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十冊) · 第二節 邊疆戰事的發展與思想統治的加強
乾隆帝即位之初,曾標榜「既鮮靡費之端,亦無兵役之耗」,在朝臣中則力倡消除畛域,以鞏固其統治。但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的三十年間,逐漸向相反的方面轉化,邊疆戰事頻繁興起,皇室貴族奢靡無度,在誇耀武功,競尚浮華的背後,日益消耗著前朝積聚的國力。清王朝走上由盛而衰,外盛內衰的歷程。政治上和思想上的控制也隨之日益強化了。
(一)西北和西南的戰事
一、準噶爾部戰爭的繼續
雍正帝擊敗準噶爾部噶爾丹策零,定界遊牧,十年間不再有大的戰事。
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噶爾丹策零死,次子多爾濟那木扎爾繼承汗位。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被眾台吉攻殺。大策零敦多布之孫達瓦齊、小策零敦多布之子達什達瓦和輝特部台吉阿睦爾撒納,策劃擁立那木扎爾弟策妄達什為汗。其兄剌麻達爾扎乘機奪取汗位,將策妄達什與達什達瓦除滅。達瓦齊和阿睦爾撒納逃往哈薩克,剌麻達爾扎派兵三萬人,跟蹤追捕。阿睦爾撒納潛回故地,組織精兵一千五百人,從闥勒奇山路突入伊犁,襲殺剌麻達爾扎,推戴達瓦奇為汗。阿睦爾撒納原在雅爾(塔爾巴哈台)遊牧,娶杜爾伯特台吉達什女,後殺害達什,控制了達什子納默庫所屬的杜爾伯特部,並移居額爾齊斯河。在庫什烏蘇遊牧的和碩特台吉班珠爾是他的同母兄,與他聯為一體。阿睦爾撤納調動輝特、杜爾伯特、和碩特等三部兵力,威脅伊犁。
達瓦齊親自率兵三萬進攻額爾齊斯河,並派勇將瑪木特率烏梁海兵八千,東西夾擊。達瓦齊與阿睦爾撒納交攻經年。一七五四年(乾隆十九年),阿睦爾撒納兵敗,遂與納默庫、班珠爾率所部二萬人降清朝,在扎卜堪遊牧。乾隆帝在熱河行宮召見阿睦爾撒納,封為親王,納默庫、班珠爾為郡王。在此之前,準噶爾部宰桑薩賴爾(台吉達什達瓦部屬)、杜爾伯特部台吉策凌也各率所部先後降清。達瓦齊汗的大將瑪木特,見諸台吉相繼降清,也脫身來投。
阿睦爾撒納、瑪木特向清廷建策進攻達瓦齊,說:到秋天,我軍馬肥,敵人(指達瓦奇)馬也肥。不如在春天,乘敵人沒有防備,不能遠遁,可一戰成功,永除後患。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二月,清朝分兵兩路向伊犁進軍:命班第為定北將軍,統北路軍,阿睦爾撒納為副將軍,瑪木特為參贊,從烏里雅蘇台出發;又命永常為定西將軍,統西路軍,薩賴爾為副將軍,班珠爾為參贊,從巴里坤出發。兩路軍約定在博洛塔拉河會師。清軍所到之處,額魯特各部大者數千戶、小者數百戶,相繼降清。準噶爾部大台吉噶爾藏多爾濟和維吾爾族的和卓,也先後迎降。清兵不戰而進軍數千里。五月五日,兩路清軍到達伊犁,達瓦齊率領萬人,退守伊犁西北一百八十里的格登山。
清侍衛阿玉錫率騎兵二十二人,乘夜直搗大營,準噶爾兵潰散,黎明收降七千餘人。達瓦齊率二千人南逃,沿途兵丁逃散,到烏什城時僅有百餘人,被維吾爾族的阿奇木伯克霍吉斯擒獻清軍。清朝順利地控制了天山南北兩路。
清朝釋放了被準噶爾拘留在伊犁的維吾爾族的大和卓波羅泥都,讓他返回天山南路統轄舊部;又示意額魯特各部台吉,將分封四汗統轄四衛拉特。
阿睦爾撒 納企圖專制西域,做四部之汗,不穿戴清朝賞給他的袍褂頂翎,不用清朝頒發的定北副將軍印,仍用準噶爾舊傳小紅鈐記調兵,揚言:「不立阿睦爾撒納為汗,終不得寧帖。」清廷命阿睦爾撒納入朝,擬封他為輝特汗。
八月十九日,阿睦爾撒納從伊犁行至烏隆古河,詭稱回扎卜堪舊遊牧地治裝,策划起兵。這時,清軍已撤,只留班第、鄂容安率兵五百人,處理善後事宜。
阿睦爾撒納襲殺班第、鄂容安。永常率兵數千,從烏魯木齊退回巴里坤,天山北路又被阿睦爾撒納軍攻占。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正月,清軍反攻,二月至伊犁,阿睦爾撒納逃往哈薩克。六月,蒙古喀爾喀郡王青滾雜布也起兵反清,盡撤北路軍台。西路軍中清朝冊封的綽羅斯(準噶爾)部汗噶爾藏多爾濟、輝特部汗巴雅爾等,也參加戰亂。駐防伊犁的定邊右副將軍兆惠,率兵一千五百人,由濟爾哈朗河轉戰而南,幾次衝破包圍,退回巴里坤。
準噶爾貴族扎那噶爾布襲殺噶爾藏多爾濟,尼瑪又圖謀殺害扎那噶爾布,準噶爾貴族之間爭奪汗位的鬥爭非常激烈。阿睦爾撒納從哈薩克回到博羅塔拉河,大會諸部,欲自立為汗,聞清軍將至,慌忙逃走。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定邊左副將軍成袞扎布出北路,兆惠出西路,夾擊準噶爾部。
當時額魯特各部正在痘疫流行,已無抵抗能力,巴雅爾等被俘,扎那噶爾布病死。六月,兆惠、富德進軍哈薩克,追擊阿睦爾撒納。哈薩克汗阿布齎布署逮捕阿睦爾撒納,阿睦爾撒納逃往俄羅斯界內,不久病死。
次年,兆惠、富德分兵數路,搜捕山谷間的準噶爾殘部。連年進兵,對準噶爾部眾進行了殘酷的鎮壓。
二、對回部霍集占的鎮壓與天山南北路的統治對霍集占的鎮壓 聚居在天山南路的維吾爾族,清廷沿襲古譯,稱為回部。回部伊斯蘭教長者尊稱為和卓。準噶爾部噶爾丹攻占天山南路,回部和卓阿布都什特被拘於伊犁。噶爾丹敗後,阿布都什特降清。康熙帝命他返回葉爾羌故地。阿布都什特子瑪罕木特和卓,又被准部噶爾丹策零俘擄,囚禁在伊犁病死。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清軍攻占伊犁,命瑪罕木特子波羅泥都(布拉呢敦)回葉爾羌,統領舊部,被尊稱為大和卓木(意為我的大和卓)。波羅泥都弟霍集占仍留伊犁,被稱為小和卓木(我的小和卓)。阿睦爾撒納起兵反清時,霍集占逃回葉爾羌。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五月,殺清副都統阿敏道,唆使其兄乘機起兵。
一七五八年(乾隆二十三年)正月,清廷調任兆惠部下的雅爾哈善率領索倫兵一千,綠旗兵五千往征和卓,加號靖逆將軍。雅爾哈善自吐魯番進軍庫車,七月,在庫車擊敗霍集占軍。雅爾哈善失誤戰機,致使霍集占兄弟突圍逃走。清廷命兆惠領兵南下追擊。兩和卓逃至阿克蘇,阿克蘇城的伯克(管城官)霍集斯已降清受封,閉城不納。小和卓霍集占逃往烏什,又被拒絕,遂逃回葉爾羌。大和卓波羅泥都逃往喀什噶爾。十月,兆惠率先行的步騎四千至葉爾羌,命霍集斯隨行。兆惠的先行軍在葉爾羌城外的黑水河畔駐營,以待南下的大軍。霍集占有步、騎兵萬餘,屢出兵攻擊。兆惠軍被圍困三月,傷亡日眾。
天山北路的富德軍奉命南援兆惠。一七五九年(乾隆二十四年)正月進至黑水。駐巴里坤大臣阿里袞也奉命領兵來援。二月,霍集占兵敗,退守葉爾羌城。清廷斬雅爾哈善,晉封富德一等伯。兆惠、富德兩軍會師後,返回阿克蘇,命霍集斯駐和闐,斷霍集占退路。六月,兆惠進兵喀什噶爾,富德進兵葉爾羌,分道追擊兩和卓。閏六月,霍集占棄葉爾羌城逃跑,並通告大和卓波羅泥都棄喀什噶爾,同往巴達克山(今阿富汗境)。七月,兆惠軍由烏什進駐喀什噶爾城,富德軍由和闐進駐葉爾羌城。兩路各有兵一萬五千餘人。八月,富德部明瑞率軍追擊霍集占,至阿勒楚爾,大敗其軍。回部一萬二千餘人投降,霍集占兄弟逃入巴達克山。霍集占受傷身死,波羅泥都被當地部落首領素勒坦沙擒捕。素勒坦沙奉乾隆帝諭,將霍集占首級呈獻,由兆惠送至清廷,在京師示眾(《高宗實錄》卷五九八——五九九)。三年後,波羅泥都的屍首也被尋獲(《聖武記?平定回疆記》)。天山南路諸城的回部伯克和部眾相繼降清,西布魯特十五部(柯爾克孜人)也致書兆惠,歸附於清朝。
對天山南北路的統治 乾隆帝在戰勝阿睦爾撒納和霍集占後,先後攻戰了準噶爾部和回部地區,在天山南北路建立起清朝的軍事統治。南路回部西有喀什噶爾、葉爾羌、英吉沙、和闐,稱西四城;東有烏什、阿克蘇、庫車、拜城,稱東四城。天山東路哈密城回部早在康熙帝時降清,依蒙古旗制編旗。
吐魯番城回部曾受準噶爾部侵迫東遷,準噶爾敗後,又返回吐魯番。一七五四年(乾隆十九年),依哈密旗制編旗。此外,哈剌沙爾城也為回部駐地。
南路與東路合共十一城。各城又分領若干大小城堡。管城長官稱伯克。管領數城的大城長官稱阿奇木伯克。回部舊制,例由貴族世襲。乾隆帝鎮壓大小和卓木後,改革舊制,各城阿奇木伯克均由清廷任免,廢除世襲,依清官制,分定為三品至六品的品級。吐魯番、哈密和較早降清並在對大小和卓木作戰中立有軍功的回部伯克,多被任為阿齊木伯克。
清廷在各大城也直接派駐官員,統轄地方事務,稱為辦事大臣或領隊大臣。南路在喀什噶爾城設參贊大臣統領諸臣,北路在伊犁和塔爾巴哈台兩城各設參贊大臣統領。一七六二年(乾隆二十七年),在伊犁設總管伊犁等處將軍,統管天山南北路軍兵。參贊大臣受其節制。下設都統一人,駐烏魯木齊,統轄烏魯木齊至巴里坤等地軍兵。乾隆帝又在伊犁北、東建固勒札、烏哈爾里克兩城,賜名綏定、寧遠。烏魯木齊城賜名迪化。
清廷在連年作戰中,先後調滿、蒙、索倫、達呼爾、錫伯及綠營等各族兵士一萬六千餘人,分駐天山北路各地,此後即長期在當地駐紮,受伊犁將軍調遣。南路各族兵約五、六千人,每隔三至五年換防一次,成為定製。
蒙古四衛拉特的遷徙 在清廷對準噶爾部的長期作戰中,原被稱為四衛拉特的蒙古諸部,屢經遷徙,部眾分散各地。清廷即分別在各地編旗統治,不相統屬。
杜爾伯特部——杜爾伯特部台吉車■在達瓦齊稱汗時,率部眾萬餘人降清。一七五四年(乾隆十九年),設盟編旗。左翼盟十一旗,右翼盟六旗。
在科布多北境遊牧,由科布多參贊大臣統轄。
輝特部——遷往青海的部眾,一七二五年(雍正三年)獨立設旗,由西寧辦事大臣統轄。遷往外蒙古的部眾,於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降清編為一旗。另有二旗依附杜爾伯特部,在伊犁降清編旗,也由科布多參贊大臣統轄。
準噶爾部——在長期戰亂中,四處逃散,不再沿用準噶爾部名。逃往青海者稱綽羅斯部,編為二旗,分別在青海東南岸和西北岸遊牧,由西寧辦事大臣統轄。遷往外蒙古二旗,稱為額魯特。一七六一年(乾隆二十六年),清廷指定在烏蘭烏蘇遊牧。移駐伊犁三旗,稱額魯特上三旗。逃往哈薩克,布魯特又遷回伊犁的五旗,稱額魯特下五旗。共八旗編為二十佐領,由伊犁將軍統轄。
土爾扈特部——康熙時(一七○四年)降清的部眾,被安置在色爾騰遊牧,編為額濟納旗,由陝甘總督節制。遷往青海的部眾,曾依附於青海和碩特部。雍正時(一七二五年),清廷編為四旗,由西寧辦事大臣統轄。早在清太宗皇太極時,土爾扈特部曾有五萬餘帳西越烏拉爾山,遷徙到伏爾加河下游遊牧,自成部落,首領稱汗。此後,仍不時向清廷遣使進貢。康熙帝曾派遣內閣侍讀圖理琛前往該部駐地探問,受到土爾扈特部阿玉奇汗的款待。
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土爾扈特部渥巴錫汗(阿玉奇後裔)遣使者來京朝見。乾隆帝在承德和北京,先後接見了使臣。在這一時期里,俄國沙皇政府日益加強了對土爾扈特部的控制,多方限制汗的權力,並不斷向土爾扈特部徵調兵役。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春,渥巴錫汗率領所部三萬三千餘戶十六萬九千餘人脫離俄國,返回天山。沿途不斷抗擊俄軍的追擊,沿巴勒喀什湖南下,六月到達天山北路本原。清伊犁將軍伊勒圖在伊犁會見渥巴錫汗,並奏報乾隆帝。乾隆帝命土爾扈特部眾暫駐博羅博拉,渥巴錫汗來避暑山莊朝見。九月,乾隆帝在熱河接見渥巴錫,封他為舊土爾扈特部卓哩克圖汗。以下貴族首領加封親王、郡王,各有賞賜。土爾扈特部眾被分別安置在天山南北遊牧,北路在塔爾巴哈台附近,編為三旗;南路在珠勒都斯河一帶,編為四旗。另外安置在東路庫爾哈剌烏蘇一帶遊牧的部眾,編為兩旗。西路精河一帶另編一旗。四路共十旗,均歸伊犁將軍統轄。隨同渥巴錫汗回歸的和碩特部眾,也被安置在珠勒都斯河遊牧,編為三旗,由伊犁將軍節制。同歸的台吉舍楞部眾,被稱為新土爾扈特部,編為二旗,在阿爾泰遊牧。舍楞加封為新土爾扈特部弼哩克圖郡王,所部由科布多參贊大臣兼轄。
