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聞錄 · 咫聞錄卷十一

溫汝適 《咫聞錄》
換 身 聞贛州一老僧,傴僂痿瘠,嘻吁龍鍾,對壯僧曰:「吾之室,欹斜剝蝕,不堪再棲,欲假子之室以居,未知可通融否?」壯僧曰:「 可。」次早,壯僧起,而身則老僧也。意氣如舊,行動非昔,曰:「吾非昨日之吾矣, 老何速也!」至析招聚齋,少一壯僧,查之。老僧應曰:「吾在是也。」眾僧曰:「子乃長老,何以壯為?」 聽其音,果若壯也,奇之。住持命眾僧遍尋壯僧,不見,訪之無蹤。壯僧悟曰:「 昨日長老欲假吾室而居,非假吾室也,借吾身也。吾應之, 而彼換身以去。彼之身委難延之,吾當追己之身,以還彼身可也。」控之於官,官以事近妄誕,不准。 噫,彼僧蓋已得道矣。不然, 胡能脫敝體於人,而假壯體以行乎? 此中年修心,功已成而年老, 故假未朽之身, 遨遊名山大川。佛法無邊,克躡其蹤焉。 天 妃 廟 海豐??門天妃廟,最著靈異,海艘出入,無不禱焉。居民歲於八九兩月,魚期興時,斂錢詣廟,懸燈結彩,薦牲陳牢,演劇設醮。其期請神自擇。先期一月,鄉人書成鬮紙,以供於神前,拜跪禱告而拈之,開視何月日,祭乃定。嘉慶二十五年七月間,拈鬮在十一月初六日,咸謂從未有若是之遲也,此必有故。至八月二十三日,禮部行文到粵,知聖駕崩於七月二十五日,百日孝滿,方許民間笙歌鼓樂;而神之所定,恰在國孝滿後一日,無犯禁令。天妃之靈,一至於此,可不肅然起敬哉! 憑 空 行 嘉慶初年,川楚教匪滋事。有守隘防禦之友, 自宜昌來,談及壬戌仲秋,望後三日,夕陽將頹,四際無雲。左村忽見一人,肩擔兩囊,席帽草履,憑空而行,離地十餘丈。眾皆引頸駭異,嘖謂教匪之真有邪術也。 村有武舉,平日專攻手彈,取隨身被帶泥丸彈去, 適中其肩。翻身墮地,趨往望之,只有兩囊,人不見也。啟囊視,盡白布,無他物。即攜回收貯。 當晚,鬼聲嘈嘈,群來索布,眾皆驚惶。窺之無見,啟之不敢。武舉曰:「 聽之而已。彼有邪術,看其動靜若何, 再作區處。」合眾堅守以防。須臾,聞撒沙擲石之聲,如雨冰雹,至天明始釋。門內外沙石,積有尺余。 次晚,仍如前守。聽眾鬼號曰:「某等畏教匪之屠戮,已作餓莩。雨洗白骨,日照青骸,百計千方,售布以掩之,非邪術也。可由山左登高而望,自起狐兔之悲也。」 早起,村人盤山越嶺,攀援逆足而上高巔,見白骨蔽野,心甚慘怛。返至家村,已犬吠黃昏矣。將兩囊攜出門外。未幾,但聞號之聲,變為喜笑之音,曰:「 無以為報,惟有護茲村莊,不致教匪蹂躪。」後大兵凱旋,是村安居如堵。村人感其情,為之埋骨成冢。從知陰陽一體,以有形而明恤無形,自無形而默護有形,彼欺死瞞生者,可不知所戒哉! 夏 士 古 夏士古,蛟川城西憩橋人也。其父以膂力入庠,年四十無嗣,納??有孕,家無餘資,賴小賈以補歲用。未幾,病故,旋生士古。腹痛三朝暮,厥而復甦者四。臨盆,若有人拊其背,撫其腹,舒而不覺胎下矣。生後,妻與妄曰:「 家僅儉可口,添一子,自增一子之用。若良人在,吾輩可不必計。當勤操作,庶有豸乎。」於是督婢同工紡織。 一日,婢女手執絲棉,坐而倦寐,忽然舉手自擊其頭,曰: 「我自後不作懶人也。」偶或功懈力弛,非腦如刀裂,即傾一物以驚之。 又一夕,爐有餘燼,風吹入薪,煙焰將起。妻妾受辛熟睡,妝檯上大鏡翻倒下地,聲響如雷,驚醒而起,疑有強梁入室,即披衣起,啟戶入廚燃燈,焰勢逼人。廂鄰汲水灌滅。 親朋過其舍,聞家況,顧小子,則闃然安;若談近玩褻,空中起拍案聲,人在外則響在內,人在內則響在外, 聞之者無不毛骨悚然。初以為柩在堂而然也,既葬於山,而亦如之。由是親鄰不敢妄踵其家,妻妾不敢稍懈其事,然其顧小子也更切。 晚間,母哺子安寢,密起挑燈課作。工畢入房,恍惚似人形,或坐交椅,或坐床旁,呼之不見。兒或醒,呱呱索乳,恆手推母使醒,不醒,必以冷手撫母之額,常若如是,不以為駭。 迨士古能咿唔言笑,妻妾遇有事,布席於地,坐兒於上,祝曰:「請看看兒。」舞手笑語,如對人玩。能行,令往父前去,即呼爹而往,恍若招之在膝下者。 士古漸長,靈亦稍衰,至成人而靈不見。今士古常言父形如在目前。凡逢祭祀,哭哀薦餚,必誠必敬,儼乎靈爽式憑焉。 