咫聞錄 · 咫聞錄卷六

溫汝適 《咫聞錄》
蜂 幻 陳內齋,幕游練水,有友人貌如子房, 與余偕同赴省。舟次長樂縣境,水淺舟滯,悶而就枕。忽見三游蜂張翅撲面,手揮不去;因思時當小陽之春,蜂出採花,誤入吾舟, 已迷路境。 用扇驅出篷窗,須臾睡去。夢見舟尾坐三女,一衣黑, 年三十許;一衣青,年二十餘;一衣黃,約十六七齡;俱娟麗端好,幼者更覺嫵媚。黑衣女向青衣女曰:「妹來,吾心安矣。然為此弱息,尚無所託, 終日為憂,妹為我物色之。」青衣女遂商於陳。 陳笑曰:「 老夫髦矣,豈堪為東床之選乎?」對曰:「 先生年高德劭,何敢以兒女之情,冒瀆尊顏。緣見某少年英俊,願托絲羅。 妾輩麼魔,未便唐突,敬求先生一言,以為介紹,藉執斧柯。」陳笑諾之。商於友。友窺青衣女,心早躍躍欲通一語, 未得其便;一聞斯言,喜出望外,曰:「 正所謂『 彼小星,三星在戶』 也。第以舟狹,侍從人多,奈何?」陳轉復之。黑衣女曰:「 既嫌舟小,蝸居不遠,可屈賁臨。既承金諾,一切部署, 皆吾責也。 今日吉兆臨庭,即屈光降。」陳慫恿友人冠帶往。黑衣女對青衣女曰:「 當請陳先生同往。此間俗禮,婚嫁事,必擇老翁為壽星,名曰祝遂。今陳先生鬚眉皓白, 會逢其適, 乃天作之合也。」青衣女邀陳同至一竹林中,房屋高敞,外有小屋數十間,圍繞正宅,張燈結彩,鼓樂喧闐。俄而黃衣女華妝出, 陳為贊禮,同拜花燭,送入洞房。陳出,見廳上設筵排宴。黑衣女曰: 「承先生盛情,完小女大事, 薄具蔬餚,聊申鄙意。請先生上座。」青衣女托盤持酒,黑衣女執杯進獻後,皆跪謝,退曰:「 妾乃女流,不便陪席,請勿見怪。」陳曰:「 獨酌更妙。」乃退。然出一餚,必青衣女托盤,黑衣女親進。陳念其禮甚恭,餚亦整致,乘興而飲,不覺天已曙矣。友人出曰:「昨宵以燕爾之新,竟遠商山之皓,乞開恕。」陳曰:「 到日定催斑鬢白, 歸心時趁朔風船,子在此,吾先歸矣。」友曰:「吾以作嫁衣裳,安可戀此溫柔之鄉,忘卻青山之靠。吾將攜女同往。」復進內商榷於女,轉告其母,不允。出謂陳曰:「宅倚舊山歸未得,心期流水向誰彈。」 女聞此言,亟使青衣女邀友進。女私謂友曰:「郎君前程遠大,何可以妾故廢公,願背母偕行。」甫登舟,母與姨追至, 互相哨嚷。正在喋聒間,篙師努力,高聲號起,陳倏驚醒,情景猶在目前;笑問友人,情夢相符。回首見舟中一蜂, 菲棲於友幃中。 少頃,二蜂追之而去。時余坐船頭,聽滄浪聲,睹蓬島色,陳喚曰:「 兩人同夢,真奇也。子其志之。」 土地放火 粵俗尚鬼,凡狹巷短街,建一小廟,扛石焚香, 以為土地。 西隆州城,傍石倚山,有土地祠。自嘉慶四年兵燹後, 添建營房,將祠移置倉底,隙其基。有屠戶在廟基上,新蓋瓦房,將遷居焉。忽於屠之舊居草房,起更時,有人撒火進內。屠有妾驚喊,鄰壁集視,果有火滿地。四處尋覓,並無人蹤。次夜亦然,以致鬨動一城。屠疑妾有姦情,密糾暗守。忽有紅火撒進,見一人只著藍褲, 赤身奔逸。追至山上火藥局旁,見撒火人入溝,群即下溝,搜追則無。營弁等以藥局為慮,帶兵上城圍巡。 仍見撒火屠房,聞喊齊追,而赤身之人,又奔入藥局溝內,圍搜仍無。