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書法常識 · 第四章 結字和用筆
在第三章,曾引用元朝趙孟頫所說「書法以用筆為上,而結字亦須用工。蓋結字因時相傳,用筆千古不易」的話。書法里所謂的「結字」即指字的結構而言。一個字怎樣寫來,方可寫得穩當,寫得美,是需要有些安排的。這種安排的方法就叫作「結字」。
結字的說法,是與用筆相對峙的。但實際上還是一件事。就寫字全面講來一面要結字,一面要用筆。由每一字如何組織說,叫作「結字」。由每一字中各筆畫的起落相互關係如何進行說,叫作「用筆」。而且字與字之間,行與行之間,也是靠用筆來綰合的。因此,當然無一字無筆的運用,同時,也無一筆不在字的結構之中。在寫熟了的人,振筆寫去,只覺渾然一體,無從分別何為用筆何為結字。但為初學的人著想,仍以分析說來較為易於領會。
以前許多論書法的著作,都說到結字的方法。有的叫它作「間架」,有的叫它作「結體」,有的叫它作「結構」,作「牆壁」,作「字形」,實則皆指此一事而言。我們可以注意這些名詞之中如「間架」「牆壁」「結構」等皆是接近建築方面的觀念。這是很有趣味的。我們在一塊固定的地皮上造房屋,必須先將藍圖打好。寫字也正如造房屋,其組織結構的必要也是一樣的。這在第三章也已經略言過了。至少就這二者的初步共同點來講是一樣的。我們的中國字又被叫作「方塊字」。這範圍上某種程度的固定性正如同要被造房屋的固定地皮。當然,專就寫字的範圍講,字的結體並不如造屋的地皮那樣固定。但最初一步是要拿這樣譬喻引進的。現在舉幾個例子在後面,作為考慮字形的資料。
有一種說法只是比較概括的說法。試舉例如下:
(一)字要有「偃仰向背」。如「基」字,上面一個「其」字,下面一個「土」字,須將「其」字的下面兩畫寫得能夠照顧到下面的「土」字。又如「譜」字左是「訁」字旁,右是「普」字,須要兩邊互相照顧。
(二)字要「陰陽相應」。如「閱」字,外面的「門」為陽,內面的「兌」為陰,須內外呼應。
(三)字要「鱗羽參差」。如「然」字的四點不要平平齊齊,顯得死板,須要像鳥羽魚鱗,有些參差方好。
(四)字要隨字變轉。如王羲之所寫的《蘭亭序》,內中「之」字有十八個之多,無一雷同。如此說法不勝枚舉。
又一種說法比較更具體些。這種說法把字的形狀,按其相似的,並列為一類,和其他類分開,而加以安排。如:
(一)排疊。如「壽(壽)」「臺(台)」「畫(畫)」「筆(筆)」「麗(麗)」「爨(cuàn)」等字橫畫直畫很多,須要在長短疏密之間,安排停勻。又如「糸」字旁的「紅」字「總(總)」字,「言」字旁的「訂」字「語」字,都須將偏旁安排好。
(二)避就。例如「廬(廬)」字,上面的「廣」和下面的「虍」兩畫都向左,須要有輕重長短,彼此互相讓互相近。
(三)頂戴。例如「壘(壘)」「藥(藥)」「驚(驚)」「鷺(鷺)」「醫(醫)」等字皆是下半好像托著上半,所以必須安排得「上稱下載」,不可上輕下重,或上重下輕。
(四)穿插。例如「中」「弗」「井」「曲」「冊」「兼」「禹」「禺」「爽」「爾(爾)」「襄」「婁(婁)」「無(無)」「密」等字,須要穿插得「四面停勻,八邊具備」。
東晉·王羲之《蘭亭序》
(五)向背。如「知」「好」「和」是兩半相向的。「北」「兆」「肥」「根」等是兩半相背的。寫時須將這形勢表現出來。
