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通史 · 北朝
北朝與南朝相持並存。一般以魏太武帝拓跋燾統一北方(439)算起,至楊堅建隋代周(581)為止,包括北魏、東魏、西魏、北齊、北周五個王朝,歷時一百四十二年。另一說,起於拓跋珪建國稱魏(386),止於589年隋文帝楊堅滅陳、統一全國。
北方五個王朝的統治者出自塞北的鮮卑族或與鮮卑族有著密切的關係。北魏統治者是鮮卑拓跋部的貴族。東、西魏本來就是從北魏皇室中分裂出來的,它們的實際掌權者高歡、宇文泰,同時又是北齊、北周政權的真正創建人。高歡是生長在北鎮的鮮卑化漢人,宇文泰也是徙居代北的鮮卑宇文部酋豪的後裔(一說為役屬於鮮卑的南匈奴後裔)。因此,一方面在北朝時期,除了編戶、田客、牧子、隸戶、奴隸與官府、大族豪強、牧王、奴隸主之間的階級矛盾,土與客、士與庶、地方勢力與中央政權之間的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外,還始終存在著程度不同的鮮卑文化與漢文化之間的矛盾與融合問題。另一方面,鮮卑族的文化傳統對北朝的政治、軍事、經濟以及典章制度都有深刻影響,從而形成了自己的特點,出現了均田制、府兵制和樸素粗獷的民間文學。北朝時期,統治時間最長、疆域最廣的是北魏,其全盛時(太和二十一年,497),西至焉耆,東到海,北界六鎮與柔然接壤,南臨淮、沔與南齊為鄰。東、西魏時期,其南、北疆界稍有內縮,除西魏之建、泰、義、南汾四州在河東外,大抵以黃河為界劃分東、西魏。齊、周時期,北朝的疆界有擴展:北齊南並淮水流域,瀕長江與陳對峙;北周占有梁、益,控制江陵,長江上游、漢水流域全歸周有。周武帝建德六年(577)滅北齊,疆域之大,超過北魏。武帝去世,宣、靜相繼,大權旁落,楊堅專政,五年即建隋代周,再八年渡江滅陳,統一了全國。
北魏
北朝之一,繼十六國分裂局面之後在中國北部重建統一的封建王朝。鮮卑族拓跋珪所建。歷十二帝、二王,共一百四十九年(386~534)。
建國立制
東漢末年鮮卑族的檀石槐政權瓦解以後,許多鮮卑及號稱鮮卑的部落、氏族在今內蒙古和山西北部一帶活動,拓跋部就是其中之一,又稱「索頭鮮卑」,遊牧為生。310年,西晉封拓跋猗盧為代公,314年,進封為代王。338年拓跋什翼犍在繁畤(今山西渾源西南)北即代王位,建立代國。376年,代國為前秦所滅。淝水之戰後,拓跋珪於386年重建代國,稱王。同年改國號為魏,建元登國,史稱北魏,亦稱拓跋魏、元魏、後魏。天興元年(398),拓跋珪即皇帝位(道武帝),定都平城(今山西大同東北)。
魏道武帝拓跋珪建國時,拓跋部正處於原始公社組織繼續解體,奴隸制還極不成熟的階段。拓跋珪解散部落組織,使鮮卑部民分土定居,由氏族組織轉變為地域組織,從遊牧經濟轉向農業經濟。皇始元年(396),拓跋珪攻占後燕的并州(今山西太原西南)後,始建台省,置百官,封拜公侯將軍,中央官尚書郎以下和地方官刺史、太守以下一般都任用儒生。天賜三年(406)下令諸州置三刺史,郡置三太守,縣置三令長,其中一人為拓跋宗室,其餘為非宗室的鮮卑人或漢人。北魏政府面對漢族地區宗族強盛、塢堡甚多的局面,依靠那些宗族主作為統治的支柱,建立了宗主督護之制,由各地宗主來督護地方,負責徵收租課和徵發兵役徭役,實際上起著地方基層政權的作用。
