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觀論頌講記 · 觀因緣品第一

一切法的存在與生起,是依於因緣的,這是佛法的根本義,所以先觀察因緣,看他是怎樣的生起一切法。泛泛而談世間一切法有因有果,世人也未嘗不說,但唯有佛教特別談到:凡是存在的,是從眾緣所生的;非緣生的,一點也沒有。因、緣二字,在根本聖典中,有何不同,很不易說,如集、因、緣、生、根、觸等,都名異義同,不過習慣都簡單的只說因緣罷了。一般的解釋:親切的、主要的條件是因,疏遠的、次要的條件是緣。其實也不一定。如薩婆多部說六因,《舍利弗毘曇》說十因,《瑜伽論》說十因,是包括一切因緣在中的;銅鍱者說二十四緣,《舍利弗毘曇》說十緣,說一切有部說四緣,因也是包括在內的。怕是有部學者吧!把種種因緣,精練為四緣,為後代學者所通用。佛說一切法從因緣生,目的在破邪因、無因,常見、斷見等錯誤,又開示一切法的寂滅性。這本是佛學中,普遍而共認的。但一般人對緣生的見解,生起不正確的錯誤,主要是以為有實在的法,從實在的緣生。本品觀因緣,就是否定自性有的因緣生,深刻的通達諸法無自性空。如一般所講的因緣,雖不同於外道的妄計,但不徹底。所以《般若經》說:『欲知四緣,當學般若波羅蜜。』龍樹曾假設問答,而給以說明:講四緣,毘曇是詳細不過的,為什麼學習四緣要學般若呢?《般若經》似乎沒有廣談四緣吧!要知道:四緣生法,從實有的見地去看,起初似乎是可以通的,但不斷的推究,不免要成邪見。你想!四緣生一切法,而四緣本身也要從緣生,這樣再推論,其他的緣,仍須緣生,緣復從緣,就有無窮的過失。若說最初的緣不須緣生,那又犯無因生的過失,所以有他的困難!若能理解一切法畢竟空,才能建立如幻的緣生,不再陷於同樣的錯誤!這樣,本品觀因緣,就是觀察能生的因緣,若如實有者所說,是不行的。但性空者,並不否定四緣,如幻如化的四緣是有的,從這樣的因緣生起,不僅遮破了自性的緣生,也顯示了一切法本性空寂的不生。 甲一 標宗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此二頌八句,初四句標緣起的八不,次二句明八不緣起的利益,後二句是作者禮讚。這兩頌標明了全論的宗趣所在,不是〈觀因緣品〉的頌文,因為在論初,所以附在本品之前。八不分四對,要說明八不,先從生滅等四對說起。生滅有三種:一、一期生滅,這是一般人所能明了的,如人初生叫做生,後來死亡叫做滅,這是在一期相續中,呈現的諸行無常相。有生必有滅,有情如此,無情也如此;如世界初成是生,後經幾多劫的相續到毀壞是滅。這生滅,在相續中,有分為生、住、滅三相的,有分為生、住、異、滅四相的。二、剎那生滅,如人從生到死的一期生命中,從深叡的智慧去觀察時,才知道是剎那剎那的生滅變化著,沒有一念(極短的時間)不在潛移密化的。假使有一念停滯在固定的不變中,在論理上說,此後沒有任何理由,可以使它變化;事實是無常變異的,所以成立剎那生滅。三、究竟生滅,這是一般人更難理解的。一期生命結束了,接著又受生,生而又死,死而又生,生生死死的連續不斷,如大海的波波相次,成為世間生生不已的現實,總名為生。等到截斷了生死的連索,達到無生的寂滅,這叫做滅。這究竟的大生滅,如十二緣起的『此生故彼生,此滅故彼滅』就是。這種生包括了世間的生死法,滅包括了出世的涅槃法。常斷有二義:一、一期的,時間的連續上,起初是這樣,後來還是這樣,這就是常。在前後的連續中,完全解體,就是斷。二、究竟的,就世間生死邊說,常在生死中,這叫常。斷除種種的煩惱,斷生死,這叫做斷。但佛教中,凡是世間法,是不大說為常的,多稱為相續,因為常容易與梵我論混濫。在出世解脫邊說:解脫生死的涅槃,本來如是,所以也說為常,但這常是超時間性的。斷煩惱而顯證的,也偶然的稱為斷的。但怕它與斷滅見相混,所以多說為『空』、『寂』、『離』等。一異呢,也有二:一、外待的,若觀此法與彼法,沒有依存的關係,而是獨立的,那就是獨存的一與對立的異。