吁! 古今來生而赫赫者,死多冥冥。況士古之父,不過一武生耳,何赫赫之有哉;乃反死而昭昭,能顧遺子,督女工,整門楣,斯亦奇之至矣。蓋彼雖為武生, 曾讀幾行書,知無後為大,不孝門正為最要事;豈若今之武家,不識之無之可比也。 嚴 舟 子 浙寧鎮邑泥灣村,嚴姓聚族而居,多半駕舟為業。康熙年間,有嚴舟子送袁生進館。東人迎師於堂,大開筵宴, 恭而且敬;坐舟子於廊,惡草具陳;輕而且慢。舟子思一衿之榮,勝百城之富,若有子,必令讀書,以吐吾氣。 逾年,得一子,苦積汗資,為讀書本。甫五齡,即就塾。五六載,不過識數字而已。或告之曰:「爾子非讀書器,不如學他技,勿令耽誤青春,作無用之物也。」舟子默然良久,曰:「天地生人,五臟俱備,斷無有教之不成者,此鄉無名師故耳。」 次年,延城中師教讀數年,欲其書一便牘而不能。彼總不認子之魯鈍,惟怨師非真良。四處訪求,具重??, 聘宿儒費師教之。 初來時,怕有失禮,邀鄉黨中之有文墨者侍宴,食則察師之嗜好者而頻進之,己與妻甘嚼菜根,愈勤駕駛, 見美味必沽以歸,逢時食先修以薦,望子濃而事師重。師亦感其情而勤於課,與之講解,左引右征,開其智竅。而是子不憤不啟,不悱不發。師對舟子曰:「 子之待我,如此其忠且敬也,敢不盡心力以課之。奈頑石難化,不能如子之願。他人見子乃門外漢,利?? 厚膳豐,為令嗣粉飾裝點,媚東人以固館。吾素不作欺人事,不安白食。」揖而辭之。嚴曰:「下賤人諒無上達子,先生若即辭歸,恐外人議我不諳禮貌, 獲罪於師。屈終其歲, 以光顏面。」先生聽其言近於禮,因循而止,由是師之望弟,益深於父之望子,雖三隅不反,而猶復之。 一日,問以粗淺之文,答竟大錯;又諄諄講之, 復仍無當。 怒極,用楚夏擊之。流血,暈而仆地。師駭絕,呼其母至而遁。 遇舟子於途, 師迅行氣促, 面拂神移。問曰:「 必有冒犯於師者。」答曰:「無,無。」曰:「 何形之不同於昔也? 請言之。」師惟搖首唏噓。固請, 始告以情。嚴曰:「 師之斃徒,亦猶父之斃子,有何大罪。況欲好吾子而重擊之,非惡吾子而故殺之。吾亦不肯恤頑子而禍名師也。」邀之同歸。師知難脫,心驚膽戰,勉同回館。嚴聞妻之哭而叱阻之,曰:「是子不良,死何足惜!」 須臾子蘇,哀聲止而笑聲起。子徐行下樓,對先生拜揖,轉又拜父。問其如何而蘇,曰:「初以頭暈而仆。繼有一人,丹顏綠鬢,與我藥丸兩顆,投諸口而吞之,覺神清氣爽。」師東欣慰殊甚。 自後頑化為敏,智識頓開。年二十餘,入黌序補弟子員,食稟餼,設帳授徒。舟子歇業而安享焉。 吁! 彼駕舟口者,有誰望子榮吐氣。嚴則力舟聚資,崇師隆禮。觀其對師之言,語語驚天動地。而費生之盡心施教,講不厭煩,亦足以感召神靈。斃投二丸,雖冥冥難憑; 而頑化為敏,實彰彰可考。語曰:「 心誠求之,無不與之。神之格思,不可度思。」其斯之謂歟! 題 主 慈水後山北葉氏,富如石崇,官同崔烈。其母死, 卑禮厚幣,請姚江邵御史題主。其意原為尊親顯母,炫耀鄉里;誰知朱筆點下,而木主劈分兩半。其子捧主而哭哀倍至。古來原有刀筆之稱,豈其筆真如刀哉? 不過於字句之內, 輕重懸殊,可置人於生死之間耳。若御史之筆,掌生殺之權,可談論王公大臣,奚可輕動,況朱筆乎? 茲則筆真如刀,甫一點下去,而木主劈開,斯真奇事。蓋冥冥中有至理存焉。 余嘗玩朱子家禮,載題主一事,須請鄉黨中之有德行,與年長老成者,切勿請有爵位而無德行者,否則寧擇子弟之能書者而書之。閱葉氏之事,而益有味焉。吁! 與其抱主而大哭中庭,不若擇子弟之能書者而書之,自無是變。為人子者,當遵禮守朴為是,胡可虛圖炫耀,而反增悲戚也耶? 蕭 某 兩廣風俗,門粘神容, 巷供土地。吾浙罕有所見, 惟寧郡之定海縣,亦有是風,而土地祠多設於井上者,何也? 乾隆戊戌歲,定城蕭某,年二十,洵雅沉潛,寡言笑。父擇李友之女為其偶,未娶。正月三夕,治餚命邀岳飲。岳聞婿有以布帛貽鄰女事,酒乘興醉,對筵客直斥其非。父本長者,聞之,不容子辯,而怒詈之;席散,猶荊撻之。某負楚誤裂水缶,奔叩李門洗冤, 不納,赴四眼井自盡。母使人遍尋無蹤。當晚,魂返於家,牽兄足而言曰:「 天已晴,屐難履;夜過黑,燈可行。」兄朦朧許之。次早,汲水者見之,撈認蕭某,報其家,舉室號,往收其骸。