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文學史講義 · 論伏生所傳書二十八篇之成分
六經問題之難決者,無過於《尚書》。《春秋》一經現在尚可見三傳之文;《詩》雖僅存毛學,然三家異文尚遺留不少,且三家之解說雖不同,章句實無大異。最不得頭緒者算是《尚書》了。但就漢代論,《詩》、《論語》、《老子》在文帝時立博士,《春秋》在景帝時立博士,《書》在建元間始立歐陽一家之博士(以上分見《史記》、《漢書》兩《儒林傳》,及劉歆上太常博士書),曾不多時,便鬧《大誓》,鬧所謂孔安國所獻河間獻王所好之孔子壁中書,又有張霸之百兩篇,杜林之漆書,鬧個不休。東晉梅氏書行世之後,直到明清人始認清楚其為偽書(疑東晉古文者,應以朱子為始,孔穎達亦略表示懷疑之態度)更牽連到王肅。今所見之本子不特不是西漢今文,且並不是馬鄭,且並不是梅氏原文字,且並不是隸古定本,而是唐開成之石本。今雖有敦煌寫本殘卷使我們上溯到隸古定本,又有漢魏石經殘字使我們略見今古文原來面目之一勺,有毛公鼎等使我們略知冊誥之體式。有若干彝器款識使我們校訂《尚書》中若干文字,然如但顧持此區區可得之材料,以解決《尚書》問題之大部分,頗為不可能之事。本文但以分解伏生二十八篇之組成為題,其實這個題目也是極大的,現在只寫下其一部而已。
所謂伏生二十八篇者,究竟是否全是伏生所傳,或與伏生所傳小有異同,今不易斷定,然此二十八篇,合以《大誓》,總可說是漢朝景武時代《尚書》面目,所以現在可以這二十八篇為對象去分析之。此二十八篇去孔子時所見書之面目已遠,在這一點上是與《詩》大不同的。《詩》之稱「三百」在孔墨時已成習語,而《論語》所引《詩》大致與今所見差不多;若《書》,則《論語》所引除不相干之《堯曰篇》以外,「高宗亮闇」見於《無逸》,而「孝於睢孝」不見今存二十八篇中。又《左傳》一書所用之材料甚博,他所引書頗可代表當時(即春秋戰國之交)流行之《尚書》,《左傳》引《詩》幾乎全與今所見之三百篇合,其所引《書》除《盤庚》、《康誥》等以外,幾乎全在今所見二十八篇之外(參看附表)。從此可知三百篇之大體至少在孔子前後一時代中已略成定形,而《書》之篇章各時代不同,且恐春秋戰國時各國中所流傳之《書》亦皆不同。《左傳》之引《書》已證明如此,《呂氏春秋》之引《書》亦證明如此,《呂氏春秋》所引除《洪範》外,幾皆不在二十八篇之內。
此二十八篇不能當作一個系統看。不特宋儒多如此說,即文章家如揚子云、韓昌黎等亦都有這個觀念。《虞夏書》之「渾渾」,《殷盤》、《周誥》之「詰屈聱牙」,顯然不是在一類中的。朱子能以東晉梅賾書之號稱古文反易了解斷其可疑,乃不能以《堯典》、《禹貢》之號稱《虞夏書》,反比《周誥》的文辭近乎後代斷其可疑,正由於時代環境所限,不可澈底的想下去。東晉古文辨偽之工作早已完成於閻、惠二君之手,當今所宜究治者,為此二十八篇究是何事。
今寫此二十八篇之目如下並試為分類。
《堯典》 一、周誥 《大誥》
《皋陶謨》 《康誥》
《禹貢》 《酒誥》
《甘誓》 《梓材》
《湯誓》 《召誥》
《盤庚》 《洛誥》
《高宗肜日》 《多士》
《西伯戡黎》 《無逸》
《微子》 《君奭》
《牧誓》 《多方》
《洪範》 《立政》
《金縢》 《顧命》(《康王之誥》)
《大誥》 附《文侯之命》
《康誥》 二、魯書 《金縢》
《酒誥》 《費誓》
《梓材》 三、宋述商書 《盤庚》
《召誥》 《高宗肜日》
《洛誥》 《西伯戡黎》