二、內含的,隨便觀察一法,他是因緣和合而一合相的是一,在和合的一相中,存有種種差別,這就是異。但不空論者,常以為前一種是真實的,後一種是假名的。一與異,別譯作一與種種,這可以概括總合與部分,統一與對立,同一與差別,和合與矛盾,單一與雜多等。來出,是就人或法的動作的內外向說的。從彼而到此是來,從此而到彼是出(出就是去)。這八者(《大智度論》加因、果為十),包含了世間的根本而最普遍的法則,即是現起、時間、空間、運動四義,為一一法所必備的。因為存在者必是現起的,必有時間性、空間性,又必有運動,所以,這四者,實在總攝了一切。如執有真實自性的八法(四對),就不能理解說明世間的實相,所以一一的給以否定,說: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 八不可以作多種不同的觀察,綜合這八不,可以破一切戲論;就是單說一句不生或不常,如能正確的理解,也可破一切。可以說:一一不中,遍破一切法。現在,不妨作一種解釋。 『有』、『生』,我常用存在、現起來解釋的;有是存在,生是現起。似乎前者的範圍廣,顯在的、潛在的,都是有;後者只是存在中一分現起的。但據龍樹的正見看,存在的有和現起的生,二者的範圍,到底是同一的。意思說:凡是存在的,就是現起的;沒有現起的存在,等於沒有。一般人以為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發現;其實,有甲功能存在,等於甲功能的現起,不能甲功能存在而沒有現起。他們的意境中,是近於因中有果,而不是直觀法法的當體與法法的相依相成。《中論》的本義是現起即存在。這生起即存在的緣起法,自然有顯現或隱微的,有我們所從來沒有發見的。『此有故彼有,此生故彼生』,其實同是緣起,沒有有而不是生的。生是因緣的生起,有是因緣的存在。實在論者,執著自性有與自性的生起。既然以為自性有,不論他說不說生起,他終究是反緣起的。觀察這『自性有』非有,名為無自性空;自性有的生起不成,名為無生。無自性有,也就沒有自性無;無生也就無滅。這包含了存在與非存在、存在與現象的問題。這存在與生起的,不理解緣起,從自性見去認識,那不問他是直線的、曲折的、旋形的,總覺得在時間的活動中,是前後的。如果在一期中,見某種相似相續的存在,就以為昨天如是,今天仍如是,有一常住不變的存在。若在無常變化中,或者色,或者心,不能發覺它前後的相續關聯,就以為是從此斷滅。這是常與變的問題。從自性有的觀念去觀察同時的彼此(也可從時間上說),如以為此法與彼法有同一性,就覺得合而為一,沒有差別可談(有差別,他以為就是非實在的),成為渾一的整體。如發見了差別,就以為一一的獨存而彼此敵對著。這是統一與對立或一體與雜多的問題。從自性見去觀察那存在與生起的,在時空中的運動,覺得不是從此去彼,就是從彼來此。而這樣的來去,在時空的一點,他們只能說不動的,要說動,就發現它的矛盾不通。這是運動問題。這存在與非存在,常與變,統一與對立,是緣起的三相;而在自性見者,也就是自性的三態。而這三一無礙緣起相的運動,自性有者,也不能認識。所以他們的生滅斷常一異來去,一一給它個不字,開顯了緣起空寂的實相。自性空,才正見了緣起假名的生滅來去。不過八不的意義非常繁廣,這只是一種方言而已。 「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論」:佛在經中,說這八不的因緣(緣起的異譯,與〈觀因緣品〉的因緣不同),是善能滅除一切戲論的。善滅的滅字,什公譯得非常善巧,這可從兩方面說:一、八不的緣起說,能滅除種種的煩惱戲論,種種不合理的謬論,不見真實而起的妄執。二、因種種戲論的滅除,就是自性的徹底破斥,能證得諸法的寂滅,出離生死的戲論海,走入寂滅的涅槃城。龍樹菩薩洞達了這緣起法的甚深最甚深,難通達極難通達,而佛卻能善巧的把它宣說出來,這是很難得的。不說在世間的學說中第一,就是在佛陀的一切聖教中,緣起也是最深刻的、最究竟的。