乾隆帝親撰《土爾扈特全部歸順記》,在承德刻石紀功。
三、第二次大小金川之戰
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乾隆帝在作戰經年後,結束了大小金川的戰事。藏族土司之間的爭鬥並未因而終止。大金川首領莎羅奔老病,侄郎卡主持土司事務。小金川首領澤旺也因年老不理事,子僧格桑主事。郎卡不斷侵掠小金川及革布希咱土司。一七六六年(乾隆三十一年),四川總督阿爾泰從中調解。郎卡以女嫁僧格桑。大小金川結姻後,又聯合向鄰近土司攻掠。
郎卡病死,子索諾木於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誘殺革布希扎土官。僧格桑也於同年進攻鄂克什、明正兩土司,清朝派兵救援,遂與小金川開戰。
阿爾泰進軍延緩,乾隆帝以大學士兼兵部尚書溫福赴四川,另任桂林為四川總督會同進兵。冬十二月,清軍分兵攻打大小金川。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二月,澤旺代子請罪,索諾木請求交還僧格桑侵地。乾隆帝不准。四月,溫福、桂林進攻小金川,兵敗。五月,乾隆帝罷桂林,仍以阿爾泰署四川總督。六月,又罷阿爾泰(以貪贓罪,於次年賜死),以陝甘總督文綬為四川總督。大小金川各寨堅持抵抗,清軍連克數寨。原雲貴總督阿桂署四川提督,隨軍效力,以皮船夜渡河,攻小金川。十二月,乾隆帝以溫福為定邊將軍,阿桂、豐升額為副將軍,福康安為領隊大臣,分路進攻,奪取小金川的根據地美諾寨,俘澤旺。僧格桑逃往大金川。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正月,清朝命令大金川索諾木獻出僧格桑,索諾木不聽,清兵進攻大金川。
溫福仍採用張廣泗、納親的戰法,以碉逼碉,以卡逼卡,致使兩萬官兵,分散四處。六月,索諾木派遣小金川諸首領收集部眾,攻陷提督董天弼營,劫奪糧台,攻襲木果木溫福大營。溫福戰死,清軍大敗,傷亡將官多人,兵士三千人,軍營被劫銀五萬六千餘兩。金川軍乘勢奪回美諾,乾隆帝急諭阿桂、豐升額等退師。八月,以阿桂為定西將軍,增派健銳營、火器營、索倫以及各省兵數千人,再次出兵。九月,索諾木與僧格桑返回大金川。十月,阿桂乘機進軍,攻占小金川的美諾,隨即進攻大金川。大金川增壘設險,比小金川嚴密十倍,據點在勒烏圍與噶爾崖兩地。清軍分路進攻,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七月攻克薩斯甲嶺,圍攻勒烏圍外的遜克爾宗壘。索諾木部下毒死僧格桑,獻屍清軍。清軍繼續進攻,索諾木率部死守。清軍分道攻下附近諸寨。至一七七五年(乾隆四十年)八月,清軍攻克勒烏圍,莎羅奔及其親屬事先逃走。十二月,清軍直進噶爾崖,用大炮轟擊。索諾木之母及姑、姐、妹等與部眾二千餘人出降。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正月,索諾木與其祖莎羅奔等被迫出降。四月,阿桂押解索諾木、莎羅奔等及僧格桑屍首,回京獻於朝廷。乾隆帝親審俘囚,將索諾木等以磔刑處死,並懸僧格桑首示眾。
乾隆帝再次鎮壓大小金川之戰,仍由當地土司間的相互攻掠而引起。戰爭先後延續五年之久,調動兵士數萬人,損失溫福等將官多人,耗費軍帑銀至七千萬兩(與准部、回部作戰,耗銀三千萬餘兩)。清廷付出的兵力、財力是巨大的。清軍連年掃蕩各寨堡,大小金川部落流散,人民遭到慘重的傷亡。戰爭之後,部落統治不能繼續,清廷實行所謂「改土歸流」,在大金川設阿爾古廳,小金川設美諾廳,依內地制度,設官統治。
(二)侵緬戰爭的失敗
緬甸原與明朝為鄰。清順治時,李定國轉戰滇緬邊境抗清,南明桂王(永曆帝)逃入緬甸。一六六一年(順治十八年),清軍攻入緬甸境內,追索桂王。緬甸國王莽白將桂王獻給清軍。吳三桂在昆明殺桂王。吳三桂據守雲南,隨後又掀起所謂「三藩之亂」。在此期間,緬甸與清廷不曾有更多的聯繫。
直到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由於雲南茂隆銀場商人吳尚賢的聯絡,曾有緬甸使者來北京貢獻商品。
緬甸在莽白後王的統治時期,各地的小邦相繼叛離。下緬甸的孟族攻占了國都阿瓦。上緬甸木疏村首領雍籍牙聯合各村寨,擊敗孟族,於一七五三年攻占了阿瓦。雍籍牙進而南下追擊,於次年攻占大光(今仰光)。一七五六年,攻下孟族都城白古,從而占領了整個下緬甸。但是,上緬甸北部的木邦和桂家人都並不服從雍籍牙的統治。桂家是隨從桂王入緬的雲貴軍兵和家屬。他們在緬甸各地擄掠為生,後被安置在者梗(實階)地區。桂王被殺後,仍留居緬甸,被稱為桂家,即桂族。一七六四年,桂家首領宮裡雁(一作古利宴)被雍籍牙兵打敗,逃入雲南界內,被雲貴總督吳達善誘騙處死。木邦首領也兵敗逃亡。宮裡雁妻囊占嗾使緬甸孟艮(今景棟)首領攻打車裡,清兵屢次戰敗。雍籍牙軍也進入雲南境內,追索木邦首領。乾隆帝調吳達善為湖廣總督,另命劉藻代為總督。一七六六年(乾隆三十一年)正月,以劉藻無功,調為湖廣總督。又降為湖北巡撫,褫職,留滇效力。劉藻畏罪自殺。
大學士、陝甘總督楊應琚調任為雲貴總督,領綠營兵進剿。
楊應琚二月至軍,恢復車裡,進占孟艮等地,遣人至緬甸北境各部招降。
楊應琚見進軍順利,企圖僥倖邀功,親自帶兵三千移駐永昌,向緬甸發布檄文,虛稱領兵五十萬,大炮千門大舉進討。楊部騰越副將趙宏榜領兵五百出鐵壁關,乘隙占領緬甸邊境的互市地新街。緬軍大舉反攻,趙宏榜退回鐵壁關,緬軍入境追擊。九月,楊應琚至永昌,木邦等地也又被雍籍牙軍占領。
楊應琚見勢不利,十一月急向乾隆帝奏報各部首領已相繼被招降。奏勝不奏敗。又奏原有心神驚悸風痰流注之疾,「今因自省前赴永昌,舊疾復作」,「仰懇簡員來滇接買」。(《高宗實錄》卷七七二)乾隆帝命兩廣總督楊廷璋前往永昌接辦,傳諭「若該督至永昌而楊應琚已痊癒能辦事,則該督即行回粵。」(同上)並遣侍衛福靈安帶領御醫赴滇。十二月,楊應琚命雲南提督李時升調兵一萬四千,總兵烏爾登額率領攻取木邦,總兵朱■出鐵壁關取新街。緬甸軍繞道入雲南境,圍攻永昌。朱■由銅壁關退軍。緬軍乘間攻雲南猛卯城,不勝。烏爾登額不來策應。緬軍退走。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正月,兩廣總督楊廷璋至雲南,見局勢混亂,奏稱楊應琚已病癒辦事,隨即返回廣東。楊應琚謊報得勝,奏稱「若欲直搗巢穴,恐曠日持久,得不償失」,「似即可宥其前愆,酌與自新之路。」(《高宗實錄》卷七七六)乾隆帝覽奏,懷疑「所報剿殺克捷之處,俱未盡可信」,命福靈安「就近馳往軍前,詳悉體察。」(同上)福靈安查實奏報趙宏榜、朱■失地退軍等情。
三月,乾隆帝將趙宏榜、朱■、李時升、烏爾登額等逮治處死。斥責楊應琚「前後所奏,種種乖謬」,「執迷不悟」,「病憒無能」,命其罷任回京,隨即賜死(勒令自盡)。乾隆帝在諭中說:「且我國家正當全盛之時,准夷、回部悉皆底定,何有此區區緬甸而不加翦滅乎?」(《高宗實錄》卷七八○)調任伊犁將軍明瑞為雲貴總督,接辦軍務,再次發動對緬甸的戰爭。
三月間,明瑞到永昌,陸續調集滿兵三千人、雲貴和四川綠旗兵二萬餘人,於九月間分兵兩路進攻。明瑞統率清軍主力,出宛頂,經木邦,向緬甸首都阿瓦(今曼德勒附近)進軍;命參贊大臣額爾登額率兵趨蠻莫(今八莫),沿伊洛瓦底江而下,在阿瓦會師。額爾登額在老官屯頓兵堅城之下,貽誤戰機。十二月,明瑞軍攻破蠻結,屢遭緬軍襲擊,供應困難,卻向朝廷報捷。
次年正月,乾隆帝封授明瑞一等誠嘉義勇公,賞給黃帶子。明瑞軍轉向勐籠就食,以待額爾登額軍。緬軍跟蹤追擊,明瑞率領清軍取道大山土司、木邦土司回師,在木邦被緬軍圍困。額爾登額擁兵不救。雲南巡撫鄂寧奏聞,乾隆帝命將額爾登額押解來京,並傳諭明瑞突圍退兵。明瑞在蠻化設伏擊敗緬甸軍,間道出波■銅廠,急向雲南境內撤退。緬甸軍不斷增援,二月初十日在小勐育結集四、五萬人,包圍清軍。明瑞命諸將在夜間帶兵突圍,自領親兵數百名斷後。兩軍激戰,清領隊大臣扎拉豐阿陣亡,領隊大臣觀音保自刎,明瑞身負重傷,在軍中自縊死。清軍損失慘重。
乾隆帝任命大學士傅恆為經略,阿桂、阿里■為副將軍,增調索倫、吉林兵四千人,健銳、火器營兵一千人,荊州、成都駐防八旗兵五千人,以及各省綠旗兵數萬人去雲南,又在雲南趕造船隻槍炮,準備再次進軍。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十四年),清軍分三路進兵:傅恆率主力部隊渡■鳩江(又名檳榔江,即大盈江)西行,經孟拱、孟養土司地方,由陸路攻阿瓦;阿桂率兵萬人出虎踞關,進取孟密,到阿瓦會師;提督哈國興率兵三千及湖廣造船工匠,出銅壁關,在蠻莫造船,編成水師,作為策應。十月,清軍合為一路,在依洛瓦底江口打敗緬軍主力,進而攻打老官屯。緬軍防守嚴密,清軍用炮擊,用火攻,埋火藥轟,都不能攻破。
十一月,阿里■死於軍中。傅恆患病,退居銅壁關。奏報老官屯久不下,本年瘴癘過甚,領隊大臣也多患病。乾隆帝得報,諭令傅恆撤兵。傅恆派提督哈國興去緬甸軍營,與緬甸將領眇旺模議和。商定:緬甸交還侵占的雲南土司地,雙方交還俘虜。十二月,清軍焚毀舟船大炮,退出緬甸。傅恆奉旨回京,不久病死。
清廷自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發動對緬戰爭,前後將近五年。調兵數萬人,損失總督以下將領多人,耗費餉銀一千三百萬兩。此次戰爭原來只是由於邊界土司的糾紛而引起,乾隆帝以所謂「張國威」為名,連年興兵。
清軍兩度侵入緬甸, 最後仍不得不撤回,實際上是以失敗而告終。此後,兩國之間不再有戰事。英國殖民勢力日益侵入緬甸。一七八八年(乾隆五十三年),緬甸國王孟雲(雍籍牙子)遣使與清朝通商,並交還俘虜楊重英(楊應琚子)。一七九○年(乾隆五十五年),遣使為乾隆帝祝壽。乾隆帝敕封他為緬甸國王,每十年入貢一次。
(三)巡遊的繼續與皇家園囿的修建自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來的三十年間,乾隆帝在頻繁發動戰爭,消耗國力的同時,仍然連年去各地巡遊,玩賞山水,並在京師和承德等地不斷擴建園林,以供帝後游賞消閒。朝廷有限的財賦,日益虛潰。
一、巡遊的繼續
乾隆帝在連年的戰爭中,從未親臨戰場,卻依然每年去各地遊玩。其中耗費最大的,是幾次「南巡」。
乾隆帝自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奉皇太后去江南巡遊,耽樂於蘇杭山水。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一七六二年(乾隆二十七年)、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又連續三次奉皇太后南巡。所謂南巡,只是在蘇州、杭州和江寧府一帶留連觀賞,並未遠涉南方的廣大地區。一七七七年(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孝聖皇太后崩。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乾隆帝年屆七十,又舉行第五次南巡。一七八四年(乾隆四十九年),最後一次即第六次南巡。為觀賞江南春色,孝聖后與乾隆帝的每次南巡,大都於正月間自京師出發,四、五月間返回。南巡之年,前後約有五個月的時間在外地遊玩,兼理公務。
帝後南巡途中,曾視察高家堰堤工和海寧石塘的改築,並曾在江寧閱兵,但這些都只是便道舉行,並沒有什麼重要的意義。主要目的還在於游賞春景。
沿途官商接駕,布置繁盛即得到獎掖,接駕不周,便受到懲處。各地爭奇鬥巧,以博取帝後的歡心。巡遊的規模和耗費越來越大。沿途所經之地,一處供設即耗銀二、三十萬兩,超過康熙帝南巡時的十倍。蘇州、杭州、江寧和揚州等地是游賞的勝地,陳設更為侈靡。帝後所到之處,必先鋪修道路,碼頭鋪棕毯,御道用文磚,水路特製龍舟,彩繪雕鏤,陸路兩旁結彩棚,搭戲台,布列花石,陳設文玩。帝後所居的行營營帳,備設各種豪侈的家具用品。