拓跋珪推行勸課農耕發展生產的政策。登國九年(394)打敗匈奴別部劉庫仁、劉衛辰兩部,占領五原(今內蒙古包頭西北)至稒陽塞(今內蒙古包頭東)外以後,在此實行大規模屯田,效果很好。拓跋珪破後燕,於天興元年強迫後燕境內數十萬漢族和其他各族勞動人民遷往平城附近,計口授田,分給他們耕牛農具,發展農業生產,使經濟力量不斷增強。
北魏石棺線刻畫(局部)
河南洛陽出土。
前期政治
天賜六年拓跋珪死,子拓跋嗣(明元帝)繼位。明元帝在位時對南朝劉宋發動進攻,奪取了黃河以南的司、兗、豫等州的大部分地區。泰常八年(423),明元帝死,其子拓跋燾(即魏太武帝拓跋燾)繼位,他先後滅夏、北燕,於太延五年(439)滅北涼,完成黃河流域的統一,結束了一百多年北方十六國分裂割據的局面,北朝從此開始。太平真君十年(449),太武帝又親率大軍擊敗北方的柔然,使其北徙,消除了長期以來對北魏的嚴重威脅。接著揮師南下,兵鋒直抵瓜步(今江蘇六合東南)。此時北魏疆域北至大漠,西至今新疆東部,東北至遼河,南至江淮。
北魏建國後,其社會躍入封建制,生產力逐步發展。但在統治方式上,北魏前期仍然保留著濃厚的奴隸制殘餘,特別是在統一北方以前,繼續將戰爭中擄掠的人口沒為奴婢,賞賜給諸王貴族和有戰功者,從事農業和手工業的生產勞動。賦稅方面,在推行宗主督護制的地區,平均每戶每年的戶調是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粟二十石,外加地方徵收的調外之費帛一匹二丈。且任意增加臨時徵調,動輒每戶要交三十、五十石粟。當時官吏沒有正式的俸祿,貪污、賄賂、高利貸公行。太武帝統治期間,大將公孫軌到上黨(今山西長治北),去時單馬執鞭,回來則從車百輛。拓跋統治者推行民族歧視政策。在戰爭中,被驅迫當兵的各族人民在前衝鋒,鮮卑騎兵在後驅逼。十二年,太武帝圍攻盱眙(今江蘇盱眙東北)時,寫信給劉宋守將臧質說,攻城的都不是我鮮卑人,你殺了他們,免得他們將來造反。北魏為了鎮壓其他民族的反抗,在氐、羌、盧水胡等族聚居的地區設置軍鎮,嚴厲統治。魏律規定犯謀反大逆者,親族男女不論少長全部處死。甚至還在實行原始的車裂法。
北魏前期落後的統治,引起各族人民連綿不斷的反抗鬥爭。其中規模最大的,是太平真君六年九月,雜居在今陝西、山西等地的漢、氐、羌、屠各等族人民在盧水胡人蓋吳領導下於杏城(今陝西黃陵西南)爆發的起義。諸少數族和漢族被壓迫人民爭相響應,起義軍很快發展到十餘萬人,東起潼關,西至汧隴(今陝西、甘肅交界處)。蓋吳派使者要求劉宋出兵聲援。一年後,起義軍雖被太武帝親自率軍鎮壓而失敗,但各族人民的共同鬥爭促進了民族的融合。
馮太后、孝文帝改革