(六)偏側。如「心」「戈」「衣」「幾(幾)」等字偏向右,「夕」「乃」「朋」「少」等字則偏向左。「亥」「女」「互」「不」「之」等字好像偏,卻又不偏。這些須隨各字的形勢,或左或右,以求偏而不偏之妙。
(七)補空。如「我」「哉」等字右上角都有點,但左上角也有一畫,因之這「點」須與左上角的一畫相當。反之如「成」「戈」等字左面是空的,故右面一點無須顧慮。
(八)貼零。如「令」「冬」「寒」等下面都是點,須將整個字形安排其重心歸到最後的點上。
(九)黏合。凡字帶有偏旁的,都要設法使互相黏合,不要毫無照應。
(十)滿密。如「國」「圃」「四」「包」「南」「隔」「目」「勾」等字,要四面飽滿。
(十一)意連。如「以」「小」「川」「州」「水」等字形狀似乎筆筆斷了,但寫起來要它前後筆畫起落意思相連。
(十二)覆冒。有一些字,形狀上面大,如「雲(雲)」字的雨頭,如「竅(竅)」字的穴頭,如「金」「食」「巷」「泰」等字須寫得上面可以籠罩住下面。
(十三)垂曳。如「都」「峰」等字的一直要垂,如「水」「欠」「皮」「也」等字末筆要曳。
(十四)借換。如《醴泉銘》中的「祕(秘)」字將左邊「示」字的右點,作為右邊「必」字的左點。如《黃庭經》中的「巍」字,乃是將上面的「山」字移到「魏」字的下面來。
(十五)增減。這是書家臨時變更字畫的方法,俗語稱為「帖寫」。有一種字筆畫很少,臨時加筆;或因筆畫多,而臨時減筆。「但欲體勢茂美,不論古字當如何書也。」
(十六)撐柱。有一類獨立的字如「可」「亭」「司」「卉」「矛」「弓」等,必須寫得撐挺起來。
(十七)朝揖。這和前面所說「相讓」「黏合」是同一意義的。不過那二類多指的是兩半相合成的字而言,這一類多半指的是三分合成的字如「謝」「鋤」「與(與)」等,寫時須互相迎接。
(十八)救應。這是說「意在筆先」的意思。凡寫一字,在第一筆時,即當想到第二、三等筆,如何接續下去。這樣自然就生出一種救應的方法,往往「因難見巧,化險為夷」。
(十九)附麗。如「形」「飛」「起」「飲」「勉」等字或是旁邊三撇,或是旁邊小點,或是欠力等小偏旁,都要以小附大、以少附多。
(二十)回抱。如「曷」「易」等字彎向左,「包」「旭」等字彎向右,都要彎得合式。此外還有「小成大」「左小右大」「左高右低」「左短右長」等等說法,皆是就字形加以適當安排的方法,也不勝枚舉。
以上所舉的二十種說法,不過是以往許多種說法中最少的例。像這樣講結字方法的著作,實在太多了。這些著作在最初步的練習上,自然也能起一定的好作用,使得我們容易找著竅門。但太說得細了,反而將方法說死了。
為什麼呢?前文已經提到結字好比畫房屋藍圖,現仍可以就此作譬。在同一塊地皮上,十個建築師所設計的藍圖就有十個樣子。而這每一張圖都有其組織方法的,皆成為一個獨立的組織。換言之,若比回來說寫字,皆有其一個「結構」。我們不能說哪一張圖才是絕對必須遵守而不可改易的方法。因此若將結字方法說定了說死了,是很偏頗的,不全面的。
清代著名書家劉墉是一個最講究結字的人。他曾經用心教他的夫人寫字。他的夫人寫的字中,有一個柳字被他在旁打了一個「×」的符號。這是「不好」和責罰的標記。他並且還注了一行字道:「總是不用心!」他又在上面另外寫了一個柳字作為矯正的模範。原來他夫人所寫的柳字中間的「夕」和右邊的「卩」寫得平齊了。而他的改本卻是將「夕」寫得比「卩」高一些,顯出參差的姿態來,這就是他所謂用心的焦點。但古人帖中柳字寫得平齊的很多,並且都很美。這又是何故呢?