群痛是兒之含冤,慘乃父之絕嗣,其堂兄為之焚燈易屐, 因知昨宵非夢, 乃弟魂歸擾也。初父恨子之不良,後嘆身後賴誰。回思仕多寬政,何老境若是,亦不願自生,夜靜解帶作懸樑計。死者訴於母,請速援。母驚起入父寢所,下帶哭哀勸解,且不離左右。魂亦恆附於房。有時床前溺器,忽移床左;寬帶整置,加結層層。常聞空中吟詩云:「 陌路誰分冤黑白,哀腸難解鬢蒼霜」兩句。 一日,蕭妹憑窗針黹,忽呼曰:「 哥哥來也。」霎時, 手批其面,寒冷徹骨,笑曰:「 小賤胡多言!」妹目盲匝月。有鄰服芮李氏者,素患胸痛,臥於榻。聞坐竹椅聲,服問伊誰,曰:「 我也。」 服恐,曰:「蕭叔何踵吾家?」曰:「佳爾貞節,來療爾病。」服口遂塞,手腳如縛。亡何,曰:「 病瘥矣。吾當去。」服病若失,並為告其母家。三年來,或聞其聲,或見其形,不以為怪。問其「 致爾死者爾岳,何不尋之?」曰:「門有神阻,不容入。」又問「門前有井,何遠赴四眼井而投之?」曰:「有土地守焉。」緣李門粘神,蕭井旁建有土地祠,由是定俗成風,恍如粵俗。 此古劉生易門渡嶺南來, 見外籍人常譏雕題俗鄙, 有「花不香,肉無味, 家家門前供土地」之誚,因述此事,囑余記之。知土俗所尚,必有相因;而仍勸世人,不可以俗近不倫,作謠以謔之焉。 鐵人為邪 南越番禺所轄茭塘司,有地名新造者,濱臨大海, 巨岫排門,山形如鼠,俗呼為老鼠山。依山而居者,航海漁魚為業,得網澤與齊民一體,失網澤,遂邀海運商舶而劫之。後甜獲利之易,竟棄漁為盜,結隊成群,游掠逍遙,成為海患。 乾隆中年,李撫軍嚴令巡洋弁兵,奮往力擒,痛加懲治,一案屠戮三百餘人,頑風稍息。其時有堪輿者雲:「是處之多盜,乃山形之似鼠。宜在山上鑄鐵貓鐵人以鎮之。」撫軍如其言,鐵鑄大貓一,巨人一,貓制鼠,人牧貓。數十年來,為盜者雖有幾人,而結隊成群、明日張膽者無之,地方可稱寧靜矣。惟傍山之青年服女,多患邪魅之病,說者以為狐祟作亂。延茅山道土醮禳,依然作怪不休。 一日,有遊冶子登山觀海,見鐵人一手空提, 以己所攜破白面摺扇,開而插其手中。是晚, 病邪者舉家挑燈坐守,二更將盡,見空中懸搖白扇,群皆驚喊,扇落於地。拾之,觀扇上字款,乃遊冶子之名。次早持扇向問,駭曰:「 此昨游老鼠山,插於鐵人手也,何來汝家? 作祟者寧即鐵人乎?」守以待之。是服寧而漸痊。 亡何,鄰服正在熟睡,忽有數百斤重物壓其身,手難動,氣難轉,口惟唏噓,大聲咿呀,驚醒同房睡服,呼之乃蘇。自後或夜至,或間夜而至,服乃面黃消瘦,不能起床。群議鐵人作祟也,不然,何重乃爾? 惟有釘其足, 使之不能行,則患可已矣。 於是鑽其足,而流血不少,始信為害真在鐵人。即釘之,並熔生鐵,將足鑄沒。由是青年服女,鮮有邪壓之病焉。 夫鐵人有何靈哉? 蓋得日月精華之氣,照之而成也。其能靈守疆圉,保護寸土,使一方崇祀,香菸不絕,即可為是山之神。乃作邪迷,為害未久,故釘足以示小罰;若任其為怪,其禍愈大,天地不容,當必有雷擊之歟。 張 通 判 張通判,榆次人, 家素封。嘉慶初年, 援例授官, 分發廣西,昧泉幣之艱難,擔夤舟之虧缺,契洽上司,屢署州縣。不攜妻女,專嗜怡情,侍從者雞鳴狗盜之徒,蹋角牴之類,必年在二十以內,形如敬新磨、張好好者,錄用;其他雖部院薦留,不過礙以巨臉,賃以棲居,給以工食,不令供役。管理門印倉號者,皆毛髮未乾小兒,群呼為孩兒署。民間詞訟,除命盜外,概置不論。署中非博奕, 即飲酒, 絲竹管弦之音, 朝夕不斷。日就荒佚,啟閉誰司,官廨堂堂,竟等平康門戶。 一日,有青艾小子,直進上房,衣不華飾,面似桃花。張見而胸開眉展, 笑而問曰:「 子何許人也?」曰:「 某姓談, 籍隸安徽,伴父作客於此。過大灘,擊破行舟,父遭沉溺, 屍漂無蹤。 某憑鄰舟拯起,得存殘命。異途偶落, 誰憐顛沛流離; 嬌養已成,未識東西南北。適才過弦歌之署,忘教化之門,茫然前進,求開恕。」張曰:「 子肯充我下走否?」曰:「 此乃再造之恩也。」張即派附跟班,學習節禮,為之制衾增衣。談伺使殷謹, 勝於他子;且工於烹任,善體主心,張深愛之。 張風聞門印輩有貪婪妄索事,大聲厲斥,談勸解有方,而官怒遂止。偶或門印密為鬼蜮,談必指破以絕其路,自亦不作苟且行。