為了緩和階級矛盾,北魏統治者力求限制地方豪強勢力,加強中央集權,使鮮卑貴族進一步封建化,並與漢族地主緊密結合,更有效地共同統治各族人民。因此馮太后和魏孝文帝元宏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①首先整頓吏治。延興二年(472),政府規定,地方牧守治績好的可以久任,滿一年升遷一級;治績不好的即使就任不久,也要受到處罰,甚至降級。②延興五年,為改變過去州、郡、縣爭收租調的混亂局面,政府確定只能由縣一級徵收,徵收時禁止使用大斗、長尺、重秤。③太和八年(484)頒布俸祿制,申明俸祿以外貪贓滿一匹絹布的處死。次年頒行的均田令中,又規定地方守宰可以按官職高低給一定數量的俸田。所授公田不准買賣,離職時移交下任。④九年十月,頒布了均田令,對不同性別的成年百姓和奴婢、耕牛都作了詳盡的受田規定。授田有露田、桑田之別。露田種植穀物,不得買賣,七十歲時交還國家。桑田種植桑、榆、棗樹,不須交還國家,可以出賣多餘的部分,買進不足的部分。還授土地時對老少殘疾鰥寡都給予適當的照顧。⑤九年或十年初,以三長製取代宗主督護制,採用鄰、里、黨的鄉官組織,抑制地方豪強蔭庇大量戶口。⑥十年,孝文帝對租調製度也進行了相應的改革。新租調規定以一夫一婦為徵收單位,每年交納帛一匹,粟二石。十五歲以上的未婚男女,從事耕織的奴婢每八人、耕牛每二十頭的租調,分別相當於一夫一婦的數量。⑦十八年,孝文帝排除穆泰、元丕及太子恂等鮮卑舊貴族和保守勢力的反對,把都城從平城遷至洛陽。⑧孝文帝改革鮮卑舊俗,主要是禁著胡服,改穿漢人服裝;朝廷上禁鮮卑語,改說漢話;規定鮮卑貴族在洛陽死後,不得歸葬平城,並改他們的籍貫為河南洛陽,改鮮卑姓為漢姓;鮮卑貴族門閥化,提倡他們與漢族高門通婚。⑨太和中,議定百官秩品,分九品,每品又分正、從。從品為北魏之首創。十九年,又按照家世、官爵等標準,將代北以來的鮮卑貴族定為姓、族,姓為高,族次之,其中穆、陸、賀、劉、樓、於、嵇、尉八姓,「皆太祖已降,勛著當世,位盡王公,灼然可知者,且下司州、吏部,勿充猥言,一同四姓」。所謂四姓,一說為中原漢族高門崔、盧、李、鄭,一說為漢族甲、乙、丙、丁四種郡姓,後者似為確。班定姓族,使鮮卑貴族與漢士族得以進一步結合。
社會經濟的發展
在北魏王朝一個半世紀的歷史發展過程中,社會生產力逐步得到恢復和發展,中國北方自西晉永嘉之亂以後,經過十六國時期的戰爭破壞,百姓死於兵革,斃於饑饉,倖存的人口不足百分之五十。中原地區一派凋敝景象。北魏統一北方後,經過各族人民長期的辛勤勞動和共同鬥爭,生產關係得到了調整,生產有明顯的發展。特別是孝文帝改革後,自耕農民顯著增加,孝明帝正光以前,全國戶數已達五百餘萬,比西晉太康年間增加一倍多。農業、手工業都有顯著的發展。《洛陽伽藍記》稱北魏後期百姓殷富,年登俗樂,衣食粗得保障。在手工業方面,北魏後期煉鋼技術有新的成就,相州牽口冶(在今河南安陽)製成銳利的鋼刀。商業也逐漸活躍起來,太和以前,北方商業幾乎處於停頓狀態,錢貨無所周流。孝文帝時,元淑為河東太守,當地許多百姓棄農經商。隨著商業的發展,貨幣恢複流通,太和十九年,又重新鑄造「太和五銖」錢,規定此錢在京師及全國諸州鎮都可通行。宣武帝時,洛陽的商業相當繁榮,成為國際性的商業大城市。