遊覽的寺觀,也即為修飾,以供瞻仰。沿途官民商賈還要供獻各種珍寶、器物、文玩、字畫等等,不一而足。乾隆帝有《駐蹕姑蘇》詩云:「牙檣春日駐姑蘇,為問民風豈自娛?艷歌新舞翻覺鬧,老扶幼挈喜相趨。周諮歲計雲秋有,旋察官方通弊無。入耳信疑還各半,可誠萬眾慶恬愉。」(《南巡盛典》卷八)乾隆帝幼居深宮,南巡經行各地,得與官民接觸,自可略知世情。
但六次南巡,均在蘇杭山水之間,「為問民風」顯然不足以為「自娛」作辯解。他所體察的民情,也只是「有秋無弊」一類的諛詞。乾隆帝為粉飾的昇平而陶醉,而自炫,直到晚年退位後才多少有所醒悟,說他在位六十年,「惟六次南巡,勞民傷財,作無益,害有益。」(《清史稿?吳熊光傳》)為「南巡」作出了恰當的評語。
江南賦稅是清朝廷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乾隆帝先後六次南巡,都不得不減免江浙以及經行的山東等地的賦稅,以至逋賦。這種減免使朝廷的收入大為減少,江南百姓的負擔卻並未因而減輕。相反,每次南巡都使沿途人民增加了繁重的勞役和各種額外加派的負擔。各地鋪治道路、搬運花石、修建行宮殿宇以及一切供設,均徵用大批民夫服役。朝廷使臣報道說:「治道則編茅篩土、轉■磨堅,數百里內丁夫裹糧赴役,最為民弊。」又說,南巡時「供億浩繁,州縣凋弊,農民舉未息肩,商船或不通津。雖值豐登,無異歉荒。」(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一)朝鮮使臣的客觀報道,比起那些為迎合乾隆帝誇耀的心理而極力謳歌「盛典」的記述,當更為接近實際。南巡中的大量耗費,均由地方官員承辦。各級官府又向民間征索。乾隆帝初次南巡,已要各地鹽商供給需費。此後五次南巡,也多取自鹽商。鹽商不足,又向其他商人富戶征取。正賦以外,於是又添出多種名目的「加派」(參見下節)。加之官吏從中侵漁中飽,以迎駕為名多方敲榨勒索。巨大的耗費,最後都還是落到了廣大民眾的肩上。六次南巡,為江南經濟的發展帶來了多方面的損害。
南巡而外,乾隆帝還曾先後五次游幸五台山,四次東巡謁陵。至於熱河避暑、木蘭行圍,更是每年的常例。乾隆帝在位之年,幾乎每年都有數月時間在外游幸,可稱為歷史上最能遊樂的皇帝。隋煬帝以遊樂而致亡國,乾隆帝在連年歡慶「盛典」的一片頌聲中,使清朝的國力日益虛耗了。
二、皇家園囿的修建
乾隆帝幾次南巡,對江南的樓閣園林,愛羨不止。經行之處,賦詩刻石,以志其盛。巡遊不足,又在避暑山莊和京城內外,廣建園囿。南巡時所見蘇杭等地的樓台景物,依樣重建於園中,以便及時游賞。乾隆帝有詩云:「因教規寫閶城趣,為便尋常御苑臨。」自乾隆帝初次南巡以來,京城內外園囿的修建,連年不斷。其規模之大與持續時間之久,為歷史上所罕見。乾隆帝是歷史上最善遊樂的皇帝,也是修建園囿最多最頻的一位皇帝。把江南景觀移建於北方,自然有助於園林建築藝術的交流,但也和南巡一樣,不能不嚴重地「勞民傷財」。
避暑山莊的擴建 歷史上的北方民族,如契丹、女真、蒙古等族,在建立國家後,為保持騎射的傳統,皇帝和大臣例於不同季節,在不同地點從事騎射漁獵等活動,並在當地處理政事。駐地稱為納■(參見本書第五冊)。清康熙帝於夏秋間去木蘭行圍,在熱河駐夏,處理政務,正是繼承了北方民族的這一傳統。一七○三年(康熙四十二年)在熱河駐地,依仿漢族建築,營造宮室,一七○九年(康熙四十八年)稱熱河行宮。一七一一年(康熙五十年),改名為避暑山莊,使傳統的滿漢文化得到自然的融合。乾隆帝即位,歷年奉皇太后在避暑山莊駐夏、木蘭行圍。又依仿江南園林山水,對山莊多次擴建,形成為一座瑰麗的行宮離苑。
一七四三年(乾隆八年),在湖中造大型御舟青花舫。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修築了松鶴齋,接著又翻修了正宮,新建了東宮。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乾隆帝連年南巡,又在避暑山莊的平原區修建春好軒;湖區建築煙雨樓、文園、文津閣、戒得堂、繼德堂;在山區增建綠雲樓等十三處景區。這些建築和園林,多依仿江浙景觀。如金山島仿鎮江的金山寺,千尺雪和笠雲亭仿蘇州寒山寺的千尺雪與笠雲亭,文園獅子林和滄浪嶼仿蘇州獅子林和滄浪亭,一片雲仿杭州萬松嶺上的一片雲,文津閣仿寧波范氏天一閣,煙雨樓仿嘉興南湖鴛鴦島上的煙雨樓,永佑寺舍利塔仿杭州六和塔與江寧報恩寺塔。此外,廣元宮仿泰山碧霞元君祠,清音閣仿北京皇宮內的暢音閣。避暑山莊經過歷年的陸續擴建,到一七九二年(乾隆五十七年)才最後完工。山莊占地八千四百餘畝,宮牆周長近二十華里。牆內由宮殿區與苑景區兩大區域組成。苑景區山水園林輝映,構成七十二景,各有名目(康熙時有三十六景)。滿族傳統的騎射理政的納缽行宮布滿了江南風貌的樓閣園林,顯示著滿族皇帝已是多麼沉溺於漢族的文明。
乾隆帝在避暑山莊駐夏理政,也在這裡接見蒙古和西藏的官員。蒙古杜爾伯特部策凌、輝特部阿睦爾撒納、準噶爾部達瓦齊、土爾扈特部渥巴錫和喀爾喀蒙古喇嘛教領袖哲布尊丹巴三世、西藏班禪六世,都曾來這裡朝覲。
乾隆帝在山莊宮牆外的山林中,依仿西藏的桑鳶寺、布達拉宮和札什倫布寺,先後建造了普寧寺、普陀宗乘之廟和須彌福壽之廟,以便蒙藏喇嘛教僧俗前來朝拜並接待來覲的貴族、首領。乾隆帝曾自認是文殊菩薩的化身,在山莊外又依仿五台山殊象寺的模式,建殊象寺,以暗示他在佛教中的地位的尊崇。
又建普樂寺、安遠廟、溥仁寺、溥善寺。俗稱外八廟。如果說,山莊內樓閣園林的建造,主要是為了游賞,那麼,喇嘛教寺廟的修建,則顯示了對蒙藏民族和宗教信仰的尊重。對於維護各民族間的聯繫和鞏固清朝對邊疆地區的統治,起過積極的作用。
圓明園的擴建 一七○九年(康熙四十八年),康熙帝將圓明園賜給皇子胤■(雍正帝)。雍正帝即位後,在圓明園內建立殿署,接見臣僚,處理政務。據稱園內「或闢田廬,或營蔬圃」,「校文於墀,觀射於圃。」(《世宗憲皇帝御製圓明園記》)乾隆帝也說當時是「不尚其華而尚其朴,不稱其高而稱其幽。」(乾隆帝《御製圓明園後記》)乾隆帝即位後,自一七四○年(乾隆五年)即開始在園中建築樓閣園林,陸續建成四十景(雍正時有二十八景)。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孝聖皇太后六十壽辰時,在圓明園旁建長春園,作為附園。一七七○年(乾隆三十五年),乾隆帝六十壽辰,又建成附園綺春園(後名萬春園)。合稱圓明三園。圓明園內的樓閣和園林風景,多至三百餘處。宮殿十九座。占地五千餘畝,周回二十里。成為京郊最大的一座皇家園囿。
圓明園中布列的樓閣和小型園林,也多依江南景物仿建。乾隆帝幾次南巡,都到蘇州獅子林游賞,賦詩紀盛。在圓明園的長春園中,依獅子林圖仿建,仍名獅子林。清漪園中仿無錫惠山的寄暢園建惠山園,仿海寧陳氏安瀾園建安瀾園。杭州的西湖蘇堤風景和寧波范氏天一閣藏書樓,也在園中依樣仿建。仿建的樓颱風景,不能不依傍當地形勢,又不能不融入北方的建築技巧和風格,使再建的江南園林,各具特色,布滿圓明園及其附園,號為「萬園之園」。乾隆帝又命來華的義大利畫家郎世寧與法國建築師蔣友仁、王致誠等,依仿西方建築,設計樓台群,名為西洋樓,在園中別具特色。
雍正帝時,即在圓明園內建置官署理政。乾隆時,各類官署更為齊備。
據《日下舊聞考?園囿》記載,圓明園南門大宮門內,東西兩廂,宗人府、內閣、南書房、軍機處、六部以至都察院、理藩院、翰林院、內務府等朝中機構,均在此建有房署。入賢良門內為正大光明殿,東為勤政殿。在園內形成為一個小朝廷。乾隆帝每年夏季去避暑山莊,春秋二季在南苑、西郊行圍,在圓明園與大臣理政。圓明園實際上成為園林化的春納缽與秋納缽。
京師園囿 乾隆帝在京城內外,還陸續修建多處園囿,蔚為大觀。京城內的皇宮西苑,包括南海、中海、北海等處,增建樓閣寺院和各種景物。南海建寶月樓,中海建紫光閣,北海建閱古樓、闡福寺。城南二十里的南苑,為順治以來的圍獵之所,舊有行宮,附近有德壽寺。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毀於火,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重修,規模更加宏偉。城西三十里有瓮山,山前有湖,原稱西海。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引玉泉山水疏浚,賜名昆明湖。次年皇太后六十壽辰,賜瓮山名萬壽山,山前建延壽寺。寺西有羅漢堂,塑五百羅漢。玉泉山下有湖名西湖,山下修建十六景,稱靜明園。
西郊香山舊有香山寺,為金世宗時所建。乾隆時修建樓閣景物,成二十八景,賜名靜宜園。自香山靜宜園至圓明園十餘裡間,三山五園相聯,形成為浩大的園囿區,為前代所未有。
乾隆帝連年修建園囿,以資「游目賞心」,雖然客觀上促進了園林建造藝術的發展,但財力物力的耗費也是巨大的。臣僚中不斷有人對此提出諍諫。
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乾隆帝在避暑山莊自撰《知過論》,說他在京師和熱河修建園囿、行宮、寺廟等等,「是皆弗用正帑,惟以關稅盈餘及內帑節省者,物給價、工給值,更弗興徭役、加賦稅。」又說:他不敢因「游目賞心」的小事荒廢「敬天勤民」的大事。但也不得不承認,各處行宮爭奇較勝,「究其致如此者,過應歸於予。謂之無過,實自欺也。」乾隆帝引過自咎,以搪塞臣下,但園圃的修建,此後仍在繼續,直到他退位時,迄未終止。
三、皇室慶典的靡費
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乾隆帝為皇太后慶祝六十壽辰,舉國上下,造成極大的靡費。由此開端,此後幾十年間,皇室各種喜慶典禮,競尚豪侈,愈演愈烈。一七六一年(乾隆二十六年),皇太后七十壽辰;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八十壽辰,都舉行盛大的慶祝。《清史稿?后妃列傳》描述說:「慶典以次加隆。先期,日進壽禮九九。先以親制詩文、書畫,次則如意、佛像、冠服、簪飾、金玉、犀象、瑪瑙、水晶、玻璃、琺瑯、彝鼎、瓷器、書畫、綺繡、幣帛、花果,諸外國珍品,靡不具備。」皇太后自西直門去暢春園,途經萬壽寺,為明萬曆時所建。皇太后六十壽辰時,曾加修葺,乾隆帝撰有碑記。皇太后七十壽辰時,重加修建,在此頌經祝壽。寺外並建蘇州街,以供太后游賞。昭■《嘯亭雜錄?蘇州街》條說是因皇太后「素喜江南風景,以年邁不宜遠行,因於萬壽寺旁造屋,仿江南式樣。市廛坊巷,無不畢具,長至數里,以奉鑾輿往來遊行。」慶祝活動的靡費,難以計數。
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乾隆帝在避暑山莊度過他自己的七十歲生日,慶典更為隆盛。朝鮮使節朴趾源記載當時各地向乾隆帝祝壽進貢的情況說:「余從使者出長城,晝夜兼行,道見四方貢獻,車可萬輛,又人擔、駝負、轎架而去,勢如風雨。其槓而擔者,物之尤精軟雲。每車引騾馬六、七頭,轎或聯槓駕四騾。上插小黃旗,皆書『進貢』二字。進貢物皆外裹猩猩氈、諸色氆氌。日既黃昏,益見車乘爭道催趕,篝燈相照,鈴鐸動地,鞭聲震野。」(朝鮮朴趾源《燕岩集》卷十四,《山莊雜記》)朝鮮使臣親見「有進貢復黃帕架子,盛以金佛一座,■入闕中,聞是戶部尚書和■所獻。」
(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另據記載,王公大臣等僅造佛像一項,就用銀三十二萬一千多兩(《慶典章程》)。金銀、玉器、古玩和人參、珍珠等山珍海寶,不計其數。