門印輩惡談之肆愛,而無隙可尋;懼官之怒言,而有心退後。凡遇事應陳官, 邀談代陳, 官無不聽。是談雖作跟班,實掌門印。官亦喜其周到,非惟令其同供門印,且大小諸事,銀錢出入,悉歸談手經理。昔所重用小子,均各垂頭喪氣。 管絕簫停,熱鬧之場,變為冷落之區。 張思百蠻瘠陋,無可逍遙,一官絆羈,難離職守, 悶坐無聊。談忽進茶,張昂首受茶,見壁鏡模糊, 令談拂拭。談去垢重懸,忽鏡中五色牡丹大開,燦爛異常。張思何處照來,回視庭院,秋景蕭條,一無花卉;復向鏡窺,牡丹開處, 居然台閣崔巍,亭廊曲折,雲山,綠樹濃蔭,信足樂也。爽玩正豪,司閽者持刺,說同夤拜會。更衣出迎,面雖對客,而心在鏡,忙送客去而回,但見鏡之光芒, 不見花之粉郁。對談曰:「 鏡里之觀,來何易,去何速,令人大失所望。奈何?」談曰:「人生際遇,一如鏡中之花,何必流連於此。」張終悶悶不解。談曰:「樂趣可尋,散步後庭始得之。」 張與談行過東廂,見池內紅鯉,潑刺晴空,仁立以觀,五色俱備,就淺者泳之游之,就深者方之舟之。須臾,黿魚起淵。 張曰:「 池內無黿,誰放之?」談曰:「行雲流水而已,何必問所由來。」 張所寶玩者,惟翡翠攀指, 日夜繫於手上。越早, 指空無存。翻衾整床,無獲。向眾仆追尋,群各矢誓; 票差嚴緝。談曰:「門壁依然,並無破綻,似非外盜。飭差未必還贓, 徒滋民累,不如止之。」張曰:「此吾最愛之珍,肯棄而不追乎?」談曰: 「緩以圖之。急則贓速消也。」張寤寐反側,終夜鬧墨虱花鶯,令析床移院,日以暄之,湯以灌之。床移而攀指在。張曰:「 得還此寶,勝有此官。」談曰:「寒不可以為衣,飢不可以為食,何寶之有?」張以其言近唐突,而心有齟齬,遂露冷淡之形。 適交趾阮王,自相殘蝕,叩關求援,羽書絡繹不絕,簽印甚繁。開而印不存,官與臧獲, 舉手無措。官欲自尋短見,臧獲輩均圖逃逸。談則左尋右覓, 見花台綠苔掩土,惟東旁小許,若有人鋤,告諸官,呼眾共掘,印在其中。張喜極曰:「 僕人之靈,莫如談也。」談告辭。張曰:「吾正賴子之扶我也,何即去之?」談曰:「 吾非若輩之人,肯長為下賤乎? 某之來也,特來點化痴愚耳。鏡花非真有之奇,池魚乃自然之樂,君亦可以從此而醒矣。乃視翡翠而寶之,視印信而失之;失而復得, 焉知不得而復失? 能於四事中參破機關, 自有相見之日也。」決辭而去。 後張往巡卡,過觀音廟,停足,見神像旁塑童子, 恍似談形。味其辭別之言,亦退歸林下。 從來遇異人者,必有異。今僅點化退官,何足為奇。然知足知止,乃聖賢學問,非易事也。張本富而且驕,其能使之猛醒知退,談之教,真神而明之也。故記之。 徐尚書墓奇四則 嘉興秀水徐公,諱必達,字德夫,號元仗,有明萬曆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生平耿介自操,羞與趨炎附勢者為伍,卓卓有清名,公論在人,故死得崇祀鄉賢,葬於秀水屬感六都樂道橋。其墓之奇事有四。 一康熙年間,春盛時,月明星稀,晴魚潑刺。漁父乘小舟,撒網於樂道橋畔。聞招舟呼渡聲。此行方便事,且得蠅頭利,何樂不為。遂返棹至岸,朦朧見人曰:「醉矣!」跨足下舟,而?? 首沒,身眠於河。漁父曰:「何重若此。」急赴水救, 乃一巨石,曰:「 明明是人,何化為石? 非溺水底,必漂他所。」三沒三尋,而東方白矣,仰見高岸,猶有兩石人,巍然峙立。負耒耜而出者,識是尚書墓上翁仲。過墓觀之,四翁仲僅存其一。群駭石人能行而遠離,且能過河。守墓者報其家,數十人舁回,仍置墓所。探知是晚前村禱神,蓋翁仲代享之焉。 一乾隆初年,尚書墓鄰曝來牟粉忘收,而睡覺始記憶,攬夜出視,有大龜昂首濃齧,見人趨逸,躡足迅追,跑入墓門,覓無影響。次早復往,精視碑口上, 粘有粉跡。昔之碑朝外者,今朝內矣,亦向內。其子孫留以為異,不復更向外矣。 一乾隆終年,盜賊蜂起,居民擊柝巡警,夜不安枕。一日,巨虎橫行,民皆蹙額,曰:「 盜未絕而虎起,某村何不幸,而遭此荼獨也!」誰知萑蒲聞有虎而不敢入境,盜風頓息。有一少年,劈見虎來,矯猱升木。虎至樹下,捫口於地,而嘯聲震地。少年子膽落,墜於虎身,緊抱虎頸而坐。虎亦驚亦跑,途中遇一人,懼虎害,見人騎虎,疑以為神,跽求救,若人曰:「 吾亦命難保也。」