這樣的善說緣起的大師,怎能不懇切至誠的敬禮!所以說:「我稽首禮佛,諸說中第一。」 關於八不與二諦的關係,向來有幾種解說不同。從世俗、勝義諦說,八不是世俗呢?是勝義呢?清辨論師說:不生不滅、不一不異,是依第一義諦說的;不斷不常,是依世俗諦說的;不來、不去,是依二諦說的。也有說:這都是依第一義諦說的。他是主張世俗中有生滅自相的。《大智度論》講到第一義悉檀,也是引這八不來解釋的,可見是依第一義諦有八不。這樣,世俗中難道是生滅一異常斷來去的嗎?也是,也不是。這意思說:觀察緣起的自性,八事不可得,本是勝義諦的八不觀,所以可說是依第一義諦說的。不過,勝義諦觀不單指性空的實證,聞思修的觀慧也是中觀。這聞思修的勝義慧,是在緣起法上尋求自性有的生滅、斷常等,緣起法中沒有這自性的生滅、一異等。固然勝義諦中空無自性,也可見世俗諦的緣起相中也是沒有的,所以世俗是無自性的緣起。自性的生滅、常斷、一異等,二諦俱破。二諦中自性都不可得,這才世俗中無自性的緣起,與勝義中緣起的性空,相成而不是互相矛盾的。這才是佛教的性空緣起的正見。緣起是無自性的,我們執著他自性有,這不是錯誤到極點了嗎?所以在世俗法中,觀察無自性可得,即能觀入勝義空性。 從學派上看,說一切有系是以緣起為有為法,是因;大眾、分別說系,以緣起為無為法,是因果的理則。緣起無為者,也可說緣起法是不生不滅的,但不是中觀的正見。緣起有為者,可以在因果體用上說不生不滅等,但也不是中觀的正見。中觀者的八不緣起,是依《化迦旃延》等經而闡揚的,從生滅一異的假有無實上,顯示不生不滅等。所以從勝義諦說,不生不滅等,是緣起法的本性空寂;從世俗諦說,這是緣起的幻相無實;而世俗與勝義是無礙的,這才是本論的正見。本來,佛在因果相生中,見到因果的條理,悟到這因果理事的幻化非真而悟入空寂。佛所證在此,所說亦在此,從緣起的生滅顯示寂滅,才是佛說緣起的目標所在。這唯有在般若等性空經、中觀等性空論,才圓滿而扼要的開示出來。 古代三論宗講的單復橫豎,是很有意義的,若能理解單復,就不會受圓融的牢籠,才能博而能約。有、無是單句,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複句。一方面看,亦有亦無,是有無的綜合,而非有非無,又是前三者的否定,或亦有亦無的另一說明。但在另一方面看,複句,只是言辭的變化,內容並不見得奇妙。明白的說,有有、有無,還是有;非有、非無,還是無。再說得徹底一點,有可以包含了有有、有無、有亦有亦無、有非有非無;或者更進一步,有雙亦雙非,有非雙亦雙非……。看來單純的有,或者還包含得多一點,包含一切的存在。但是一般學佛法者,容易受名相的轉動,以為亦有亦無是包括了有無的,比單說有無要進一步。不知亦有亦無還是有,而無卻是一切的否定。如能理解單復的無礙,才知八不的不字,比那不而非不,要徹底得多。再說橫豎,橫,是相待的假立,如說有,同時就有無與他相對,沒有無,有的觀念就不能成立。豎,是超情的,眾生在不是實有上,執著為有,可以用無來否定他。但說無的用意,是因指見月的,並不叫你想像執著有個實在的無。真正性空的空,八不的不,無自性的無,都是不能滯在假說相待上的,是要你離執而超越的、離去自性的,這叫做『破二不著一』;若從相待上去理會,這叫做『如狗逐塊,終無了時』。這又與單復有關。眾生執實有,所以說空;懂得佛陀的真意,悟入性空,早是一了百了。但有人把有同空對立起來,以為這是有的,那是空的,所以又說非有非空,其實非有非空還是空。有人又執著有空非有非空,所以又說非(空有)二非(非有非空的)不二。懂得的,還是一致的。無差別中作差別說,橫的是假名,豎的是中道,中即離能離所而為自覺的境界。但執著絕對中道,把他同假名對立,還不是一樣的錯誤嗎?所以,像八不中的不生,不能看為與生對立的一法,或者單不此生而不能不一切。龍樹說:是非生,非不生,非共(俱),非不共,名為無生法忍。無生是這樣的單復無礙、橫豎無礙,其他的也無不如此。 