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綱要 · 第四十一章 清朝盛世(1644—1839年)

雷海宗 《中國史綱要》
一 疆土 大清帝國的疆土可與漢唐盛時相比擬。關外各地先後統一,入主中國後又向西北發展,乾隆時代清朝的領土達到最廣的限度。清朝全盛時疆域十分遼闊,北起漠北和外興安嶺,南至南海、東沙、中沙、南沙、西沙諸群島,西起巴爾喀什湖和蔥嶺,東至庫頁島和台灣。清廷所繪製的地圖明確地記載了當時中國疆域的四至。 二 對漢族之壓迫——剃髮 滿人雖在關外時就受了中國文化很深的影響,但初入關後對漢族極力壓迫,勉強漢人剃髮改裝,表示他們被征服的地位。清軍初進北京,攝政王多爾袞即下令,「凡投誠官吏軍民」,一律剃髮,聖人之後也不能例外。剃髮易服嚴重傷害了漢人的民族感情,直隸三河縣首先發難,起而反抗,各州縣隨即響應。多爾袞迫於形勢,只得取消剃髮令。第二年,南明福王被俘,李自成也已敗亡,多爾袞以為大局已定,再次降旨剃髮。江南士民大憤,蘇州、嘉興、松江等已降州縣紛紛擊殺清朝官吏,起兵抗清。著名的江陰抗戰亦起於剃髮令的頒布。清軍圍攻江陰,遭到頑強抵抗,歷時三月。城破後,清軍屠城三日,「滿城殺盡,然後封刀」。 同時當然也有人特別殷勤地趕先改從滿俗。弘文院大學士馮銓、禮部侍郎李若琳沒等剃髮令下,就搶先剃髮,以示效忠。有同僚攻擊馮銓曾是閹宦魏忠賢黨羽,馮銓便攻擊對方曾歸順「反賊」李自成,一時醜態百出。 三 對漢族之壓迫——旗地 隨著八旗軍民進入北京,清朝下達了圈地令。圈占的土地統稱為「旗地」。旗地在理論上是明朝的官田與無主的田地,但實際上民房以及塋地也往往被圈。民田被占的也不少,並且圈占的目的不見得都為耕種。很多人失去土地,流離失所,處境困苦不堪。歷代被外族征服時所必有的漢奸又助桀為虐,有主的民田被占的因而更多。 滿族王公貴族及八旗官兵在旗地上建立起各種屯莊,為了保證屯莊上有足夠的奴僕為其耕作,在順治初年清朝統治者還實行了逼民「投充」的政策。即允許各旗招收「貧民」以為「役使之用」,後來竟發展到「不論貧富,相率投充」的地步。而富者或害怕土地被圈,或為逃避賦役,或為尋求庇護,則攜帶房屋、土地投充。而漢人一旦投充,在身份上便降為奴僕,失去了人身自由。 四 對漢族之壓迫——降臣 清朝雖在關內關外都曾得明朝降臣的助力不少,但降臣有罪必受重刑。陳名夏降清後,任吏部侍郎。順治八年(1651年),張煊彈劾他「結黨營私」,陳之遴奏劾他「諂事睿親王(多爾袞)」。順治十一年(1654年)因倡言「留髮復衣冠,天下即太平」又被寧完我彈劾。第二天,順治帝親自訊問,侍臣當眾宣讀寧完我的劾奏,不等侍臣讀畢,名夏極力辯白。帝大怒:「即使要辯解,為何不等宣讀完畢?」命陳名夏跪著與寧完我對質。刑科右給事中劉余謨、御史陳秉彝替陳名夏緩頰,雙方爭執不下。劉余謨喋喋不休,帝為之大怒,下令將其革職,審訊繼續進行。陳名夏被轉押吏部,吏部主張論斬。後又改絞死。陳名夏之子陳掖臣被押到北京,杖四十,流放東北。 後來乾隆皇帝又在國史中特立《貳臣傳》一項,專門去侮辱已死的降臣與降臣的子孫。《貳臣傳》分甲乙兩編,共收入明末清初在明清兩朝為官的人物一百二十餘人。如祖大壽等人,是當時清政權下了很大功夫爭取過來的。他們怎麼也沒有想到,百年之後,會被列入《貳臣傳》中。 五 對漢族之壓迫——文人 因文人對先朝不能完全忘情,所以清初也對他們壓迫得最烈。一切結社都被禁止,科場中也屢次借題威嚇。順治九年(1652年)三月,大學士范文程等言:「會試中式第一名舉人程可則,文理荒謬,首篇尤悖戾經注。」命革中式,並治考官罪(蔣良騏《東華錄》)。 世宗時,猜忌更深,文字獄愈烈。雍正六年(1728年)的曾靜、呂留良之獄,致使早已作古的呂留良、呂葆中父子被開棺戮屍,梟首示眾;呂毅中斬立決;呂留良諸孫發遣寧古塔給披甲人為奴;家產悉數沒收。呂留良的學生也受到株連,或斬或流放。而曾靜供詞及懺悔錄,集成《大義覺迷錄》一書,刊後頒發全國所有學校,命教官督促士子認真觀覽曉悉,玩忽者治罪。又命人帶領曾靜、張熙到各地宣講。乾隆帝繼位後,將曾靜、張熙解到京師,凌遲處死,並列《大義覺迷錄》為禁書。 雍正年間,翰林院庶吉士徐駿在奏章里,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後來又在徐駿的詩集裡找出「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於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誹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後來高宗編纂《四庫全書》,在消極方面可說是一個徹底澄清的大文字獄。