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史綱要 · 第三章 封建制度與封建社會(公元前1027—前771年)
一 封建政治
公元前1027年,周滅殷,又用三年時間平定各地的叛亂,接著,大封子弟功臣,以姬姓貴族為主。最重要的封國有:衛,武王弟康叔的封國,都朝歌(今河南汲縣北);齊,太公姜尚的封國,都營丘(今山東臨淄);魯,周公旦的封國,周公旦在周室輔政,他的兒子伯禽就國,都奄(今山東曲阜);宋,歸順的殷貴族、商紂異母兄弟微子啟的封國,都商丘;燕,召公奭的封國,都薊(今北京);晉,成王弟唐叔虞的封國,都唐(今山西翼城西)。分封諸侯,加上制定禮樂制度,協調了貴族中的等級關係,社會得以穩定,國家由半封建的殷商部落王朝進化到純封建的成周邦國王朝。
此時周朝政治的組織較以前複雜,王的地位在理論上極高,在事實上也較殷王重要。殷商是一個宗族國家,以宗族體系為基礎,殷王是諸侯之長,相當於聯盟的盟主,但這個聯盟是鬆散的和不穩定的,殷王的權力大小也視其實力而定。到了周朝,王權得到了強化,周王的地位及其控制天下的能力顯著提高。周王又稱「天子」,意即天帝之子,在周人看來,他秉承天意君臨天下。基於這種認識,周王的地位至高無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周王被視為天下的共主。
從外部形式來看,王朝與王畿的制度日趨周密。諸侯大都是姬姓,與王室有著天然的血緣,異姓諸侯則多是周王室的姻親功臣,他們名義上都受王封,並須經過固定的封建儀式,表示他們為天子的屏藩。天子與諸侯的關係,最少在理論上,有很清楚的規定。
二 貴族生活
西周社會與商朝一樣,仍是由貴族、平民、奴隸三大階級構成的。與商代不同的是,西周各階級內部有更細的等級劃分,等級制度的色彩尤其明顯。
西周的貴族包括周王、諸侯和卿大夫等。卿大夫是對從政貴族的統稱,卿和大夫有別,執掌軍政事務的貴族稱為卿,一般的從政者則稱為大夫。
西周是宗族統治的鼎盛時期,宗族體系十分發達,整個社會如同一個大家族,通過分封制的形式建立起來,以宗法製作為維繫的紐帶。天子的權力是上天授予的,諸侯國是由天子分封的,卿大夫的采邑則是由諸侯分封的,天子、諸侯、卿大夫之間有天然的血緣聯繫和政治婚姻關係,既是親戚又是君臣,自然就形成了下級貴族臣服上級貴族、全體貴族臣服天子的政治隸屬關係,表現出鮮明的等級色彩。
貴族的生活是當時生活的重心。諸侯公卿向天子、卿大夫向諸侯,以及家臣向卿大夫表示敬意的朝會禮節,占貴族生活很重要的一部分,團體的意識一部分由此造成。
此外貴族最喜歡戰爭,這些場景在《詩經》都有反映。不打仗時,就獵獸或行射禮。兩者可說是戰戲。
斯文一點的生活是宴會,雖然宴時的情形並不一定很斯文。宴飲的場面,在《詩經》中多有描寫,以《小雅·賓之初筵》之一章最為生動,詩的大意是:賓客就席,揖拜有禮;籩豆成行,佳肴豐盛;酒醇且甘,飲而舒心;懸鐘設鼓,獻酬頻頻。箭靶張立,弓已滿弦;對手賽射,比試高低;中者為勝,敗者罰飲。藝術地呈現了宴飲之禮。當時,除詠戰爭、田獵、射禮、宴會的詩歌外,最普通的就是情詩與時事詩。
三 封建社會——庶民
封建時代,除少數的權力階級外,大多數都是被統治的庶民。他們幾乎都是佃奴或佃農,農業是當時政治社會的基礎。庶民中的少數經營商業與工業。庶民的生活不是個人的,甚至也不是家族的,而是集團的。這一點,從《詩經·豳風·七月》中可以窺見:農奴一年到頭辛苦勞作,上頭又有田官監督、公子剝削;收穫了糧食,要聚集起來送到貴族的倉庫;農事既畢,還要為貴族統治者獵取野獸,經辦酒宴;當這些勞役完成後,他們才能聚在一起享受難得的歡娛。
庶民的婚姻也有集團的性質。《周禮·地官司徒》載:「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年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中春之月,令會男女……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由此可見社會生活也受官家的管制。
四 封建社會——士族
權力階級稱「士」或士族。士為官,稱「貴」;並且也只有士族能貴,庶民永遠是賤的,被統治的。士族有姓,表示他們的尊貴;有氏,表示他們的政治地位。戰國前,貴族才有姓氏,貴族男子稱氏,女子稱姓。因為「姓所以別婚姻」,「氏所以別貴賤」。貴者稱氏,賤者則以職業概括之。如庖丁、匠石、優孟,這些職業名後來才成了姓。當時只是通稱。
氏同姓不同者,婚姻可通;姓同氏不同者,婚姻不可通。「禮不娶同姓」,「父母同姓,其出不蕃」。因為「姓」起著「別婚姻」的作用,貴族男子又不稱姓,故女子稱姓特別重要,為了給待嫁或已嫁的同姓女子加以區別,就形成了對女子的特殊稱呼:或是在姓前加排行,如孟姜、伯姬、叔隗;或是以夫家的采邑、諡號為前綴,如晉姬、武姜、文嬴。
士族的生活由「禮」支配,不似庶民的只有「俗」。男女婚姻、生子女等,都有固定的禮法。士族子弟受教育,禮也是很重要的課程,如「七年(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年(歲),出入門戶及即席飲食,必後長者,始教之讓」,「十有三年(十三歲),學樂誦詩,學射御」(《禮記·內則》)。成年加冠,有冠禮。女子受各種婦禮的教育,成年後並行笄禮。成年的士族有享受一切政治權利的機會。除少數由王侯受封土的之外,很大一部分士人都能謀得官職。至於士人死後的喪禮與祭禮,尤其繁複隆重,他所享受的喪葬規格要與他的身份相適應。士族由生至死都受禮的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