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四十七章宋高宗秦檜

第一節宋高宗 宋高宗(1107—1187),名趙構,字德基,徽宗第九子。即位前,為定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受封蜀國公、廣平郡王。宣和三年(1121)進封康王。靖康元年(1126),趙構曾作為軍前計議使出使金營議和。是年冬,當金兵第二次南侵時,他又作為使臣,赴宗望營中求和。行至途中,因軍民勸阻,留於河北。欽宗命他為河北天下兵馬大元帥,募兵勤王。靖康二年,金兵攻陷京城,北宋滅亡。五月,趙構到南京(今河南商丘)即皇帝位,時年21歲。改年號為建炎,是為宋高宗。 放棄中原,偏安一隅南宋政權建立後,因南北軍民抗金熱潮高漲,趙構不得不標榜「中興」,起用主戰派李綱為相,宗澤為東京留守,但同時又任命主和派黃潛善為中書侍郎,參預政務,汪伯彥為同知樞密院事,執掌兵權。建炎元年(1127)六月,李綱入朝上「十議」,提出備戰抗金,恢復中原的主張。宗澤在開封修築工事,募集軍隊,聯絡河北義兵,請高宗回駕開封,做收復失地的準備。然而,高宗卻聽從黃、汪的意見,手詔:「京師未可往,當巡幸東南。」①一開始就暴露了他放棄中原,偷安一隅的思想。以後他撤銷李綱等職位,廢除各種抗金措施,而把軍政大權交給黃潛善、汪伯彥掌握。十月,高宗退至揚州。金兵得知高宗南逃,於是更加肆無忌憚,連年揮兵南下侵擾中原,追逐東南。從此,高宗開始了十幾年輾轉流徙,東躲西藏的動盪歲月。據《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五記載,這一時期逃避的線路是:建炎元年「十月,幸揚州。三年二月,渡江幸杭州。四月,進幸江寧。八月,復幸臨安。十二月,自明州幸海。四年正月,幸溫州。四月,進幸越州。紹興二年正月,又幸臨安。四年十月,又幸平江。五年二月,還臨安。六年九月,又幸平江。七年四月,進幸建康。八年三月,復還臨安。」 宋高宗不相信軍民抗戰的力量,只顧倉皇逃跑,又不斷派出使臣,向金朝求和。建炎三年(1129)他逃到江寧(今南京)時就派洪皓為大金通問使,金朝不許,將洪皓扣留在北方。同年八月,高宗又派杜時亮為奉使大金軍前使到金軍上書求和,並在致金朝的信中卑躬膝屈地說:「今以守則無人,奔則無地,所以愢愢然惟冀閣下之見哀而赦己。」「願削去舊號,是天地之間皆大金之國,而尊無二上。」②就在高宗如驚弓之鳥四處逃避又無恥求和的時候,南北軍民展開了英勇的抗金鬥爭。在北方地區出現了像太行山「八字軍」、山西和陝西一帶的紅巾軍、河北五馬山軍、山東梁山泊水軍等義軍,他們奮起反抗金兵,但是他們得不到南宋朝廷的支持,卻遭受高宗勒令解散的連連打擊。在此期間,以岳飛、韓世忠、吳玠等為代表的抗金將領,也發揮了他們的軍事才能,對南犯的金軍給予沉重打擊,為宋高宗贏得了喘息的機會。正是由於前方軍民的英勇抗擊,才於紹興二年(1132)以後,逐步形成①《宋史》卷24《高宗紀》一。 ②《續資治通鑑》卷105,高宗建炎三年。 了南宋東起淮水,西至秦嶺的戰線。紹興八年(1138),高宗正式在臨安(今杭州)建都,維持著半壁江山的統治。 猜忌將帥,重用奸佞與逃跑、求和的政策密切相關的是宋高宗在朝內猜忌諸將,重用奸佞,而這種政策有其深刻的歷史淵源和現實原因。