《多士》 《微子》
《無逸》 四、外國書 《呂刑》
《君奭》 《秦誓》
《多方》 五、三誓 《甘誓》
《立政》 《湯誓》
《顧命》(康王之誥) 《牧誓》
《費誓》 六、東周述古所作之典書
《呂刑》 《禹貢》
《文侯之命》 《洪範》
《秦誓》七、所謂虞夏書
《堯典》
《皋陶謨》
上舊傳之篇第 上試分之次序
一、《周誥》類:如上所表,第一類為《周誥》,自《大誥》至於《顧命》,合以《文侯之命》,凡十三篇。此正所謂「詰屈聱牙」之文辭。文式語法皆為一貫,此真一部《尚書》之精華,最為信史材料。我們現在讀這幾篇,其中全不可解者甚多(曲解不算),不能句讀者不少,其可解可句讀者不特不見得「詰屈聱牙」,反而覺得文辭炳朗,有雍容的態度,有對仗的文辭,甚且有時有韻,然則今日之不能盡讀者,與其謂當時文辭拙陋,或謂土話太多,毋寧歸之於文字因篆隸之變而致誤,因傳寫之多而生謬,因初年章句家之無識而錯簡,淆亂,皆成誤解。且彼時語法今多不解,彼時字義也和東周不全同,今人之不解,猶是語學上之困難也。即如《大誥》中,「寧人」、「寧王」之「寧」字,本是「文」字,乃以誤認篆文而誤,以致《大誥》本為文王歿武王即位東征之誥者,遂以此字之誤,解作周公成王之書。吳大澂曰:
《書·文侯之命》,「追孝於前文人。」《詩·江漢》,「告於文人。」毛傳雲,「文人,文德之人也。」濰縣陳壽卿編修介祺所藏兮仲鍾雲,「其用追孝於皇孝已伯,用侃喜前文人。」《積古齋鐘鼎彝器款識·追敦》雲,「用追孝於前文人。」知「前文人」三字為周時習見語,乃大誥誤文為寧,曰:「予曷其不於前寧人圖功攸終,」曰:「予曷其不於前寧人,攸受休畢」曰:「天亦惟休於前寧人,」曰:「率寧人有指疆土。」「前寧人」實「前文人」之誤,蓋因古文文字,從心者,或作 ,或作 ,或又作 。壁中古文《大誥篇》,其文字必與寧字相似,漢儒遂誤釋為寧。其實《大誥》乃武王伐殷大誥天下之文,「寧王」即「文王」,「寧考」即「文考」,「民獻有十夫」即武王之「亂臣十人」也。「寧王遺我大寶龜,」鄭注,「受命曰寧王」,此不得其解而強為之說也。既以「寧考」為武王,遂以《大誥》為成王之誥,不見古器,不識真古文,安知寧字為文之誤哉?
雖傳《大誥》為周公相成王時之誥,今乃以寧字之校定,更生此篇之時代問題,此問題今雖未能遽定,然《周誥》若干篇中待金文之助,重作校定工夫,可藉此啟示。阮芸台諸人每每強以《詩》、《書》中成句釋金文,今當以金文中字句訂《詩》、《書》之誤字也。自《大誥》以下至於《顧命》十二篇,皆武王(或成王)或康王時物,除《無逸》稍有若經後人潤色之處外,此十二篇文法上在一個系統中。《文侯之命》一篇雖也可以放在這一類中作附庸,然文體詞義皆與此十二篇不是一類,疑是戰國時出土或流傳忘其來源之彝器銘辭,解者按其詞氣以晉文侯仇當之(書序)或以文公重耳當之(《史記》),其歸之晉者,或出土在晉地(然此不足證此篇為晉物,魯取郜大鼎於宋一事,可以為證),而平王東遷及襄王奔鄭正合於所謂「閔予小子嗣,造(遭)天丕愆,殄資澤於下民,侵戎我國家」。惟此篇開頭便說「父義和」,文侯仇不聞字義和。王引之曰:
古天子於諸侯無稱字者。《唐誥》、《酒誥》、《梓材》三篇「王若曰:小子封」,「王曰:封」,定四年《左傳》引《蔡仲命書》雲,「王曰胡」,又引《踐土之盟載書》雲,「王若曰:晉重、魯申、衛武、蔡甲午、鄭捷、齊潘、宋王臣、莒期、皆稱其名,其他則稱伯父、伯舅、叔父、叔舅而已,未有稱字者也。或以義為字,或以義和為字,並當闕疑」。(《經義述聞》卷二十三)
