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七十九章金熙宗
金熙宗(1119—1150),即完顏亶,女真名合刺(又作曷刺馬)。金太祖嫡長孫。父宗峻,為阿骨打嫡長子,母蒲察氏。幼年喪父後為伯父宗幹收為養子。宗幹崇尚漢文化,延請著名儒生張用直教授讀書。少年完顏亶聰穎慧達,貫綜經史,喜文辭,盡交文墨之士,又受學於昭文館直學士漢人韓昉。及長,懷有大志,深受太宗所鍾愛。天會十年(1132)四月,被立為國儲諳班勃極烈。天會十三年(1135)正月,太宗去世,亶即帝位,是為金熙宗。天會十五年十二月,改次年為天眷元年。
第一節官制與文化改革
金熙宗在位期間,對女真社會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如廢除「勃極烈制」,改用漢官三省六部制。原來的三位勃極烈改授地位相當的太師、太傅、太保銜,妥善解決了女真宗室大貴族與漢官制的矛盾。天眷元年(1138)正式頒行封建官制及換官格,將原來女真和遼、宋舊官職,依照新定的官制統一換授。制定封國制度,按照功勳等第授封爵、勛級、食邑。這一時期官制基本承襲唐、宋、遼制,又融入某些女真族特點。三省最高長官是三師領三省事。尚書省設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參知政事,其下設左、右司與六部。以左丞相兼門下侍中,右丞相兼中書令。三省以尚書省為中心,三師領三省事與左丞相均任女真貴族,右丞相以下參用漢人、渤海人、契丹人,其數量和地位遠不及女真人。
在地方官制改革方面,把金初萬戶、都統(軍帥)司與兵馬都總管府三種路制統一為封建制性質的兵馬都總管府路。劃全國為十九路,路下設府、州、縣,州分三級,即節度、防禦、刺史。路、府、州官兼管軍政,這是女真族軍政一體的特點在漢官制中的延續。縣官只管民政。女真族居住區,路下設萬戶路及猛安、謀克三級機構,與漢族地區府州縣自成兩個系統。
完備京城制度。天眷元年以京師號為上京,曰會寧府。改舊上京為北京,曰臨潢府。命少府監盧彥倫擴建京城,修築宮室,建敷德殿(朝殿)、宵衣殿(寢殿)、稽古殿(書殿)。其後又修建了涼殿、太廟和社稷壇。皇統六年(1146)繼又大規模擴建,城分南、北,使皇帝、貴族、平民三者分地而居。
制定禮儀。金熙宗以前,君臣之禮不嚴。天眷中設儀衛將軍,始有內廷之禁,親王以下不能佩刀入宮。天眷二年三月,命百官詳定儀制。以後百官朝參,用漢式朝服。皇統五年(1145),又頒行《皇統新律》,「大抵皆依仿大宋,其間亦有創立者」①,這是金代的第一部成文法典。
為提高女真民族文化水平,金熙宗改進女真字,造「女真小字」,筆畫較為簡省。天眷元年正月,正式頒行,與完顏希尹所創女真大字並用。九月,詔百官誥命,女真、契丹、漢人各用本字,渤海同漢人。此外,金熙宗對各族文化兼容並蓄,尤其重視儒學,以儒家思想作為治國指導思想。這使金朝加速向封建化政權發展。
①《大金國志》卷12《熙宗紀》。
第二節銳意革新的統治前期
金熙宗執政初,女真宗室大貴族派系紛爭十分激烈。都元帥完顏宗翰專權華北,有獨霸一方的傾向。金熙宗即位時,就注意加以調整,以相位易兵柄。改任宗翰為太保、領三省事,位於太師宗磐、太傅宗幹之下,罷免其都元帥之職,以解除兵權。宗翰的一派如完顏希尹、高慶裔、蕭慶等人皆任宰執,不再用於外。天會十五年,因貪贓罪尚書左丞高慶裔被誅,宗翰憤悶而死,希尹也被罷相。受宗翰支持的劉豫偽齊政權被廢,改封劉豫為蜀王,徙於臨潢府(今內蒙古赤峰林東鎮)。另設行台尚書省於汴京(今河南開封)。天眷元年(1138)九月,改燕京(今北京)樞密院為行台尚書省。不久二行台合一。
當時,太師領三省事完顏宗磐、尚書左丞相(不久升任領三省事)完顏宗雋,左副元帥完顏昌結黨,把持朝政,專橫跋扈,力主與宋和議,讓出河南、陝西之地,以使宋朝稱臣。金熙宗不得已從之。為制約宗磐一派的勢力,天眷二年,完顏希尹復相。金熙宗依靠太傅領三省事完顏宗幹,尚書左丞相完顏希尹,都元帥完顏宗弼,先後誅殺宗磐、宗雋、完顏昌等人。天眷三年,命都元帥完顏宗弼率重兵奪取河南、陝西之地。又因宗弼之請殺完顏希尹和尚書右丞蕭慶,至此女真貴族間的派系爭鬥才基本結束。
