(語助辭)主侯伯,侯亞侯旅,侯彊侯以」。譯意為到公田上耕作的農夫每家派來一人,其中有主(戶主)伯(戶主的長子)亞(戶主的次子)旅(年幼子弟)強(有餘力幫助別人耕)以(受僱來代耕)等人。這些人各有自己的身分,奴隸不可能有這許多區別。王畿方千里,路遠的農夫不到公田助耕,就得納徹稅。 (三)食糧農夫自備,妻子給丈夫送飯。《周頌?載芟篇》「有嗿(音坦tǎn)其饁,思媚其婦,有依其士」,譯意為老婆送飯上地,孩子跟著一起,吃飯吞咽有勁,好讓老婆看了歡喜。《周頌?良耜篇》「或來瞻汝,載筐及筥(音舉jǔ),其伊黍」,譯意為你老婆快來看你了,拿著筐子,盛著黍米飯給你吃。耕者吃自己的飯,就是有自己的經濟,這當然是農奴或農民,奴隸是沒有自己的經濟的。 (四)生產工具農夫自備。《周頌?臣工篇》「命我眾人:庤(音至zhì)乃錢鎛(音博bó),奄觀銍(音質zhì)艾(音義yì)」,譯意為命令我的農夫們:準備你們的耕具,還得多準備些割器。封建經濟「和奴隸經濟就是從農具是否私有這一點來區別的」。據《小序》說,《臣工篇》是諸侯助祭將歸國時,天子教誡諸侯的訓辭,足見諸侯國的農夫也自備農具。名義上諸侯國農夫仍是王臣的一部分,所以稱「命我眾人」。 (五)耕公田也兼顧私田,耕時人多,耘時人少。《周頌?噫嘻篇》「亦服爾耕,十千維耦」。《載芟篇》「千耦其耘」。耕時有五千耦,耘時僅一千耦,四千耦耘私田去了,耘公田的千耦,耘完公田仍回私田。《小雅?大田篇》「雨我公田,遂及我私」,意思是希望時雨先下公田,後下私田,以便耘完公田,歸耘私田,因為農奴照例是「公事畢,然後敢治私事」(《孟子?滕文公篇》)。 (六)公田收割時給寡婦們留些穀物。《大田篇》「彼有遺秉,此有滯穗,伊寡婦之利」。這裡所說寡婦,是農奴或農民家的寡婦,否則不會自動到田上拾穀物。 (七)天子每年舉行兩次慰勞農夫的饁禮,給農夫們吃陳米飯。《甫田篇》「我取其陳,食我農人」,陳就是陳米。《甫田》《大田》兩篇都說「曾孫來止,以其婦子,饁彼南畝」,《甫田篇》指始耕時,《大田篇》指收穫後。周先公居豳時,始耕舉行饁禮,收穫後舉行饗禮,成康時還保持這種慣例。 (八)開闢私田,鼓勵農夫。《噫嘻篇》「駿(大)發爾私,終三十里」。天子指定三十里的荒地,讓農夫們開闢作私田,農夫家余夫可以得到分地。這樣久了,私田面積愈益擴大,徹稅所得愈益增加,公田收入逐漸變成不重要部分。 《周頌》是西周初期的詩篇,《小雅》也是西周人所作,詩中描述農夫耕種公田時各種情形,確實說明了這是封建社會的生產關係,所謂耕公田,就是領受私田的農夫,在領主的田上進行著無報酬的勞作,向領主繳納力役地租。 封建制度對奴隸占有制度說來,是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個大進步。古史都說成王康王時候,禁止打仗,天下安寧,四十年不用刑罰(民不犯法,不必用刑)。四十年不打仗不用刑,奴隸來源枯竭,奴隸國家也就衰亡了,那裡還有所謂「頌聲大作」呢?這正因為新的經濟制度起著進步作用,階級矛盾比較緩和了,因而出現周初的「太平世」。把西周說成奴隸王國,就很難解釋周詩和古史所說的一切現象。 西周生產工具是否用鐵,照一般現存材料看來,應該說是沒有,但也不能斷言一定沒有。從礦石提煉出銅比煉鐵困難得多,從黃銅到青銅,又是一個困難的過程。商朝早期已經用青銅,按照冶煉技術的難易,說西周還不知煉鐵,很難說得通。鐵的熔點比銅只高八十度(銅熔點一一二○度,鐵熔點一二○○度),但因鼓風設備的限制,最初的鐵不曾熔解,只能是海綿體的熟鐵,性柔軟,可鍛不可鑄,不堪製作需要硬度較高的工具,因之用處不大,不被重視。到春秋初期,已能熔解鐵礦石成為生鐵。生鐵性硬而脆,可鑄不可鍛,用以鑄農具,稱為惡金。這是煉鐵技術的一個大進步。春秋初期有生鐵,西周或西周以前有熟鐵,並不足為奇,鐵字不見於甲骨文金文,鐵器還沒有發見,都不是很重要的。《周頌》所載錢、鎛、銍等字形,可以推想為金屬工具。《載芟篇》說「有略其耜」,《良耜篇》說「畟(音測cè)畟良耜」,略與畟畟都訓為鋒利,耜刃鋒利,當然是用金屬。金屬指銅或鐵,這裡所說金屬工具,是銅農器,也可能是用熟鐵皮包口的農器,銅農器應是主要的,因為青銅比熟鐵硬度高。河北興隆出土戰國時制銅鋤鐮等農具的鐵范(出土地點在銅礦附近),足見以鐵耕的戰國時期,銅製農具還不能全廢。西周時期重要農具用銅,也有些用鐵,比商時奴隸所用農具進了一步。西周農具主要用銅,並不能得出西周不是封建社會的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