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第七卷) · 第二章官私手工業
第一節五代、宋的手工業狀況
五代十國時期,中原地區戰亂頻繁,而「十國」中的南方諸國,戰亂較少。相對來說,中原地區因破壞嚴重而生產恢復較慢,南方諸國因破壞較輕而生產有所發展。宋代除了北宋初年及靖康、紹興之際的戰爭外,社會相對安定,經濟有一定繁榮,生產技術有進步,手工業生產的發展達到了空前的程度。
以家庭手工業為主的手工業經營形式家庭手工業是建立在傳統的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基礎上的,官府徵收的各地「貢品」中的很大一部分,應是家庭手工業的產品,五代役法中的紙戶、筆戶,負責向官府供應紙、筆,亦應有一部分是家庭手工業生產的紙、筆,易州(今屬河北易縣)有不少制墨世家,其中亦當有一部分屬家庭手工業。此外,五代賦稅中的絹、絁、布(麻布)、綾、羅,宋代賦稅中的布、帛、絲、綿絕大部分是由農戶在家織成後作為賦稅交給官府的。宋代的其他工業品如棉、麻織品,以及許多日用品也大都是家庭手工業產品,其製作者本身是農民,又是工匠,自己生產原料,自己加工,然後以之交稅或自用,有剩餘則拿到市場上去出售。
失去土地而有一技之長的農民,或是為了增加收入,季節性地或長期出賣勞動力,而又無固定僱主的一部分小手工業者,遂成為流動的手工業工人。北宋時東京開封城內:「倘欲修整屋宇,泥補牆壁,..即早辰橋市街巷口,皆有木竹匠人,謂之雜貨工匠,..羅立會聚,候人請喚,謂之羅齋。竹木作料,亦有鋪席,磚瓦泥匠,隨手即就。」③南宋都城臨安城內沿街的臨時工匠,如補鍋、修鞋帽、穿珠子、修刀剪、磨鏡等匠人,隨時可叫喚,大約有數十種①。這種直接為消費者服務的流動手工業工人,不但是城市生活必然的組成部分,同時,在廣大的鄉村中也甚為流行,成為農村經濟的補充。如洪邁說:「吾鄉白民村民為人織紗於十里外,負機軸夜歸。」②這種外出為他人做活的流動手工業工人,回家後仍然是農民。季節性的、臨時或長期流動的手工業工人,是手工業作坊的基礎,一旦在手工業作坊中獲得較為豐厚的經濟收入,就成為相對固定的手工業作坊的工人。
城市中的民營小手工業作坊已很普遍,從糖果點心到衣服冠帽、家用什物、筆墨紙硯、建築材料以至婦女裝飾品、兒童玩具,無所不有。都設有專門製造的小手工業作坊(作、行、鋪、店等),有的還發展為大型作坊。五代的紙戶、筆戶以及以制墨名家的,有一部分是民營的小手工業作坊。北宋時開封城裡的制餅店即已具有這樣的規模,如《東京夢華錄·餅店》記載:胡餅店「每案用三五人捍劑(按擠)、卓花、入爐,自五更卓案之聲遠③《金史》卷47《食貨志》。
①孟元老:《東京夢華錄》卷4《修整雜貨及齋僧請道》。
②吳自牧:《夢粱錄》卷13《諸色雜貨》。
近相聞。唯武成王廟前海州張家、皇建院前鄭家最盛,每家有五十餘爐」。制餅手工業已有按擠、卓花、入爐三個分工程序和協作關係。
南宋時杭州城內手工業作坊,共有440行即440家。《夢粱錄·鋪席》所記的是作坊也是商店,而《夢粱錄·團行》所記的則主要是專門的手工業作坊。
五代、宋的民營手工業作坊從事的手工業種類很多,其中造紙、制墨和製糖業最為興盛。五代時的「紙戶」中的一部分,以及南唐有名的「澄心堂紙」的生產者,應是小手工業作坊。宋代造紙(麻紙、皮紙)業大部分為民營,有幾個中心:一為浙東路的會稽(今浙江紹興)和郯縣(今嵊縣),二為江東路的徽州(今安徽歙縣)和池州(今貴池),三為成都府路的成都(今屬四川)及其附近的廣都(今雙流)。造紙的原料有以商品形式取得的,如浙東會稽一些種植竹筍的農家,由於把這些未長成的筍作為造紙的原料賣給造紙作坊而致富。造紙業作坊的規模一般比較小,但已有簡單的分工,如徽州造紙的過程完全用手工操作,並有幾十名工匠同時協作完成一個程序,北宋蘇易簡《文房四譜》記載:「黟、歙(今皆屬安徽)間多良紙,有凝霜、澄心之號。復有長者可五十尺為一幅,蓋歙民數日理其楮,然後於長船中以浸之;數十夫舉抄以抄之,傍一夫以鼓而節之;於是以大熏籠周而焙之,不上於牆壁也。由是,自首至尾,勻薄如一。」
制墨業大都為民營,且系世傳家業。唐末易水(今河北易縣)人奚超世代以制墨名家,後與子廷珪逃至歙州,南唐時賜姓李,仍以墨名家。此外,南唐還有朱君德、柴詢、柴成務、李文遠、張遇、陳贇等世代制墨,至宋代仍有名於世。③北宋精於制墨的工匠有幾十人,如陳贍,真定(今河北正定)人,「初造墨,遇異人傳和膠法。..贍死,婿董仲淵因其法而加膠,墨尤堅緻,恨其即死,流傳不多也。董後有張順,亦贍婿,而所制不及淵,亦失贍法雲」。此外,還有王迪、潘谷、沈珪、陳相等等,都以制墨名家①。制墨業常常為個人勞動,不需僱工,更便於保守技術的秘密。宋代制墨業的本身也有簡單的分工,如和煤、回搗,然後成為硬劑、熱劑、熟劑,最後成為丸捍。