虎即過去,至尚書墓而人安,身不動。其人細視之,乃墓上石虎也。下身趨歸,告知村人,咸謂尚書遣虎除盜也。 一嘉慶初年,陰雨夕暝,守尚書墓者,聞喊盜聲, 辟戶聽之,聲在墓中。秉燭往覷,乃前村農夫,經系樹上, 釋之若昏。 初疑其遇盜也,飲以茶,始蘇。問之,知即其盜蔭木圖作農具。 甫起鋸,忽來巨人二; 某止鋸急逃,四面若圍, 即將其所攜草繩,反手縛之,縊之於樹。問何自罪自鳴,對曰:「 不知。」當請尚書子孫送官,哀求乃止。以後莫有再盜蔭木,輕進其墓焉。 考徐尚書,萬曆年間之正人君子也。生而正, 故死而靈。 聞之嘉禾人曰:近見夜靜更深,恆有神燈出入其墓。而感六都民,遇延道設醮,冠婚祈福。道於召請諸神時,同召尚書;雖習以成風,亦由尚書之靈致之也。翁仲受享醉回,焉知非奉尚書之命也? 碑食鄰粉追回,向內不復向外者,焉知非責之而不敢再動也? 萑蒲蜂起,遣虎驅盜;盜蔭系樹,自鳴自罪者,明顯尚書之赫濯也。登其墓者,可不肅然起敬哉! 徐 婉 明末,秀水徐用,字可楫,太醫院判,艱於嗣。旦夕焚香,求子者三年,生女窕秀穎拔,因名婉。五歲喜操針線, 七歲讀閨訓烈女傳,則求解,解即唯唯,若有悟。許同邑金光奎為妻。 及長,父母欲謀歸嫁, 無如婿家益落,孤哀無依,不得已為納婿。荊布一無所措,婉心自若, 顧弟惶惶, 為父母口憂。將二月,夫竟病亡,日夜哀慟欲絕,仰天自矢,如不欲生者數日。既而慨然曰:「死不能從夫地下,生當終養父母耳。」於是日夜操作不輟。 其父母見其勤苦,與之謀改適。婉聞之,泫然不語,久之入臥,父母以為更衣也;移時不出,視之,竟投繯矣。亟解下,氣已絕,撫額猶溫,乃禁哭。忽聞空中車馬聲,自牖入,香氣滿室。婉蘇,起坐曰:「娘娘來也,汝輩肅若。」口中喃喃, 念咒偈如宿誦,兩手作印諦,如梵唄狀,不輟。父母及家中人,俱駭異視。時夏五夜也,炎暑蒸灼,蚊娥糾擾,遍苦諸室人,而婉身一無所著,亦無汗。黎明,復言曰:「 頃者蘇,感觀音來度我,教念咒偈及金剛經。我前世觀音侍側童子也。因見艷色, 倏起邪心,降謫人間,今已罪滿,不久當去。姑且留,更遺童子相守,名紅線,喚即至,來去甚易。」 凡近人有遠昔所為不經與聞者,歷歷言之,如親見焉。問以未來,不答,曰:「 怕人議我為妖耳。」自是持咒誦經, 凡內典梵語,一覽輒誦。茹齋不食葷, 不食亦不飢。元日,忽語弟宏貞曰:「 余今日死矣。死亦甚樂。且女喪其夫, 義當死。顧父母貧, 須汝讀書為父母地,好做男子事也。」言訖, 談笑自若。 父母家人,不以為意。是夜,持印諦誦經, 雞鳴竟寂然逝。但聞空中車馬聲,殮時香氣滿室。 夫世之所謂因果者,異矣。如金粟之為青蓮,玉源之為沖之,五戒之為蘇學士,胡沙門之為王家兒,每多見於富貴光耀之中,未必出於節烈貧苦之際。蓋以覺世之宿修,而蘊征於異世之富貴,其德報固宜矣。若乃齊文宣之好殺,王萬年之忘歸,紅蓮之塵網,又多於富貴光耀之中,幾昧其本來。蓋以異世之凡胎,而沉淪於富貴光耀之地,其昧本來又宜矣。乃徐婉以二十年之貧苦,報其三生夙慧;且以隔世之夙慧,而能不昧節烈大義。嗚呼,其大乘之定慧耶? 其吾儒之義烈耶? 百 菊 溪 百菊溪任全楚制府時,有江西民,在漢口作客,年積余資,歸家置產,漸成完美。其弟在家誦讀,虞無枵腹,書可專心,博一衿之榮,起萬惡之念。兄年近杖國, 思家可養生,免遠道以馳驅,偕塤而樂育,誰知弟恃田園契據,盡在手中,將兄遞年所增產業,偽為己進,一股全吞,致兄無依。訟之於庭,屈無可伸。不得已,挾微資重踵漢口為賈,而日恨弟之不仁。 喧聞百制府之神明,能伸生民之沉抑,作詞呈控。訊其祖父寒微,一無遺蓄,弟年甫冠,作養讀書,已悉此案大概。收其詞,不加批,發交江夏縣,諭令想方辦理。 江夏以案關兩省,既難傳人訊審, 又難往彼察訪, 延之三日,方無可想,案無可辦,求教於百制府。曰:「此亦甚易事也。 即在盜案中,列其弟為窩家,斯得之矣。」江夏即遵諭照辦,具詳申復。百制府即咨江西中丞。事關盜情,中丞飛速行府飭縣,嚴拿其弟到案。不由分辯, 系以黑索,加以桎梏, 選差添兵,解至楚北。 百制府隨自親審,大聲呵斥曰:「秀才應守名教,乃敢作盜窩家,致富千金,情實可惡。」爾時其弟,只要性命, 供明家產,乃兄作賈增來,實無與盜窩贓情事。