首先,防範武將、守內虛外是北宋立國以來世傳的「家法」。自宋太祖以來宋朝諸帝對於武將一直抱有猜忌心理,他們懼怕武將在戰爭中發展力量,而最終造成對皇權的威脅。因此他們不敢放手讓武將用兵,要時時限制或者剝奪武將的兵權,甚至在戰爭有利的情況下也寧願賠款求和,而不讓武將在戰爭中發揮更大作用。正如清代學者王夫之所說的:「宋之猜防其臣也甚矣,鑒高橋之己事,懲五代之前車,有功者必抑,有權者必奪,即至高宗,微弱已極,猶畏其臣之強盛,橫加鋟削。」①宋高宗更是把這一套祖宗「家法」發揮得淋漓盡致。 早在宋高宗倚靠諸將,應付金兵追逐之際,就暗示諸將不能擁兵自重。 他為韓世忠手書《郭子儀傳》,要求大將們向唐朝名將郭子儀學習①。向郭子儀學什麼呢?高宗認為,郭子儀雖總兵在外,功高名著,但心專朝廷,時時聽從召喚。他又以郭子儀的事例告誡另一位大將張俊說:「今卿所管兵,乃朝廷兵也。若知尊朝廷如子儀,則非特身享福,子孫昌盛亦如之。若持兵權之存而輕視朝廷,有命不即稟,非特子孫不饗福,身亦有不測之禍,卿宜戒之。」②這是在警告諸將,必須謹尊朝廷之命,否則不但身有不測,還禍及子孫。 之所以要限制諸將,還有一個重要的現實原因,就是宋高宗對主戰派將領們恢復中原,迎回徽、欽二帝的主張極其反感,他怕欽宗回來奪了他的帝位。箇中原委當然高宗不便明言,但他的實際行動卻很能說明問題。還在建炎元年時,太學生陳東、歐陽澈因上書請求高宗親征北伐,迎回徽、欽二帝,就被高宗斬首。高宗即位後,雖然口頭上也說要迎回「二聖」,但實際上經過「和議」的反覆交涉,最後只是迎回徽宗的梓宮和韋後,而讓欽宗客死異國。在抗擊金兵的戰爭中,高宗更是對將帥嚴加控制,生怕他們「張皇事勢」,「卻致引惹」,而甘願放棄勝利成果,與金議和。紹興十年(1140),岳飛在郾城大敗金兵主力,先鋒部隊克復了鄭州、洛陽,並得到黃河以北忠義民兵的響應,準備收復河南全境。然而,高宗、秦檜卻接連下令要岳飛退兵回朝,並先期撤回東路的援兵,迫使岳飛「忍令十年之功毀於一旦」,從郾城退軍。紹興十一年(1141)高宗、秦檜準備進一步向金朝投降,於是在四月間召張俊、韓世忠、岳飛進京,一舉收回三大帥在外的兵權。年底,高宗等人為了除去心頭之患、向金人獻媚,又將岳飛父子殺害。明代文士文徵明為岳飛廟作《滿江紅》詞曰:「豈不惜,中原蹙;豈不惜,徽欽辱。但徽欽既返,此身何屬?千載休談南渡錯,當時自怕中原復!」①要控制將帥,投降偷安,就得信用一些趣味相投的奸佞之臣。高宗即位①王夫之:《宋論》卷10。 ①《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36,建炎四年。 ②《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39,紹興十一年。 ①轉引自徐階編《岳武穆遺文》。 之初,先是重用黃、汪,罷黜李綱,一味南逃。建炎四年(1130),秦檜從金朝南下,勸高宗向金兵求和,正合高宗心意,喜曰:「檜朴忠過人,朕得之喜而不寐。」稱「又得一佳人」②。不久,他就把秦檜提拔為宰相,因迫於輿論壓力,中間曾將秦檜罷相,但數年後,又重新起用,並言聽計從,聽任秦檜專擅國柄,橫行朝中,直至老死任上。《宋史·高宗紀》說他使「岳飛父子竟死於大功垂成之秋」,「其始惑於汪、黃,其終制於奸檜,恬墮猥懦,坐失事機」。