八月十三日慶祝壽辰時,乾隆帝先在避暑山莊內的澹泊敬誠殿接受滿、蒙、漢、藏、回(維吾爾族)等族貴族的朝賀,然後在東西配殿舉行宴會,宴後看戲。劇場除清音閣外,「另立戲台於行宮東。樓閣皆重檐,高可達五丈許,廣可容數萬人。設、撤之際不相掛礙。台左右木假山高與閣齊,而瓊樹瑤林,蒙絡其上,剪彩為花,綴珠為果。」(《燕岩集》卷十三,《熱河日記》,千餘人提燈表演名為「萬年春」的歌舞祝嘏。
一七九○年(乾隆五十五年),乾隆帝過八十歲生日,慶典由熱河避暑山莊延續到北京。參加祝壽的除親王、郡王、各部院大臣和各省督撫、將軍外,還有蒙古、維吾爾等少數民族首領及安南國王阮光平與朝鮮、南掌、緬甸等國使臣。阮光平的臣僚■從,凡一百八十四人(柳得恭《灤陽錄》卷一),慶典規模之大,可想而知。內務府原擬經費一百七十一萬八千兩,嗣減定一百十四萬四千二百九十七兩五錢(吳振■《養吉齋叢錄》卷十一)。「各省督撫獻結彩銀屢鉅萬兩,? .兩淮商賈獻銀二百萬兩」(《灤陽錄》卷一)。
自一七八九年(乾隆五十四年)起,從皇宮到圓明園,都加修飾。自京城至西山四十里,復道亭台寺剎,也都重葺。經大學士阿桂、和■等奏請,令戶部計其容入之數,多至一百四十萬兩(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自熱河至京城四百里,處處結彩。自西華門至圓明園三十里,左右排比起假樓,覆黃琉璃瓦。由各省、各部以至舉人,立牌分掌。又立牌書某戲、某曲,自某處起到某處止。八月十二日乾隆帝自圓明園入京城,左右彩樓中,一齊唱曲。
內而軍機處、內務府大臣,外而各省督撫、將軍,競獻珍玩。據說,玉如意最多,陳列殿陛,觸目琳琅。小金佛一輦數十,覆黃帕舁入宮門,絡繹不絕,無慮萬軀。官員們的奉獻,自然都是搜括百姓得來。
皇室侈靡之風日熾,皇子、公主自幼即習於豪侈,婚嫁尤為奢費。■妃汪氏所生和孝公主,一周歲時,乾隆帝即賞給她漢玉撇口鐘、漢玉娃娃戲獅、青玉匙、紅白瑪瑙仙鶴、油珀圓盒、玉扇器等珍寶。六歲時,指配和■子豐紳殷德;十三歲,封「固倫和孝公主」,賜乘金頂轎。姚元之《竹葉亭雜記》卷二記載,乾隆帝攜和孝公主游買賣街(圓明園中仿民間交易而設的商業街),見有大紅袷衣一領,即讓和■「以二十八金買而進之」。一衣之費如此,其它用度可以想見。一七八九年(乾隆五十四年)下嫁時,乾隆帝依親王例賞給大量土地和奴僕,並賞賜數量驚人的妝奩。現存妝奩清單檔分頭飾、朝珠、皮衣、衣料、各種用具、梳妝用品、陳設品等七大類。頭飾及各類用品多用金銀珠寶裝嵌。碎小正朝珠一盤,即有珍珠一百零八顆。珊瑚佛頭塔、銀鑲珠背雲等,均極華貴。另賜帑銀三十萬兩。此外,禮部還要備辦珍貴禮品,各級官員也要送上大宗賀禮。這些禮品,據說價值數百萬兩。和孝公主婚禮的奢靡,是一個典型事例。宗室王公生活的豪華揮霍,也於此可見一斑。
(四)滿洲貴族與八旗兵丁
自順治帝建都北京以來的一百多年間,滿族在政治上鞏固了統治地位,在社會生活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也在不斷的演變。乾隆時期,更加速了演變的過程。康熙、雍正、乾隆諸帝,都酷嗜漢文化,親自撰寫詩文。乾隆帝「御製詩集」多達四百三十四卷,收入詩作四萬一千八百首。巡遊各地,題字刻石,更是到處可見。在皇帝提倡下,滿族貴族子弟自幼習讀漢文詩書,甚至已不再通習滿語、滿文。乾隆帝炫耀盛業,帝後皇室侈靡逾度,上行下效,王公貴族也競尚浮華。任職的官員貪賄公行。不任職的王公貴族依然享有優厚的殊遇,終日嬉遊享樂,日趨腐惰。八旗兵丁享有其他民族所沒有的特殊的優遇,不事生產,閒散嬉遊,日益喪失騎射善戰的武風。廣大八旗人戶則由於生計無著,日益陷於貧困。所謂「八旗生計」,已成為乾隆朝難以解決的嚴重問題。作為統治民族的滿族,在「漸染漢化」的同時,又在加劇分化。
一、王公貴族的游惰
乾隆帝以生長深宮的太子繼承帝位。乾隆時期的王公貴族,也大都依父祖的世職承襲爵位。他們中間的大多數人,並不像他們的父祖那樣,為建立清國而馳騁沙場,而是以「天潢貴胄」深居府第,慣於優遊。
清初定宗室封爵為十等。親王一子封親王,餘子為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餘子為貝勒;貝勒之子封貝子,貝子之子封鎮國公,鎮國公之子封輔國公,輔國公之子授三等鎮國將軍,鎮國將軍之子授三等輔國將軍,輔國將軍之子授三等奉國將軍,奉國將軍之子授奉恩將軍。一七四八年(乾隆十三年),增定為十二等,即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奉恩鎮國公、奉恩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十二個等次,其中鎮國、輔國、奉國、奉恩將軍又分一二三等,並有兼與不兼雲騎尉之分。親王的世子(候襲親王)和郡王的長子(候襲郡王)也受封食祿(《清朝文獻通考》卷二四六)。
宗室王公中的禮(初封代善)、鄭(濟爾哈朗)、睿(多爾■)、豫(多鐸)、肅(豪格)、莊(碩塞,初封承澤親王,其子博果鐸襲封時,改號莊親王)六親王和克勤(岳托)、順承(勒克德渾)二郡王世襲罔替,號稱「鐵帽王」。雍正年間又封怡親王允祥亦世襲罔替。
受封食祿的八旗王公,在朝中任職者多位居顯要。由於清初幾代皇帝不斷採取措施削弱諸王的權力,他們的子弟中也有相當多的人不再任職,但仍享受種種優厚的特殊待遇。不僅占有大量莊園人丁,而且仍領有數量可觀的俸銀。親王歲給一萬兩,世子六千兩;郡王五千兩,長子三千兩;貝勒二千五百兩;貝子一千三百兩。各級公爵、將軍,也都以次領有多少不等的俸銀(參《清朝文獻通考》卷四十一,《國用?俸餉》)。
清初功臣、外戚,也多封有世爵。世爵分公、侯、伯、子(精奇尼哈番)、男(阿思哈尼哈番)、輕車都尉(阿達哈哈番)、騎都尉(拜他喇布勒哈番)、雲騎尉(拖沙喇哈番)、恩騎尉九等,又有實任與閒散之分。其中公、侯、伯為「超品」,即在正一品之上,各分為三等。子爵為正一品,男爵為正二品,輕車都尉為正三品,也都分一二三等。騎都尉為正四品,雲騎尉為正五品,恩騎尉為正六品,不分等。他們的俸祿是公一等七百兩,二等六百八十五兩,三等六百六十兩,閒散二百五十五兩。侯一等兼雲騎尉者六百三十五兩,不兼者六百一十兩;二等五百八十五兩,三等五百六十兩,閒散二百三十兩。以下遞減。
受有封爵的王公和功臣的後裔,俸銀之外還有祿米,每銀一兩,給米一斛。遇有婚嫁喪葬,另由皇帝給予賞賜。《中樞政考》載有賞銀的規定數額。
但事實上,往往由皇帝任意頒賞,賞銀可超過定額的數十倍以至百倍。
王公既為世襲,他們的子孫往往在幼小時即可襲封,為王為公。如敬謹親王尼堪第二子尼思哈襲封親王時只有三歲,十歲時便病死。肅親王豪格之子富綬襲封親王時,也只有九歲。乾隆時襲封多羅順承郡王的恆昌(勒克德渾六世孫),四歲時封王,二十六歲病死。世襲的王公自幼即高爵厚祿,養尊處優,日以遊樂為事。雍正帝曾在一個敕諭中對八旗貴族子弟指斥說:「平居積習,尤以奢侈相尚。居家器用、衣服飲饌,無不備極紛華,爭夸靡麗。
甚至沉湎梨園,遨遊博肆,飲酒賭博於歌場戲館。? .不念從前積累之維艱,不顧向後日用之難繼,任意靡費,取樂目前,彼此效尤。」(《八旗通志》卷首九,敕諭)雍正帝指出的這些現象,到乾隆時更加發展。
乾隆帝連年廣建園囿,京師王公競相效尤,營建豪侈的宅第和江南式的園林。簡親王德沛(費揚武曾孫)用銀數萬兩建造別墅,據稱「亭榭軒然」,在諸王邸中為最優(《嘯亭雜錄》卷六)。定親王綿恩(乾隆帝孫)令護衛「點綴園庭」,「任其通下吏苞苴(賄賂),動輒巨萬。」(《嘯亭續錄》卷五)兩江總督尹繼善說他曾到忠勇公、大學士傅恆的府第,「不是前途頻指引,迴廊曲檻路常迷。參差畫棟接飛霞,翠閣凝香護絳紗」,有如蓬萊島境(《尹文端公詩集》)。大學士和■以聚斂著稱,據說「園寓點綴,與圓明園蓬島、瑤台無異。」(《清史列傳?和■傳》)以廉明著稱的宗室長麟,出任江蘇巡撫時,置私宅數千廈,毗連街巷,說是為了「使此巷人知有長制府之名。」(《嘯亭續錄》卷三)宗室王公大臣,紛紛營建宅第園囿,說明滿洲貴族的崇尚浮華,已成為風氣。大量的花費,自然是來自下吏的苞苴。
八旗王公及其子弟,平居優閒無事,耽於遊樂。標榜高雅者,或賞玩花鳥珍奇,或唱曲演戲。等而下者,聚賭宿娼,無所不為。乾隆帝第八子永璇「沉湎酒色」,「做事顛倒」(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十七子永■」
不甚讀書,喜音樂,好游嬉。少時嘗微服出遊,間為狹巷之樂(嫖妓)。」
(《嘯亭續錄》卷五)京師東城某寺院中,經常聚集王公貴族和富室子弟,設局賭博,又私蓄女伎,日夜淫縱(前引書卷八)。乾隆朝領兵作戰的名將福康安(傅恆子),享用豪奢,又喜唱曲,軍中往往通宵彈奏。據說:「雖前敵開仗,血肉交飛,而裊裊之聲猶未絕。」(《清稗類鈔》第七冊)金德純《旗軍志》說:「八旗將佐居家,皆彈箏擊築,衣文繡,策肥(馬),日從賓客子弟飲。」從家居的八旗貴族子弟到外出領兵的將佐,都日益沉溺於豪奢遊樂之中。
八旗貴族依仗權勢,恣為不法。昭■《嘯亭續錄?宗室積習》說:「近日宗室蕃衍,入仕者少,飽食終日,毫無所事。? .每有淫佚幹上之事,有司以其天潢,故為屈法。市井之良善者又多畏其權勢,不敢與抗,適足以長其凶焰,其俗日漸卑惡也。」這種情形,在乾隆朝已經習見。《嘯亭雜錄?權貴之淫虐》記:「乾隆中,某駙馬家巨富,嘗淫其婢不從,命裸置雪中僵死。
其家撻死女婢無算,皆自牆穴棄屍出。」朝廷的大臣,如大學士和■、福長安等「擅弄威福,大開賄門,豪奢富麗,擬於王室。」(朝鮮《李朝正宗實錄》二)外省的官員,「奉差收稅,即不守本分,恣意花消,虧竭國帑。」
(《八旗通志》卷首十一,敕諭)領兵的將軍「凡有征討,軍餉一邊用,一邊奏,十萬■減五萬。」(柳得恭《燕台再游錄》)從京師到外省,從相臣到將軍,耽於享樂,貪賄不法,滿族貴族統治集團日益腐敗了。
滿洲貴族原以騎射善戰而建立起統治,百餘年間,久居漢地,在沉溺遊樂的同時,也逐漸廢棄了習練弓馬的舊俗。滿洲貴族要統治廣大漢族人民,就不能不通曉漢族的語文和文化。王公子弟幼讀漢文詩書,以應科舉考試,甚至逐漸不習滿文滿語。這在乾隆時已成為普遍的現象。乾隆帝曾有詩一首,概括地說明了當時的情景:「八旗讀書人,假藉詞林授。然以染漢習,率多忘世舊。問以弓馬事,曰我讀書秀。及至問文章,曰我旗人胄。兩歧失進退,故鮮大成就。」(乾隆《御製詩四集》卷五十九)早自清太宗皇太極以來,歷代皇帝都已提出過保持滿洲文化傳統的告誡。乾隆帝更提出「騎射國語」
的口號,說是「滿洲之根本」。乾隆帝每年在避暑山莊駐夏,在木蘭行圍,象徵著納■騎射的傳統。但京師宗室多不善射獵,盛京地區甚至還不如京師。
乾隆帝酷嗜漢文化,每年都要親自撰寫詩文。宗室王公大臣也多習作詩詞,與漢族文人相唱和,甚至不能用滿文奏對。乾隆帝雖然一再把提倡「騎射國語」作為根本大計,但並不能改變滿洲貴族「漸染漢習」的趨勢,以至在他晚年,不得不下諭允准滿族地方官員的某些章奏,可用漢文繕寫,不再用滿文。滿族在統治漢地後不能不採用漢族的制度、文化,以至漢族的語文。這是由客觀的歷史條件而決定的。從某些方面說,也是歷史的進步。但滿族王公貴族子弟依恃特權,棄武習文,優遊享樂,則不能不日益削弱。震鈞《天咫偶聞》評論說:「習於漢人者,多得其流弊而非其精華。所存舊俗,又多失其精華而存其流弊。」八旗貴族在「漸染漢習」的同時,漸趨腐化。作為統治民族的統治集團,日益削弱了它的統治能力和作戰能力。
二、滿洲軍兵的衰落
滿洲自建立八旗制度以來,各旗兵丁地位高於平民。初期作戰獲勝,俘掠生口財物,即可上升到貴族行列。在北京立國後,八旗成員也通過各種途徑,成為大小官員。旗丁除服兵役外,不再有漢人平民所有的各種賦役負擔,並享有各種特權。旗人犯法,不由地方官審理,統歸步軍統領衙門或慎刑司減等量刑。八旗人丁依舊制,每丁撥給田地五垧(三十畝)。旗兵依職位不同,每月分別發給一至四兩的餉銀,三至四斛的糧米。較高的糧餉約略相當一個七品縣令的俸祿。外出作戰,另有「行糧」。