茶葉的生產和製作,大部分由種茶山場中的「園戶」來勞動,而收購和銷售則歸官府控制,實行專賣制(榷茶),即民營官賣。按宋代茶葉加工的程序分為揀茶、蒸茶、榨茶、研茶、造茶、過黃六步,總名「焙工」。也有部分為官營官賣。
民營作坊常雇用季節性的茶工園丁、采工和焙工,給雇錢或給茶葉。建州(今福建建甌)製造好茶,北宋仁宗時「建茶盛於江南,近歲製作尤精,龍鳳團茶最為上品」②。
宋代的「末茶」銷路廣,北宋末由官府經營而禁止民營,利用汴河水力的水磨磨製,是茶葉加工的大型作坊,後轉為民營。南宋末,江西路製造末茶用「九轉連磨」磨製。
宋代糖霜的主要產區有五處:浙東四明(今浙江寧波)、廣東番禺(今廣東廣州)、四川廣漢以及遂寧(今均屬四川),其中以遂寧所產的質量較③洪邁:《夷堅志·乙志》卷8。
①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8。
②何薳:《春渚紀聞》卷8。
好。其他「四郡所產甚微而碎,色淺味薄,才比遂寧之最下者」。遂寧種糖蔗的中心在涪江東二十里的繖山,那裡「山前後為蔗田者十之四,糖霜戶十之三」③。糖霜作坊三百多家,每家多的製作幾十瓮,少的一二瓮,稱為糖霜戶。除用自己生產的蔗糖原料外,並收買其他蔗農的糖水熬製糖霜。附近白水鎮農戶,雖多種蔗田,但其蔗不能成霜,每年壓蔗出糖水賣給山前諸家。製造糖霜,需要複雜的技術與累積的經驗,又要置備許多生產工具,如蔗削、蔗鐮、蔗凳、蔗碾、榨斗、棗杵、榨盤、榨床、漆瓮等,還要配牲畜拉碾,同時要雇用一二十名工匠,製作的分工順序為削皮、銼蔗、入碾、蒸泊、入榨、釜煎、再蒸泊、入瓮、再煎、再入瓮等。
總之,五代、宋的手工業狀況,仍是以家庭手工業為主的經營方式。
在家庭手工業和由此發展起來的小手工業作坊之外,五代、宋還有較大規模的手工業。在上述制茶業、製糖業外,還有規模更大、技術更複雜的手工業,如礦冶、製鹽、絲織、制瓷、印刷、造船等。有些學者認為這些手工業已具有手工業工場的性質,但具體的證據不足,還難以說明問題。
宋代的官府手工業宋代同前代一樣,一些重要手工業多為國家掌握和壟斷。官府手工業在生產中占主導地位。宋朝官府手工業規模都較大,手工業組織也比唐時更加龐大。官府手工業專門從事宮廷的用具、服飾、器物的生產和供應,並涉及軍需、營造等事業,屬於百工的事務,設有專門機構和職掌的官吏進行管理。根據史籍記載,唐朝廷的手工業管理機構有工部、少府監、將作監三個系統,下設分支機關管轄各種手工作坊及工匠生產等事務。宋初,工部及將作、軍器等監成為閒司,職務歸屬三司;少府監亦為閒司,另設文思院等製造御用器物,元豐五年(1082年)官制改革後,有關機構設置如下:工部,設有尚書、侍郎、掌百工水土之政令,所屬工部司設郎中、員外郎各一人,掌製作營繕計置採伐所用財物,按其程式以授有司。
少府監,設監、少監、丞、主簿等職官,掌百工伎巧之政令。分設四案,下轄文思、綾錦、染、裁造、文繡等五院,製造各種御用金、銀、玉器、服飾、法物等,以及諸州鑄錢監。
將作監,設監、少監、丞、主簿等職官,掌管土木工匠板築造作之政務等,分設五案,下轄十個附屬單位。
軍器監,設監、少監、丞、主簿等職官,掌監督繕治兵器什物,以給軍國之用。分設五案,下轄四個附屬單位。
此外,還有都水監、內侍省的後苑造作所、司農寺的都曲院、水磨務、炭場等等。
宋代官手工業組織更加龐大。少府監的一個附設機構——文思院,掌金銀犀玉工巧之物,金彩繪素裝鈿之飾,以供輿輦、冊寶、法物,及「凡器服之用」的,領有:打作梭作鈒作鍍金作■■作釘子作玉作玳瑁作銀泥作碾砑作釘腰帶作生色作③王辟之:《澠水燕談錄》卷8。
①王灼:《糖霜譜》。
裝鑾作藤作拔條作■洗作雜釘作場裹作扇子作平畫作裹劍作面花作花作犀作結絛作捏塑作旋作牙作銷金作鏤金作雕木作打魚作繡作裁縫作真珠作絲鞋作琥珀作弓稍作打弦作拍金作玵金作克絲作共42作①。另外,內侍省里的一個後苑造作所,是「掌造禁中及皇屬婚娶名物」的,領有:生色作鏤金作燒朱作腰帶作鈒作打造作面花作結條作玉作真珠作犀作琥珀作玳瑁作花作蠟裹作裝鑾作小木作鋸匠作漆作雕木作平撥作■作旋作寶裝作纓絡作染牙作砑作胎素作竹作旋鏤作糊粘作像生作靴作折竹作棱作匙筋作拍金作鐵作小爐作錯磨作樂器作毯子作掄捧作毯仗作絲鞋作鍍金作■洗作牙作梢子作裁縫作拽條作釘子作克絲作繡作織羅作絛作傷裹作藤作打弦作銅碌作綿胭脂作胭脂作桶作雜釘作響鐵作油衣作染作戎具作扇子作鞍作冷墜作傘作劍鞘作打線作金線作裹劍作冠子作角襯作浮動作瀝水作照子作共81作①。文思院和後苑造作所的產品都不過是皇家日常使用的器物,已經有這樣多的作了。土木工程、軍器製造、車輿製造、禮器、各種織染、鹽、鐵等等,還不在內。
官手工業的製成品,除皇家自用及賞賜外,也有以售賣形式處理的。這主要是對鹽,有時對於鐵也是如此。宋熙寧中「鹽價既增,民不肯買,乃課民買官鹽、隨貧富作業為多少之差」①。南宋時「福建下州例抑民買鹽,以戶產高下均賣者曰產鹽,以交易契紙錢科敷者曰浮鹽,皆出常賦外,久之遂為①參見白壽彝、王毓銓:《說秦漢到明末官手工業和封建制度的關係》,《白壽彝史學論集》上,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①《宋會要輯稿》職官29之1。
