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六十八章李德明
第一節嗣位西平王
夏太宗(982—1032),即李德明。小字阿移。李繼遷長子,母野利氏。
少年時「深沉有器度,多權謀」,又「精天文,通兵法」①。年方十七,即擔任定難軍節度使行軍司馬之職。宋咸平三年(1000)十一月,以繼遷附遼抗宋,被遼授為朔方節度使。咸平四年九月,隨繼遷進攻宋朝清遠軍,受命領一支精騎搶攻北門,「堙壕斷橋」以戰。圍城七晝夜,迫使宋將兵馬都監段義開城投降。清遠一戰為奪取靈州掃清道路。咸平六年(1003)繼遷建都靈州,改稱西平府。十一月,繼遷同吐蕃六穀都首領潘羅支作戰中中箭受傷,生命垂危之時,召來德明和部下安排後事,一改反宋常態,囑咐德明要「傾心內屬」於宋朝。又託付近臣張浦等,共同輔佐,為祖先爭光。宋景德元年(1004)正月,德明在繼遷的靈柩前嗣位,稱定難軍留後。並對繼遷舊臣親信分別授以行軍左、右司馬,左、右都押牙,都知蕃落使,都知兵馬使,孔目官,牙校及防禦使等職。
德明初立,於當年六月便派兵和潘羅支內部的繼遷舊部迷般囑、日逋吉羅丹二族裡應外合,攻殺宋朝朔方節度使潘羅支,報了殺父之仇。並一舉攻占潘羅支弟廝鐸督占據的涼州。其時正當宋遼剛剛訂立「澶淵之盟」,宋真宗為改變對党項政權的強硬態度,決定實行「姑務羈縻,以緩爭戰」的方針,主動向「國危子弱」的党項西平政權提出媾和。主要條件是宋朝許封德明為定難軍節度使、西平王;賜給金帛、緡錢、茶等物;開放青鹽禁令等五項。對德明則提出歸還靈州,止限居平夏及遣子弟赴宋朝宿衛等七條。在七條中,德明對大部分表示同意,惟以遣子弟入質宿衛和歸還靈州難以接受,雙方經過多次討價還價,德明仍堅持取消這兩條,宋真宗也以取消開放青鹽禁令作為抵償,至此終於達成了協議。景德三年(1006)九月,德明派遣右都押牙劉仁勖向宋朝進誓表,雙方正式簽訂了和約。十月,宋真宗為嘉獎德明「授特進、檢校太師兼侍中、持節都督夏州諸軍事、行夏州刺史、上柱國,充定難軍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管內觀察處置押蕃落等使。爵西平王」。「又賜推忠保順翊戴亮節功臣號」。又遣使「賜襲衣、錦帶、銀鞍勒馬、銀萬兩、絹萬匹、錢三萬貫、茶二萬斤」①。景德和約,給德明的西平政權帶來一個相對和平的環境,對醫治戰爭創傷,鞏固政權,發展社會經濟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與宋朝談判議和的同時,德明為穩定境內形勢,安撫人心,接受行軍司馬趙保寧「假北朝威令懾之」的建策,遣使到遼朝請求冊封。遼聖宗以德明為甥的關係,即遣使「持節封德明西平王,複姓李氏,賜車、旗、衣、幣等物」①。並囑咐德明善事庶母義成公主。
①《西夏書事》卷8、9。
①《西夏書事》卷8。
①《西夏書事》卷8。
第二節奠定建國基礎
德明繼位後,為實現其父繼遷提出的:「西掠吐蕃健馬,北收回鶻銳兵」的戰略決策,多次對居住在河西走廊地區甘、涼等州的回鶻和吐蕃用兵,前後達25年之久,付出了巨大的代價。德明為同河西回鶻爭奪甘州,先後出兵五次。宋大中祥符元年(1008)三月,德明派老臣張浦率領騎兵數千進攻甘州,與其可汗夜落紇戰,不勝;又遣萬子等四軍主領兵偷襲甘州,被回鶻偵知設伏擊敗。次年四月,德明再遣張浦,領精騎2萬攻甘州,又被夜落紇遣將乘夜出襲,張浦敗還。同年十二月,德明親自出兵進攻回鶻,以圖甘州,剛出兵,以「恆星晝見經天,卜之不吉」,懼而退兵。此後直到宋天聖六年(1028)五月,德明派其子元昊,領兵突襲回鶻夜落紇可汗,終於奪取了甘州。甘州之得,使德明的西平政權增添了右臂。