北魏洛陽城平面圖
北魏的衰亡
隨著生產的發展和鮮卑貴族漢化的加深,北魏統治者日趨腐化,吏治逐步敗壞。高陽王元雍富兼山海,其住宅、園囿像皇宮一樣豪華,童僕多達六千,妓女五百,一餐費數萬錢。他與河間王元琛鬥富,奢侈豪華程度超過西晉的石崇、王愷。被稱為餓虎將軍的元暉做吏部尚書時,賣官鬻職都有定價,人們稱吏部為賣官的市場,稱這些官吏為白晝的劫賊。地方州郡的刺史、太守也聚斂無已。他們徵收租調時,恢復長尺、大斗、重秤。繁重的兵役和徭役使大批農民家破人亡。破產農民紛紛投靠豪強,重新淪為依附農民,或逃避賦役,入寺為僧尼。
北魏控制的編戶日益減少,影響了政府的收入。北魏統治者除加重剝削未逃亡的農民外,多次檢括逃戶,搜捕逃亡的農民,因而引起農民的反抗。延昌四年(515)冀州僧人法慶領導的大乘教起義,公開宣稱「新佛出世,除去舊魔」。北魏政府動員了十萬軍隊才鎮壓下去。
北魏初年,為了阻止柔然南下的威脅,東起赤城(今屬河北),西至五原修築長城;在沿邊要害處設置軍事據點,即沃野等六鎮。六鎮鎮將由鮮卑貴族擔任,鎮兵多是拓跋族成員或中原的強宗子弟。他們被視為「國之肺腑」,享有特殊地位。但遷都洛陽後,北方防務逐漸不被重視,鎮將地位大大下降,被排斥在「清流」之外,升遷困難。因而他們對北魏政府嚴重不滿,鎮兵的地位更是日趨低賤,與謫配的罪犯、俘虜為伍,受到鎮將、豪強殘酷的奴役和剝削,名為府戶。鎮兵對鎮將、豪強和北魏政府懷有強烈的階級仇恨,加之塞外的柔然不時進擾掠奪,也加深了士卒生活的困難。正光四年(523),終於爆發了六鎮起義。關隴、河北等地各族人民也陸續起義。激烈的階級鬥爭使北魏政權搖搖欲墜。邊鎮豪強集團利用當時的混亂局面,各自發展勢力。肆州秀容(山西朔州)的爾朱榮,聚集了北鎮豪強和流民,勢力發展最快。武泰元年(528),胡太后毒死孝明帝,自居攝政,爾朱榮以給孝明帝報仇為藉口,進軍洛陽,在河陰將胡太后及大臣兩千餘人殺死,控制朝政。此後,內亂不止。永熙三年(534),北魏分裂成由高歡控制的東魏和宇文泰掌握的西魏。
科技文化的發展
北魏時期,科學文化取得了新的成就。北魏末年賈思勰所著《齊民要術》,是中國現存最古、最完整的農書,包括農藝、園藝、林木、畜牧、養魚和農產品加工等許多方面。它對從西周以來古代農業、手工業等方面取得的知識技術,都作了總結性的敘述。
魏末酈道元以《水經》為綱,寫成地理名著《水經注》。它詳盡介紹了中國一千二百五十二條河流,闡明了水道的變遷,疆域的沿革,並以優美的文字記敘了各地的自然風光和民間故事,還記錄了礦藏、鹽井、溫泉、火山等情況,有重要的史料價值。
文學方面,北朝民歌充分體現了北方民族大融合的特徵,風格剛健,語言質樸,感情真摯。《敕勒歌》《折楊柳歌》《木蘭詩》就是當時民歌的代表,楊衒之的《洛陽伽藍記》,既是一部地理名著,又是一部文學作品,《水經注》從文學角度看,也不愧為一本文字優美的遊記。
山西大同雲岡石窟第20窟的化身如來佛
大佛裸露在外,又稱「大露佛」,高13.7米,髮髻高聳,揚眉凝目,是雲岡石窟中北魏石雕的代表作品。