乾隆借纂修《四庫全書》之機向全國徵集圖書,貫徹「寓禁於徵」的政策,對不利於清朝統治的書籍,分別採取全毀、抽毀和刪改的辦法,銷毀和篡改了大批文獻。 六 剛柔並施 專事高壓,不是聰明的政策,所以清朝也用柔和的手段去牢籠漢人。文人不忘故國,聖祖康熙於是請他們修《明史》。文人好古,聖祖就大規模地搜求遺書,並使他們從事各種編輯的工作。一般人不能忘記他們是被外族統治,清室於是向明陵表示敬意,並請明室的後嗣入旗,世襲侯爵。為了收買民心,康熙、雍正年間又屢次設法減輕賦稅。 明末的情形雖是一團糟亂,但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最少在理論上曾把田賦丁糧簡單化。清代繼續推行這種政策,最後將丁糧完全取消,「聖祖特頒恩詔,自康熙五十年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清朝文獻通考·戶口考一》)。後來又逐漸將丁銀攤入田賦徵收,廢除了以前的「人頭稅」,所以無地的農民和其他勞動者擺脫了千百年來的丁役負擔;地主的賦稅負擔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緩和了土地兼併;而少地農民的負擔則相對減輕。 同時,政府也放鬆了對戶籍的控制,農民和手工業者從而可以自由遷徙,出賣勞動力,有利於調動廣大農民和其他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促進社會生產的進步。這在多一事必多一弊的傳統中國的確是一件德政。明代野蠻政治下所強迫下賤化的臣民,以及來歷不明的各種賤民,也都被正式解放。 以上種種,雖可說都是開明君主在任何情形下所當有的設施,但最少一部分的作用是在收買被征服民族的人心。 七 改土歸流與西南夷之漢化 西南夷雖在戰國時代就受了中國文化的影響,秦漢以下在政治上也大致屬於中國,但一直到明朝始終沒有完全漢化。 為了解決土司割據的積弊,雍正四年(1726年),雲貴總督鄂爾泰建議取消土司世襲制度,設立府、廳、州、縣,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雍正帝對此甚為讚賞,令其悉心辦理。六年,又命貴州按察使張廣泗在黔東南推行改土歸流政策。在廢除土司世襲制度時,對土司本人,根據他們的態度給予不同的處理。對自動交印者,酌加賞賜,或予世職,或給現任武職。對抗拒者加以懲處,沒收財產,並將其遷徙到內地省份,另給田房安排生活。在設立府縣的同時,添設軍事機構。清政府在改土歸流地區清查戶口,丈量土地,徵收賦稅,建城池,設學校;同時廢除原來土司的賦役制度,與內地一樣,按地畝徵稅,數額一般少於內地,土民所受的剝削稍有減輕。改土歸流的地區,包括滇、黔、桂、川、湘、鄂六省。改土歸流廢除了土司制度,減少了叛亂因素,加強了政府對邊疆的統治,有利於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 改土歸流的政策推行成功,是外族的清朝對中國的一個大貢獻。這與明代閩粵人發展成熟,是民族史上同樣的大事。 八 衰征與內亂 歷史上沒有一個能維持永久的朝代,清朝在入主中國的外族朝代中是壽命最長的,在中國歷史上所有的一統朝代中也是能維持盛世最久的。但到乾隆、嘉慶之際,衰落的徵兆漸漸明顯。當初的兵制十分健全,分為八旗兵和綠營兵。八旗兵以鑲黃、正黃、正白、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標誌。「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產三個方面的職能。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產,戰時打仗。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和新招的漢兵。以綠旗為標誌,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綠營僅有極少數駐京師,稱巡捕營,隸屬八旗步軍營統領。其餘分屯各省,依所轄地域之大小、遠近、險要和人口的多少確定兵額,列汛分營,「以慎巡守,備徵調」。 但隨著滿人入關日久,兵制基礎的旗人漸趨墮落,圈占的旗地多被變賣。同時,長期的治平之下人口大增,生活困難,各地都有邪教的宣傳或暴動,連皇城也被教匪攻入。原有的旗兵綠營雖尚未到全不可用的地步,但平定內亂已需要新募鄉勇的助力,曾國藩的湘軍就是這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