河西走廊的涼州(今甘肅武威)是德明和吐蕃爭奪的又一戰略要地。德明占領的涼州,時時受到西涼府六穀大首領廝鐸督和西涼諸族的威脅。廝鐸督更結回鶻為助。宋大中祥符九年(1016)十一月,涼州守將蘇守信死,其子羅麻不能服眾,被甘州回鶻可汗夜落紇襲擊,涼州被回鶻占領。德明多次圖謀奪回都未成功。直到天聖十年(1032)九月,德明採取聲東擊西的戰術,命元昊將兵攻涼州,回鶻勢孤,遂奪其城,涼州終於回到德明手中。據史載,當天聖六年(1028)德明派元昊攻取甘州之後,瓜州(今甘肅安西)王賢順,深感西平政權的威脅,於天聖八年(1030)主動「以千騎降於夏」。德明徵服河西諸族,為西夏國的建立奠定了基礎。
自德明與宋朝景德和議之後,終德明之世,與宋朝保持了一段相對的和平時期。雙方「貢獻之使,歲時不絕」。德明經常遣使向宋朝進貢馬、牛、羊、駱駝等物;宋朝也回賜繒、帛、羅、綺、藥物和金銀飾品。在德明的請求下,宋朝在雙方邊境地區設立固定的貿易場所,稱「榷場」和「和市」。如宋朝在保安軍和鎮戎軍設有「榷場」,在並代路置「和市」。榷市貿易雙方交換產品,如在保安軍榷場,「令以駝馬、牛羊、玉、氈毯、甘草易繒帛、羅綺;以密蠟、麝香、毛褐、羚角、硇砂、柴胡、蓯蓉、紅花、翎毛易香藥、瓷漆器、薑桂等物」。還規定「其非官市者,聽與民交易」①。除商業貿易外,德明有意同宋開展文化交往,天聖八年(1030)十二月,德明向宋朝獻馬70匹,請求賜予佛經一藏,宋仁宗賜經,並「加賜德明功臣號」。德明時期與宋朝的關係,正如宋朝大臣、文學家范仲淹所描繪的:「塞垣之下,逾三十年,有耕無戰,禾黍雲合。甲冑塵委,養生葬死,各終天年」②,確是一派和平景象。
德明與宋朝和平相處,友好交往是他圖謀發展西平政權,擺脫對宋的依附地位的一種手段。德明子元昊幼年時,有一次見德明派遣的使臣向宋朝用馬匹換取物品,因所得之物不合於心,一怒之下殺掉使臣。元昊對此十分不滿,直言相諫其用有用之物易無用之物和輕殺使臣的雙重錯誤。德明十分器重元昊的如此見識。元昊長大成人後,更多次藉機規勸德明不應再臣服宋朝,當招募部族,習練弓矢,積聚財物,擴展疆土。德明對此不作正面回答,卻不時以言語相激,以堅其心志,等待時機。事實上德明已在積極進行建國稱帝的準備工作。宋大中祥符三年(1010)九月,德明動用數萬民夫在延州西北■子山上修建宮室,綿亘二十餘里,十分豪華壯麗。他從夏州出巡到■子①《西夏書事》卷9。
②《西夏書事》卷9。
山行宮時,所乘坐的輦輿儀仗,儼然與宋朝皇帝相仿。大中祥符九年(1016),德明「僭帝制」,首次追尊其父繼遷為「應運法天神智仁聖至道廣德光孝皇帝」,廟號「武宗」,並「大赦國中」。①宋天禧元年(1017)六月,有人報告德明說,在懷遠鎮(今寧夏銀川)以北的溫泉山上看見了龍,德明認為是祥瑞之兆,派遣官員到那裡祭祀,從此有了遷都懷遠的打算。他借眾人之口,上言懷遠形勢之優,遷都之利,乃天命所歸,派大臣賀承珍到懷遠負責興修都城事宜,「督役夫,北渡河城之,構門闕、宮殿及宗社,籍田」②。改懷遠鎮為興州,定都於此。
宋天聖六年(1028),當德明派元昊取得對河西回鶻作戰的決定性勝利之後,以元昊「氣識英邁,諸蕃讋服」,遂冊立為太子。立元昊母衛慕氏為後。天聖七年二月,德明向遼主為元昊請婚,遼興宗封宗室女興平公主嫁給元昊。天聖八年(1030)九月,西州流傳「火星入南斗,天子下堂走」的謠言,德明儼然以「天子」自居,「出居賀蘭山禳之」③。宋明道元年(1032)五月,宋朝以德明「恭順」,遣使持冊封德明為夏王,「車服旌旗降天子一等」①,意在抵消遼朝同德明的姻戚關係,並限制德明稱帝的野心。但就在這一年十月,德明去世,由子元昊嗣位。追諡光聖皇帝,廟號太宗。
①《西夏書事》卷10。
②《西夏書事》卷10。
③《西夏書事》卷11。
①《西夏書事》卷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