八旗兵丁多常駐京師,駐防外地者不到總額的一半。屬於京旗的兵丁,只准在京居住。分授給他們的旗地,也在近京五百里內各縣。這些旗地原系圈占漢人民眾的耕地。「雖將民地圈給旗人,但仍系民人輸租自種。民人自種其地,旗人坐取其租。」(《清朝經世文編》卷三十五,《八旗公產疏》)旗兵占有民地,並不是「亦兵亦農」,而是坐取地租和糧餉,不戰不耕。京師八旗兵丁久居城中,疏於訓練,甚至不能騎射。乾隆帝曾率領他們行圍,學習技勇,給予賞賜,但兵丁希圖安逸,並不樂從。乾隆帝曾慨嘆說:「不肖之徒,不識朕教養滿洲之志,反以行圍為勞眾,不無怨望。」(《八旗通志》卷首十一,敕諭)又曾說:「昇平日久,八旗子弟如鷹居籠;日飽肉,不能奮擊。」(柳得恭《灤陽錄》卷一)乾隆帝把八旗子弟比喻做不能奮擊的鷹,飽食終日,無所事事。八旗兵坐享優厚的待遇,在京城中四處流蕩。
或三五成群,臂鷹架雀,在街上閒遊。或結幫聚伙,在茶坊酒館裡消磨日子。
或鬥鵪鶉、鬥蟋蟀。乃至嫖妓聚賭,變賣房地揮霍。震鈞《天咫偶聞》評論說:「後生小子,既不知征役之勞,又不習擊刺之法,下至束伍安營,全忘舊制,更安望其殺敵致果乎?」八旗兵丁逐漸變成浮蕩子弟,驍勇善戰的滿洲傳統日益丟失了。
駐防外地的八旗兵也是養尊處優,久不操練。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御史和其衷上疏,劾奏駐防旅順口和天津的八旗兵海防水師營說:「該管各員,既不勤加操練,兵丁巡哨,不過掩飾虛文。即軍營器械,半皆朽壞。似此怠玩成風,何以固疆圉而資彈壓!」(《清朝經世文編》卷三十五,和其衷《根本四計疏》)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乾隆帝南巡至鎮江(京口),較射而有弓箭落地者。一七八四年(乾隆四十九年),乾隆帝至杭州閱兵,八旗兵射箭箭虛發,馳馬人墮地,當時人以為笑談(《清仁宗實錄》卷三十八)。盛京八旗兵丁在行圍演武獵獸時,上繳的鹿多於吉林、黑龍江兵丁,但並非自行射獵,而是從漢民那裡買來。乾隆帝大怒,訓斥說:「盛京為我朝根本之地,兵丁技藝宜較各處加優,乃至不能殺獸,由漢人買取交納,滿洲舊習竟至荒廢,伊等豈不可恥!? .傳諭福康安留心訓練騎射,行圍時將軍親自督率射獵,務令技藝精強,以復滿洲舊習。」(《清高宗聖訓》卷三○○)事實上,旗兵長期不事生產,荒廢騎射,「恢復滿洲舊習」,是不可能的。
八旗兵丁,如此荒嬉。各級軍官,更加腐敗。他們平日剋扣軍餉,優遊享樂。遇有戰事,沿途勒索,乘機中飽。作戰時則擁兵自衛,不敢向前。不僅下級軍官如此,朝廷欽命的領兵將軍,也很少知兵善戰者。大金川之戰,經略大臣訥親(清初名將額亦都後人),臨戰躲在帳內指揮,傳為笑柄。三千兵士攻碉,遇敵即作鳥獸散。大學士溫福領兵出征大小金川,只知在軍中置酒高會,撻辱士卒。同行的四川提督馬銓譏笑他是「空搖羽扇,無計請纓。」
乾隆朝官至領侍衛內大臣的索倫人海蘭察曾說:「近日大臣中知兵者,惟阿公(阿桂)一人而已,某安敢不為其下?其餘皆畏懦之夫,使其登壇秉鉞,適足為殃民耳。某安能為其送死也。」(《嘯亭雜錄》卷九)滿洲貴族將領多不知兵,八旗兵丁多不能戰。乾隆帝在連年發動的邊疆戰事中,不能不調遣綠營兵和索倫、錫伯、達斡爾等各族兵,組成作戰的中堅力量。清朝發展到乾隆時期,綠營兵額經常在六十萬左右。據魏源《聖武記》統計,中外禁旅即駐防的八旗兵,共有二十萬餘人,其中一半在京師。
八旗兵包括滿洲、蒙古、漢軍在內,按照乾隆朝編制的比例,八旗滿洲兵不過十二萬左右。滿洲兵雖仍保持著優越的地位,但已基本上喪失了戰鬥能力。
漢人組成的綠營兵,這時已逐漸代替八旗兵,成為國家軍隊中的事實上的主力軍。
三、八旗生計問題
滿洲八旗兵丁不加訓練,又不事生產,如此世代相傳,不僅無力作戰,而且家口生活也日益困窘。於是出現了所謂「八旗生計」問題,京師尤為嚴重。
乾隆一朝對這一問題的產生,曾有過種種議論。歸納起來,主要是源於兩個方面。
一方面是不事生產,收入減少。八旗兵丁久居京城,不事耕種,按照清朝規定,又不得經營工商,只靠朝廷發給糧餉和出租旗地為生。如果擅自外出謀生,即被視為「逃旗」,從重治罪。旗人長期游惰,靡費無節,糧餉不足即向佐領等官員借債(放印子)。再不足,便變賣朝廷地產和住房抵用。
借貸放印子錢,錢糧即被扣還。土地變賣後不能再收取地租。房產賣後還要再出銀租房。這樣下去,收入越來越少。一年不如一年,一代不如一代,不能不陷於困窘。
另一方面是滿洲八旗人口不斷增加。滿洲八旗只有旗兵本人領取糧餉,旗丁分授耕地。百餘年來,旗人生活安閒,家口不斷增殖,生活負擔也不能不隨之增長。戶部尚書梁詩正在奏疏中說:「而百年休養,戶口眾多,無農工商賈之業可執,類皆仰食於官」,是旗人窮乏的原因。(《清朝經世文編》卷三十五)御史赫泰說,順治初年到京的一人,現在已成為一族,「以彼時所給之房地,養現今之人口,是一分之產而養數倍之人。」(《皇清名臣奏議匯編》初集卷一四五)
滿洲八旗人戶生齒日繁,收入日絀,在乾隆朝已成為急待解決的社會問題。乾隆帝的處置辦法是:(一)增發賞銀。以恩賞名義,發給貧困戶賞銀,以為賑濟。又動用國帑,贖回旗人典賣給漢人的旗地,由官府收租,將租金分賞給八旗兵丁。據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清查,贖回旗地一萬四千餘頃,歲征租銀三十一萬五千餘兩(《石渠余記》卷四)。這些賞銀,對於貧困的旗戶,雖然可緩解一時,並不能解決長久的生計。(二)增加養育兵額,「出旗為民」。雍正時設養育兵額四千八百人,乾隆帝擴大到二萬五千人。八旗兵原有滿洲、蒙古、漢軍之分,乾隆帝准令八旗漢軍「出旗為民」,即脫離八旗兵籍,另謀生理。由此空出的兵額,改由滿洲旗丁補充。如廣州、杭州駐防漢軍和福州水師漢軍,各出旗一千餘人,由京師滿洲旗丁往補。駐防福州的八旗漢軍步兵改設為綠營兵,另派京師八旗滿洲兵丁二千餘人駐防。
此外,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乾隆帝還曾遷移京師滿洲八旗三千戶去東北拉林等地開墾荒地,建房屯種。說是「但念現在京中滿洲,生齒日繁,額缺有定,恃一人錢糧,供贍多口,終恐拮据」。「欲我滿洲世仆,仍歸故土,生計充裕。」前往人等,每戶賞給治裝銀兩,沿途給與車輛草束,到達後又賞給立產銀並官房田地、牛犋籽種,每戶約需銀百餘兩。乾隆帝告誡說:「伊等至彼,各宜感戴朕恩,撙節用度,以墾屯為務。稍有餘暇,勤習騎射技勇。」(《高宗實錄》卷五○四)但是滿洲「故土」的旗人,也並非「生計充裕」,典賣旗地,生計睏乏的現象也在發展。據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寧古塔將軍鄂彌達的奏報,吉林烏拉滿洲兵丁三千,其中可稱富戶者僅二十一戶。貧戶一千一百八十五戶,八千九百三十五口。赤貧戶六百七十八戶,兩千八百九十四口。兩者合計一千八百六十三戶,一萬一千八百二十九口。其餘為中戶,共八百四十八戶,八千八百二十九口(《軍機處滿文月折檔》,乾隆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這個典型材料反映出,當地八旗滿洲兵丁中,可以溫飽的中戶還不足半數,絕大多數是貧困戶以至赤貧戶。
乾隆帝遷往拉林的三千滿洲戶,實際上只有二千戶前去。其中老幼約十分之一,壯年而不會耕作者有十之六、七,能耕作者不過十之二、三。因此,去拉林等地不久,便又相繼逃回京師。留在拉林等地者,也多雇用關內流民代耕。所領旗地又通過典賣,漸歸漢民所有。
廣大八旗滿洲人戶從不耕不戰到難以存活,顯示著滿族的統治危機,也表明滿洲貴族與旗戶的分化,日益加劇了。
(五)思想統治的加強
乾隆時期的清王朝,已經經過了一百多年的統治。作為統治民族的滿族,漸染漢習,漸趨腐化,也日益加深著本民族內部的分化。表面的繁華掩蓋不了統治集團的腐朽,武功的炫耀也不能掩蓋八旗兵力的衰弱。滿洲民族和清王朝一樣,經歷著由盛而衰的過程。
大抵一個王朝,越是處在強盛的時期,在政治上越能包容大度,具有較強的自信心。相反,一個王朝處在日趨衰朽的時刻,越是難以自保,越加偏狹疑忌,強化暴力統治。乾隆帝初即位,繼承父祖盛業,力矯前期嚴政,宣示寬仁,標榜滿漢一體,顯示出有信心建立功業。大約自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滿族上下日趨衰弱,對漢人的疑慮也日益加深。由此採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加強對漢人的統治。
一、文字獄的迭起
康熙朝曾嚴厲鎮壓反清復明思想的傳播,雍正朝先後興起汪景祺、錢名世、查嗣庭等大獄及呂留良、曾靜案,指責語言文字之過,以鎮壓漢人反滿思想,被稱為「文字獄」。乾隆帝初即位,力圖消除滿漢朋黨畛域,曾收到一定的成效。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處置胡中藻獄,又恢復了以文字之過懲治大臣的惡例。
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以後的二十餘年間,文字獄連年興起,形成嚴厲的思想統治。與前朝不同,鎮壓的對象,既不是「復明」的志士,也不是結黨的權臣,而是一般的漢人文士。見於記載的約七十餘起文字獄中,六十六獄都是懲治舉人、貢生以下的生員以至塾師、術士。興起這些案獄,目的不在限制臣僚的結黨擅權,而在於控制民間的反滿思想,用意是明顯的。
下面是一些影響較大的文字獄的概況。
彭家屏案 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正月,乾隆帝南巡。曾任江蘇布政使的河南夏邑鄉紳彭家屏在迎駕時面奏,去年河南數處被災,河南巡撫圖爾炳阿匿而不報。乾隆帝查詢河東河道總督張師載,得知夏邑被災甚重。二月,命圖爾炳阿親往查勘,並下諭申斥他「玩視民瘼」,「存心回護」。四月間,乾隆帝南巡迴京途中,又先後有夏邑居民張欽、劉元德陳訴,被災散賑不實。乾隆帝以為「有刁徒從中主使」,劉元德供出生員段昌緒曾商同具詞。圖爾炳阿命夏邑知縣孫默查拿段昌緒,在段家臥室中搜出吳三桂反亂檄文一紙,「濃圈密點,加評讚賞」。乾隆帝命圖爾炳阿繼續搜查,並召彭家屏至京師面詢。彭家屏奏稱並未見過吳檄,只是家中藏明末野史,未嘗檢閱。
乾隆帝命侍衛三泰去夏邑彭家,搜出記載李自成事的刻本《豫變紀略》一書(彭家屏有序)。圖爾炳阿又奏稱彭氏族譜題署「大彭統紀」,「甚屬狂妄」,查取進呈。乾隆帝指責彭氏族譜稱彭氏得姓本於黃帝,是「自居帝王苗裔」。
又指責譜中萬曆年號「歷」字不避諱缺筆(乾隆帝名弘曆),「足見目無君上,為人類中所不容。」(俱見《高宗實錄》卷五三七至五四二)賜彭家屏自盡,將段昌緒斬決,彭家屏子傳笏斬監候,沒收家產入官。圖爾炳阿和孫默查辦此案「緝邪之功大,諱災之罪小」,俱免革職,仍留原任。此案源起於河南百姓被災,滿官匿而不報,經查核屬實。乾隆帝雖然不得不下諭斥責,卻又以文字之罪轉而嚴懲了揭發此事的鄉紳和文士。諱言疾患,粉飾昇平,乃是乾隆朝習見的現象。但鄉民控告封疆大吏,卻被乾隆帝認為是「此風不可長」。乾隆帝親自處置此案,意在回護滿洲大員,鎮壓漢人士民的反抗,目的十分清楚。
蔡顯案 江蘇華亭舉人蔡顯,字景真,號閒漁,平生所作詩文,自編為《閒漁閒閒錄》,刊印行世。書中對邑紳及知府、御史等官員,多有指責。鄉紳因而嫉恨,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指書中引古人詠紫牡丹詩句「奪朱非正色,異種盡稱王」,是對清朝「怨望訕謗」,向松江府檢舉。蔡顯已七十一歲,自信無罪,向松江府出首。松江知府鍾光豫呈報兩江總督高晉、江蘇巡撫明德。檢閱《閒漁閒閒錄》及蔡顯的其它著述,指為「語含誹謗,意多悖逆」,逐條粘簽標出,進呈乾隆帝。乾隆帝親自查閱蔡書,指書中稱「戴名世以南山集棄市,錢名世以年案得罪」及「風雨從所好,南北杳難分」等詩句,是「甘與惡逆之人為伍,實為該犯罪案所系。」乾隆帝並且嚴厲斥責督撫於此等處「轉不簽出」,「簽出各條,多屬■傺無聊」,所擬有關案犯治罪等節,是「意存姑息」,「苟且完事」。(《高宗實錄》卷七八六)傳諭嚴加懲處。蔡顯斬決,十七歲的兒子蔡必照發往黑龍江為奴。為《閒漁閒閒錄》作序的聞人倬及蔡顯門人劉朝棟等二十四人被株連,遣戍伊犁等處。