北魏雕塑藝術,集中表現在當時的石窟寺中。它繼承了秦漢以來中國的藝術傳統,也受到國外,特別是古代印度藝術的影響。摩崖石窟分布很廣,西起今甘肅,東至今遼寧,保存至今的著名的有山西大同雲岡石窟,河南洛陽龍門石窟,甘肅敦煌石窟,以及甘肅天水的麥積山石窟、永靖的炳靈寺石窟,山西太原的天龍山萬佛洞,河南鞏義的石窟寺等。在這些石窟寺中有古代藝術工匠所塑造出來的數以萬計的佛像,代表了當時中國雕塑藝術的最高水平,至今仍是馳名世界的藝術寶庫。
(盧開萬)
東魏
北朝之一,從北魏分裂出來的割據政權。都鄴,有今河南汝南、江蘇徐州以北,河南洛陽以東的原北魏統治的東部地區。歷一帝,約十七年(534~550)。北魏政權在魏末各族人民大起義打擊下搖搖欲墜,統治階級內部展開了激烈的權利爭奪。爾朱榮發動河陰之變,控制了北魏中央政權。
永安三年(530),孝莊帝利用朝見機會殺爾朱榮。榮侄爾朱兆起兵赴洛陽,殺死孝莊帝,立元恭為帝(節閔帝)。太昌元年(532),原爾朱榮部將高歡在河北大族的支持下,消滅潼關以東的爾朱氏勢力,殺節閔帝,立元修為帝,即孝武帝。北魏政權落入高歡手中。
永熙三年(534),孝武帝不願做高歡控制的傀儡皇帝,逃往長安,投靠宇文泰。高歡隨即立元善見為帝(孝靜帝),從洛陽遷都於鄴,史稱東魏。次年,宇文泰在長安立元寶炬為西魏文帝,北魏正式分裂為東、西魏。高歡以原六鎮流民為主,建立強大武裝,自己住在晉陽(今山西太原西南),使之成為東魏政治中心。
高歡所控制的東魏政權,實質上是北魏將領和河北大族相結合的產物。他為了獲得鮮卑貴族的支持,竭力推行鮮卑化的政策;為了得到漢族豪強地主的擁護,聽任他們貪污聚斂,為非作歹,吏治日趨腐化。
東魏與西魏相較,東魏地域廣、人口多,經濟發達。高歡屢次發兵進攻西魏,企圖吞併對方。天平四年(537),東魏軍西征,在潼關左邊的小關遭西魏軍襲擊大敗,大都督竇泰自殺,高歡被迫撤軍。此後,在沙苑之戰(537)、河橋之戰(538)、邙山之戰(543)中雙方互有勝負。武定四年(546),高歡親率大軍十餘萬人圍攻西魏據守的玉壁(今山西稷山西南),苦戰五十餘天,他病倒軍中,被迫退兵,次年年初,死在晉陽。其子高澄、高洋相繼掌握東魏政權。武定八年,高洋廢孝靜帝,代東魏自立,建立北齊。
(盧開萬)
西魏
北朝之一,由北魏分裂出來的割據政權。歷三帝,共二十二年(535~557)。都長安。管轄今湖北襄陽以北、河南洛陽以西,原北魏統治的西部地區。北魏永熙三年(534),孝武帝元修脫離高歡,從洛陽逃至長安,投靠北魏將領、鮮卑化的匈奴人宇文泰。次年宇文泰殺孝武帝,立元寶炬為帝(文帝),史稱西魏,政權實由宇文泰掌握。
西魏政權建立後,宇文泰於大統元年(535),頒布二十四條新制,後又增加至三十六條,稱為「中興永式」。其主要內容是:嚴禁貪污、裁減官員、置立正長(正即閭正、族正,長指保長。保、閭、族為地方基層組織名稱)、實行屯田、制定計賬(預計次年賦役的概數)和戶籍等制度。七年,關中大族出身的蘇綽把漢族封建統治的經驗總結為六條:①清心;②敦教化;③盡地利;④擢賢良;⑤恤獄訟;⑥均賦役。宇文泰對這些統治經驗非常重視,頒行為「六條詔書」,作為施政綱領,並專門組織中下級官吏學習,規定不通曉這六條及計賬的人,不能當官。