問其兄在何處,復以現在漢口。立傳抵案。質訊明確, 斷曰:「 爾系秀才,自知敬兄之道。即或兄老貧窶,為弟者亦應奉養; 茲爾反以兄增之產,占為己業;又復恃衿終訟,將兄逐出,致兩鬢蒼霜,仍然沐風櫛雨。天良喪盡,莫之為甚。幸而被盜攀窩,提解至楚。爾欲保全性命,供明產乃兄增,實為深玷宮牆。相應咨請褫革荊苔,斷令即將產業推與兄管, 不許再行妄占。」取具遵結, 解咨中丞,飭行遵照完結。 夫以隔省之案, 諉而不理者多。即或理之, 不過文檄往還,空自答應而已。今百制府居然設法關提,且能使一言兩語之間,真情畢露, 判微於至隱之中,制伏於千里之外, 神而明之,真可為國家大臣矣。 天 井 山 鄞邑天井山,高有數百丈, 深岙重封, 龍所棲焉。自麓至巔,開有五潭,下二潭平坦無奇,足供民飲。屈曲盤繞,攀援而登,三潭寬僅過尋,淺可揭涉,尺泓清澈,石見沙明,澇不盈,旱不涸,半倚于山。視之者,咸謂杯水岙堂, 豈藏龍所乎? 旁有木,腰巨十餘圍,其葉若垂天之雲,擔束薪樵者, 聚足於斯,雖六月阻暑,忘其為炎也。老乾分枝間,青蠅畢集, 薨薨之聲,不絕於耳;腥臊之氣,充塞於鼻。驅蠅而視,樹皮磨脫,滑潤緇光,詢諸土人:「胡為而若是也耶?」曰:「炎暑鬱蒸時,龍騎於上,而掀鱗作霰焉。」 上二潭高不可攀,飛鳥絕跡,人鮮能登。鄞鄉農民,遇天大旱,禱雨不應,則上天井。先期三日,家家齋戒, 人人沐浴,潔治犧牲,虔修餚饋,不戴草冠,不持遮陽,烈日曝身而進。延道開壇,道有邪行者,不輕承此舉,輕詣此潭;誦經高朗,不敢差失;修檄專心,不致錯落。誠心感格,焚檄於潭,自有蛇浮水面。蛇具四足,五爪金鱗,形非蜥蜴,狀似蛟龍,呼為金線蛇,相傳即龍之化身也。任民掬手入甌,從不齧人獨人。得蛇,民皆歡欣鼓舞,恭置龍亭,儀仗鮮明,鼓樂喧闐,舁歸供廟,朝夕焚香。俟沛大澤,演劇酬謝,送還於潭,乃畢其事。 乾隆初年大旱,值前村為首請龍,虔誠修儀,詣天井三潭,請得金線蛇而回, 大獲甘霖。河未通而蛇死, 以為此非龍身也,龍豈能僵哉? 將僵蛇拋擲河內。因以不信,亦不演劇酬謝。逾年,天又大旱,值左村為首,亦往天井三潭祈龍,供物少饅首一色,嚷責是村之造次不誠。道正誦經,忽潭中浮起饅首二枚,以大籮盛起,散而為粉。眾見靈奇, 寂然無聲。道更莊肅跪誦,焚檄於潭;龍身未起,而浮起一檄,字畫顯然,視至年月,乃前屆焚化之檄也。均膽裂魂飛, 棄儀奔逸而歸, 畏縮不敢再往。議欲停此祈龍之舉,內有老成長者曰:「神降我禍,無從退避。前屆褻慢神靈,罪在鄰村。其浮前次焚投之檄者,使某等不可效前屆之所為也。」於是各起虔心,齋戒三日,另修牲供,三步一叩,登潭。道領眾姓,跪誦跪求,仍然浮蛇於潭,恭舁至廟,敬設香案。雨澤盈溝, 送龍回潭, 演劇恭酬。自後旱農祈龍者,始終敬事,莫敢稍存忽略焉。 夫然而知龍之為靈昭昭也。龍能代天行化,即與天同。 彼急則求之,緩則棄之,施之於人,尚為不可, 況可施之於龍乎? 茲第浮舊檄於水面,彰惡而不降罰,誠求而仍沛澤,蓋其好生之德,淵乎其淵,自不以一二人之非,而加禍於全村也。 幕 友 一人住居鄉落,家稱饒裕。見幕友出入,必乘肩輿,後有侍從,與官同坐同飲,心許體面,用重贄拜師,學刑名。其師本無學問,無非勾通上下,分修於司府幕友,多攜舊案,遇案翻閱其情節相似者,換名抄寫而已。彼在署抄寫月余, 一無所學,自覺無味,告假言遄。鄉中人見其學幕而歸,刮目相待,諸事請教。一日,鄰家之父病故,適地保進,學幕之家, 教令報官。 保曰:「 誰家不死父母,從無報官之事。」曰:「我初意亦然,今幸學幕,熟讀律例,方知律內載『地界內有死屍不報,杖八十』之條,是人死應須報官。」翻律與觀,保即至縣稟報。縣收詞往驗,乃人死其父也,當責地保妄報。保曰:「 此某幕友教令具報也。」怒極嚴拿,彼往後門奔遁。聞花鈔不少,始得寧靜。此事非奇,載之可解人頤,醒人目焉。 雷 一 鳴 江西雷一鳴,高安之閒人也。筆敏心靈,詼諧調笑。乾隆戊午科,秋闈晉省,有同窗背曲如弓,名為傴僂子,踵館邀詣城隍廟,同祈籤詩,卜桂榜之進取。雷曰:「 昨已祈之矣。」同窗曰:「 與我觀之,為子詳之。」雷曰:「 背誦與聽。