甲二 顯義 乙一 總觀 丙一 觀集無生 丁一 觀四門不生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此二頌,明四門不生,這在本論中,與標宗的八不頌,同是膾炙人口的。凡是以為一切法是自性有的,那就必是生起的;所以觀察它是怎樣生的。如生起不成,就足以證明非自性有的空義。講到生,不出有因生、無因生兩類;有因中又不出從自生、從他生、從共生三種,合起來就是四門。既是自性有,那從自體生嗎?不,就轉為別體的他生,這二者是一正一反;共是自他和合生,就是合(正),又不能生,那就達到非自他共的無因(反)。這已達到了思想的盡頭,再說,也不過是層樓疊架的重複。凡是主張自性有的,就可以此四門觀察,不能離此四門又說有自性的生。四門中求生不得,就知一切自性有的不生了。所以這是能遍破一切的。像印度外道講生,雖有很多流派,不出這四種:數論主張因果是一的,這是自生;勝論主張因果是異的,是他生;尼乾子主張因果亦一亦異的,是共生;自然外道主張諸法自然有的,是無因生。如果佛法中有執為自性有的,也不出這四門。 「諸法」的法字,或者譯作物體,梵語中是說實在性的東西,就是自性有的東西。自性有的諸法,「不」會是「自生」的。自生,是說自體能生起的。假定是自體生的,那在沒有生起以前,已經生起之後,是沒有差別的,依本有自性而生起,這才合乎自生的定義。但是,不論在何時、何處,什麼也不會這樣生的。為什麼呢?自生,本身就是矛盾不通。凡是生起,必有能生與所生,既含有能所的差別,怎麼能說自體生呢?可以說自即不生,生即不自。同時,凡是生起,必然與未生有一種差別;未有而有,未成就而成就。現在說自體如此生,生個什麼東西呢?可說是一點意義都沒有。並且自體如此生,就不須其他條件,那麼,前念既如此生,後念也應如此生,生生不已,成為無窮生。若說要有其他的條件,所以前念自生而後念不生,那就失卻自生的意義了!所以沒有一法是自生的;自生只是從自性見所起的妄執罷了!有人以為既不是自生,應該是他生,他是別體的另一法。其實,既沒有從自體生,也就「不從他生」,要知他生是同樣的矛盾不通。可說他即不生,生即不他。凡是此法由彼生的,彼此就有密切的關聯,決不能看為截然無關的別體。別體的他能生,這是絕對不能的。譬如火從木生,火木不是能截然各別的,不然,水呀、鐵呀,這一切法,豈不也是別體的他?他木能生火,他水、他鐵等也應生火了。同是別體的他,為什麼有生不生的差別呢?假如說:他生的他,是有關係而親近的他;那無關而疏遠的他,不可為比例。這也不然,既有親疏的差別,為什麼說同是別體的他呢?不能生的是他,能生的就不應是他了。所以執著自性有的,說另一別體的他能生這實有法,是不合理的。一般人執自生的少,主張他生的多,我們必須破斥這他生的妄計!有人以為單自不生,獨他也不生,自他相共當然是可生的了。他們的見解,就是果體已經成就了的,或是果體的理,或是果體的功能,再加以其他的條件的引發,自他和合就能生諸法。「不共」生,在青目釋中是不廣破的,因為共生不出自他,自體不能生,他體不能生,自他和合怎能生呢?如一個瞎子不能見,許多瞎子合起來,還不是同樣的不能見嗎?所以說共生是犯有自生、他生的雙重過失。有一類外道,對世間一切的存在與生起,不知其所以然,看不出它的因緣,於是便以為一切的一切,都是自然如此的,執著是無因生的。果法從無因而生,這在名言上又是自相矛盾的,有因才有果,無因怎會有果呢?現見世間有情的事情,要有人功才成就,若完全是無因的,人生的一切作業,豈不都是毫無意義?貧窮的自然貧窮,富貴的自然富貴,這麼一來,世間的一切,完全被破壞了。同時,如果是無因而有果,此地起火,別地為什麼不起呢?同樣是無因的,為什麼有生有不生?別地既不起火,可見這裡的火,是自有他的原因,只是你不能發覺罷了!所以說「不無因」生。主張自性有的,都可用這四門觀察它的怎樣生起。一一門中觀察不到,就可知自性生不可得,所以說「是故知無生」。 反過來問中觀學者,諸法究竟有沒有生呢?有生,是自生呢?他生呢?共生呢?還是無因生?