此篇全無記事之上下文,除篇末無「對揚王休用作寶彝」,一套外,全是一篇彝器銘詞之體,其文辭內容又絕與師 敦、毛公鼎同,然則淵源當亦不二致。宋代出師 敦,清代出毛公鼎,漢時山川多出鼎彝(見《說文》序),則戰國時當有此樣出土之先例,果「文侯之命」出土地為晉,則當時發讀文字者,自然依文中所說之情景想到翼侯仇或絳侯重耳矣。
此若干篇《周誥》在當時是如何出來的,可以《左傳》定四年所記祝佗語為證: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分魯公以殷民六族……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皡之虛。分康叔以……殷民七族……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分唐叔以……闕鞏,沽洗,懷姓九宗……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
今《伯禽》、《唐誥》兩篇皆不見(《伯禽》為篇名,從劉焯說),而《康誥》猶存。然則《康誥》正是派康叔到殷故都衛地以建國時之教令,給他的一個「政治工作大綱」。其《酒誥》等篇雖或不如《康誥》之重要,也是同樣的教令。這樣的教令至少在王之冊府與受詔諸侯之冊府中都要保存的,或者以其重要之故分布給其他諸侯,而受此誥者容或鑄於彝器上。周朝彝器上鑄文章是較普遍的。《左傳》記子產鑄刑書,散氏盤記割地的條約,曶鼎記訟事,小盂鼎記俘獲,其他記爭戰來享,記禮儀之彝器,尤不可勝數,然則不特《康誥》等可得鐫於彝器上,《大誥》、《顧命》一類赴告之文,亦未嘗不可鐫以垂記念。且此項誥語竟成為周代貴族社會中之教科書,《楚語》記下列一事:
莊王使士亹傅太子箴辭。……王卒使傅之。問於申叔時,叔時曰:「教之春秋,而為之聳善而抑惡焉,以戒勸其心;教之世,而為之昭明德而廢幽昏焉,以休懼其動;教之詩,而為之道廣顯德,以耀明其志;教之禮,使知上下之則;教之樂,以疏其穢而鎮其浮;教之令,使訪物官;教之語,使明其德,而知先生之務用明德於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廢興者而戒懼焉;教之訓典,使知族類行比義焉。」
所謂《春秋》、《詩》、《禮》、《樂》可不待解,世即後世所謂《世本》,語即《國語》一類之文書,所謂令所謂訓典當即《誥書》之類。熟知掌故以為出辭從政之具,是春秋時之風氣,可於《左傳》中明白看出。我們比較一下,則對於《周誥》諸篇,不特可以想到他如何出來,寄託於如何之物質上,且可知其緣何流傳於後來也。
說到這裡,或者要問,《周誥》的文辭是周王說話的本質呢,還是史官修飾了的文詞?我們可以直率回答,《周誥》中的話,雖然不全是一篇一篇的官樣文章,然而史官的貢獻也很不少了。試以《文侯之命》,毛公鼎、師 敦、比較一下,看此項文字竟有定式,試讀《周誥》各篇中的文辭,其可解者每是很有修辭力量的文辭,而稱今道古,像有一個歷史哲學,威儀棣棣,丁嚀周至,不是一個直截的態度。在當時的統治者都是戰士焉能說這樣文學的話?且當時的文學本是一種專門之業,所以王如用到文字,總須「呼史某冊命」,「朱批上諭」是做不了的。今抄《康誥》、《召誥》、《無逸》各一段,以見所謂美術散文進化至此時之地步,此地步去吐辭茫昧之時代已遠得很了!