由是遇夜,營則率兵守城,民則點燈守街。更深火撒茅房頂上,沿燒鄰房。喧言城中出怪,簽銀齋醮以遣之。屠想非怪,必以廟基造房,土地不依,顯靈出祟。次早,鳩工拆屋,移造城外,乃安。夫土地為一州要緊之廟,安居有年,原不應移奉倉底,是褻之也;褻之有不怒乎? 然他處未必有如是之靈,茲其靈也,亦由粵俗尚鬼故耳。 兩世緣 王某,甘肅人,失其名。父早喪,母撫成立,勤誦讀。妻生一子,善經紀,家亦小康。雍正年間,鄉會聯捷,授湖北縣令,未到任而卒。其母痛悼,家有書樓,不忍登視,下鑰而扃閉焉。 晨夕至家堂前炷香而泣,二十年如一日。一夕,夢白衣大士曰:「 汝思子切矣,吾當指示。下月朔旦,由東門外,從旅廬中,乘黑騾而來,經過爾門者,即汝子也。」次早告媳等曰:「 予老且病,事多健忘, 昨晚之夢, 明明記憶, 是蓋神鑒哀衷, 故指示之。」遂述夢中之言,令闔室緊志。至朔旦,捨棄他事, 振衣倚門而視。日午,果有一壯年,策騾前驅而來。將至門, 童子見之,載驚載喜。母自扶杖, 牽衣大哭, 失聲不能言。李大驚。隨行五六人,認以為強丐索錢,大事吆喝, 示以欲毆之勢。李憐其老而叱退之,問曰:「 子之攬馬者何故?」老嫗淚而言曰: 「請勿驚,我有一段疑事,乃神指我,非出己意也。日已昃矣,寒舍聊可停驂,當詳告之。」李下騾入門,見屋頗精雅, 恰似熟游之地,知非貧而無藉之家也。登堂,揖老嫗而坐之。老嫗呼指幼服、稚子曰:「此予媳也,此予孫也。予子某,忝甲第,選授邑令,未赴任而旋亡,只遺此一子。予素誦高王經, 念子甚切,欲見無由,菩薩示以今日可見。今駕驅而來, 情形悉如神告,故攬輿耳。瞻尊顏,恰似某子,故悲切耳。現令家中肆筵設席相待。」李睨視而想, 因問曰:「 左邊有小樓乎? 盍啟視之。」開戶,則塵封數寸,拂拭淨潔。隨手取視,得課稿一冊,閱之,乃王某中式程墨也,時藝試帖題目,一一皆同李作。因思「我身乃王某轉世之身也」。對老嫗再拜曰:「此予前生地也。 母應我事,媳即我妻,孫即我子,但已隔世,不能再還故土,今以伯母稱母,以嫂稱妻,以侄呼子。某已僥倖鄉榜,今北上,倘能如前生之聯捷,銓官得地,當遣人來迎。」後聞春榜中魁,出為山西太和縣。猶恐仍蹈前轍,不旋踵而殤,初寄銀照應,及調府谷等縣,方將前生母女妻子,接同至署,認為表親。此真奇事也。李公有詩云:「 移花接木亦天然,今日團圓先後全;前屬王家今屬李,不知此去作何躔。」 夫然,則人之生也,必有所自矣;吾曰不然。凡人之顯榮高貴,以及學海淵源者,自具夙慧;大禍滅身,傾家陷族者,亦有陰過;其他生死化化,乃天地自然之理耳。如必以生也類皆有因,現見生齒日繁,則一人之死也,即分其靈於三四人而生之,亦未必有如此之多也。此亦關乎盛衰之故而已, 勿以此事,而拘泥乎陰陽之道也。 兩世人 余聞中州李參軍言,其鄉有胡姓者,文頗佳,鈍於試,年逾三十,尚不能博一巾。時屋旁有大橋一座,乃通衢要道,往來行客不少,船隻不絕。年久橋圯,胡起意修之,於是設簿標籤,歲余,竟無一人願樂從其善者。胡忿怒曰:「此橋不修,必遭大害。吾既倡議,不能因眾人之不樂從而止之。