敵者還不是可以用同樣的方法來破斥你。中觀者說:一切法是緣生,緣生是不屬前四生的,所以就免除了種種的過失。古代三論宗,從一切法無自性的觀念出發,說一切法唯是假名,不從自他等生。如長短相待,他的初章中假說:『無長可長,無短可短。無長可長,由短故長;無短可短,由長故短。由短故長,長不自長;由長故短,短不自短。不自長故非長,不自短故非短。非長非短,假說長短。』這意思是:從長短的相待相成中,理解無長短的自性(也叫做中)。唯其沒有長短自性,所以是假名的長短(也叫做假)。這無自性的長短,觀察他的自性有(如四生),雖畢竟清淨,一毫不可得,而假名的緣生宛然。他從緣起理解到無自性,在無自性上成立相待假(這叫成假中、中後假)。這一觀察過程,是非常正確的。天台破他有他生過。照天台家的意思,一切法非自他等生,是不可思議的因緣生,即空即假即中的緣起,是不可思議的。在他的解說中,有『理具事造』說。天台家的緣起說,是妙有論,與中觀的幻有論多少不同。西藏傳月稱的解說:諸法因緣生,就是無自性生,無自性生,所以是緣生。這無自性的因緣生,唯是觀待的假名,與三論宗的見地相近。常人直感中的一切,皆有自性相浮現在認識上,就是有一自成的、常爾的、獨存的感相。若因此主張自性有,以為是實有的,就可推究這自性有到底是怎樣生起的。這不是自生,就是他生,或者共生、無因生,不能離這四生更說有生。在四生中,得不到自性有法的可生,才知沒有這樣的生,就是無自性生。有中觀正見的學者,解了一切法的無自性生,是如幻如化的緣生。一切法本沒有獨立的自性,是種種因緣的和合生。如鏡中像,不能說是從玻璃生,面生,光生,空間生;尋求像的自性,永不能得,而在種種條件的和合下,就有此假像。生也不見有一自性的像從那裡來,滅也不見有一自性的像到那裡去。這如幻的緣生,不以為他是真實的,所以不應該作四門觀察,四門觀察是觀察真實的;而世諦假名,是不為勝義觀所得的。因為外道、小乘都執有實在的自體,所以用四門破除自性生,而無性的緣生,不能與四生混濫的。 『如諸法自性』一頌,在其他的譯本中,在立四緣頌之下。青目釋卻提在前面,我們就根據青目釋解釋。上一頌是標,這一頌是釋。八不頌雖列舉了八不,但〈觀因緣品〉卻專釋不生;不生中初頌是用四門觀察,第二頌主要的在解釋無自性生。自性生不可得,其他三生也就容易知道不可得。自性生是四門的根本,如不生是八不的根本一樣。何以自生他生都不可能呢?「如」一切「諸法」的「自性」是「不在於緣中」的,所以決沒有從自性生的。因緣和合的存在,是由種種的條件所生起。自性卻是自成的,本來如此的。自性與緣生,不相併立。所以凡是自性成的,決不假藉眾緣;凡是眾緣生的,決無自性。一切法依眾緣而存在,所以就否定了自性有。沒有自性,當然沒有從自性生了,自性生尚且不可得,他性生當然不成。這因為,他性實際就是自性,從彼此互相對立上,說此是自性,說彼是他性。如在他法的自體看,還是真實獨存的自體。所以說:「以無自性故,他性亦復無。」自他都不得生,又怎能說共生?有因尚且不生,何況無因生?這是不難了解的,所以頌文也就不說了。 丁二 觀四緣不生 戊一 立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觀四門不生,遍破了一切自性實有者;觀四緣不生,卻針對著佛法內部的學者。說一切有系主張四緣能生諸法。論主說因緣生不是自性生,說一切有系雖表同情,但以為四生中的他生,是沒有過失的,緣生還不是他生嗎?所以引證佛說與阿毘曇中的四緣,成立他實有一切法可生。「因緣」,在大乘唯識學上,說唯有種子生現行、現行熏種子是因緣。但有部說因緣,體性是一切有為法;在有為法作六因中的前五因(同類因、俱有因、相應因、遍行因、異熟因)時,都名因緣,意義是能為親因的緣。「次第緣」就是等無間緣,體性是一分的心心所法。前念的心心所法,能為次第的後念心心所法生起之緣,所以叫次第緣。有部的因緣,是通於三世的,次第緣則限於過去現在,因為未來世的心心所法,是雜亂的,還沒有必然的次第性。