這些評論是很中肯的。 屈辱議和,南北分立既然以偷安東南為既定國策,那麼向金朝屈辱妥協就必然的了。高宗自即位以來,謀求與金議和便是他一直努力的目標。而金朝也看透了這一點,在武力暫時還不能吞滅南宋時,便「以和議佐攻戰」,向高宗誘降,以求攫取更大的利益。紹興七年(1137),金熙宗覺得利用「偽齊」劉豫的力量夾攻南宋已無多大收效,便廢掉「偽齊」,準備以劉豫統治的河南、陝西地區交給南宋,而讓宋高宗像劉豫那樣向金朝稱臣,貢納歲幣。高宗得報,欣喜萬分,他不顧主戰派將領和群臣的反對,以「南北軍民十餘年間不得休息,欲屈己求和」為藉口①,任秦檜為右相,代表他於紹興九年(1139)接受和議:金朝把河南、陝西「賜予」南宋,南宋向金朝稱臣,並每年向金朝貢銀25萬兩、絹25萬匹。 在軍民抗金的大好形勢下,宋高宗卻屈辱妥協。但金人並不滿足,和議後僅一年,金兵又撕毀和議,再次揮兵南下。金兵的南下遭到岳飛等抗金力量的沉重打擊,無功而返。然而,高宗無視軍民的抗金勝利,夥同秦檜繼續向金朝求和,並收回三大帥兵權,將岳飛逮捕下獄,以向金人表示議和的決心。紹興十一年(1141)十一月,在紹興九年和議的基礎上再作退讓,以東自淮水中流、西至大散關為界,割去河南、陝西半數土地,與金朝達成新的和約。高宗向金帝進誓表曰:「臣構言: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歲貢銀、絹各二十五萬兩、匹。」②以此換得對東南半壁江山的偏安。 宋高宗在偷安東南幾十年的統治生涯中,迫於時勢,則又不得不在生活等細節上約束自己,克勤克儉,裝點「中興」門面。具體而言,首先在生活上較注意儉約。建炎二年,在揚州時,有人獻宣和間器具,其中有螺鈿桌椅,精巧奢靡,為了標榜儉約,高宗將「螺鈿椅桌於市中焚毀,百姓觀者,莫不悅服」③。他意識到自己處於非常時期,不能與承平之主相比,因此在日常飲食起居方面不敢講究。建炎年間,他睡的是白木床,上面只鋪一層蒲薦黃羅褥。他對大臣說他不太喜歡吃肉,而多食蔬菜、豆腐;他還認為器具物品只要適用便可,不必美觀,因此他準備把宮中的金酒器折為黃金五百兩賞給有功將帥①。其次,他還能注意農桑。詔令將帥在恢復區營地屯田,鼓勵農耕。②《宋史》473《秦檜傳》。 ①《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24,紹興八年。 ②《續資治通鑑》卷125,高宗紹興十二年。 ③《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2,建炎二年。 ①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25、卷109、卷101。 為了表明重視農桑,紹興六、七年間,在宮中親自種稻養蠶,「欲知民間蠶熟與否」,「亦欲知稼穡之艱難爾」②。不貪女色,不專用宦官,也算是高宗有別於其他昏君的一個特點。高宗曾自稱「朕不喜與婦人久處」③,他於建炎元年曾得一子,三歲時早夭,此後高宗再無子嗣。他使用宦官,「備掃除趨走而已」,「未嘗假以權也。每觀漢唐之禍,及近時之變,故不得不防漸杜微」④。他有較好的學習習慣,每日都有固定的讀書時間,早上批閱奏章,午後讀《春秋》、《史記》,晚上讀《尚書》,「率以二更罷」。