《康誥》一節:
王若曰:孟侯,朕其弟小子封,惟乃丕顯考文王,克明德慎罰,不敢侮鰥寡,庸庸,祗祗,威威,顯民,用肇造我區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時怙冒,聞於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誕受厥命。越厥邦厥民惟時敘。乃寡兄勖。肆汝小子封。在茲東土。王曰:嗚呼!封。汝念哉!今民將在祗遹乃文考。紹聞衣德言。往敷求於殷先哲王。用保乂民。汝丕遠。惟商耇成人。宅心知訓。別求聞由古先哲王。用康保民。弘於天。若德裕乃身不廢在王命。
《召誥》一節:
我不可不監於有夏,亦不可不監於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歷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墜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茲二國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嗚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
《無逸》一節: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於庶民,不敢侮鰥寡。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
第二類是魯書。這一類中有兩篇,一、《金縢》;二、《費誓》。相傳為伯禽伐淮夷之誓,其文近於《周誥》而無深義。《金縢》一篇必不是與《大誥》、《康誥》等有同樣價值者,此篇文體全與《周誥》不類。《顧命》一篇中雖陳喪禮,但仍以赴告之辭結束之,《金縢》乃全是一篇故事,篇中周公祝詞尚近於《周誥》,其「武王既喪」以下竟像東周的文辭。這一篇當是後人根據相傳的故事及話言拼湊成的。《魯書》一類可以說是《周誥》的附庸。
第三類是宋述商書。此一類中,《西伯戡黎》及《微子》二篇之可以呼作《宋書》,當是無問題的,此是宋人記其由來之檔案。至於《盤庚》及《高宗肜日》,以年代論,比《周誥》早得多,以文辭論,反比《周誥》較易通解,然這兩篇都不類春秋的文辭。又商末至少有兩次的大亂。一、紂亡時;二、武庚亡時。經這樣大亂,冊府是完整不了的。清朝人不為明朝人保存檔案,周朝人更決無為商朝人保存史料之理。宋以喪亡之後,小休之時,根據傳訓,寫成典書,是事實之最可能者。惟其傳說有自,所以不像後來的文辭,惟其追記在後,所以稍有近後的語句。此一說雖無證據,然如此假定,一時也找不到與此矛盾的證據。
以上三類,除《無逸》一篇或者稍經後人之潤色,《金縢》一篇大有可疑之外,都是絕好的史料,與彝器銘辭相發明。今尚存之《逸周書》中,雖《世俘》、《作雒》等篇,其史料的價值,亦下此一等也。
第四類是外國書,這一類中有《呂刑》、《秦誓》兩篇。《呂刑》相傳為周穆王作,這話全不可通。《周誥》的排場是很清楚的,周王誥語所及之人,「越在外服,侯田男衛邦伯,越在內服,百僚庶尹」,而《呂刑》一篇誥語所及之人,則是「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這乃是一個部落的族長,那裡是諸侯的共王?且《周誥》中的用事,述祖德則「丕顯文武」,引鑑戒則殷人夏後,《呂刑》裡邊,既無宗周成周之典,又無三代興亡之事,而是三苗、重黎、伯夷、皇帝,遙遙與《楚語》中所載南方之神話相應。且《呂刑》開頭說:「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誥四方。」而《史記》曰:「甫侯言於王。」鄭玄曰:「呂侯受王命入為三公。」此皆不得其義而強解之者,「呂命王」固不能解作「王命呂」。若以《書序》說,「呂命穆王」則以臣命君成何事體?諸家著錄周代彝器中有呂王器數事,如「呂王斗作大姬壺」等,然則呂固稱王矣。今如釋呂命王為周昭王之類,即命為呂王之號,或命為誤字,其本字為呂王之號,則文從字順。然則此篇固是呂王之誥,南方之訓典,與成周無涉,固墨子之所引,而非早年儒家之書也。
《秦誓》一篇,《書序》、《史記》皆以為秦繆公喪師於崤之罪己詔,然按其文義頗與崤戰後事之情景不合。《左傳》記當時秦繆公云:「孤違騫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過也!」今《秦誓》中並無此等意思,只在渴思有才有量之賢士。意者此之指名秦繆公猶《文侯之命》之指名晉文侯,皆實不得其人,強以與此文差不多的地理及時代之最有名人物當之,強以其間最著明之事跡當之,而忘其不切也。《商頌》之指名正考父,《魯頌》之指名奚斯,皆同一心理耳。
《秦誓》一篇,以文詞論,是《尚書》中最上等者。如下列一段,實是絕美的文章,散文進化到此一步已是像有工夫的了。