過去現在中,還要除去阿羅漢的最後心,因為剎那滅後,不再引生後念的心心所,所以也不是次第緣。「緣緣」,就是所緣緣。心心所的生起,必有他的所緣境,這所緣境,能為心心所生起之緣,所以叫(所)緣緣。像滅諦無為等,都是所緣的、可知的,所以緣緣通於一切法。「增上緣」,不論那一法,凡是有生起他法的勝用,或者不礙其他法的生起,都叫增上緣。這本可以總括一切緣,這裡是指三緣以外的一切。一切法生,不出此四緣,此外更沒有餘緣可以生法的。所以說:「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從緣生的一切有為法,不外心、色、非色非心三類。色法是依因緣、增上緣二緣生的。心心所法,依四緣生。非色非心的不相應行法中,像無想定、滅盡定,有因緣、次第緣、增上緣三緣;不是心法,所以沒有所緣緣。其他的非色非心法,也從因緣、增上緣二緣生。由此四緣,一切法得生。就是有名目不同的,也都可包括在這裡面,所以說更無第五緣。同時,彈斥外道的邪因,像自然生、大自在天生等。《解深密經》說依他起不從自然生名生無自性,也就是這個道理。 戊二 破 己一 審定 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 是緣為有果 是緣為無果 這一頌的性質是審定。凡要破別人,必須先將他的執見,加以審定準確,他才無可詭辯,無從諱飾。本頌的含義很晦澀,各家譯本都這樣。外人立四緣生果,當然主張果從緣生,為什麼還要問是不是從緣生呢?依青目釋說,這是雙定二關。立果從緣生的人,聽到性空者說緣生不成,他是會轉而執著非緣生的。現在要審定所指的果性,究竟從何而生,所以作雙關的問定:「果為從緣生」呢?還是「從非緣生」呢?使他進退不通,無路可走。這二問,《般若燈論》的解說:是緣中有生果的作呢?還是離緣有生果的作呢?緣中有作固然不成,離緣外有生果的作,同樣的是不成。上半頌,審定他的果法是從什麼生;下半頌是審定他生果的緣,「是緣」中先已「有」了「果」呢?還「是緣」中「無果」呢?如說木能生火,未生火前,木中就有火了呢?還是沒有火?這二門四關,可以總括一切,因為說有果可生,不出此從緣生的先有果、先無果,與從非緣生的三門。 己二 別破 庚一 觀四緣不成 辛一 觀因緣不成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果先於緣中 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 先有何用緣 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觀因緣不成有三頌,初頌用一門破,次頌用二門破,第三頌用三門破。正破審定中的緣生門中的有果、無果二關。 第一頌,先從常識的見解出發,總破他緣的生果不成。什麼叫做緣?「因」為「是(此)法」能「生」彼「果」,所以「是法」就「名」之「為緣」。這樣,緣之所以為緣,不是他自身是緣,是因他生果而得名的。如父之所以為父,是因生了兒子才得名的。那麼,「若是」在「果」法尚「未生」起的時候,為「何不名」為「非緣」呢?如炭能發火,說炭是火緣,在炭未發火前,為什麼不說炭非是火緣?緣不能離果而存在,可見預想有他緣而後從緣生果,是不成的。這是用一門破。 這本是破自性實有的他緣不能生果的。他們不理解本身的矛盾,又想法來解說。執著從因緣生果的,不會承認非緣生,所以就從兩個不同的見解來轉救。有的說:緣中果雖沒有生,但已有果法的存在,這存在的果法,有說是果的能生性,有說是果的體性。因為緣中已有果,所以在沒有生果時,已可說是緣,從此緣能生。有的說:緣中雖還沒有生果,也還沒有果,但從以前的經驗,知道他是緣。如過去見過從炭生火,現在見了炭也就可以知他是火緣。從這樣的緣,能生後果。這兩個不同的見解,就是因中有果派、因中無果派,其實同樣是不對的。「果」還沒有生起之前,不能說某法是緣。如「先於緣中」去觀察他,先有果體呢?還是先無果?先「有」先「無」二者,都是「不可」的。