十六年,又正式建立由八柱國分掌禁旅的府兵制。府兵共有兵力約五萬,除宇文泰和宗室元欣外,分別由六個柱國大將軍統領。此制的建立,對軍隊進行統一指揮和訓練,有利於中央政權的加強。繼續推行均田制。根據敦煌文書《西魏大統十三年計賬》可知,均田制下的授受雖已實行,但授田不足額卻是普遍的現象。當時最普遍的一種力役為「六丁兵」,即每個丁男在六個月內為政府服役一個月,一年內要服役兩個月。
西魏期間,社會較為安定,國力日趨強盛,有效地抗擊了東魏的多次進攻,而且於廢帝二年(553)取得南朝梁的蜀地,次年又奪得江陵。557年初,宇文覺廢西魏恭帝自立為帝,即孝閔帝,建立北周。
(盧開萬)
北齊
北朝之一。高洋所建。歷六帝,共二十八年(550~577)。武定五年(547),實際掌握東魏政權的高歡死後,長子高澄繼續掌政。不久高澄遇刺身亡,弟高洋繼承。八年,高洋代東魏稱帝(即齊文宣帝高洋),國號齊,建元天保,建都於鄴,史稱北齊。
北齊繼承東魏所控制的地盤,占有今黃河下游流域的河北、河南、山東、山西及蘇北、皖北的廣闊地區。有戶三百萬、口兩千萬。天保三年(552)以後,齊文宣帝高洋北擊庫莫奚,東北逐契丹,西北破柔然,西平山胡(屬匈奴族),南取淮南,勢力一直伸展到長江邊。他在位期間是北齊國力鼎盛的時期。當時,農業、鹽鐵業、瓷器製造業都相當發達,是同陳、北周鼎立的三個國家中最富庶者。
北齊繼續推行了均田制。按照北齊武成帝河清三年(564)令的規定:京師鄴城周圍三十里內的土地,全部作為公田,按照級別授給「代遷戶」(北魏遷都洛陽時,原代京舊戶隨之遷入洛陽,稱代遷戶)中的各級官吏和羽林虎賁;三十里外百里以內的公田,則授給與「代遷戶」相應級別的漢族官吏和漢人充當的羽林虎賁;百里以外的州郡推行均田制。北齊的均田制大體與北魏相同而略有變化:北齊取消了受倍田的規定,但一夫一婦的實際受田數,仍相當於倍田;北魏奴婢受田沒有限制,北齊則按官品限制在三百人至六十人之間。還規定了賦稅:田租、戶調以床(一夫一婦為一床)為計算單位。一床調絹一匹,綿八兩;凡十斤綿中,折一斤作絲;墾租二石,義租五斗。奴婢准良人的一半;牛調二尺,墾租一斗,義租五升。未娶妻者,輸半床租調。百姓為了減輕負擔,多報未娶,如陽翟(今河南禹州)一郡有戶數萬,戶籍冊上多無妻子。
北齊特別是其後期的統治者,自皇帝至各級官吏,多昏庸殘暴,狗馬鷹亦得加封官號。齊後主高緯不理政事,整天彈唱作樂,揮霍浪費,不惜民力。政治腐敗,貪污成風。後主甚至把地方官職分賜寵臣,讓他們出賣。賦斂日重,徭役日繁,造成人力竭盡,府庫空虛。廣大農民在苛重的賦役下,逃亡者十之六七。階級矛盾日趨尖銳,小規模的農民反抗鬥爭不斷發生,統治階級內部矛盾更加表面化。當北齊政權日趨腐朽之時,關中的北周政權通過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國力日益強盛。承光元年(577),北齊為北周所滅。
(盧開萬)
北周