昧昧我思之,如有一介臣,斷斷猗無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彥聖,其心好之,不啻如自其口出,是能容之,以保我子孫黎民,亦職有利哉!人之有技,冒疾以惡之,人之彥聖,而違之俾不達,是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孫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隉,曰由一人,邦之榮懷,亦尚一人之慶。
第五項是三代的三篇誓。至遲到春秋中葉,禪代征伐的兩種政治理想都完成了一個系統,這可以《左傳》為證。征伐是三代創業之功績,夏以啟為創業之祖(啟之訓為開,可以漢諱為證,然則啟固是夏後氏之太祖,鯀禹猶在天神一格中也),據傳說,其所伐者為有扈,故造《甘誓》,商以湯為成事之王,所伐者為夏桀,故造《湯誓》,周以武王為定功之世,所伐者為殷紂,故造《牧誓》,所謂《太誓》,亦即《牧誓》之一流,同一題目,不是一個人造的,故成不同的篇章。以此諸篇之文詞與《周誥》、《殷盤》比一下,顯然這是後人的文詞,以其中發揮的意思與孟子墨子所記者較一下,顯然這是憑藉著「征誅」一種思想而出的文章。
第六類是《禹貢》、《洪範》兩篇。《禹貢》言地理,而以九州之觀念為綱,《洪範》綜言天人系統,而以五行之觀念為領。如這樣子的典書,在戰國時恐不少有,《晉書·束皙傳》記汲冢簡書各種,按其名實,足知彼時文書之有多體。《禹貢》雖比《穆天子傳》為實(《穆天子傳》亦因誤讀致有今天之面目)。《洪範》當比《大曆》為實,然皆戰國時托古拓今之創作,彼時之典書也。造作此等典書之風氣,最遲至春秋已成,可以《左傳》、《國語》所引各種古今雜糅鋪排數目之訓典為證。
《禹貢》、《洪範》兩篇,雖大體上我們可以斷定他是春秋戰國間的東西,但如必確切指定其屬於何一世則亦未必成功。
為什麼呢?古來的書每每先有個核子,後來逐漸發展與改變一書中自身之地層每不容易分辨,必以一書最初之層為此書之時代固失之,必以其最後層當之,亦未為得。
《洪範》一書之中央思想為五行,五行系統論之成立雖或在後,但其根蒂必在先。荀子在非子思、孟子時,指謫他們「按往舊造說,謂之五行」,所謂「造說」者,明其有自己的貢獻,所以「按往舊」者,明其有憑藉傳說處。《左傳》文七年,「水火金木土谷謂之六府」,此與五行之數雖小異而大同。且五方之說,似較五行為尤早,王國維曰:「『貞方帝卯一牛之南□』,曰『貞 於東』,曰『己已卜王 於東』,曰『 於西』,曰『貞 於西』,曰『癸酉卜中貞三牛』。曰『方帝』,曰『東』,曰『西』,曰『中』,疑即五方帝之祀矣」。五方之觀念,自與五行相混而更盛。
《禹貢》之中央思想為九州。九州之名見於《國語》者,有「謝西之九州」,此指一地方說,可以不論。若禹九州之說,至遲在春秋已盛。齊侯鎛鍾及齊侯鍾云:「及其高祖,虩虩唐成,又(有)(嚴)在帝所,(溥)受大命,刻(克)伐 (履)司,(敗)乃靈師。伊少(小)臣隹(唯)楠(輔)。咸有九州,處禹之堵(都)。」(《嘯堂集古錄》下)孫詒讓考證(《古籀拾遺》上十六葉)此二器一作於靈公初卒,一作於靈公已有諡時,齊靈二十八年,正當春秋魯哀公十九年也。春秋時此故事既用於如此之場所,則此故事必不創於彼時,然則禹九州之說縱不歸之於夏殷,亦決不後以西周也。且《禹貢》九州之名稱亦決非戰國時名號,詳拙著《禹貢九州釋名》,今不錄。惟九州觀念與禹貢地理究是兩事,盡可九州之說甚早,《禹貢》之書卻可以甚後。然今如以《禹貢》地名有但見於漢代者,以為即是甚晚之書,亦未可通。地名之僅見於漢代書,不必即始於漢代,即如遼西遼東諸郡,《漢志》明言秦置,而《史記·匈奴列傳》雲是燕置,可見《漢志》所謂秦置郡縣中,每有導源自六國時者。此猶是郡縣之名稱設置也。若一般地名,則創造尤不易。今如執鮮卑一調以為大招是東漢時所作之證,何其鑿也?《禹貢》一篇,以文辭論,固絕不能為夏商及西周之書,然必以為是戰國,亦未有充分之證據,若以為東周之書,可無謬焉。
第七類是所謂《虞夏書》兩篇,即《堯典》、《皋陶謨》。所記皆堯舜禹禪讓之故事,與三《誓》正為相對者,彼申三代征伐之思想,此陳三帝禪讓之思想,皆戰國時學者心中口中之大問題。此兩篇從頭即不是假定如《周誥》一類的文章而做的,自己先說「曰若稽古」,明為後人之言,而《左傳》僖二十七年引《堯典》明明曰《夏書》。戰國學人托堯舜禹故事以立言者必多,即春秋時或已多有之,如季孫行父不納莒太子時所引《舜功》一大段文章,即所謂放四凶族登庸十六才子者,必亦是傳說之一種,而與今所見《堯典》不合。今所見《堯典》中儒家思想之成分更重,原來故事之神話性更輕,《皋陶謨》一篇中竟將不同部族之「宗神」(Tribal Gods)合於一堂,而成全神庭(Pantheon),部落之傳說早為大一統之觀念改化矣。
以上三類,但可以東周思想史之資料,不可為虞夏殷周史跡之所依也。
附《左傳》引書表