他尤其喜歡念《左傳》,「每二十四日而讀一過」。他還安排經筵為他講《資治通鑑》,節假日也不間斷⑤。他對史書很感興趣,不但通過讀史了解以往史事,對史書編纂優劣也有自己的看法,有人說陳壽《三國志》寫得也不錯,而他卻認為:「壽頗簡略,事實多在注中,又諸家互相矛盾。」⑥表明他畢竟認真讀了點書。遺憾的是,高宗讀史不能致用,歷史上許許多多抵禦外敵、捍衛主權,兼聽納諫、任用忠良的明君事跡對他不起絲毫作用,枉費一生讀史,卻落得個「偷安忍恥,匿怨忘親,卒不免於來世之誚」的可悲下場。 紹興三十一年(1161),金兵又一次南犯失敗,金朝發生內亂,金世宗即位,金主完顏亮在軍中被殺。南宋朝野紛紛要求趁金朝內亂舉行北伐,宋高宗堅持繼續屈己稱臣,維持和議。紹興三十二年(1162)在軍民的抗戰聲中,他也難以維持了,只好宣布退位。此後,他以太上皇的名義賦閒二十餘年,於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十月病故。死後葬永思陵。 第二節秦檜 秦檜(1090—1155),字會之,江寧(今江蘇南京)人。宋徽宗政和五年(1115)進士,補密州教授,歷任殿中侍御史、左司諫、御史中丞。靖康元年(1126)金兵南犯,向宋朝索要大量財物及割讓太原、中山、河間三鎮。秦檜上書言金人狡詐,不可割三鎮。欽宗命秦檜等二人為割地使,陪肅王到金營談判。金兵北退,他行至燕地而回。金兵再次南犯,擄徽、欽二帝,謀立張邦昌偽政權,秦檜進狀表示反對。靖康二年被俘至金,金主將他賜予皇弟撻懶。在撻懶處他又頗得信用。在金國,秦檜又上書金帥宗翰,倡言和議,故撻懶縱之使歸宋,成為宋朝廷內部的主和派代表人物。 潛回南宋,二次為相建炎四年(1130),撻懶率兵南下,以秦檜參謀軍事,又任他為隨軍轉運使。九月,撻懶攻楚州(今江蘇淮安),讓秦檜乘機潛回南宋,以作內應。十月,秦檜與妻子王氏及僕人乘船從海上回到臨安。他謊稱殺死監守金兵,奪船逃回。朝中議論皆不信,但宰相范宗尹與秦檜素有交情,便出來為他辯②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02、卷110。 ③《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5,建炎二年。 ④《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91,紹興五年。 ⑤《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1。 ⑥《中興小紀》卷15。 護,並把他推薦給高宗①。秦檜向高宗獻上他所起草的與撻懶求和書,高宗很欣賞,稱讚他「朴忠過人」。於是,高宗命劉光世向撻懶通書致意,並用秦檜為禮部尚書。三個月後,又提升他為參知政事。 秦檜回到朝內,很快獲得高宗的信任,這主要是由於他的政治主張與高宗不謀而合。從此,他們君臣二人狼狽為奸,開始了長達20年的合作。秦檜得到高宗信任以後,不滿足於已獲得的高位,覬覦宰相之職。首先,他附高宗之意,將引薦他的范宗尹擠離相位。然後,又揚言自己有二策可以聳動天下,當有人問他何以不言,他說:「今無相,不可行也。」紹興元年(1131)八月,秦檜受命為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知樞密院事。