假定說緣中「先無」果,那這個緣到底是「誰」的「緣」呢?因中無果者,常從世俗的經驗,以為從前見過,所以知道是某法的緣。但現在是抉擇真理,不能以世間的常識作證。並且,你執著緣中無果;不能答覆現前研討的對象,卻想引用過去的來證成。過去的是緣中無果不是呢?過去的還不能決定,卻想拿來證明現在的,豈不是以火救火嗎?若說緣中「先」已「有」果,那還「用緣」做什麼?為了生果才需要緣;果既先有了,還要緣做什麼呢?一般人,總以為緣中先有果的可能性或果的體性存在,加上其他條件的引發,就可顯現起來了。他們常從動植物的種子去考察,才產生這樣的結論。不知因果的正義,決不是那樣的。如一粒豆種,種下土去,將來可生二十粒豆。若說這二十粒,早就具體而微的在這粒豆種中,那麼,這種豆,還是從前種生的,從前那一粒種豆,不是有更多的豆嗎?這樣的一一推上去,那不是幾百年前的豆種中所有的豆果,多到不可計數了嗎?因中先有果,是不可以的。若緣中先有果,緣就沒有生果的功能,也就不成其為緣了!這就是用二門破。 或者說:執緣中有果是肯定的,是一邊;執緣中無果,是否定的,也是一邊,都有困難。所以緣中應該是亦有果亦無果,這是矛盾的統一,是綜合,是沒有過失的。龍樹論對這一類妄執,認為是不值得多破的,因為他不出上說的有無二門。況且真實存在的自性有,不能是如此又如彼的。有不是無,無不是有,說緣中又有又無,這不是矛盾戲論嗎?假定矛盾就是真理,那自相矛盾的真理,真是太多了!所以說:「果」於緣中「非」先「有」可以「生,亦復非」先「無」可以「生,亦非」亦「有」亦「無」可以「生」。有,無,亦有亦無的三門,都不可生,怎麼還可「言有緣」呢?這是用三門破。《十二門論》的第二門,對這個問題,有詳廣的抉擇。青目論師說前二頌總破,後一頌是別破因緣;但龍樹的《大智度論》,說這三頌都是觀因緣不成的,所以現在也就作這樣的解釋。 辛二 觀次第緣不成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次第緣,是說前念的心心所法滅,有一種開闢引導的力量,使後念的心心所法生。現在觀這自性有的次第滅心,不成其為緣。因為真實自性有的前念後念脫了節,不能成立他的連續性。前念滅,後念生,滅有未滅、已滅、正滅三者,生也有未生、已生、正生的三者。現在唯破前念的已滅,與後念的未生,不破已生未滅,及正生正滅。因為已生是後心已經生起,生起了還談什麼緣?未滅是前心未滅,未滅,後念當然不能生,所以也不成緣。那正滅正生不離已與未,也不必再談。先從後念的未生來說,後念的次第「果」法,「若」還「未生」起的「時」候,「則不應」說「有滅」心為緣。後念沒有生,如前念已經滅了,那就前後脫了節,而不成其為因果了。若說前念的滅心,在滅下去的時候,有一種力量,能使後念的心心所法生。這也不行,因為滅就是無,沒有一種滅法能夠作緣的,所以說「滅法何能緣」。也不能說法體已滅,作用還在;無體之用,是不可思議的。這樣,後果未生,不應有滅心為緣。滅法已滅了,又不可為緣,是「故無次第緣」。有人說:將滅未滅時,有一種力量,在他正滅的時候,後念心心所法正生。龍樹說:不是已滅,就是未滅,沒有中間性的第三者,所以不能說正滅時能生。他們不能成立次第緣,問題在執著不可分的剎那心。 辛三 觀緣緣不成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於此無緣法 云何有緣緣 佛在經中,說一切法時,什麼有見無見、有色無色、有漏無漏、有為無為等,在世俗幻有的心境上,雖有種種的相貌,但觀察一切法的真實時,就是一切法性空,所謂『百卉異色,同是一陰』。這一切法性空,就是「諸佛所說」的「真實微妙法」,就是一切法的真實相,離卻戲論顛倒錯覺,不是凡夫所能正覺的。一切法真實相,沒有證覺到的,不認識他,他是畢竟空;悟入這真實相的聖者,深刻而透徹的現覺了他,他還是畢竟空。「於此」畢竟空中,一切戲論相都不可得,「無」有所「緣」的「法」相可說。假使能緣所緣,就不是真正的證見畢竟空。