清·劉墉《臨顏真卿送蔡明遠敘》
今時沈尹默先生是一位最用功的書家。他曾說小時寫過「敬」字,被前輩指出寫得結字不對,理由是「口」字寫到「勹」裡面去了。而「正確的、美的」結字是應該將「口」字寫在「勹」的一小撇之下,地位稍向外。這樣安排果然比他所寫的好些。但他後來仔細研究柳公權的《玄秘塔》,發現其中的敬字,正是「口」在「勹」中的,也非常美。
這是兩個很生動的例子。由此可知,每字皆有其結構組織的方法。這些方法,儘管同一個字,卻不須從同。每一個人都可採用他自己認為好的結字,而不必非難他人的結字。這樣才會有多種多樣的美的形態出來,顯得「百花齊放」。
宋代的蘇軾曾經說:「大字難於結密而無間,小字難於寬綽而有餘。」清代的鄧石如曾說:「字畫疏處可使走馬,密處不使透風。常計白以當黑,奇趣乃出。」這都是就結字方法說出一種概括的訣竅。其最高的原則,仍是應該各就字的形勢作全面的和合適的安排。蘇的說法是從缺點方面著眼,以起補偏救弊的作用。鄧的說法所謂黑白相當,並非扣死了在一個方塊中,有幾分黑的地方,便須也有同樣白的地方;而是說要將黑的筆畫安排合適,使可以控制無筆畫的空的地方。這樣有筆畫的黑的地方,由於白的地方的襯托,便越顯精彩,即是所出的「奇趣」。這一點是與中國繪畫中的構圖原理相通的。
唐·柳公權《玄秘塔碑》
這種安排不僅是一種橫直的安排,而是多種的,無論從四周,或是從中心,或是從上下左右皆可變化地加以組織安排。例如宋代黃庭堅,生平最稱讚《瘞鶴銘》的結構,而他自己所寫的字即是從其中蛻化出來的。我們細看黃氏的結字,乃是一种放射式的。在他的每一字中都似乎有一個圓心,全字所有的筆畫皆自圓心放射而出,復集中而歸於圓心之中,因此特別顯得堅勁而瀟灑。這便是他的結字原則。
南朝梁《瘞鶴銘》
因此,我們覺得結字可以初步地加以適當注意,而不可執著地、機械地認定只有一種結字方法為最好的。假使這樣執著,一定要出毛病。不妨這樣綜括地說:我們如若從看的方面,對書法結字培養欣賞力,則首先應掌握的最基礎原則第一條是「結字無定法」,第二條是「但每一字的結構卻一定有法」。因之當欣賞時,須虛心地不固執任何字的結構,而仔細地研究書者每一字的結構如何。這樣才能了解書者的匠心是如何運用的,從而獲得學習的模範。若遇有出奇制勝的新字形,更足以啟發智慧,逐漸進步到了解無法之法的地步。
唐·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
至於談到用筆,就也是第三章所說如何使用毛筆寫字的方法而已。但歷代相傳,視為神秘,不肯輕易說出。在第三章,曾敘述顏真卿向張旭學寫字的困難,及包世臣所敘張照學書的苦心。古人因求筆訣而嘔血破棺,真是一言難盡。因此才知道書法只有「口訣相授」的話,並非過分誇張。而古代過分誇張的神話,卻正因筆法的難得而起。相傳有一篇「傳授筆法人名」的故事。是說最初傳授筆法的是一個「神人」,「神人」傳給蔡邕,然後蔡邕「傳之崔瑗,及女文姬」。這以下歷次傳授的人是鍾繇、衛夫人、王羲之、王獻之、羊欣、王僧虔、蕭子云、僧智永、虞世南、歐陽詢、陸柬之、陸彥遠、張旭、李陽冰、徐浩、顏真卿等人,並且說明只有二十三個人,以後就無傳了。
這個傳說,可謂極盡神秘的誇張。而事實上以前凡有擅長書法的人,卻也正是每人都自秘其法,不肯傳人。以此之故,各自認為自己的方法才是最正確的方法,一切敘說、比較、證明、論定的路都絕了。在我國舊社會中,像這樣「祖傳秘方」的惡習到處皆是,也不僅書法一端。以書法而論,我們今日所要打破的正是這種壞的習慣。但,從另一角度看去,書法是一種需要長期練習的藝術,而方法又如此簡單。這是互相矛盾的。許多人故意將方法說得神秘,不輕易傳授,正是提高它的重要性,使學習的人不輕視方法的簡單,因之加強練習的耐性。這也是可以理解的。
我們認識到用筆的一切都是提按的變換與連續。在楷書中固然如此,在草書中尤其重要。由於楷書是草書的「收縮」,所以還不易看出。由於草書是楷書的「延擴」,所以極易看出。自來書家都是勤加練習,極久極熟,方鍛煉到掌握提按的要點,從心所欲無不合度。
同時,作為一個欣賞書法的人,從看的角度來說,必須在古今名家流傳下來的真跡或拓本中,仔細玩索其筆鋒起落行動的每一過程。這樣我們自己方漸漸了解他們是如何用筆的。當我們作為寫的人而書寫得進步時,便是漸漸通過如此培養增加能力的。這樣有了對於用筆的一定程度的經驗,方可再進而追求古名家的更精微的所在,甚至也可以看出其缺點何在(如若其本身是有缺點的)。這就是我們的欣賞能力越長越高了。
從結字的一角度,結合到用筆的一角度,對每一筆畫的銜接,每一字乃至每一行的銜接都能看出其照顧映帶、左右相生、前後相讓的形態,而感覺其中有一種節奏的情趣,如同軍隊步伍、音樂節拍的動目悅耳。這便是欣賞的初步完成。總之,要想學會怎樣欣賞,必須自己先懂得人家怎樣寫;要想懂得人家怎樣寫,又必須自己親去實踐,親自去寫;從自己實踐的甘苦中,認清了人家的本領高低;又因認清了人家,從而更提高了自己的書寫能力,也更提高了自己的欣賞能力。而這一切皆從點畫、結字和用筆入門。分開說雖是三方面,其實際還是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