北朝之一。宇文覺創建。歷五帝,共二十五年(557~581)。西魏恭帝三年(556),實際掌握西魏政權的宇文泰死後,子宇文覺繼任大冢宰,自稱周公。次年初,他廢西魏恭帝自立(孝閔帝),國號周,都長安(今陝西西安),史稱北周。
孝閔帝年幼,大權掌握在堂兄宇文護手中。九月,宇文護殺孝閔帝,立宇文毓為帝(明帝)。武成二年(560),宇文護又毒死明帝,立宇文邕為帝,是為北周武帝。建德元年(572),周武帝宇文邕殺宇文護,親掌朝政,進行了多方面的改革。
在兵制方面,周武帝於建德三年,改稱府兵制下的「軍士」為「侍官」,表示府兵是從屬於皇帝的侍從,由皇帝親自領帶。在長安設置統領府兵宿衛的機構,原來的六柱國、十二大將軍,除被任命帶兵出征或充當宿衛將軍外,不再直接掌握兵權,從而鬆弛了軍士對主將的從屬關係,削弱了過去府兵部落化的傾向。同時,進一步將府兵徵募範圍擴大到漢人,打破鮮卑人當兵、漢人種地的胡漢分治界限。此舉符合民族融合、國家統一的趨勢,也為吞滅北齊,統一北中國提供了軍事力量。
在經濟方面,周武帝修改均田和租調等制度,規定已娶妻的男子受田一百四十畝,未娶的男子受田一百畝。自十八歲至六十四歲的百姓都要交納租調,已娶妻的男子每年納絹一匹、綿八兩、粟五斛,未娶妻的丁男減半。十八歲至五十九歲的百姓都要服役,豐年服役三十天,中等年景二十天,下等年景十天,凶年可免力役。並注意興修水利,增闢農田。如保定二年(562),在蒲州(今山西永濟西)開河渠,在同州(今陝西大荔)開龍首渠,以廣灌溉,增闢農田。還數次下詔,把西魏時江陵俘虜淪為官私奴婢的人放免為民或部曲。自己也比較注意節儉,停修華麗的宮殿,以省民力。
周武帝下令禁斷佛、道二教,銷毀佛經、佛像,勒令僧道還俗。建德三年五月,下詔廢佛,把關、隴、梁、益、荊、襄等地區幾百年來僧侶地主的寺廟、土地、銅像、資產全部沒收,使近百萬僧侶和僧祇戶、佛圖戶還俗,編入國家戶籍,以增加國家直接控制的勞動力,從而相應減輕了一般勞動人民的賦役負擔。
四年,周武帝親率六軍,向北齊發起大規模的進攻,攻下河陰外城後,又圍攻金墉城,後因病班師。次年攻下汾北重鎮晉州平陽(今山西臨汾),齊後主全軍潰敗,逃回晉陽(今山西太原西南),又從晉陽逃到鄴。周軍乘勝追擊,攻破晉陽,再向鄴城進發。六年,齊後主讓位給八歲的兒子(幼主恆),自己企圖經山東投奔陳朝,中途被俘。周軍順利進入鄴城,消滅了北齊政權,統一了中國北方。
陶騎馬俑
寧夏固原北周李賢夫婦合葬墓出土。
滅北齊後,周武帝繼續進行改革。建德六年先後下詔:黃河以南諸州凡在齊武平三年(572)以後被齊掠為奴婢的一律免為平民。永熙三年(534)以來東魏、北齊人民被掠為奴婢及江陵百姓沒為奴婢者放免為平民,如果舊主人要求共居,聽留為部曲或客女;並宣布放免雜戶。在原北齊統治地區,繼續禁斷佛、道。他還頒布《刑書要制》,嚴懲貪污,規定全國實行統一的度量衡。
宣政元年(578)武帝死,子宇文贇(宣帝)繼位,在位二年,荒淫而死。宇文闡(靜帝)繼位,外戚楊堅輔政,宣布恢復奉行佛、道。大定元年(581)二月,楊堅迫周靜帝禪位,自立為帝,北周滅亡。
(盧開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