九月,呂頤浩復為左相,秦檜極力排擠,讓其黨羽建言二相宜分內外,將主戰派左相呂頤浩擠走,在鎮江建都督府專治軍務,而秦檜在朝內專治庶務。以此企圖獨攬朝權。 秦檜拋出的「二策」,就是「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按照這一論調,南宋不但要放棄北方領土,而且大批由於不願降金而南下的北方士民,都要回去接受金朝或者「偽齊」劉豫的統治。秦檜如此明目張胆地出賣國家利益,立刻遭到朝內許多大臣的反對和譴責。紹興二年(1132)七月,左相呂頤浩從鎮江回朝,乘勢說服御史黃龜年向高宗彈劾秦檜「植黨專權」,「專主和議,沮止國家恢復遠圖」。呂頤浩也親自在高宗面前揭露秦檜的罪行。此時高宗對秦檜任相以來和議無大進展,反而使朝內沸沸揚揚頗為不滿。另外,秦檜聳動天下的「二策」,弄得他很難堪,說:「檜言『南人歸南,北人歸北』,朕北人,將安歸?」①高宗迫於輿論的壓力,只好把秦檜罷相,貶為觀文殿學士。 紹興三年至六年(1133—1136)間,金軍一面在川陝地區組織向南宋進攻,一面支持劉豫從中原南下攻宋。南宋軍民英勇反擊,取得了保衛川陝,收復襄陽、揚州之戰的勝利。金朝不能取勝,只好以和議來向南宋勸降。紹興七年(1137)金朝讓宋使傳回願意和議的口信,一直求和的高宗大喜過望,便於次年三月將秦檜恢復右相位。秦檜再次為相秉政,遂使朝政日趨腐敗和黑暗。 陷害忠良,議和求榮紹興八年(1138)五月,金使來南宋商談和議的條件,要宋高宗取消皇帝的稱號和國號,向金朝稱臣納貢。高宗以接回徽宗梓宮和生母為藉口,有意求和。秦檜迎合高宗之意,說:「屈己議和,此人主之孝也。」勸高宗接受金人的條件,達成和議。宋使王倫要到金朝商議地界,秦檜認為,只要金人許和,地界劃在哪裡都可以。為了避開主戰派的反對,秦檜將反對議和的左相趙鼎排擠出朝,而他則大權獨攬。十月,他又對高宗說,臣僚畏頭畏尾,不足以斷大事,如要講和成功,「乞專與臣議,勿許群臣預」。高宗完全同意,於是秦檜出文字乞決和議。 金使到南宋簽訂和約,他們要求金帝的詔諭到達宋境時,南宋「接伴官」要跪接;所過州縣,當地官員也須拜迎;宋帝要改穿大臣服裝跪受詔書,對①《宋史》卷473《秦檜傳》。 ①《宋史》卷473《秦檜傳》。 金使要以客禮相待。高宗、秦檜決定遵守對方的種種要求,簽訂屈辱和約。消息傳出,引起朝野強烈反對。直學士院曾開三次質問秦檜,並以倫理綱常相勸,秦檜大怒說:「難道就你明白,我就不知嗎?」執意簽約。吏部員外郎許忻上疏反對和約,極言屈己議和「徒受莫大之辱,貽萬世之譏」,秦檜將奏疏扣下不報。樞密副使王庶上書七次,面見高宗六次要求停止議和,卻被秦檜降職,出為潭州知府。此後,又有權吏部尚書張燾、御史方廷實等二十幾位官員先後上疏抗議對金使行屈己之禮,反對和議,要求切責「秦相公」之罪,言辭激烈,高宗以「朕不忍聞」為託辭,躲避群臣上訴,秦檜則又不斷將反對他的大臣貶職趕往外地。十一月,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表示「臣有赴東海而死爾,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奏請斬秦檜、王倫以謝天下。