蔡顯所稱戴、錢得罪事,是人所共知的事實。只是因為隱含同情語氣,便被指為「甘與惡逆之人為伍」,鑄成此獄,罪及家屬門生,在江南文士中引起極大的震動。
齊周華案 浙江天台縣生員齊周華,早在雍正帝時,曾撰擬「獨抒己見疏」
為呂留良案申辯,赴刑部具呈,被解押回浙江,永遠監禁。乾隆帝即位,遇赦出獄,遊歷各省,卒居湖廣武當山道觀。一七五六年(乾隆二十一年),其子齊式昕接他回籍。一七六七年(乾隆三十二年),浙江巡撫熊學鵬至天台巡查,齊周華將已刊及未刊的歷年所撰文稿《名山藏初集》等書奉呈,請求熊學鵬作序,並將當年的「獨抒己見疏」稿附呈。熊學鵬將齊周華押解至杭州,與閩浙總督蘇昌會同審訊,隨即向乾隆帝奏報說,書中《祭呂留良》一文,「將逆賊呂留良極力推崇,? .希圖煽惑人心,其存心黨逆,牢不可破」。「其已刻、未刻諸書,牢騷狂悖之言,不一而足;廟諱御名,公然不避。」(《清代文字獄檔》)經乾隆帝欽准,將齊周華依大逆律,凌遲處死。
子孫四人從寬斬監候,秋後處決。齊周華堂兄齊召南,原任禮部侍郎,為當代名儒。齊周華書中《天台山遊記》一文,有齊召南跋。熊學鵬召齊召南至省訊問,供稱雍正二年曾「為跋數語」,「今所刻者,系齊周華自行添改。」
乾隆帝命召齊召南進京候審。軍機大臣會同刑部擬處杖流。乾隆帝諭令寬免,遞迴原籍,傳諭他「閉戶安分」。浙江巡撫覺羅永德將齊召南交原籍地方官,向乾隆帝奏報說:「奴才仍隨時查察,如再不知感恩警惕,稍有掉弄筆頭怨誹情事,即行嚴參,從重治罪。」(同上書)齊召南四月回籍,五月間即病死。此案因涉及名士齊召南而轟動士林。
王錫侯案 江西新昌人王錫侯,三十八歲才考中舉人,會試落第,仕途無望,便在家編書,刻印發賣謀利。所編書如《國朝試帖詳解》、《唐人試帖詳解》等,都只是供考試舉子參閱,並沒有什麼政治見解可言。另編有《字貫》一書,是就《康熙字典》摘編,使散字聯貫,以便檢索。一七七七年(乾隆四十二年),他的仇家王瀧南乘文字獄迭起的時機,告發他刪改《康熙字典》,「與叛逆無異」。江西巡撫海成(滿人)親理此案,查閱《字貫》序中有議論《康熙字典》「穿貫之難」,「學者查此遺彼,舉一漏十」等語,指為「雖無悖逆之詞,隱寓軒輊之意,實為狂妄不法」,請旨革去舉人,並將《字貫》粘簽進呈。乾隆帝親閱《字貫》,在書前凡例中發現康熙、雍正及乾隆三帝的名字,開列不諱,大為震怒。說:「此實大逆不法,為從來未有之事,罪不容誅!即應照大逆律問擬。」(《高宗實錄》卷一○四三)並嚴厲申斥海成「茫然不見」,「漫不經意」,命海成親往王錫侯家繼續搜查並將王錫侯領押來京。十一月,海成查出王錫侯編纂書十種進呈,並奏稱「檢閱各書,俱有悖謬不法之處。」乾隆帝又申斥海成「身為巡撫,乃於初次條奏王錫侯《字貫》時,並不將伊書內大逆不法之處據實核出,轉稱尚無悖逆之詞。實屬昧盡天良,罔知大義,不可不重加懲處。」(同上書,卷一○四四)隨將海成革職,交刑部治罪。命兩江總督高晉前往,暫管巡撫事,繼續收繳江寧等地流傳的《字貫》等書。王錫侯斬決,子、孫五人斬監候,所著書概行銷毀。
王錫侯原是科場失意、編書求活的鄉曲文士,在政治上、學術上並無建樹,對清廷也未必有謗言。乾隆帝由此興起大獄,株連甚廣。《字貫》另本前有工部侍郎李友棠題詩一首,乾隆帝斥責李友棠「身為卿貳,乃見此等悖逆之書,尚敢作詩讚美,實屬天良已昧。」李友棠即著革職。江西布政使贛南道周克開、按察使馮廷丞因未能檢出《字貫》「悖逆重情」,俱被革職,交刑部治罪。大學士管兩江總督高晉以「失察妄著書籍」,降一級留任。江西吉安、南昌二處歷任知縣、知府,從寬免於治罪,交部分別議處。乾隆帝嚴懲王錫侯,旨在表明不准許漢人文士對滿族皇帝有任何不忠不敬;嚴懲地方官員,則在激勵所屬,加強統治。他傳諭說:「各省地方官當共加感惕,務須時刻留心查察,倘所屬內或有不法書籍刊布流傳,即行稟報督撫,嚴拿重治」,倘若「漫不知儆」,「嗣後別經發覺,必當從重辦理。」(《高宗實錄》卷一○四九)此案之後,各省先後設立「書局」,專門負責查繳不法違礙書籍,對詩文著述的控制,大為加強了。
徐述夔案 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春,江蘇東台縣民徐食田與蔡嘉樹發生田畝糾紛。東台縣出示收繳違礙書籍,蔡嘉樹即指控徐食田祖父徐述夔(已故)所著《一柱樓詩》中多有違礙。徐食田將已刻書及書板向知縣塗躍龍呈交。塗躍龍將田畝糾紛事結案,見徐述夔所著書中有引呂留良語句,送呈江寧書局查處。書局局員因原書未粘簽指出違礙,退還東台縣。蔡嘉樹又徑赴江寧布政使衙門控告,並將《一柱樓詩》中「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等句粘簽摘出。布政使陶易命幕友陸炎批交揚州府,批語中有「若有違礙,俱應收解奏繳;若隻字句失檢,將舉首之人以所誣反坐」等語。揚州知府謝啟昆簽出「悖逆」詩句,送呈督撫。署兩江總督薩載、江蘇巡撫楊魁將書稿及有關案卷解京。這時,江蘇學政劉墉也得到民間告發,將《一柱樓詩》及原禮部侍郎沈德潛(已故)所撰《徐述夔傳》呈送乾隆帝。徐述夔先世世代為官。一七三八年(乾隆三年)考中舉人。進京會試時,勘磨官指他試卷中有「不敬」字句,停止考試,永不敘用。徐述夔家居吟詩,不無怨望。一七六三年(乾隆二十八年)病死。一七六八年(乾隆三十三年),子徐懷祖將其遺作《一柱樓詩》、《和陶詩》等詩集刻板流傳。一七七七年(乾隆四十二年),徐懷祖病死。乾隆帝審閱送呈詩集,傳諭說:「《一柱樓詩》各種妄肆詆譏,狂誕悖逆。」「伊子徐懷祖並敢將伊父逆詞公然刊刻,均屬罪大惡極。」「沈德潛敢為逆犯徐述夔作傳,? .實為喪盡天良,負恩無恥。」
(《高宗實錄》卷一○六八)將此案交軍機大臣等議處。軍機大臣阿桂等遵諭鎖拿徐食田等人,會同刑部嚴加審訊,奏稱徐述夔引據逆犯呂留良邪說,是「悖逆不法」;《一柱樓詩》「犴肆謬妄」;「明朝期振翮,一舉去清都」
之句,是「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顯寓欲復興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極。」徐懷祖刊刻流傳,是「父子相繼為逆」,「照大逆凌遲律■碎其屍,梟首示眾。」(《掌故叢編》第九輯)布政使陶易以「故縱大逆」之罪處斬,揚州知府、東台知縣也以懲治遲延不力,分處流刑和徒刑。徐食田及弟食書,參與校刻的徐首發、沈成濯及陶易幕僚陸炎等俱從寬定為斬監候,秋後處決。已故沈德潛曾為徐述夔作傳,內有「品行文章皆可法」等語,廷臣請旨將官爵諡典盡行革去,御賜祭葬碑文一併撲毀。
碑不移置他處。長洲人沈德潛自乾隆初年以進士入為翰林院編修,以詩名一時,在上書房行走,與乾隆帝作詩唱和。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以禮部侍郎休致歸籍。曾進呈所著《歸愚集》,乾隆帝親為作序。乾隆帝歷次南巡,沈德潛均被召見。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加禮部尚書銜。一七六一年(乾隆二十六年),入朝祝皇太后七十壽辰。入朝賜杖,為致仕九老之首。
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在常州迎駕,加太子太傅。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十四年),在家死去,年九十七。贈太子太師,諡文愨。沈德潛晚年入仕,備受乾隆帝眷遇,為一代名士。死後遭此惡譴,使士林再次震動了。
尹嘉銓案 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二月,乾隆帝西巡五台,三月中迴鑾至保定。原大理寺卿,在博野縣休致家居的尹嘉銓,連上兩折,命其子尹紹淳至保定奏呈。一折請求乾隆帝對其故父尹會一賜予諡法,一折請將清初漢人大臣湯斌、范文程、李光地、顧八代、張伯行諸人從祀孔廟。尹會一曾任巡撫,休致時,請返籍終養老母,乾隆帝曾賜詩褒獎孝行。尹嘉銓在奏摺中說:「既蒙御製詩章,褒嘉稱孝,已在德行之科,自可從祀。」乾隆帝覽奏甚怒,在第一折批:「與諡乃國家定典,豈可妄求!」要他「安分家居」。
第二折批:「竟大肆狂吠,不可恕矣。」命將尹嘉銓革去頂戴,交刑部治罪。
又命直隸總督袁守侗查抄尹氏在博野的家產,大學士英廉查抄尹嘉銓在京的房舍。諭令「至伊家如果有狂妄字跡詩冊及書信等件,務必留心搜檢。」(《清代文字獄檔》)英廉與大學士三寶詳查搜獲的書冊,有尹嘉銓編《近思錄》書稿,將湯斌、陸隴其、張伯行與尹會一合稱為「孔門四子」。又所著《隨五草》,內有《朋黨說》,與雍正帝所著《朋黨論》相背。又編有《本朝名臣言行錄》,列入高士奇、張廷玉、鄂爾泰等多人。廷臣會審,尹嘉銓不得不自認「狂悖糊塗,罪應萬死。」乾隆帝覽奏,指斥尹嘉銓文中「朋黨之說起,而父師之教衰,君亦安能獨尊於上哉」等語,是「反以朋黨為是,顛倒是非,顯悖聖制,誠不知是何肺腸?」又指斥所編《本朝名臣言行錄》是「以本朝之人,標榜當代人物」,「將來伊等子孫恩怨即從此起」,關係「朝常世教」,其他狂悖誕妄,不一而足。命將尹嘉銓以絞刑處死,立決。
乾隆帝處死尹嘉銓後,特發布「明辟尹嘉銓標榜之罪諭」。說:「朕以為本朝紀綱整肅,無名臣亦無奸臣」,「乾綱在上,不致朝廷有名臣、奸臣,亦社稷之福耳。」乾隆帝提出的這個新論點,是說清朝的統治,一切決定於皇帝,如果「社稷待名臣而安之,已非國家之福。」皇帝英明,就不需仰賴「名臣」,也不會容納「奸臣」。臣下都不過是效忠於他的奴僕。尹嘉銓要求崇列這些奴僕,自是乾隆帝所不能容許的。
以上文字獄,是一七五七年(乾隆二十二年)至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二十餘年間幾樁影響較大的案件。其中大多數是鄉里文士的語言文字的疏失被加以悖逆不法的罪名,並非確有反滿的思想和行動。尹嘉銓身列九卿而遭顯戮,也只是由於請求表彰他的父祖和名臣,更沒有什麼反清思想可言。但崇顯名臣,卻觸犯了乾隆帝的忌諱。乾隆帝不斷處置文字獄,是要以暴力鎮壓的手段,強制漢人臣民文士對滿洲皇帝絕對效忠和安分,而絕不容許任何不忠或不敬。但文字獄興起,卻又帶來了難以預料的後果:(一)仇家告訐。乾隆帝嚴治文字之罪,不逞之徒因而摘引文字告訐仇冤之家,藉以報復私仇,奪取私利。隨著文字獄的迭興,社會上到處出現了誣告之風。(二)官員嚴處。乾隆帝查處文字獄,經辦的各級官員往往以失察得罪,遭到嚴厲的處治,輕者革職,重者流放或處死。官員們畏罪,不得自安,遇有告訐,即從重審理,以求免禍。此類冤案從而更為泛濫。(三)師友株連。文字獄起,例需查抄家藏書稿、詩文、書信。一人在案,曾為撰寫序跋、碑傳、唱和詩詞以至書信往來的師友,往往橫被株連,禍從天降。文字獄迭起,廣大文士惴惴不能自保,造成社會上人心動盪。以上這些現象日益嚴重,勢將反轉來搖撼清朝的統治。面對這一形勢,乾隆帝不得不多方收斂,以穩定人心。
一七八一年(乾隆四十六年),福建海成縣人周鏗聲挾嫌誣告在籍知縣葉廷推纂輯縣誌「載入碑傳詩句,詞語狂悖。」巡撫楊魁上奏。乾隆帝查閱,認為「俱系剿用腐爛舊句,原無悖逆之處」,命依誣告律,將周鏗聲「嚴示懲創」。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湖南龍陽縣監生高治清刊行《滄浪鄉志》,被告「語句狂悖」。署巡撫李世傑奏請究治。乾隆帝傳諭:鄉志「不過無識鄉愚雜湊成編」,「若俱如此吹毛求疵,謬加指摘,將使人何所措手足耶?」同年,安徽巡撫譚尚忠奏報已故貢生方芬詩集中有「蒹葭欲白露華清,夢裡哀鴻聽轉明」句,請將其孫依大逆律治罪。乾隆帝認為,詩句「雖隱躍其詞,有厭清思明之意」,但還不是「公然毀謗本朝」,「若必一一吹求,繩以法律,則詩以言志,反使人人自危。」諭令「毋庸辦理」。(以上俱見《清代文字獄檔》)乾隆帝親自連駁數案,使官員嚴處、仇家告訐之風有所遏止。風靡一時的文字獄,漸趨平息。但就在此前後,又興起了禁毀書籍的浪潮。