《詩》、《書》在春秋戰國時之面目,可取春秋戰國時書引《詩》、《書》者統計推論之。《左傳》所本源之《國語》一書,當是戰國初年集合數國之語以成之者(說詳後),其引《詩》、《書》頗可取以為《詩》、《書》在彼時狀態之證據。顧棟高《春秋大事表》(卷四十七)所統計《左傳》所載賦詩之事,幾全與今所見詩篇章合,而引《書》多數在廿八篇之外。顧書抄引錯亂無序,今一一據《左傳》本文及杜注校之,列表如下。至顧氏所引二十二事之外,是否有遺漏者,今不及遍校《左傳》全書,且待異日也。
一、隱六——《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於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杜曰:「《商書》,《盤庚》。」
按,今《盤庚》無「惡之易也」一句,此句亦不類《盤庚》文辭。
二、莊八——《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杜曰:「《夏書》,逸書也。」
三、僖五——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繁物。」杜曰:「逸書。」
四、僖二十三——《周書》有之:「乃大明服。」杜曰:「《周書》,《康誥》。」
五、僖二十四——《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杜曰:「《夏書》,逸書。」
六、僖二十七——《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杜曰:「《尚書》,虞夏書也。」按,此三語在今《皋陶謨》中(偽孔《益稷》)。
七、文五——《商書》曰:「沈漸剛克,高明柔克。」杜曰:「此在《洪範》,今謂之《周書》。」
八、文七——《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戚,勸之以九歌,勿使壞。」杜曰:「逸書。」
九、宣六——《周書》曰:「殪戎殷。」杜曰:「《周書》,《康誥》也。」
十、宣十五——《周書》所謂「庸庸祗祗」者,謂此物也夫。杜曰:「《周書》,《康誥》。」
十一、成二——《周書》曰:「明德慎罰。」杜曰:「《周書》,《康誥》。」
十二、成十六——《周書》曰:「惟命不於常。」有德之謂。杜曰:「《周書》,《康誥》。」
十三、成十六——《夏書》曰:「怨豈在明,不見是圖。」杜曰:「逸書也。」
十四、襄十三——《書》曰:「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杜曰:「《周書》,《呂刑》也。」
十五、襄二十一——《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惟帝念功。」杜曰:「逸書也。」
十六、襄二十三——《夏書》曰:「念茲在茲。」杜曰:「逸書也。」
十七、襄二十六——故《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杜曰:「逸書也。」
十八、襄三十一——《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杜曰:「今《尚書·大誓》,亦無此文,故諸儒疑之。」
按,此處傳文疑是敷衍經文者。《經》云:「公薨於楚宮,」《傳》云:「公作楚宮,穆叔曰:《大誓》云:『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君欲楚也夫,故作其宮。若不復適楚,必死是宮也,』六月辛巳,公薨於楚宮。」魯至此時,幾成楚之藩邦,何欲楚之有?《魯語》記襄公如楚之故事云:「襄公如楚及漢,聞康王卒,欲還,叔仲昭伯曰:『君之來也。非為一人也,為其名與其眾也。今王死,其名未改,其眾未敗,何為還!』」如此形勢,何欲之為?且楚宮之楚,非謂荊楚之國,猶言大宮也。《詩》:「定之方中,作於楚宮。揆之以日,作於楚室。」是其例。強以左氏書比附經文者,乃有此露馬腳之文焉。
十九、襄三十一——《周書》數文王之德,曰:「大國畏其力,小國懷其德。」杜曰:「逸書。」
二十、昭十四——《夏書》曰:「昏,墨,賊,殺。」皋陶之刑也。杜曰:「逸書。」
二十一、哀六——《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冀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又曰:「允出茲在茲。」杜於前段下云:「逸書。」於後段下云:「又逸書。」
二十二、哀十一——《盤庚》之誥曰:「其有顛越不共,則劓殄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邑。」杜曰:「《盤庚》,《商書》也。」按,今本《盤庚》作「乃有不吉不迪,顛越不恭,暫遇奸宄,我乃劓殄滅之,無遺育,無俾易種於茲新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