胡銓的議論獲得朝野廣泛支持,民間把他的奏疏刻板傳誦,流布四方。秦檜驚怒交加,立即將胡銓罷官,流放昭州,又把同情胡銓的官員貶職、流放,朝官陳剛中被貶至贛州安遠,迫害至死。 此時,領兵在外的將帥也紛紛上書,拒和請戰。岳飛指責秦檜「謀國不臧」,指出「金人不可信,和好不可恃」;韓世忠奏請出兵決戰,拒絕議和;張浚連續五次上書,反對屈辱的和約。但無論文武將臣抗議的聲勢如何高漲,都不能動搖高宗、秦檜的議和決心。十二月,秦檜派人以最高禮儀將兩名「詔諭江南」的金使迎到宰相府中下榻。然後,他又勸高宗按金使要求,跪接金朝詔書。高宗雖然覺得當朝跪在金使面前,未免過於丟臉,但又深怕得罪金人。最後,秦檜以高宗守喪為藉口,代替高宗跪接「詔書」,迫不及待地與金人簽訂了屈己稱臣、歲貢絹幣的和議。 宋金「和議」後,高宗、秦檜大肆宣傳「和議」的成功,秦檜更是得意洋洋,分派官員到金國報聘、割地,到各地宣諭和議。然而和議僅過一年,金軍於紹興十年(1140)五月,以宗弼為元帥,分兵四路大舉南下。但是,金兵再次碰到南宋軍民的頑強抵抗,在順昌、川陝、郾城等處連吃敗仗。岳飛指揮的岳家軍取得郾城大捷之後,繼續揮師北上,進軍朱仙鎮,直逼開封。秦檜見岳飛連連得勝,怕岳飛功成名就,形成北伐大勢,壞了他主和議的前程,於是他急令東路的張俊、楊沂中等軍撤回,又以「孤軍不可久留」為由命岳飛退兵。岳飛上書力爭乘勝追擊,秦檜不理,他借高宗名義,一天之內給岳飛發去十二道金牌,勒令班師。岳飛只好忍痛回師。金兵敗去,秦檜又開始做向金人求和的準備。他先把張俊、韓世忠、岳飛召到臨安,由高宗收回三大帥的兵權,以向金朝表示不戰求和的誠意。宗弼退兵後,派人致書秦檜,警告他說:「必殺岳飛而後可和。」①秦檜也忌岳飛素以恢復為己任,作梗和議,決意謀殺岳飛。他先唆使黨羽、右諫大夫万俟■上章彈劾岳飛,岳飛被罷官出朝。隨後他又夥同張俊收買副統制王俊,誣告岳飛父子及部將張憲謀反,遂將數人逮捕下獄。 紹興十一年(1141)十一月,在秦檜等人的再三哀求下,金朝同意議和。南宋抗金大勝之後,反而在原和議的基礎上割去河南、陝西大片土地,繼續充當藩臣,上貢歲幣、歲絹。和議完成後,秦檜又秉承金人意旨,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判處岳飛等人死罪。因反對和議被免職的韓世忠提出質問,秦檜說:「其事體莫須有。」當年十二月,秦檜終於不顧別人反對,以高宗的名義下令殺害岳飛,並將岳雲、張憲斬首,釀成一起千古奇冤。 ①《金佗粹編》卷20《籲天辨誣通敘》。 專擅朝權,作惡多端秦檜主和又一次取得成功,高宗更加倚靠和重用於他:「檜亦因是藉外權以專寵利,竊主柄以遂奸謀」①。於是,他以左相加封太師、魏國公,一人獨居相位,權傾內外,自此到他死前的十幾年間,更是為所欲為。為了維持和議局面,鞏固地位,進一步排斥異己,迫害主戰人士。主戰派將領張浚被排擠出朝後,秦檜仍不甘心,指使御史彈劾張浚「居常怨恨,以和議非便,惟欲四方多事」,又免去節度使職名,發往連州居住。順昌大捷的將領劉錡被奪去兵權,出知荊州,接著又被免官。岳飛的部將牛皋被秦檜的親信在宴會上放毒害死。反對和議的趙鼎、王庶、胡銓被再次貶往邊地,並明令永不檢舉、永不赦用。因彈劾秦檜使他第一次罷相的黃龜年、曾反對和議而質問秦檜的曾開都被免職。舊將解潛、辛永宗因不附和議,被流放至死。