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畫入門 · 緒論

國於世界,一國應有一國之文字。所謂書法,以表示文字之構造,間架行列,及於點畫,各有法度。其保持能永久,其推行愈廣遠,則其國為文明為強盛,如國人荒棄其國歷代相傳固有之文字,則將無以為國。此編者草此淺說之本義也。 我國教育,至周時為漸備。其時定製,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教國子,先以六書[1],猶守黃帝時代倉頡所作之古文,至周宣王時,史官籀作大篆以教學僮,乃與古文異體。然自黃帝以來,至於周宣王,二千餘年,我國所通行之字,惟篆書而已。 秦既焚書,古文浸失。李斯乃損益倉、史二家文字,造為小篆,即今所存漢許慎《說文》[2] ,皆秦小篆也。同時程邈,作隸書,起於官職多事,以便施於徒隸。又名曰左書,則以其書法便捷,可以佐助篆所不逮。此我國文字最大之變遷,由篆入隸,至今皆並存之。 漢興定律,學童十七已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為史。又以八體試之[3] ,郡移大史並課。最者取為尚書史,書或不正,輒舉劾之。孝平時,征沛人爰禮等,令說文字,以禮為小學元士,此為書學設官及以書法考試之制,至唐且設書學博士之專官矣。 漢晉以至六朝,書法亦遞變。今所通行之真書、行書、草書,皆為此時代所產生,而晉人尤以善書稱於世。唐、宋以來,善書者,皆源出於晉人,蓋真書、行書、草書,通俗應用,便於篆隸,故又成此一大變遷。即隸書之法,唐代亦小變,今所傳唐隸,與漢隸亦殊不同。 元雖以蒙古之族,入主我國,詔令文告,多用白話,曾制定蒙古新字。然當時工書者,仍守唐宋之支流。明迄有清之初,學書者多守閣帖[4]。清中葉以後,一時風尚,研究《說文》,旁及金石文字。如是乃多摹碑碣拓本,自此書學乃有碑帖二派之區別。近今好古之士,推究文字源流,以發掘所得古代蠡殼龜版,僅存之文字,與敦煌石室所發現漢唐之寫本,用求篆籀隸楷之變,此又書學近辟之塗徑。繼此以往,變遷如何,尚不可知。所願我國人保存其國固有之文字,推行其國固有之文字,以尊其國,則為大幸,不可僅視為一國之美術也。 * * * [1]《周禮》地官小司徒保氏,養國子以道,乃教之六藝:一曰五禮,二曰六樂,三曰五射,四曰五敘,五曰六書,六曰九數。漢鄭玄注云:六書,象形,會意,轉注,處事,假借,諧聲也。 [2]漢許慎纂《說文解字》十四篇,並序目一篇,凡五百四十部,九千三百五十三文,內有重文一千一百六十三。 [3]秦時書有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字為蟲鳥之形,所以書幡信),五曰摹印(即後之所謂繆篆,其文屈曲纏繞,所以摹印章),六曰署書(凡一切封檢題字,及榜題屬之),七曰殳書(凡一切兵器題識言殳,以省之),八曰隸書。漢初定律尚沿秦制,其後定為六體,則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是也。 [4]南唐及宋多取古代法書刻為帖,以便臨摹,最著為淳化閣帖,故以閣帖包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