①《宋會要輯稿》職官36之72、73。
定賦」②。
五代、宋手工業的發展如前所述,在家庭手工業和由此發展起來的小手工業作坊之外,五代、宋還有較大規模的、技術更複雜的手工業。包括坑冶業,鑄錢業、製鹽業、絲織業、制瓷業、印刷業、造船業等,在不同程度上都比前代有很大的發展。五代、宋的坑冶業,以鐵、銅為主,其次是金、銀、鉛、錫,閩、蜀、湖、廣、江、淮皆有之。坑冶由私人(坑戶)經營的,繳納一定數額的稅「歲課」。也有朝廷直接經營的,產品的運銷全受朝廷的控制。
五代、宋的冶鐵業十分發達。五代時,後唐、後晉都曾下詔「並許百姓逐便自鑄造」①,宋代冶鐵業更發達,如徐州利國監大規模的民營冶鐵業。元豐元年(1078)蘇軾說:「利國監自古為鐵官,商賈所聚,其民富樂,凡三十六冶,冶戶皆大家,藏鏹百萬。..今三十六冶,冶各百餘人,採礦伐炭。」「近者河北轉運司類乞禁止利國監鐵不許入河北,朝廷從之。..自鐵不北行,冶戶皆有失業之憂,詣臣而訴者數矣。」②可見利國監生產的鐵,運銷受朝廷控制。
冶銅業因鑄造銅錢而有更大的發展,後周顯德二年(955)為鑄造銅錢而「采銅興冶」③。宋代銅礦坑冶業分官營和民營,官營的由官府掌握,在銅礦坑冶處設置監、冶、場、務等機構,招集坑戶,支給本錢;坑戶自僱工匠從事開採,採得礦石後即送到官爐中冶煉,已有採礦、碓磨、淘洗、上爐四道工序,產品則交給官府,不得私有。如南宋紹興二十年(1142)洪邁說:「信州鉛山之銅,..昔系是招集坑戶就貌平官山鑿坑取垢淋銅(即膽銅),官中為置爐烹煉,每一斤銅支錢二百五十。彼時百物俱賤,坑戶所得有贏,故常募集十餘萬人晝夜開鑿,得銅鉛數千萬斤,置四監鼓鑄。」
信州鉛山場銅礦還有一種是民營的,「有力之家」向官府的礦場租佃土地自行開採。「信之鉛山,..間有出備工本為官開浚。元佃之家已施工力,及自用財本起創,未享其利,而嘩徒誣脅檢踏,官吏方且如追重囚,黥配估籍,冤無所訴,此坑冶所以失陷」①。民營的銅礦坑冶受到官府官吏的打擊。五代初通行唐錢,後晉天福三年(938)允許「公私」有銅者並許鑄錢,次年即「以天下公私鑄錢,雜以鉛錫,缺小違條,今後只官鑄」而禁止私鑄。後周顯德二年「以縣官久不鑄錢,..乃立監采銅鑄錢」②。南唐鑄銅錢,饒州(今江西波陽)永平監每年鑄銅錢6萬貫,南唐後又鑄鐵錢;吳越、北漢亦自鑄銅錢,後蜀、湖南、閩則鑄鐵錢,銅、鐵錢兼用,都是官鑄錢,禁止私鑄。
宋代鑄錢業全是官營的,但私鑄亦未能禁絕,鑄錢業雖是官營的,但分工、評工辦法都是仿照民營作坊,如韶州(今廣東韶關)永通監:「即韶置②《宋史》卷181《食貨志》下三。
①《續文獻通考》卷19《征榷》二。
②《五代會要》卷26《鐵》。
③《蘇東坡全集·奏議》卷2《上皇帝書》。
①《五代會要》卷27《泉貨》。
②《宋會要輯稿》食貨34之27、23、24。
監,分遣金工以往模之。以模沙冶金,分作有八,刀錯水浸,離局為二,僱工於巧,凡手指之勤,筋力之用,率評價而與之金。不發帑貲,不徭民籍,而功用成。..韶被山帶海,雜產五金。四方之人,棄農畝,持兵器,慕利而至者,不下十萬。」③可見宋代冶金工業中已有制模、翻沙、刀錯、水浸等工序,分八個作坊,工人是雇用的專業金工,人數「不下十萬」。
宋代銅錢還行使於遼、金、西夏等地區,並遠銷海外。依北宋元豐初年統計,諸路鑄銅、鐵錢共有26監,其中鑄造銅錢的有17監,鑄造額為506萬貫,鑄造鐵錢的有9監,鑄造額近89萬貫。
製鹽業中海鹽和池鹽都由官營榷賣,井鹽是民營的,雇用鹽工,如四川的井鹽經營者只要繳納「月課稅」,就能在西川四路的市場上銷售。如北宋文同稱井研縣(今屬四川)「蓋自慶曆以來,始因土人鑿地植竹,為之卓筒井,以取咸泉,鬻煉鹽色。訪聞豪者一家至有一、二十井,其次亦不減七、八。..今本縣界內已僅及百家,..每一家須沒(役字之誤)工匠四、五十人至三、二十人者。傭身賃力。平居無事,則俯伏低折,與主人營作;一不如意,則迭相扇誘,群黨譁噪,算索工直,偃蹇求去,..已復又投一處,習以為業」①。
絲織業除鄉村中的家庭手工業外,有不少是民營的大型作坊。台州知州唐仲友在婺(今金華)、台二處都開設彩帛鋪,既是印染作坊又是店鋪。朱熹說:「本州(台州)收買紫草千百斤,日逐拘系染戶在宅堂及公庫,變染紅紫。..(除分給其妓弟等人外)其餘所染到真紅紫物帛,並發歸婺州本家彩帛鋪貨賣」;「及染造真紫色帛等物,動至數千匹」。又「乘勢雕造花板印染斑襭之屬凡數十片,發歸本家彩帛鋪,充染帛用」②。這個彩帛鋪的規模很大。至於從事印染的工匠,據朱熹說是拘系來的,未知是否可靠。
官營絲織業的規模更大、分工更細,如四川成都府路的官營織錦院,據費著《蜀錦譜》所記:「設機百五十四,日用挽綜之工六十四,用杼之工五十四,練染之工十一,紡繹之工百十一,而後足役。歲費絲權以兩者一十二萬五千,紅藍紫之數以斤者二十一萬一千,而後足用。織室、吏舍、出納之府,為屋百一十七間而後足居。」