吾尚有地數十畝,鬻而修之,以完吾願。」於是鳩工購料,竭力葺治,橋成而家已傾矣。家有妻子三人,始猶可以口,繼竟朝不保暮。 時至炎,一夕,攜席至橋上臥而納風,自思「 天道難憑,吾修此橋,一家將作餒而之鬼,而狠心鄙嗇者,反得享徜徉之福,先人所謂果報不爽者何在?」正思想間,不覺朦朧中睡去。 忽有人持刺相請,即上轎去。抬至一大衙門,見有一戴團翼紗帽,穿元色圓領者,揖而進之。胡隨行至東廡,彼推小門,拍胡肩,命之曰:「汝胸中自作主張,切弗亂言。」恍惚間,魂入臥病少年身中,見床外坐一中年女子,床里坐一少年女子,胡不知何地,亦不知何人,意欲相問,因悟戴團翼紗帽之言,只可靜以待動。逾時,有報外老太太前來,問好些否。忽又報外老太爺進,問可爽快否。胡俱不應。又報老太太過來,即摸頭細視,問昨晚病勢若何。忽聞請少nǎinǎi們迴避,老爺陪醫生進來。 退出。摯帳坐而診脈曰:「 今日少爺脈有起色,恭喜。」胡乃知魂入於其子之身也。胡魂在此,而胡之身死矣。 次早,胡之妻子,見夫不回,往橋上視,則身已僵矣。袒括髮踴而泣,竭蹶籌棺殮埋。胡亦不知也。胡至次晚,假作糊塗之狀,因問二女子曰:「 爾等何人? 一在床邊,一在床里坐也。」床邊女子曰:「 吾乃子之妻也。」指床里坐者曰:「 此乃子之妾也。」二人咄咄,以為病重極矣, 連妻妾都不能認,兩俱淚下如珠。胡又知二女乃妻妾也,閉目睡去。三更胡欲食,二女即喊丫鬟以粥進之。連日,醫來診視,稱病無妨矣。胡問醫生: 「可食何物?」醫曰:「病初醒,食當慎, 清得宜,厚難運。」胡曰: 「吾思熏臘以送餐。」醫曰:「少食則可。」誰知胡因數日耐飢而餓,並未病後加餐也, 故逢飯時, 胡貪啖。二女子常常阻之。 迨病瘳後,胡出署閒遊,見大門匾,乃知府衙門,始知作太守之子也。「此乃修橋獲報,使我享安閒之福。前之帶我入門,叫胸中自作主張者,必系東廚司命也。我已安矣,但不知家中妻子若何?」每憂慮時形。署中人咸謂曰:「 少爺病後, 若有心事。」而官與夫人恆相勸曰:「 我只生汝一子,在此做官,何物不有,何思不得,子有何慮? 寧身上復有病未除乎?」胡曰:「 無。」 一日胡問家人曰:「 署中為何並無書房?」家人曰:「 前因少爺不肯讀書,老爺恨而拆之。」眾皆以為病後失心也,當須藥療。胡對太守曰:「 父親,我欲讀書。」太守喜極,即命修整書房,延師教之。師出題命作文,胡半時而成之。師視之,居然名作。師對太守曰:「公子乃大器也。吾才不如,望另擇名師以教。」太守以並未讀書,何一旦豁然貫通也? 疑有剿襲。出題面試,文情文體迥異尋常。師固辭乃去。太守托人訪師, 胡曰:「不必延師。所有詩書,兒自讀之。」逢文課期,太守命題面作,無不精佳。遣送回籍應試,即采泮之芹,旋赴鹿鳴之宴。太守大喜,返署北上,與以盤纏千金。胡欲二千,太守如其請而與之。 胡負篋前行,繞道而至舊家。入門登堂,無有認之者。謂子曰:「 吾乃爾之父也。」其妻聞之,壁隙窺望,曰:「 狀貌不似吾夫,其音何類吾夫之甚也?」胡歷敘前事,妻猶心疑。胡曰:「 我書房櫥內,有某稿一部,某稿內夾有某文幾篇,某詩某首,汝可往取之。