曰:『 羨君受屈已多秋,曲折文章孰與儔; 莫道後來無伸日, 翻身便作濟川舟。』尚有解曰二句:『 婚姻難合,失物易尋。』」同窗曰:「 子嗤我傴僂而作此也。」雷曰:「 子乃識貨人也,今科必中,無庸再祈詩矣。」 高 某 高某,讀書難開竅,而於奇技淫巧,繪畫像生之事,無不精工。清明時,風從地上,見人以禽鳥花卉人物戲出作風箏者,高某曰:「佳則佳矣,靈巧則猶未也。」密以《西遊記》「 七情絕欲」一節,作為風箏。七女有luǒ體而入水浴身者, 有浴畢而luǒ體登岸者,而豬八戒之見色起貪、追艷鬥趣情形,繪妍畫丑,喜笑天然;且毛髮畢具,令人讚嘆不已。放之於郊, 較之他人所作風箏,高飛分外,於是多續引線,趁風盡放,直上霄漢,不見其蹤。須臾,火如雨下,燒發熾肉, 奔避不暇,竟成焦頭爛額。 醫至半年,傷雖就痊,而人非昔日之人矣。 議者以為淫巧之報也。余曰:然。夫天上有風火輪,故能輕清不濁。其初之直上者,已入風輪,得風勢而直上不下。上至火輪,則風箏燒矣,燒至火落,人自受害,無足為奇。惟是風箏只有高而遠,高某所作風箏,乃能直上霄漢;火之落,不落於他人之身,而獨落於高某之身,是則可以為奇矣。可見天之報施不爽也。 馬 禹 平 馬禹平,浙東賈人也,挾資周行蘇揚漢口佛山間, 擇貨之可以居奇者,運售往還。數年來,雖無所失,得亦無幾。見同邑張賈,常載明月而歸,田園日辟, 並無趲眉之狀, 衣履時華。 自思經商之才,無遜於彼;而持盈之道,遠勝於余,是蓋別有妙道存焉。乃踵其門而請曰:「 子於周計然授范蠡七策之中,深練而熟揣之, 故億則屢中。賤意欲與合本共作,以學江湖經濟,未知可許否?」張曰:「吾無他技也。不過想是物之無虧折者,則販運之;至於貨到居奇,獲利數倍,乃會逢其適,亦人之時來福湊耳。吾雅不與人合作,難應尊命。」馬曰:「是君之運,正行其時矣。吾欲借鄰壁之光,以照陋室。合作不可,附驥而行,若何?」張曰:「可。」遂約日同詣佛山。 左顧右商,物少出色, 價亦過昂。張曰:「卷裝空回,則損來往行費。惟有洋錫一項,乃萬家之物,途中不怕風雨,亦可稍獲蠅頭,使行費有著,重往他鎮籌運為善。」於是各置洋錫千五百塊,買舟分裝,挽則同挽,開則同開。誰知度梅嶺而過十八灘,馬舟擊破,水從艙滾,藉張之舟人力拯其命, 搶獲行裝,洋錫沉溺水中。張曰:「 他物失水,多半無成,錫無懼也。倩人沒水撈之,即得矣。吾候子同行。」馬曰:「吾今付之於命而已。 子為我耽延,心抱不安。且未知何日可以蕆事, 請先行。」張曰:「所貴乎朋友者, 急難相濟也。我安忍先行乎?」馬登岸賃地鳩工,編篷結廠,停足暫棲,固請張行。張始開??。馬與灘上人約曰:「能取水中錫者,一條酬金五錢。」眾皆躍水沉取而獻。三日,所沉之錫,已如其數,而灘上人猶紛紛入水而取,馬仍納之,不言所以。十日乃盡。檢其數,多逾四倍。裝舟運至蘇揚,售之,盈資五六萬。 張先歸里,告其家,舉室驚惶。越日,馬亦歸, 忻顏對家,細陳苦中之甘,勿令聲揚。遂詣張告慰,從此不與張同行矣。 後馬復至十八灘,探識十年前,有客過此,擊破巨舟,客與舟人,無一生者。鄉人沒水,獲其行裝貨篋,分而化之。至廣談及,前客在十八灘,碎舟傷命,所裝洋錫不少,鄉人不知,故盡撈盡獻也。自後馬無往不利,富竟十倍於張矣。 初馬之欲與張合作也,自以為張之運勝於己矣。故攝其尾以依其運,何嘗計及財巨於張哉? 至十八灘而遭劫,心亦灰矣。誰知劫之來即運之至,破舟於前客喪命之區,沉新錫於舊錫之上,使人不知,頓然大獲。且不沉張舟,獨沉馬舟,可知富貴利達之事,有數存焉。彼痴心妄想者,閱此一節,可醒愚昧焉。 洪 二 江左洪二,作客嶺南,納?? 築室,寄居穗城高第街, 生三子。洪二哂而對??曰:「子之貌洵美且都, 惜足與余同。夜殘無燈而起,恆著子之屨而不知也。」??諧夫意,囑媒購纖足美丫鬟,不得;乃鬻美秀者, 年已過十,日與裹足。負疼而號,荊楚倍加,苦不自勝,時尋短見,防之甚嚴,無從得間。適有將笄小女,家貧招鬻,面似桃花,足同芽筍,洪二喜愛異常,出重值購之而歸。新整敞樓,深棲後院。大??即命丫鬟前去伺使,令其如法裹足。是女曰:「 裹足之法, 必自幼為之, 使骨不長則成矣。今骨大而散,焉能矯揉造作乎?」大?? 不明其理, 一心痴想,怒其不遵教令,旨其懶惰偷安,不得已,與之強裹。