平常說般若智慧能證法性,似乎是有能所的對立,這實在是一種說明,並非通達了一切法性空的,有能證所證之別。龍樹說:『緣是一邊,觀是一邊,離此二邊名為中道』,也就是入不二法門。這樣,在如幻的世俗心境中,說能緣所緣。從真實上看,並沒有所緣的實體,那怎麼執著有真實自性法能作「緣緣」呢?護法的唯識宗說:證法性的時候沒有疏所緣緣的影像相,親所緣緣的真如體相是有的,這就是主張有真實所緣緣,與中觀者的見解不同。 辛四 觀增上緣不成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增上緣的作用,對所生的果法,有強勝的力量,能助果生起;或有多少力量,或只是不障礙他法的生起,都名增上緣。增上緣很寬泛,但常說十二緣起,多就增上緣說。現在就在十二緣起上說,『此有故彼有』是緣起的定義。有,在實有論者的觀念中,是把他當作真實存在的。但「諸法」是緣起,並不真實存在,而是「無自性」的;沒有自性的諸法,即「無有」真實的「有相」;既沒有實體的有,怎麼可「說有是事故是事有」?有是事是因有,是事有是果有,就是『此有故彼有』的異譯。因的實在,還不能成立,何況能因此而起實在的果,所以說「不然」。 庚二 觀緣生不成 略廣因緣中 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 云何從緣出 若謂緣無果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果從緣生 是緣無自性 從無自性生 何得從緣生 上面已觀破了四緣的實體不成,這三頌,進一步去觀緣的生果不成。每一法的生起,是由眾多的因緣所生。假定果是有實體的,那他究竟從那裡生起?或者總「略」的,從因緣和合聚中看;或者詳「廣」的,從一一因緣中看:「求果」的實體,都「不可得」。如五指成拳,在五指的緊握中,實拳不可得;在一一的手指中,也同樣的沒有實拳。這樣,「因緣中」既「無」有果,「云何」說是「從緣」中生「出」果來呢?世人聽了,雖覺得廣略的因緣中沒有果,但總以為從緣生果,而且有他的實在體。所以說:「若」承認了「緣」中「無果」,「而」又說果「從緣中出」,此「果」體為什麼「不從非緣中而出」呢?因為緣中無果,就與非緣沒有差別了。如炭是生火的緣,泥土非是火緣,是緣的炭中無火果,而可以生火,非緣的泥土,照樣的無火,為什麼不生火呢?非緣中出,不是對方所承認的,不過難他的緣不成緣,等於非緣。這兩頌,從緣不成緣去難他的能生,下一頌從緣無自性去破斥他。外人說:有真實的「果,從緣生」起。假定能生的緣是真實的,所生的果或者也可說是真實。但緣究竟有否實在自體呢?仔細的推究起來,「是緣」也是從因緣和合生的,「無自性」的,「從無自性」的因緣而「生」,所生法,當然也是無自性的,怎麼可說有真實的果法,是「從緣生」呢? 丁三 觀一切不成 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以果無有故 緣非緣亦無 上面審定文中,有『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兩句,從緣生果的不可能,已經一一說破;這裡例破非緣生果,總結一切不得成。照上種種的觀察,真實的果法,不可說是從緣生的。有人以為緣生不成,自然是非緣生了。非緣生,就是無因生。無因生果,這是破壞世間善惡罪福等的一切因果律,決無此理,所以說「果」非特「不從緣生」,也「不從非緣生」。因為緣與非緣都不生,所生的真實「果」法,就根本「無有」;所生的實果不成立,能生的「緣非緣亦無」。緣與非緣的無有,既可以約所生的果法不可得說,沒有所生,怎麼還有能生的緣非緣呢?也可以這樣說:緣非緣的本身,也還是從其他緣非緣所生的果法,所以同樣的實體不可得。一切自性有法不可得,就能理解無自性的緣起正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