對則真,不對則偽。」妻開櫥檢之,悉如吻合。於是兩下大哭。胡曰:「 吾不能再還家也,有銀千金,付汝以為養口之費。若能博取功名,當助汝成家。」後果連捷,銓授外任,年寄銀兩回家,竟成巨富。 吁! 天地機關,非人所能料也。天欲報胡之善,不使自起其家,而必欲借太守以起者,何也? 蓋是太守非不善者,而年已老矣,絕其嗣不能復生。胡以咿唔之人,僅能口, 焉能起家? 於是至其魂於太守之子,庶幾太守有嗣,胡得成家,由是知巧莫如天矣。 王 姓 近俗喪葬, 必延有爵位者題木主, 以為體面,且為大禮。 山左王姓,人多狡獪,家暴發。乾隆年問, 遭父喪。葬之後三日,延同姓貢士某,為大賓,過墳山,點父木主;又延儒者數人,作為副賓,共執其事。親朋畢集,鼓樂喧闐。禮生邀大賓至公案登座,孝子跪捧木主,副賓執而啟櫝,只見三寸黑物一團,滾於大賓之身,並無木主。大賓驚立,物墜於地。拾而視之,乃一牛角陽具也。大賓怒曰:「 子以角先生作令尊主,乃褻父乎? 抑慢客乎? 褻父之罪固大,慢客之罪亦不輕矣!」王見木主變為角先生,亦不敢辯,惟有叩頭求恕。山鄰聞異而來觀者,蜂擁而至。忽有一人,擲一布包小物於王之頭。檢視之,則服人腳帶纏裹甚緊,解開,即其父木主也。眾皆駭然,不與攘斥,各親友亦皆散。 究其禍從何而起也? 先是王之妻, 有妹,美而艷, 適鄉間李門,年余而寡。王心愛之,往其門,恆以褻言挑之。妹若無聞,亦不加斥。惟其不斥也,而王之痴心未已。一日, 妹倩王代沽衣布。王喜不自禁,自往肆售之, 陰以陽具包藏於內,以試其心。令妻交送妹。回家開布,秉尺量之,掉出其物,深恨曰:「 姐夫心起不良,計圖壞我名節,恨已極矣,吾不能舍之,必有以報!」至葬前一日,備香楮往吊;俟靜寂時,暗啟其櫝,將其父木主,易以所送陽具,而歸告伯叔曰:「姐夫無禮,吾已將計就計以報之矣。今有一物,包裹已定, 勿開視,請送至王之墳上,於眾耳眾目間擲之,看其舉動,再來知我。」其人回,述以前事,曰:「吾之恨釋矣!」後聞王愧悔羞忿,鬱悒數日而卒。至今傳為話柄。 夫王之乘機而送陽具者,當其時, 心喜得計; 誰知即以陽具為父,較之忤逆其親者,其罪尤重,無怪其死之速也。《禮》 雲:「一舉足而不敢忘父母,一出言而不敢忘父母。」古人之自持,何其嚴也。今欲污人名節, 敗人門楣, 是已忘己父母矣。 直至大辱其親, 悔亦無及。世之狂悖無忌者, 可不以此為戒歟! 一言害三命 昔有一言而害三命者,乃乾隆年間溫州事也。若家有二子,長已納媳,少者年甫成人,似痴非痴。時值天暑酷熱,汗如蛤漿,腥臊難聞。日已轉西,其嫂閉門沐浴,自玩自耍,以湯戽陰hu,隨戽隨說,曰:「 吃開水,吃開水。」痴子聞其聲,由壁隙窺之,見嫂之在浴盆處樂也。洗畢,開門而出。痴子兩眼迷離,對嫂哂之曰:「嫂嫂吃開水。」其嫂忸怩, 面色如赤,即回房,坐而思之:「今日浴,痴叔能覷;昨與某苟合,安知彼不從隙處見乎? 痴者胸無經緯,苟一隨口說出醜來,彼為無心,吾將何以作人乎? 不如先尋死路,以掩其丑。」遂臥床不起,呼之食,詐言有病。