制瓷業在這一時期也獲得很大發展。五代後周時,制瓷還原焰燒化學工藝發達,生產出「雨過天晴雲破處」的鄭州柴窯青瓷。北宋時,名窯崛起,除東京的官窯為官營外,還有民營的汝州汝窯、禹州(今皆屬河南)鈞窯(主要在金朝時期)以及定州(今屬河北)以生產白瓷為主的定窯、浙東龍泉縣(今屬浙江)生產斷紋青瓷的哥窯等。南宋時,官、民窯更紛紛興起,如浙西有餘杭窯(又名修內司官窯,今杭州西餘杭鎮)、江西有吉窯(今江西吉安南永和鎮)、福建有建窯(今福建泉州南)等,而最大的是景德鎮窯(今屬江西)。
宋代許多小規模的民窯具有小商品生產的性質,雇用的陶工不多,如江西永和鎮的舒公窯,據清施閏章《蠖齋雜記》記敘:「有舒翁工為玩具,翁之女尤善,號曰舒嬌,其爐瓷諸色,幾與哥窯等價。..相傳陶工作器入窯,變成玉。工懼事聞於上,封穴逃之饒。」舒公③《五代會要》卷27《泉貨》。
①余靖:《武溪集》卷15《韶州新置永通監記》。
②文同《丹淵集》卷34《奏為乞差京朝官知井研縣事》。
窯制瓷僅父女相傳,其陶工也保守技術秘密。
據南宋蔣祁《陶記》所記:「景德鎮陶首三百餘座」,「陶工、匣工、土工之有其局,利坯、車坯、釉坯之有其法,印花、畫花之有其技,秩然規制,各不相紊」。「埏埴之器,潔白不疵,故鬻於他所,皆有饒玉之稱(景德鎮屬饒州浮梁縣)。..窯火既歇,爭相取售,..交易之際,牙儈主之,..運器入河,肩夫執券,次第件具,以憑商算。」①南宋時瓷器為外貿出口主要商品,外商特別欣賞景德鎮的瓷器,荷蘭人由泉州販至歐洲,其價值每與同等重量的黃金等價。
五代時雕版印書業開始發展,馮道任後唐宰相時,長興三年(932)二月,「請依石經文字,刻《九經》印板」印賣。先刻完五經,後漢時補刻四經,直至後周廣順三年(953)六月,才全部刻成。同年五月,後蜀宰相毋昭裔也「請刻板《九經》」,「由是蜀中文學復盛」①,開封、成都是五代時的兩個雕版印書業中心。
宋朝雕版印書業,形成杭州、開封、建陽(今屬福建)、眉山(今屬四川)四個中心,官營的則由國子監雕板,稱為監本,常在杭州刻印。包括啟蒙及諸子百家、各種詩詞、文集、曆書、醫藥以及工農業技術等各種書籍,還流通到遼、金、西夏等地區。民營印書業,不少是為適應士大夫科舉考試的需要,如「建陽書肆,方日輯月刊,時異而歲不同,以冀速售。」②宋朝正式發行交子、錢引、會子、關子等紙幣以及茶、鹽鈔引等流通證券,促進了印刷業的發達。交子初行,由益州(今四川成都)路富民十六戶主持印製發行,天聖元年(1023)改由官辦的益州交子務印造。南宋初,杭州富戶也印造「便錢會子」,高宗在位末年,會子務印造官「會子」,工匠有204人,是個不小的紙幣生產作坊①。茶、鹽引則由榷貨務交引庫等印造,亦應是個相當規模的證券印刷生產作坊。
造船業由於海外貿易的興盛而迅速發展。北宋時東京設有造船務,督造「綱船」(漕運船)為主,以及座船(官員坐的船)、戰船、馬船等類。造船場初期分布在江西路的虔(今江西贛州)、吉(今吉安)二州與湖南路的潭(今湖南長沙)、衡(今衡陽)等州,後期則是兩浙路的溫(今屬浙江)、明(今寧波)二州,福建路的泉州(今屬福建)後躍居首位。當時福建和兩浙都使用抵抗風浪能力較強、吃水較深的尖底海船。20世紀70年代泉州灣出土的宋代海船,屬於「福船型」,尖底造型,多根杆,隔艙數多,容載量為2000料(約合今120噸),結構堅固,穩定性好,抗風力強,適宜於海上航行。至於廣州(今屬廣東)海上民用的商船,據朱彧《萍洲可談》記載,船深闊各數十丈,船幅廣闊,屬「廣船型」。
南宋時,經濟重心更向南移,海船的體積更大,周去非《嶺外代答》記載,廣西航行於南海的民用海船,「舟如巨室,帆若垂天之雲」。柁長好幾丈,船上存貯一年的糧食,並且還釀酒養豬。直接開往阿拉伯的海船,船上可容納上千人,有街市及紡織業,可見其體積之大。
①《朱文公文集》卷18《按唐仲友第三狀》。
①劉新園:《蔣祁〈陶記〉著作時代考辨》、《〈陶記〉校注》,《文史》第18、19輯,中華書局出版。②《舊五代史》卷43《明宗紀》九;《資治通鑑》卷277、291。
①岳珂:《愧郯錄》。
第二節遼的手工業
礦冶、鑄造業
遼有礦冶、鑄造、食鹽、紡織、陶瓷、建築等多種手工業,尤長於車馬具的製造。
遼朝的礦冶業,起於契丹建國之前,史稱太祖之父撒拉的「仁民愛物,始置鐵冶,教民鼓鑄」②。阿保機繼任可汗的第五年(911),征幽燕回師,得銀、鐵礦,命置冶采煉。這次所置礦冶,當在漢城(今河北承德南)附近。《新五代史》卷72載:「漢城在炭山東南灤河上,有鹽鐵之利。」這裡的農耕、畜牧和鹽鐵之利為阿保機實力的增長提供了物質條件,所俘漢人及其技藝促進了迭剌部生產力的發展,是阿保機得以建國的堅實基礎。
遼東是鐵的重要產地,這一地區的併入進一步促進了遼朝冶鐵業的發展。初期,以橫帳和大族奴隸置曷術石烈,從事冶煉。「曷術」,即契丹語「鐵」。曷術石烈在聖宗時改編為部,仍以鐵為賦。遼在手山、三黜古斯和柳濕河分置三冶。手山為今遼寧鞍山市的首山,這裡的礦冶史最晚當起自遼代。