皇統元年(宋紹興十一年,1141),領三省事完顏宗幹病卒,熙宗任完顏宗弼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都元帥、領行台尚書省(時領三省事空缺),集朝廷與地方軍政大權於一身,把握朝政。秋,宗弼率大軍渡淮伐宋,以兵逼迫宋朝劃淮水為界。十一月,金、宋達成和議,史稱「紹興和議」。所議內容包括:(1)宋向金稱臣,「世世子孫,謹守臣節」,金冊宋康王趙構為皇帝。(2)劃定疆界,東以淮河中流為界,西以大散關(今陝西寶雞西南)為界,以南屬宋,以北屬金。宋割唐(今河南唐河)、鄧(今河南鄧州)二州及商(今陝西商州)、秦(今甘肅天水)二州之大半予金。(3)宋每年向金納貢銀、絹各25萬兩、匹,自宋紹興十二年開始,每年春季搬送至泗州交納。紹興和議確定了宋金之間政治上的不平等關係,形成了南北對峙的局面,此後二十多年雙方未發生大的戰爭。
為復甦北方社會經濟,金熙宗在天眷三年(1140)下詔罷東北漢人、渤海人猛安謀克制度和漢、渤海官員的猛安謀克世襲職,完全恢復州縣村社制度,同時收回漢族與渤海族官員手中兵權。同時,也採取一些經濟措施。先後「以禁苑隙地分給百姓」①;「罷來流(水)、混同(江)護邏地,以予民耕牧」②;以京西鹿囿賜農民等。中原久經戰亂,經濟凋敝,若遇災年賣身為奴者,比比皆是。因此,皇統四年(1144)又下詔,官給絹贖為良,放還其鄉。數派廉訪使至諸路,詢訪民間,考查府州官員以下勸課農桑、平理獄訟、治理地方狀況。這些措施,使北方殘破的社會經濟開始復甦。③金太宗末年,曾遷部分女真人散居漢地,以加強統治。金熙宗廢劉豫偽齊後,在皇統元年(1141)淮水以北大片土地割讓金朝後,又將大批的猛安謀克南徙,實行屯田,女真、契丹與奚人徙居中原,與漢族百姓雜處,計其①《金史》卷4《熙宗紀》。
②《金史》卷47《食貨志·田制》。
③《金史》卷70《思敬傳》。
戶口,給以官田,使自播種以充口糧。其受田辦法有二:一為受牛頭地,「每耒牛三頭為一具,限民口二十五,受田四頃四畝有奇」①。實行於女真人較集中的聚居地,比屋連村,處漢人州縣之間,猛安謀克官府亦在其中。二為計口授地,每口授田三十至五十畝不等,春秋量給衣馬,若遇出軍,始給其錢米。具有軍事屯田的特徵。前者為猛安謀克傳統的奴隸制經營方式,後者則是由奴隸制大家庭聚種向封建的個體經營的過渡形態。凡屯田之所,自燕山之南,淮、隴之北,皆有之,多至6萬人。中原地區也形成漢人州、縣、村社,與女真(包括契丹、奚等北方民族)猛安(比防禦州)、謀克(比縣)、村寨並行的雙重行政統轄體系。自此有金一代未嘗改變,成為金朝政治制度的一大特色。這也為女真族接受漢文化,進而完成自身封建化提供了極好的客觀條件。
第三節統治末年的荒政與被害
金熙宗初即位時,尚有意革新。完顏宗幹與完顏宗弼相繼秉政,用漢人宰執韓企先、韓昉等人議禮儀、班爵祿、制新律,成一代之典。金朝封建制度多於此時建樹。既而又弭戰事、劃疆界,與宋南北對峙。然而,好景不長。金熙宗在後期卻怠於朝政,不思進取。皇統六年(1146)韓企先卒,皇統八年(1148)宗弼卒,皇后裴滿氏(悼平後)乘機干政,無所忌憚。朝官往往因依附悼平後而不斷升遷,如完顏亮(海陵王)官至領三省事、兼都元帥。熙宗受皇后掣制,加之自皇統二年太子濟安夭折後,數年繼嗣不立,而鬱鬱寡歡,常縱酒發怒。有人入諫,他藉故狂飲。有一次因酒醉竟下令處死戶部尚書宗禮。對左右大臣、侍從,也隨意打罵,乃至手刃殺人。皇統九年十、十一、十二月之間,先後殺死親王、大臣、嬪妃十數人,甚至皇后裴滿氏亦不能倖免。如此暴殘,百官震恐,人人危懼。
完顏亮雖然得寵於皇后,但金熙宗對其極為不滿。因翰林學士張鈞起草的詔書中用詞不當,熙宗遷怒於完顏亮。皇統九年(1149)四月貶其為領行台尚書省事。不久又追回,任為平章政事。完顏亮返回京師後,與被熙宗杖打過的右丞相完顏秉德、尚書左丞唐括辯、大理卿烏帶共密謀,欲廢熙宗。十二月初九日夜,他們三人聯絡寢殿小底大興國、近侍護衛十人長仆散忽土,在寢殿把熙宗刺死。熙宗在位十一年,遇害時年31歲。
金熙宗死,完顏亮自立繼位。金熙宗被降封為東昏王,葬於皇后裴滿氏墓中。貞元三年(1155),改葬於大房山蓼香甸,女真親王墓地。金世宗大定初,追諡武靈皇帝,廟號閔宗,陵曰思陵,立廟祭之。大定十九年,升祔太廟,增諡弘基纉武莊靖孝成皇帝。大定二十七年,改廟號熙宗。大定二十八年,遷葬於峨眉谷,仍號思陵。
①《金史》卷47《食貨志·牛具(頭)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