負痛之聲,終夜不絕,聽之實覺心酸,密令夜放日收。 一夕三更,大??呼丫鬟有事,不及纏裹,跣足而至,見而大怒,詬管顧之懈, 嚴責私弛之非,將其足緊裹密縫, 倍痛難忍,寸步難移。暗持利刃,乘間蛇行,柴室自刎。爨夫攜柴,見橫臥於地,血流滿室,驚喊主至,救無及矣。遣仆急請洪二回,設法商彌其事。洪二曰:「 殘忍者莫如服人,畏葸者莫如服人。 此事烏可彌, 彌之有不可解之患。」遂氈包其屍,舁停後院河旁,找其父母至,實告以情,許給白鏹,令舁屍歸家鹼埋。其父母痛女之慘死,疑主之故殺,欲報官申理。洪二曰:「 吾亦慘爾女之死於非命,故許給銀,好為安葬。若涉公庭, 爾女死乃自刎,例載勿論。吾當請官驗殮,可遏子之異念也。」其父母聽其言厲,出與慣訟者謀, 知其言非勢壓,轉求厚賞,情願領屍歸葬。洪二給白鏹五十鎰,始寢其事。 後大??有孕,粵人謂醋姜能去淤生新,產母必需。洪二沽姜一筐,大??洗曬切片,一加刀而姜流鮮血,易而切之,亦復如是。姜切盡而刀砧血污矣。棄而復沽, 切亦如前。洪二曰: 「此不祥之兆也,必有奇應。」至臨盆,腹痛下墜,異於昔時分娩,搖首瞪目,呼痛嗟苦,兩朝暮而胎包破,噴血似射,凡在房者,衣皆濺血,地無不紅。須臾厥起,恍似丫鬟自刎之形,半晌乃蘇。方知經血不通,淤積似胎,延醫調治,參餌並進,懨懨不振,臥床經年而殞。 洪二雖早續有鍾愛之??,可以趣樂,然念其劬勞有年,鞠育三子,香火之依,猶藉是服,治喪同於正妻。虞祭時,請粵東翰林題主,使含笑九泉。江左題主之法,用大盤盛米, 臥木主於米盤之上。命長子捧盤,次子捧朱筆,三子捧墨筆, 跪呈大賓;次賓執盤,安置几上,遞筆與大賓。一點下去,而木主跳於地下,大賓失色,舉家大小,哭不輟聲。洪二曰:「 此吾一人之過也,吾不論足之大小,彼不鬻丫鬟而強裹其足。吾既重納纖足之服,應斥其裹足之忍心,而禁其強為,則丫鬟不死,而是服無血崩之報。彼雖生子,出身究屬微賤;不應邀顯達之士,為之題主,虛圖體面,致有意外之變,恐天有大禍降於余也。危夫!」 吁! 服人之心,無妒忌者,百難選一;是服以夫嫌足大一語,即購小女裹足,以湊夫趣;迨真納纖足,任其寵愛,並不逼令退回,可謂難得者矣。乃以執性強裹其足,致令自刎,遂有血崩之報,已足蓋辜。洪二自知其過,亦商賈中之出色人也。 然變起於淫,厥罪維大,天未必肯以知過而即恕之,洪二真可危矣。 雷州太守程咬金 陳除夫,南京人,名景,回回教門,由縣丞累升雷州府。 性爽,愛民若赤,愛酒若命。為海陽令時,清勤甚著。其醉即呼民吏曰:「我的兒。」顧擘畫分明,不因酒亂。項多髭而碩大,言語直白,一以率真,無所謂世故者。人皆以程咬金呼之。 聞之曰:「 我何幸而得斯美稱。」上司亦知之。寅好至直呼程咬金,亦無忤意。精明強幹,四境肅然,稱神明焉。文筆摹半山,書法自成一家,大小字都別致,如道冠法服,久視令人起敬,得之者珍如拱璧。 以同知署惠州、肇慶等府,所至則起頌聲。遇佳客與談愜心,有不衫之履,送至街上;或必至寓館,暢談而後返,忘其為官也,民亦相與忘之。 為徐聞令, 用一差役服事治餚,出必帶而隨之。迨任雷州,又提至府署,如父兄子弟。兩年所, 因公晉省,事未了,則辭回署,大憲留之,不別而行。離郡一日路,無病卒於旅店,蓋其先知之。達署開喪,百姓如喪考妣。彼差役者, 到家三日,焚香執紙,三步一拜, 向靈前哀求,磕頭不起, 謂:「 小的有兩兒,一兒未娶,有差使也,求告假兩月。」掖之起,若病瘋癲,久之乃蘇,曰:「昨夜蒙大老爺吩咐,差小的到寧波府,齎紅示去,刻日到任。謂我已奉命作寧波府城隍矣,必須爾去,限三日動身,不得遲誤。是小的命在旦夕,故此哀求。」越三日果死。此乾隆壬寅四十七年六月事。 鎮海友人謝憩真,適詣寧郡城隍廟,見整理廟宇, 另塑神身,尚未開光。七月間,憩真航海來潮,管海陽書記一席。至九月,接雷州府訃聞,作札慰唁。既而到五羊城,假館於陳氏,其長孫陳寶,談雷州差役一事,訝其年月吻合,生而為英,死而為靈,成語不信然歟! 惟此一差役,生時愛其治餚潔淨,既為神,又必與之偕往,抑又何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