此外,東京道的同州(今遼寧開原南),上京道的饒州(今內蒙古赤峰市林西縣櫻桃溝村古城址)長樂縣,分別有300戶和4000戶從事冶煉,皆以鐵納賦。中京柳河(今伊遜河)流域的渤海人,也就河濾沙煉鐵。南京道有景州(今河北遵化)龍池冶,營州(今昌黎)有新興冶,都由官府設官提點,為官營坑場。
東京道的銀州(今遼寧鐵嶺),南京道的漁陽(今天津市薊縣),中京道的澤州(今河北平泉西南)、嚴州(今遼寧興城東南)等地有銀冶。澤州陷河冶,太祖時募民立寨,專事采煉。據承德地區文化局調查,陷河冶地當今河北平泉會州城西南。此地開採時間很長,歷金、元、明直至清朝,仍可開採①,儲量當很可觀。此外,尚有陰山、都峰、大石、寶興等銀冶。前者在陰山山脈大青山一帶,聖宗太平七年(1027),西南路招討司奏陰山中產金,故置冶,後則以山金(今內蒙古呼和浩特北)為統軍司名;後三者當在東京和南京道內①。
1981年,內蒙古察右前旗豪欠營契丹古墓中出土了一具契丹女屍。通過對其葬具銅絲網絡和出土鐵器的分析,得知契丹族的冶煉銅鐵等技術已很發達,當時既可冶煉黃銅,又可冶煉純銅,而且冶煉方式穩定,其鐵釘成分已「接近現代08沸鋼板或純鐵成分」。③遼的金、銀、鐵器的製造技術也達到了相當高的水平,從遼墓出土的鐵器看,鐵的應用已相當廣泛。中京(今內蒙古寧城西)的「打造部落館,有蕃戶百戶,編荊籬,鍛鐵為兵器」③。東京道河州(當在今吉林中西部)有軍②《咸淳臨安志》卷9《會子府》,參見《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187,紹興三十年十二月。①《遼史·太祖紀·贊》。
①參見承德地區文化局調查組:《遼澤州、陷河及陷河銀冶考》,《遼金史論文集》第二輯。③陸金生:《豪欠營遼代古墓中金屬網套上鏽蝕物的分析》,載《契丹女屍》,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器坊、顯州(今遼寧北鎮西)設甲坊,製造兵器;遼墓出土的一些兵器有的已使用優質低碳鋼。農業生產工具有犁、鏵、鐮等多種,有些已同近代所用工具極為接近,手工業工具種類繁多,僅葉茂台遼墓出土的鑿就有寬刃、圓刃、斜刃等多種,不但可看出鐵器製造的水平,同時也反映了木器製造的技術。生活用品有火盆、剪、熨斗、火筷、燈、銅鏡和喪葬用的金、銅面罩和銀、銅絲網絡等。其工藝細緻、複雜。葉茂台遼墓出土的嵌銀纏枝花鳥紋鐵罐、銀鎏金鏤花捍腰,赤峰遼駙馬墓出土的鎏金龍鳳紋鞍橋,內蒙古哲里木盟奈曼旗遼陳國公主與駙馬合葬墓出土的鎏金銀冠、金花銀靴、琥珀瓔珞、八曲花式金盒、鏤雕金荷包、雙龍紋金鐲、纏枝花紋金鐲、金花銀枕等,都反映了遼鑄造工藝的水平。遼的金銀器的加工製作在工藝上繼承了唐朝的傳統,在造型上具有契丹民族的特徵。
採鹽業耶律阿保機建國之前,安置漢人的炭山東南灤河上游地區產鹽,八部曾仰以為食。黑車子室韋所在地區內的鶴剌泊(又名廣濟湖,大鹽泊,今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境內的達布蘇鹽池)儲量極豐,「鹽生著岸如冰凌,朝聚暮合,年深者堅如巨石」①。契丹人取鹽為枕,細碎者食用和販賣。及滅渤海,得燕(今北京)、雲(今山西大同),又增加了海鹽。遼的製鹽業很發達,不僅滿足了境內的消費,而且私販至宋境。北鹽南販增加了遼朝的收入,也直接影響了北宋河北鹽政的制定和實施。①紡織業遼朝建國前,契丹人已掌握了簡單的織造技術,紡織業的迅速發展和水平的提高則是在大批漢人遷入之後。遼上京(今內蒙古巴林左旗南)、中京、祖州(今巴林左旗西南)有官營的手工業作坊綾錦院,為皇室提供紡織品。中京道的宜州(今遼寧義縣)、川州(今北票)、錦州(今屬遼寧)、霸州(興中府,今朝陽)和東京道的顯州,地產桑麻,除向綾錦院提供紡織原料外,也以紡織為副業,生產大量精美的絲織品,甚至專以絲織品納貢賦,供契丹統治者賞賜群臣、贈予外國之用。世宗以定州(今河北正定)俘戶所置的弘政縣(今遼寧義縣),「民工織衽,多技巧」②,帶動了中京地區紡織業的發展。南京(今北京)「錦繡組綺,精絕天下」③。豪欠營契丹墓的發掘,提供了遼朝絲織品實物。契丹女屍身穿衣、裙8件,皆以羅、絹為原料,它們反映了遼朝絲織業的水平。據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判斷,女屍身上的輕羅薄絹,在當時屬第一流產品。「羅紋織物生產達到了歷史上的最高水平的宋代,其最高水平的樣品正是在遼。而女屍身上的輕羅蠟光式絹,應是這種最高水平樣品的實物之一」。遼朝生產的「蕃羅」,在宋遼貿易中很受宋朝商人的①《契丹國志》卷24《王沂公行程錄》。
①江少虞:《宋朝事實類苑》卷77引路振《乘軺錄》。