參知政事李光曾被秦檜利用,後因反對和議,在高宗面前斥檜「懷奸誤國」而被貶到藤州,李光在藤州作詩諷刺秦檜,又被流放到海南。總之,秦檜對於反對和議、反對他的人,都採取嚴厲打擊的辦法,輕則貶官流放,重則迫害至死。他在家中書趙鼎、李光、胡銓三人名字,必欲置之死地而後快。趙鼎遭一貶再貶,最後流放海南島,秦檜還派人監視他,每月報告趙鼎的生死情況,趙鼎料難逃檜手,遂絕食自盡。趙鼎死後,秦檜仍不甘心,欲加害其子趙汾,於是羅織罪名,逼趙汾承認與張浚、李光等謀反,前後牽涉53人,最後因秦檜病重垂死才幸免於難。 結黨營私、貪污舞弊也是秦檜專權以來的常事。和議事成以後,秦檜將追隨他陷害岳飛,附和投降的張俊也免去樞密使之職。他獨攬軍政大權,在朝中到處安插自己的親信,結納死黨。秦檜專權十幾年間,三省執政前後輪換28人,都是他的黨羽,不是聲名狼藉,就是無所事事,沒有一個讓人稱道的。紹興十五年(1145),高宗賜檜宅第,又親臨檜宅,題「一德格天」扁,檜妻女子孫皆加恩。十六年,檜立家廟,高宗賜祭器。十七年,改封秦檜益國公。檜權勢更為囂張,他豢養的一幫阿諛之徒紛紛寫詩作賦,歌功頌德,稱秦檜為「聖相」、「元聖」。靜江知府呂願中賦《秦城王氣詩》獻媚,有人請檜坐金根車,有人建議高宗賜秦檜九錫、設益國官屬,對這些,秦檜都安然受之,不以為過。秦檜貪污舞弊不擇手段,他指使科舉考官選錄他的兒子秦熺為狀元,先任禮部侍郎,後任知樞密院事。後來,他又想指使考官選錄他的孫子秦塤為狀元。秦檜「開門受賄,富敵於國,外國珍寶,死猶及門」①。他霸占將領劉光世、張俊死後留下的園第、房產,各地官員平日到京要向他獻禮,每年要向他祝壽。秦檜家堆積了大量財物,人說秦檜專權後,秦熺天天讓人鍛制金銀酒器,購買名貴字畫。 興文字之獄,禁私史、野史,控制言路是秦檜專權的另一手段。時有士人作《牡丹詩》,內有「寧令漢社稷,變作莽乾坤」;有福建小官吳元美作《夏二子傳》譏蚊、蠅二蟲,被告為諷刺秦檜,或遭編管流放,或被訓斥警告。秦檜專權時,有不少官員因詩文中的一字一句,被定為訕謗罪,而下獄受刑或處斬。秦檜作惡多端,深怕被人載於史冊,惡跡顯於後世,於紹興十①朱熹:《戊午讜議序》,《朱子大全》卷75。 ①《宋史》卷473《秦檜傳》。 五年禁私史、野史,於是民間懼怕秦檜迫害,紛紛焚毀史籍,李光家燒所藏書萬卷;藏書家王明清老母也將家藏本朝典故及先人史稿付之一炬①;司馬光的後人則違心地宣稱《涑水紀聞》不是司馬光的論著。秦檜一邊嚴禁私史、野史,一邊則篡改或抽毀國史,他讓兒子秦熺主持編修建炎至紹興十二年《日曆》,在裡邊塞進不少歌頌秦檜功德的內容。他將第一次罷相以來詔書、章疏、時政等凡不利於自己的內容盡數毀棄,因此國史亡失極多。秦檜還常以妖言惑眾,或賀瑞雪,或賀日食不見,或賀海清,又讓各地上報各種瑞木、嘉禾、瑞瓜、靈芝、雙蓮等等瑞祥,弄虛作假,用以粉飾太平,哄高宗高興,給自己貼金。 紹興二十五年(1155)十月,秦檜病死。高宗為了穩住和議局面,依然褒獎秦檜,贈申王,諡忠獻。然而,人們紛紛揭露秦檜的奸惡,高宗乃罷其子秦熺官,其餘黨羽以次斥去。直到孝宗開禧二年(1206)時,終於追奪秦檜一切王爵,改諡謬丑。佞臣秦檜的醜行,被後世唾罵為千古罪人。 ①《揮麈後錄》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