二、禁毀書籍的浪潮
乾隆朝在迭興文字獄的同時,又在全國範圍內大規模地查禁時人著述與藏書,先後延續了十餘年之久。
早在一七六九年(乾隆三十四年),乾隆帝閱錢謙益所著《初學集》、《有學集》等書後,說「其中詆謗本朝之處不一而足」,傳諭各督撫在各地查繳銷毀。錢謙益是明末清初文壇巨擘。叛明降清後,因病乞歸,死於家中。
所著文集在各地流傳甚廣。乾隆帝怒斥他「大節有虧」,「不足齒於人類」,令各地不得再遺留片簡。銷毀錢書,是焚毀書籍的開始。大規模禁毀書籍,大體上是和《四庫全書》的編纂同時進行。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正月,乾隆帝即曾傳諭直省督撫學政,廣泛搜訪民間書籍,匯送京師。「在坊肆者或量為給價,家藏者或官為裝印,其有未經鐫刻只系鈔本存留者,不妨繕錄副本,仍將原書給還。」(《高宗實錄》卷九○○)次年初,安徽學政朱筠上疏,請將《永樂大典》中分在各卷的佚書,分別輯錄校閱。乾隆帝詔諭依經、史、子、集四庫分類輯出,流傳已少者先撮要旨進呈。隨即開設四庫全書館,以大學士劉統勛、于敏中等人為總裁官,在全國範圍內,搜采遺書,編纂以四庫分類的圖書總集《四庫全書》(參見另章)。乾隆帝詔諭各地督撫,以半年之限,采進民間藏書,若因循搪塞,惟該督撫是問。又詔諭兩江總督與江、浙巡撫,就江浙著名藏書家和坊間書賈中搜訪進呈。私人進獻藏書,將來仍與發還並給予獎勵。進書五百種以上者,賞內府所藏《古今圖書集成》一部,百種以上者賞給內府刊印《佩文韻府》一部。各地進呈私獻書籍不下萬餘種。
乾隆帝廣泛徵求已刻未刻書籍,包含著查檢「違礙」的目的,即所謂「寓禁於徵」。但文字獄迭起,各地官民多有顧慮,不敢將稍涉違礙者進呈。一七七三年(乾隆三十八年)八月,乾隆帝降旨明確規定收繳禁毀。傳諭各地督撫,「其或文字觸礙者,亦當分別查出奏明,或封固進呈,請旨銷毀;或在外焚棄,將書名奏聞。」明末野史「必有詆毀本朝之語,正當及此一番查辦,盡行銷毀。」稗官私載、詩文專集,有詆毀者,也不准隱匿流傳。各省已經進到之書,交四庫全書處檢查,有關礙者,撤出銷毀。並令派員傳諭藏書家,如有不應存留之書,即速交出。此後若再有存留、有心藏匿,罪在不赦。(《高宗實錄》卷九六四)同年十一月,再次降旨,收繳銷毀「明末國初悖謬之書」。禁毀書籍,逐漸形成浪潮。一七七五年(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十一月,乾隆帝一再諭令嚴厲查繳「違礙」
書籍,查禁的範圍也越來越擴大。
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乾隆帝諭令四庫全書館擬定「查辦違礙書籍條款」頒布,規定了查禁的範圍和處理辦法。
全毀——全部銷毀的書籍,稱為全毀。所謂「詆毀本朝」、「語涉狂悖」
的清人著作、文集,原在全毀之列。條款規定的銷毀範圍,還擴大到前代的著述。明萬曆以前各書,涉及遼東、女真,語有違礙者,銷毀。明代各書載及西北邊外部落,語涉偏謬者,銷毀。為了扼制漢人反滿思想,甚至對宋人關於遼、金,明人關於元代的記述,「議論偏謬尤甚者」,也擬銷毀。書籍內容並無違礙,但作者在清朝得罪者,如錢謙益、呂留良、金堡、屈大均等人的著作,也一律銷毀。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乾隆帝在上諭中說:「其人實不足齒,其書豈可復存!自應逐細查明,概行毀棄。」歷朝文字獄之起,是因詩文著述中有狂悖字句而罪及其人,又因其人得罪,而焚毀其所有的文字著述。因書罪人,因人毀書,加以彼此株累,禁毀數量極大。
抽毀——即抽出違礙字句,部分銷毀。門各為目,人各為傳的著述,將其中有違礙的門、傳抽毀。選編的奏議、科舉對策之類,如明經世文編、明狀元策等書,將其中有違礙者抽毀。錢謙益、呂留良等獲罪者的詩文被錄入他書或被人援引者,摘出抽毀,從原版內剷除。如此等等。歷年被列入抽毀之書,多達四百餘種。
刪改——在上引乾隆帝歷年諭旨和「條款」中,還有對原作刪改的規定。
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的上諭中提到明人所刻類書邊塞、兵防等門,可刪去數卷或數篇,或改定字句。「他若南宋人書之斥金,明初人書之斥元,且悖於義理者,自當從刪;涉於詆詈者,自當從改。」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頒布的「條款」中,也提到「凡宋人之於遼、金,元明人之於元,其書內記載語句乖戾者,酌量改正。」(《辦理四庫全書檔案》)刪改的範圍也極廣泛。甚至被認為「非斯文正軌」、「詞意■■」、「有乖雅正」以及所謂「乖觸字句」等,都可酌改。被收入《四庫全書》而又經過刪改的書籍,不計其數。往往面目全非,與原義乖違。
除以上這些專制而愚蠢的規定外,乾隆帝還先後實行了兩項虐政。
改譯古史——和乾隆帝下諭搜訪遺書約略同時,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十二月,乾隆帝又命改譯遼、金、元三史中的音譯專名。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改譯完成。乾隆帝親自作序,說:「遼、金、元三國之譯漢文,則出於秦越人視肥瘠者之手,性情各別,語言不通,而又有謬寓嗤斥之意存焉。」三朝「漢人之為臣僕者,心意終未浹洽」,所以「必當及此時而改譯其訛誤者。」(乾隆帝《御製文集》二集卷十七)所謂「改譯」,即將三史中契丹語、女真語和蒙古語的人名、地名、部名、制度專名等,都依照清代滿語漢譯的方法,修改譯字,換成新的譯名。結果造成極大的混亂。
乾隆帝卻認為這是他的一大功績,在序中說:「是則吾於遼、金、元三代,實厚有造而慰焉。」查禁書籍和編修《四庫全書》時,又將改譯的辦法加以推廣。大抵自宋人以至明清人著述中有關契丹、女真、蒙古的譯名,也都按三史的辦法予以改譯。改譯中又因斷句錯誤、缺少知識和漫無準則,而錯上加錯,給讀者帶來極大的干擾。如果說乾隆帝刪改「違礙」字句是為了箝制反滿思想,用滿語譯名改譯其他民族的古史,則全屬無知且愚昧了。
查禁戲曲——乾隆帝在大規模查禁史籍、詩文等書籍後,又進而對民間戲曲予以查禁。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十一月諭旨中說:「因思演戲曲本內,亦未必無違礙之處。如明季國初之事,有關涉本朝字句,自當一體飭查。至南宋與金朝關涉詞曲,外間劇本往往有扮演過當,以致失實者。? .
亦當一體飭查。」(《高宗實錄》卷一一一八)乾隆帝因蘇州、揚州為戲曲盛行之地,傳諭當地官員將「應刪改及抽撤者,務為斟酌妥辦,並將查出原本暨刪改、抽撤之篇,一併粘簽,解京呈覽。」蘇、揚等地以崑腔(崑山腔)最為流行。蘇、揚查禁後,又傳諭江蘇、廣東、福建、浙江、四川、雲南、貴州各省督巡,對當地流行的石牌腔、秦腔、弋陽腔、楚腔等,也分別飭查。
地方戲曲是民間的文藝創作。乾隆帝為壓制民間反滿思想,對關涉本朝以至宋金間事的曲文,也嚴加飭查,刪改、抽撤,這自然又是極端專制的暴行。
乾隆帝自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下諭搜訪民間書籍,結合編纂《四庫全書》實行了大規模的查禁。《四庫全書》完成後,直到一七八五年(乾隆五十年)仍在嚴諭江西、江蘇、浙江等省繼續查禁民間書籍。據近人考證,先後被銷毀的書籍約三千種,七萬卷以上,與《四庫全書》所收三千五百餘種,七萬九千餘卷,數目大體相近。(孫殿起:《清代禁書知見錄?自序》)收入《四庫全書》的書籍中,經抽毀者四百餘種,刪改者不計其數。乾隆帝編纂《四庫全書》,保存了大量文化典籍,又由於廣泛禁毀書籍,造成了一次文化浩劫。有人認為這是秦始皇焚書後的又一次焚書劫難,並非苛論。不過,遭到禁毀的某些有價值的著述,此後仍然長期在民間秘密流傳。這又再一次證明,應用嚴刑峻法的暴力手段去加強文化思想的統治,雖可震動於一時,並不能阻止文化著述的傳播。
三、《貳臣傳》的編修
乾隆帝大批焚毀「訕謗」書籍,以加強所謂「獎忠懲逆」的思想統治。
但在處置明清之際的某些著述和人物時,卻遇到了難以解決的矛盾。明朝末年,特別是南明時期,不少忠臣義士堅持抗清鬥爭,也有不少文臣武將叛明降清。如果以清朝本位判忠奸,明朝的忠臣將是清朝的奸逆,降清的叛臣,反而成為忠臣。這將使大批明末文獻難於處置,而且從根本上違背了乾隆帝所倡導的「忠君」的思想原則和道德標準。
一七七五年(乾隆四十年)閏十月,乾隆帝在一道諭旨中,正式提出承認南明王統和褒獎抗清死難的南明忠臣。浙江巡撫因見朱■之所著《明紀輯略》一書附記南明福王、唐王、桂王事,奏請銷毀。乾隆帝在這道諭旨中指為「不宜在概禁之例」,並指示四庫館臣在編纂《通鑑輯覽》時,應載入南明三王事跡,因福王承繼江山半壁,唐王、桂王也是「明室宗支」,不應稱「偽」。當時「各為其主,始終不屈」而死節者,與宋末之文天祥、陸秀夫「實相仿佛」,雖然清初「不得不行抗命之誅」,但他們「有死無二,洵無愧人臣忠於所事之義。」對這些「仗義死節之人」的事跡,也都應該寫入《通鑑輯覽》,說是「崇獎忠貞,亦足以為世道人心之勸。」十一月,又發出諭旨,重申「崇獎忠貞」,「風勵臣節」。諭中說世祖(順治帝)時,曾對崇禎末年殉難的明朝大學士范景文等二十人「特恩賜諡」。至於史可法「支撐殘局」,劉宗周、黃道周「臨危授命」,都足為一代完人。其他死守城池、戰死行陣或被俘後視死如歸者,無愧於「疾風勁草」。捨生取義,忠於所事者,也「一體旌諡」。薩爾滸之戰時的明將劉■、杜松「冒鏑攖鋒,竭忠效命」;孫承宗、盧象■等「抵拒王師,身膏原野」。凡明季盡節諸臣,為國盡忠,都應優獎。慷慨輕生的諸生韋布,由鄉里供祭。(《高宗實錄》卷九九五至九九六)次年,在揚州為史可法建立祠堂,乾隆帝親自為史可法札稿題詩說:「經文已識一篇篤,予諡仍留兩字芳(諡忠正);凡此無非勵臣節,監茲可不慎君綱!」(同上,卷一○三五)乾隆帝表彰明末死難臣民,旨在倡導「忠君」,詩句說得很清楚。
乾隆帝在連年文字獄後,陸續發出這些諭旨,實際上是把「忠君」視為超乎本朝或本族狹隘範圍的最高道德標準,這不能不在漢人臣僚文士中引起震動。一些漢臣稱頌說:「聖人至公無我之思,教孝教忠,萬世瞻仰。」(龔煒:《巢林筆談續編》卷下)其實,乾隆帝並非是「無我」,恰恰是把「我」
即皇帝置於至高無上的地位,告誡人們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絕對向皇帝效忠。
但這一原則確立後,如何處置清初歸降的漢人和他們的著述,又使乾隆帝面臨另一個難題。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乾隆帝提出了編寫《貳臣傳》的辦法,把歷事兩朝的臣僚稱為「貳臣」。這年,江蘇呈繳擬毀書籍中有《明末諸臣奏疏》、《同時尚論錄》等書。乾隆帝閱後傳諭說,劉宗周、黃道周等人的奏疏,只需修改「不當」字句,原奏保存。王永吉、龔鼎孳、吳偉業等人,「在明已登仕版,又復身仕本朝」,其人不足齒,作品也不應保存。在這道諭旨中,乾隆帝進一步指出,洪承疇因兵敗被俘歸順,祖大壽因懼禍投誠,馮銓、王鐸等人在明朝是顯宦,在本朝又「忝為閣臣」。左夢庚等人是在清朝大軍到後,才解甲乞降。當時,對這些人不得不加錄用,以安人心。事後平情而論,他們都是遭逢時難,畏死■生。「至於既降復叛,或又暗中詆毀者,更不能比之人類」。乾隆帝指令把這些「大節有虧之人」,在國史內另立《貳臣傳》一門,據實直書,送呈裁定。
乾隆帝力倡忠君,不惜獎諡明末忠臣,貶抑降清的貳臣。但據此實行,忠於明者得到表彰,降清後忠於清者又遭到貶斥。而且降清者或忠或叛,不加區別,一律對待,也顯然難以服人。一七七八年(乾隆四十三年),乾隆帝又下諭說,列入《貳臣傳》的諸人,事跡不同,邪正各異,不可不分。洪承疇、李永芳等屢立戰功,「雖不克終於勝國(明),實能效忠於本朝。」