②參見《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59。
③《遼史》卷39《地理志》三。
歡迎,「遼朝生產的優質羅,到宋地也是奇貨」④。
宋真宗曾將宋初遼的織物同聖宗時的織物進行比較,前者「樸拙」而後者「工巧」,判斷後者為幽州(今北京)所產。遼道宗時下詔禁止南京私造御用彩緞,也反映了南京紡織業的發展和技術水平之高。南京是遼朝官營紡織業的中心,對遼朝紡織業水平的提高起了重要的帶動作用。遼的紡織品種類齊全,綾、羅、錦、絹、綺、紗、緞、刻絲等應有盡有。與紡織品發展相適應,遼在南京、中京等地都有染院。置使提點院事,管理印染等相關事宜,遼能用「夾纈」,「蠟纈」法印染各種花紋。
陶瓷業遼的陶瓷在中國陶瓷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其特點主要表現在製造工藝上繼承和學習了唐、宋的技術,在造型方面具有濃厚的遊牧生活特點。雞冠壺、方碟、長頸瓶、牛腿瓶、鳳首瓶和遼三彩、仿定白瓷是遼瓷器物和工藝的代表。
遼三彩直接繼承了唐三彩的風格,色彩為黃、綠、白,器形有長瓶、長盤、方碟、圓碟等。雞冠壺是遼瓷中的典型器物,從造型上看,應是由盛貯水、酒、乳等的皮囊發展而成的,早期的雞冠壺器腹較大,造型渾厚,甚至保留著皮繩縫製的印記;中期漸趨扁平,口高,體小;晚期器體細高,多為捏把。仿定窯的白瓷器多為碗、碟、盤等,金銀飾器的邊緣異常豪華,幾與定窯製品一般無二。
遼的陶瓷多為早期實用器物,除雞冠壺外,倉式罐的造型也別具特色,形似蒙古包,開設小門,並刻有子母鹿紋,從罐中貯有骨灰判斷,這種倉式罐有被用作骨灰罐的。
遼中京松山州(今內蒙古赤峰西南)有一規模很大的窯場。從考古發掘得知這裡生產的陶瓷品種齊全,而以粗白瓷為主,器物多為生活用品。除碗、盤、杯、碟、盂、盆、注子、瓮、牛腿瓶外,還有玩具骰子等。色釉有茶、綠、黃、黑、褐和三彩等多種,花紋有卷草、牡丹、荷花、梅花、水波、鳳鳥、蝴蝶等。中京附近遼墓出土的瓷器,多是這裡燒制的,這一窯場產量當是很高的。
皮革與木器加工業長於騎射的契丹人,重視車馬具的製造,皮革和木器加工也有較高的水平。契丹貴族所用鞍勒,尤為考究。東丹王耶律倍(後唐賜姓名李贊華)所畫契丹貴族「牽黃臂蒼」,「鞍勒率皆瑰奇」①,宋人對遼所制馬鞍也讚不絕口。他們稱「契丹鞍,夏國劍,..皆天下第一,他處雖效之,終不及」①。因此遼饋贈宋、高麗等物品中例有鞍轡,種類不一,皆極工巧。近年考古工作者發現了多座契丹墓葬,使我們得以見到契丹所制的鞍轡實物。
遼也製造車、船和日用木器家具,奚人和屬部黑車子室韋人善造車,契④《契丹國志》卷22《四京本末·南京》。
①參見王丹華:《契丹女屍的絲織品》,載《契丹女屍》,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①佚名:《宣和畫譜》卷8。
丹人早年曾向他們學習造車技術。沈括說:「奚人業伐山、陸種、斫車,契丹之車,皆資於奚,車工所聚曰打造館」②。遼上京有車子院,並設監管理,可見當時造車的技術和規模。遼還製造舟船,以及桌、椅、床等生活用具。韓紹孚、劉可度等曾以商稅曲鐵都監和榷鹽使的身份提點、監造舟船。現在已經發現的木器實物有葉茂台遼墓出土的一架木作結構的「小帳」,翁牛特旗解放營子遼墓出土的用粗大柏木枋構成的八角形疊澀式頂大型木槨等。而從木器加工工具種類之多,也可看出其工藝水平。此外,契丹人的弓箭製造也有特色,「弓以皮為弦,箭削樺為杆,韉勒輕快,便於馳走」①。
②太平老人:《袖中錦》。
①楊渭生:《沈括〈熙寧使遼圖抄〉輯箋》,《沈括研究》,浙江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第三節西夏的手工業
西夏的手工業生產相對較發達,手工業門類也較齊全。夏仁宗天盛時期(1149—1169)修訂的法典《天盛改舊新定律令·司序行文門》中,規定設立的國家手工業管理機構,有刻字司、造案司、金作司、絹織院、首飾院、鐵工院、木工院、造紙院、磚瓦院、出車院等②。
據史書記載和考古資料證明,西夏較重要的手工業生產行業,有紡織、冶煉、金銀木器製作、採鹽、陶瓷、建築、磚瓦等。
紡織業西夏建國後,在党項人原有的家庭畜皮毛加工製作的基礎上逐漸發展了紡織手工業作坊,考古發現有西夏使用的石紡輪、木刮布刀等生產工具,紡織產品有氆氌、毛褐、氈、毯、粗絹、麻布等。西夏生產的白氈,被時人譽為「世界最麗之氈」③。史書多次記載西夏遣使向宋朝求請絲織工匠,西夏可能有自己設立的綿紡和絲織作坊。
冶煉業與金、銀、木器製造業西夏的冶煉業包括採礦、冶煉、金屬製造。夏州(今陝西靖邊境)東境有豐富的鐵礦資源,在那裡設立「冶鐵務」專司採礦煉鐵。
西夏都城興慶府(今寧夏銀川)等地有國家設置的鍛造作坊,打造兵器或農具等。西夏的冶煉與鍛造技術都達到了較高水平,如已採用了當時比較先進的鼓風設備豎式風箱①。在兵器製作方面,所造甲冑「皆冷鍛而成,堅滑光瑩,非勁弩可入」②,「夏人劍」,鋒利無比,宋朝人十分喜愛,讚揚為「天下第一」③。出土的西夏的銅鑄貨幣、官印、符牌,工藝製作都十分精緻。西夏皇陵出土的一件鑄銅牛,表面鎏金,重達188千克,顯示了高超的銅鑄工藝。考古發現的金銀器物有缽、碗、盒、金帶、鞍具,鎏金、銀或鑲嵌寶石的飾物,都具有造型美觀、圖案精美、色澤光瑩等特點,堪稱稀世珍品。西夏墓葬中還出土了木緣塔、木桌、木瓶、筆架、木碗等,也都造型別具風格,工藝精美。
採鹽業採鹽是西夏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手工業生產部門,鹽州(今寧夏鹽池北)、靈州(今靈武西南)等地產鹽,烏池、白池的青、白鹽品質純淨,價廉物美,最為宋朝邊民喜食。西夏朝廷對採鹽實行官營,由國家壟斷鹽產,②《契丹國志》卷23,宋綬:《契丹風俗》。
③史金波、聶鴻音、白濱:《天盛律令譯註》,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①馮承鈞譯:《馬可波羅行紀》卷l。
②見史金波、白濱、吳峰雲編著:《西夏文物》,文物出版社1988年版。③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132。
作為重要的財政收入,並用鹽同宋、遼交換貨物、糧食。夏景宗時,西夏「數州之地,財用所出,並仰給青鹽」(《包拯集·論楊守素》),要求宋朝每年向西夏購鹽10萬石。
陶瓷業已發掘的寧夏靈武磁窯堡西夏窯址,發現有多處窯爐和作坊遺址,出土了大量的瓷器、窯具,如實反映了西夏陶瓷業作坊的規模。靈武磁窯堡附近蘊藏著豐富的煤礦、瓷土和水源,中原的制瓷匠人給西夏帶來了先進的制瓷技術,因此西夏陶瓷業製作技術同中原地區是一脈相承的,僅僅在裝飾、燒制工藝等方面,因地區與自然條件不同而具有某些特色。已發現的瓷器品種很多,生活用具有碗、盤、盆、缽、釜、杯、盒、壺、瓶、罐、缸、瓮、燈具、鉤等。以高圈足的碗、杯為其特色。瓷器釉色多白釉瓷,黑釉與褐釉的剔刻花壺、瓶等具有代表性。尤以兩耳或四系瓷扁壺,駱駝、馬、羊、鉤、鈴及樂器牛頭瓷塤等陶瓷製品,表現了遊牧民族需用和喜好的特點。④建築業西夏建國前後,由於皇室大起宮殿、官衙,營造寺廟、陵園,西夏的磚瓦製作作坊興起,形成了頗具規模的建築工匠隊伍。在今寧夏銀川附近的西夏皇陵遺址發掘了大量的建築材料,如磚石、素麵和琉璃瓦當、鴟吻、柱石等。陵區的附近已發現的數十座磚瓦和石灰窯址,從遺存的磚瓦等建築材料來看與西夏皇陵出土的材料是一致的,說明磚瓦窯場一般建設在建築物的附近,以便於就地製作提供使用。
④太平老人:《袖中錦》。
第四節 金的手工業
金的手工業門類比較齊全,隨著統治範圍的不斷擴大,特別是占有遼與北宋的手工業地區後,不斷地恢復和發展起來。金代手工業繼承和發展了渤海、遼和宋的手工業技術水平,而且在某些方面還超過北宋。
礦冶與金屬製造業金代礦冶和金屬製造業是手工業生產中的一個重要部門。金代礦產豐富,大同(今屬山西)貢鐵,雲內州(今內蒙古呼和浩特西南)產青鑌鐵,大興府(今北京)產金、銀、鐵,真定府(今河北正定)產銅、鐵。金世宗主張「金銀山澤之利,當以與民」①。大定三年(1163)規定,金銀礦冶許民開採,官府徵收產品的二十分之一。五年,許百姓「射」銀冶。十二年,又「詔金銀坑冶,聽民開採,毋得收稅」①。因為金產銅量少,命尚書省遣使到各路「規措銅貨」,訪察銅礦苗脈,對能指引礦藏得實的給予獎勵。墳山(今遼寧義縣北)西銀山的銀坑多至116處。大定十三年討論鑄錢,打算由國家直接採金銀礦冶,世宗決定當以與民,惟錢不許私鑄。
金製造軍器的作坊是軍器監、利器署(都作院),金銀器物製造屬少府監的尚方署。鑄錢掌握在國家手中,海陵王時中都(今北京)有寶源監、寶豐監,京兆(今陝西西安)有利用監,皆正隆三年(1158)設;世宗大定十八年(1178)於代州(今山西代縣)設阜通監,二十七年(1187)於曲陽縣(今屬河北)設利通監。
金禁止民間私鑄銅器甚嚴,大定十一年(1171)二月規定,除神佛像、鍾、磬、鈸、鈷、腰束帶、魚袋外,禁止私鑄銅鏡,舊有銅器悉送官,給其值的一半。當時各府州縣和猛安謀克,均有專門管理鑄錢的官手工業和機構,銅器制出後均由官府檢驗,並經有關官署驗押後,方可使用。在嚴防私鑄的禁令下,民間金銀銅鑄造業也有所發展。
煤礦業煤礦業在金代手工業發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在金以前,東北和中原北部,煤的開採與利用已很發達,據近代在遼寧撫順煤礦的發掘,在舊坑中發現有圓形斜坑,並在此圓形斜坑中發掘出圓形古器,似為用來盛油之用。從採礦方法和器皿證明唐時已被開採經營,遼金以降,久為開採。中原北方多煤,當時燒瓷、煉鐵以及南京(今河南開封)城內一般百姓,多以煤作為燃料。