錢謙益等降清後又在詩文中對朝廷詆毀,「進退無據,非復人類。」命國史館考核各人行事,分編為甲、乙二編,以示區別。一七八九年(乾隆五十四年),館臣將乙編進呈,乾隆帝又命將行為卑劣者從中撤出,不予立傳。吳三桂、李建泰等降清後又行叛逆者,也從《貳臣傳》撤出,另編《逆臣傳》。
一七九一年(乾隆五十六年),最後編定的《貳臣傳》,甲、乙兩編共收一百二十五人。又依其行事之不同,在甲、乙編各分為上中下三等。
乾隆帝褒獎明末忠臣,又將歷仕兩朝的漢臣分別列等編傳,可謂用心良苦。他自稱這是出於「大中至正之心」,「為萬世子孫植綱常」。實際目的,還是要控制廣大漢人臣僚效忠於滿洲皇帝,以鞏固清朝的統治。他的這些舉動,雖然在漢人官員中不無成效,但並不能弭止廣大人民的反抗。
(六)人民的反抗鬥爭
一七五五年(乾隆二十年)至一七八五年(乾隆五十年)這三十年間,清王朝沿著由盛而衰,外盛內衰的道路演變。社會各階級的矛盾日益激化。
廣大農民、手工業工人、商人陸續掀起了各種形式的反抗鬥爭。清王朝不斷受到多方面的衝擊。
一、佃農抗租鬥爭
乾隆初,江西、福建的佃農,即不斷發動抗租鬥爭,抵抗地主收租,聲勢浩大。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上杭羅日光曾領導佃農千人抗租,毆打地主,抗拒官兵。江西、福建佃農中有佃長、長關令、會館等,逐漸形成自己的鬥爭組織,提出均田(佃)、永佃、田骨田皮等口號,以爭取耕種田地的權利。
江蘇佃農,往往聯合抗租。吳縣人黃中堅說:「今鄉曲細民,無不醵金演戲,詛盟歃結,以抗田主者。雖屢蒙各憲曉諭,而略不知懼。間有一二良佃願輸租者,則眾且群起攻之,甚至沉其舟,散其米,毀其屋,蓋比比然。」
(《蓄齋集》卷四)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靖江縣徐永祥等率領佃農進城報荒,要求免租;崇明佃戶,「捏災為名,結黨鼓眾,不許還租」,並聚集在一起,要求該縣縣丞出示減租。(《高宗實錄》卷一五一、一五三)一七五八年(乾隆二十三年),崇明佃農再次抗租,燒毀草房,毆傷差役兵丁,圍攻縣丞、守備。一七六五年(乾隆三十年),浙江永嘉胡挺三領導佃農抗租,毆打典史,並把他拘留。
直隸省經管旗地的滿族地主、莊頭以及州縣官吏,對壯丁、佃戶的剝削和壓迫非常嚴重,農民的反抗鬥爭也十分激烈。一七四○年(乾隆五年),豐潤縣莊頭蔡懷碧承領十五頃多莊地,王公顯等串連佃戶拒不交租。蔡懷碧要收地自種,遭到佃農群眾的堅決抵制。王公顯等率領佃農二百餘人,打傷蔡懷碧「壯丁」二人,「並將農具犁鏵打碎,兇猛異常。」(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乾隆六年內務府來文》)從這一年起,清朝禁止增租奪佃。可是佃農的「抗租霸佃」鬥爭,仍在繼續發展。一七八二年(乾隆四十七年),直隸總督英廉統計,全省經理旗地的共七十七州縣,積欠旗租的有四十二州縣,達二十年之久,數至二十四萬餘兩之多。其中一部分是被官侵吏蝕,大部分是佃農抗欠。
清王朝要求各地官府對佃戶抗租嚴厲鎮壓。一七四五年(乾隆十年),禮部侍郎秦惠田說:「頑佃抗租,欺慢田主,有司聽其刁脫」,應依法嚴懲。
(《高宗實錄》卷二四八)現存《崑山縣奉憲永禁頑佃積弊碑》中記述說:「乃日見城廂內外之以抗租枷示者,相望於途。」
地主向佃戶勒索租米。佃戶迫於饑饉,往往搶米求生,是鬥爭的另一形式。一七四四年(乾隆九年),左副都御史范燦說:「查乾隆七年之冬,八年之春,湖廣、江西、江南等處搶米之案,俱未能免;而江西尤甚,一邑中竟有搶至百案者。」(《高宗實錄》卷二三○)此後,浙江、福建、直隸、陝甘等地都發生過饑民搶米鬥爭。
二、農民反封禁鬥爭
清初,八旗滿洲人戶大批進關,關外呈現出一片荒涼景象。一六六一年(順治十八年),奉天府尹張尚賢報告說:「合河東、河西腹里以觀之,荒城廢堡,敗瓦頹垣,沃野千里,有土無人。」(《聖祖實錄》卷二)康熙時,直隸、山東無地農民多逃往奉天耕墾。一六八○年(康熙十九年),清朝劃定旗民開墾界限,民界地畝約等於旗界地畝的五分之一。一六八九年(康熙二十八年),康熙帝明確地指出:「奉天田土旗民疆界,早已丈量明白。以旗下餘地付之莊頭,俟滿洲蓄衍之時,漸次給與耕種。」(《聖祖實錄》卷一四一)這是保護滿族地主占有土地,限制漢族人民開墾的政策。但直隸、山東農民繼續出關求活,並未因而終止。一七四○年(乾隆五年),乾隆帝又規定,奉天流民要取保入籍,否則必須在十年之內返回原籍。此後,在山海關嚴厲查禁攜眷農民出關,並在山東登、萊、青和奉天復、海、蓋、寧等處海口,查禁運載流民的船隻,對東北地區嚴格封禁。但出關流民依然有增無減。一七四六年(乾隆十一年)查明,從一七四○年(乾隆五年)以後,出關人數續添四萬七千餘口。一七五○年(乾隆十五年),在寧古塔和船廠的工商傭作人等,不下三、四萬人。清朝又於一七六二年(乾隆二十七年)制定《寧古塔禁止流民例》,一七七六年(乾隆四十一年)宣布吉林是「永禁流民,毋許入境」。實際上,流民出關的洪流已無法制止。據《盛京通志》記載的數字統計,一七八○年(乾隆四十五年)在東北的漢族人口有十六萬五千四百九十五戶,九十六萬一千三百二十八人,民賦田有三百七十九萬八千零六十畝,比一六五七年(順治十四年)增加了六十二倍,占當時全部墾田四百二十六萬九千七百一十八日(二千五百六十一萬八千三百零八畝)的百分之十四點八。
清初,蒙古地方不准漢人居住,戶部發票八百張,許漢人領票春去秋回。
一七○七年(康熙四十六年),康熙帝巡行邊外,「見各處皆有山東人,或行商,或力田,至數十萬人之多。」(《聖祖實錄》卷二三○)一七四九年(乾隆十四年),發現喀喇沁等旗種地漢人已達數萬,清朝認為蒙古人「漸將地畝賤價出典,因而遊牧地窄,至失本業」。遂規定喀喇沁、土默特、敖漢、翁牛特以及察哈爾八旗,「嗣後將容留民人居住,增墾地畝者,嚴行禁止。」(《高宗實錄》卷三四八)一七七二年(乾隆三十七年),更制定一項律例:「口內居住旗民人等,不准出邊在蒙古地方開墾地畝,違者照例治罪。」(《理藩院則例》卷十)這如同奉天的封禁政策一樣,並不能阻止流民出邊。一七六○年(乾隆二十五年),在古北口外蒙古地方種地的漢人,即不下數十萬戶。
漢族農民反封禁的鬥爭,是在中原地區階級矛盾日益尖銳,貧困無告的情況下進行的。一七四八年(乾隆十三年),山東人民「南走江淮,北出口外。揆其所由,實緣有身家者,不能贍養佃戶,以致眾生無策,動輒流移。」
(《高宗實錄》卷三○九)遇到荒年,清朝也不得不暫弛關禁,放流民出口覓食。過後雖然仍勸流民回籍,並重申禁令,但是關口一開,再想封閉就更加困難了。滿族地主、蒙古王公都招佃收租,「巧為庇護」。在這種情況下,封禁政策更成為具文。
清廷在一六八三年(康熙二十二年)設立台灣府後,只准閩、粵人民春去秋回,不准攜眷居住。從一七三二年(雍正十年)起,這項禁令幾次暫停執行,又幾次恢復。人們有時冒著生命危險偷渡,有時賄賂官兵私渡,據一八一一年(嘉慶十六年)統計,台灣漢族人口已達二百萬零三千八百六十一人,比一六八三年(康熙二十二年)增加了將近十倍。
三、手工業工人和商民的反抗
清初,手工業工人就進行有組織的罷工鬥爭。據蘇州現存石刻(見《江蘇省明清以來碑刻資料選輯》)記載:一六七○年(康熙九年)踹匠竇桂甫,「倡言年荒米貴,傳單約會眾匠停踹。」處罰了不參加罷工的王明浩,所有工匠都停止工作。一六九三年(康熙三十二年),踹匠羅貴又齊行增價,「聚眾毆搶,復毀官示」。一七○○年(康熙三十九年),劉如珍等湊錢演戲,號召工匠參加反抗鬥爭。一七一五年(康熙五十四年),王德等倡議創立踹匠會館,正式成立自己的組織。布商非常恐慌,說「倘會館一成,則無籍之徒,結黨群來,害將叵測。」因此,屢次請求地方官查拿「流棍」,管束工匠。一七二○年(康熙五十九年)建立的《長吳二縣踹匠條約碑》規定八條,就是要把踹匠置於包頭、坊長、巡役的嚴密控制下,制止罷工鬥爭。這表明工匠的罷工鬥爭,已經十分激烈。乾隆時,鬥爭在繼續發展。
蘇州的機戶,多數雇用織工。織工常因機戶無故解僱,或要求增加工資,發動罷工鬥爭。據一七三四年(雍正十二年)建立的碑文記載:「倡為幫行各色,挾眾叫歇,勒加銀口,使機戶停織。」一七三九年(乾隆四年),王言享等反對布商扣克工價罷工。一七七九年(乾隆四十四年),李宏林等要求增加工價罷工。一七九五年(乾隆六十年),又有蔡士謹領導的罷工鬥爭。
江西景德鎮官民窯戶,每窯一座,需工數十人。「一有所拂,輒然停工。」
(《道光浮梁縣誌》卷二)他們罷工也是知會同行共同行動,「甚至合黨成群,恣行抄毆。」(凌■:《西江視臬紀事》卷四)。
北京戶部寶泉局在一七四一年(乾隆六年)發放工價時,鑄錢工匠聲稱不敷應用,四廠同時罷工。經署侍郎三和出面「曉諭」,在童光榮領導下,東廠工匠仍然拒不開工。
陝西周至縣南山木工,在一七四六年(乾隆十一年)聚眾毆差,反抗縣官。
貴州威寧州媽姑鉛廠,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因廠官毆打廠丁,遂聚眾擁入官房,拴毆廠官。
各地手工業工人的各種形式的鬥爭,此伏彼起,匯成巨大的力量。
商人罷市,清初已見記載。一六六○年(順治十七年),潞安織綢機戶不堪官府勒派,焚機罷市。一六八一年(康熙二十年),蕪湖鈔關額外徵稅,蕪湖商民罷市三天。乾隆時,各地時有罷市鬥爭。一七四七年(乾隆十二年),乾隆帝指出:「近據各省奏報奸民聚眾之案,如江南宿遷、山東蘭山皆因求賑,浙江臨海則因求雨,福建上杭則因抗租,山西安邑、萬泉則因丁糧豁免,遂至聚眾多人,抗官塞署,放火罷市,肆為不法。」(《高宗實錄》卷二八九)事件發生的原因各有不同,參加鬥爭的民眾也不只是商人。
四、王倫領導的農民起義
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山東爆發了王倫領導的農民起義。
王倫,山東壽張人,於一七五一年(乾隆十六年)從張既成學道,一七七一年(乾隆三十六年)開始收徒傳教。運氣治病,學習拳棒,名為清水教,實是白蓮教的一支。
一七七四年(乾隆三十九年),山東年歲歉收,地方官額外加征,農民無法生活。大路上常有饑民圍住行旅乞食,車輛不能通行。王倫在民眾中傳布:「八月之後,有四十五天大劫,從我都可得免。於二十五日,差孟燦到王經隆處,傳人起事。」(《剿撲臨清逆匪紀略》卷十四)党家莊有數百人參加,張四孤莊有五、六百人參加。二十八日夜,攻破壽張縣城,捕殺官吏,大開監獄,釋放犯人。九月初四日,連克堂邑、陽穀,都棄城不守,奔襲東昌、臨清。初七日,占領臨清舊城,並控制了三十里以內的地區,起義軍發展到五、六千人。清軍在堂邑和柳林兩次被起義軍打敗,巡撫徐績在臨清的梁家淺被起義軍包圍。據徐績說:「初七日領兵交戰時,見其領眾之人,兩手持刀,疾走如飛,宛如獼猴;其餘亦俱■不畏死,不避槍炮。」(同上書,卷二)王倫在臨清舊城宣布擁立明朝後裔朱兆龍(實無其人)為帝,加封王朴為王,又封國公、元帥多人。於初七日、十三日、十九日三次進攻臨清新城,招集南下的糧船短纖參戰。但是,兵臨堅城之下,未能擴大戰果。
清廷命大學士舒赫德佩欽差大臣關防,趕赴山東督師;派額駙那旺多爾濟、左都御史阿思哈率領健銳營、火器營兵千人,以及吉林、索倫射手五十人,赴山東增援;並命令直隸總督周元理防守廣平、大名一帶,河道總督姚立德防守東昌。二十三日,舒赫德率領清軍進攻臨清舊城,起義軍出兵千人北去,牽制敵軍;挑選精銳部隊五、六百人,在東門迎擊清軍。舒赫德親自指揮清軍攻擊東門,二十九日突入城內,巷戰甚為激烈。起義軍中的「無生娘」(即入教婦女)數十人,參加戰鬥,都壯烈犧牲。王倫登樓自焚死,王朴、孟燦、王經隆等被俘,臨清舊城落入清軍手中。北去起義軍千人,在塔灣與清軍作戰失敗。總計起義軍陣亡一、二千人,被俘近二千人。
這次起義雖然由白蓮教徒秘密組織,主要還是由農民饑饉無告而被迫反抗。御史李漱芳在奏報中也不得不承認:「雖曰奸民,其實大半皆無告之饑民,激而成之也。」(《剿撲臨清逆匪紀略》卷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