鹽業金承遼、北宋之後,很重視對鹽業的經營,榷貨之目有十,而鹽稱其首。金世宗置山東、滄州(今河北滄州東南)、寶坻(今屬天津)、解州(今山①馬文寬:《寧夏靈武窯》,紫禁城出版社1988年版。
①《金史》卷48《食貨志》。
西運城西南)、西京(今大同)、遼東、北京(今內蒙古寧城西)七鹽使司。海陵王貞元二年(1154)遷燕(今北京)後,初設鹽鈔香茶文引印造庫。世宗又仿宋輸粟之法,許民以米易鹽。金朝已革去隨田畝而輸兩稅鹽錢舊制,但「乾辦鹽錢」弊政依然被保存下來,河東北路「乾辦鹽錢」歲達10萬貫。大定二十八年(1188),創置巡捕使,專巡私鹽,主要設在山東、滄州、寶坻、解州、西京,而遼東、北京兩路不設。
制瓷業制瓷業,是金較為發達的手工業行業之一。北宋時北方許多名窯,自熙宗後已多恢復和發展起來。在今內蒙古、東北金代遺址中,大量發現定州(今屬河北)、磁州(今磁縣)、耀州(今陝西耀縣)諸窯製成的著名產品。在東北出土的金代瓷器,以定瓷為最多,有刻花、畫花、印花多種,而以萱草紋、荷花紋較為流行。在黑龍江綏濱發現的磁瓷,黃白釉,繪鐵花纏枝牡丹圖案,胎質比較細膩,花紋與釉質也都較為典型。現已發現陝西耀州窯三座窯爐,其一處遺址面積達500平方米,分為工作間、晾坯場、窯爐,窯爐作馬蹄形,用耐火磚砌成,並且在表面上塗有耐火泥,從窯門和火膛內堆積的煤渣可知,此處燒窯已用煤作燃料。出土的瓷片以青釉為主釉色,比汝窯為淡而薄,略呈薑黃色,也有黑色的,花紋多為印刷,以魚紋飾為最突出,器型多為飲食用具。鈞窯是金代新興的一個制瓷基址,在當時聲名很盛,其產品成為世上佳品。河北觀台(今河北磁縣西南)窯所燒的白釉瓷器,造型秀麗,胎質輕薄,釉色帶青,花紋多刻在器內。又如山東、山西所燒制的白瓷,在釉下施以紅綠彩繪,也反映了這些地區制瓷技術的發展水平。在泗州(今江蘇盱眙西北)、宿州(今屬安徽)還出產一種繩紋印飾的白瓷。1954年在安徽蕭縣出土的淡黃色瓷瓶上,刻劃「白土鎮窯戶趙順謹施到花瓶一對,供奉本鎮南寺慈氏菩薩。時皇統元年(1141)三月二十二日造」。奉聖州永興縣(今河北涿鹿)西南的磨石窯,窯內可容500人,而且燒瓷技術也不落後於北宋。
造紙與印刷業金的造紙與印刷業有很大發展,山西南部因受戰爭創傷最輕,生產破壞較少,故造紙與印刷業極為發達,金代平陽(今山西臨汾)印刷技術的發展,與當地造紙、造墨以及其地多產棗木、梨木有關。金代北方對種植也很重視,設有司竹監。稷山(今屬山西)竹紙與平陽麻紙,是當時聞名的產品。金代刻書大約始於熙宗,而盛於世宗、章宗時期,中都、南京、平陽、寧晉(今屬河北)是金代刻書的中心。在平陽設有專門出版機構,管理民營書坊和書鋪。金代鈔書與刻書之風很盛,《宋史·洪皓傳》記載,皓之使北,「所著詩文,爭鈔誦,求鋟梓」。趙城藏經(原本藏山西趙城廣勝寺),綜計全藏應有7183卷,現存4330卷,起皇統八年(1148)至大定三年(1163),前後雕刻歷時15年始成。
絲織業金在真定(今河北正定)、平陽、太原(今屬山西)、河間(今屬河北)、懷州(今河南沁陽)等處設綾錦院,派官「掌織造常課匹段之事」。《金史·地理志》記載,平州(今河北盧龍)貢綾,涿州(今屬河北)貢羅,河間府產無縫錦,東平府(今山東東平縣)產絲、綿、綾、錦、絹。大名府(今河北大名東北)產縐、縠、絹,相州(今河南安陽)產纈,隰州(今山西隰縣)產綠卷子布,遼東遼陽府(今遼寧遼陽)產師姑布。而夸天下一品的定州(今屬河北)刻絲大約也有製造。《雞肋編》卷上記載,河北定州的刻絲極為精巧。燕山府(今北京)在金代時,「錦繡組綺精絕天下」②。
火器製造業火器製造業,完全是在北宋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其技術的發展有勝於北宋。金代火器製造主要是用之於戰爭的武器,如鐵火炮、震天雷、飛火槍等,此外火藥也曾應用於其他方面。世宗末年,太原府陽曲縣(今山西太原)鄭村中社李姓獵戶,把火藥裝入陶罐,掛在腰間備用,遇見狐群把藥線點著,猛作大聲,「用以捕殺狐群」①。金代鐵火炮不僅最早見於記載,而且以鐵為外殼裝制,口小,說明當時已掌握利用火藥性能的轉化作用,以發揮火炮發射的威力,標誌著對火藥利用技能的成熟。
造船業金代造船業也有一定的發展和提高。海陵王時,張中彥奉命建造巨艦,「舟之始制,匠者未得其法,中彥手制小舟才數寸許,不假膠漆而首尾自相鉤帶,謂之鼓子卯」②,小舟(模型)制出後,諸匠都駭服其「智巧」。海陵王時,還發明一種撞冰船,蔡珪為之寫《撞冰行》詩,可說是近代破冰船的先驅。《河防通議》記載,當時造船以每一百料(載重量,約合6噸)為基本計算單位,對打造一百料船所需要的材料都一一規定了件數,每件的尺寸和重量。還記載不同材料,船舶一定的上、下水裝置量③。這說明當時的造船技術已較前有所提高和進步。
②《金史》卷7《世宗紀》。
①許亢宗:《奉使行程錄》。
②元好問:《續夷堅志》。
③《金史》卷79《張中彥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