其姑命婢進以粥, 亦不食。詰以何病,痴子又突然曰:「 嫂嫂洗澡吃開水。」姑查知其事,進問媳曰:「 寧怨小叔之窺爾浴乎? 抑浴時冒風乎?」媳不應。出責痴子,又慰媳曰: 「此乃閫中常有事,痴子何知,吾已責之矣,不必以此介意。」詎知當晚縊絕。 次早驚視,報於其父母之家。聞之,飛奔而至,號大哭曰:「 必有致吾女自縊之由,當實以告。我婿不在,惟向二老是問。」翁姑答不知情,即以拳擊;不得已,吐露實情, 愈增其怒,曰:「此乃愛憐小子之言也。必爾子褻語調戲, 致嫂羞忿自盡。」即欲鳴官。親戚咸集勸解,與之言和,許與田三十畝,厚葬其女,乃已。 翁因喪其媳,破其家,終日自嘆;而子又返家, 朝夕哭妻,廢寢忘食。老翁憂鬱更甚,曰:「何遭家不造乃爾也! 吾素享上人之福,安閒過日。今老而顛連若此,不如速死之為愈也。」 至夜,潛出後門,投水而死。 其妻起不見夫,曰:「何出行之早也?」至晚不回,差人往尋無蹤。越三日,屍浮水面,撈之始知。其妻不依,趕至媳家,大加吵鬧。對其父曰:「 爾女之死,自盡耳,並非有人毆之,有人逼之。吾兒痴已久矣,若個不知? 痴無情慾,其能調戲人乎? 爾訛我田,致我夫破家而死。我不願為人矣。與之決生死於公庭!」遂抓其鬍鬚而牽之同行。媳之父畏其凶勢,願退前訛之田。田已退,而女之姑更加橫潑。群畏女流,莫敢與攖,無奈,亦挽人勸慰,斷送喪葬資費。女姑曰:「 如此豈足以舒我心乎?」乃議照樣送田三十畝。女姑歸葬其夫。 媳父曰:「 吾平日從未受人訛詐,今遭悍服訛去, 心實不甘。吾欲控之於官,乃我訛在先,法必加之我身。若忍受之,冤從何釋?」與妻商曰:「 吾將懸之彼門,爾即報之於官,其家拆矣。」其妻曰:「 禍由自取,子起之而人效之。木已成舟,棄之而已。人生世上,焉肯以身殉人乎? 且事近圖賴,譏議難泯,即死亦不能暝目,不如順守為妙。」其妻防之亦密。 一日,有請赴宴者,欣然而去,至三更不回。其妻遣人往接,設宴家曰:「不終食而歸矣。」急使往看死女之門,夫已懸首於梁,而屍身隨風轉搖矣。其妻不能不報之於官。官未驗,而兩鄉父老曰:「 彼以死而訛,此以訛而死;一死一訛,一訛一死,訛無盡,而兩家性命,不旋踵而盡歸蒿里矣。某等不可坐視,當為之公平調處,以全兩家之命。」於是令死媳者之家,還其訛出;禁登門懸首之家,不許再起惡意,出具悔詞,赴縣攔驗,官為取結立案,各無翻異焉。 甚矣,言之不可不慎也。《記》曰:「內言不出於閫,外言不入於閫。」內言者,閫中處樂之言也;外言者,遊民調戲之言也。 蓋服多愚昧,而所重者在羞,無羞便不成女矣。是服也,以自己處樂之言,乍聞於外,即能愧悔;雖有敗行之事,尚為可取之服。而其父即藉女死以圖詐,心術不正,無怪亦受人訛,而送於非命也。其事本奇,吾之載此者,不可以其奇而笑之,當味其所以取禍者,刻刻為鑑焉。 情 格 謝有毅,黔鄉細民。夫服勤謹,具兼人之力, 工作恆倍於他農,以是富家爭致之。三十餘年,汗積工資二百餘千。生子二,長曰恭,次曰順,均已成丁,各分錢百餘千,娶妻鬻田,耕種自食其力。恭事親至孝,謹守田園。順日事飲博,數年,將分析之田,只余其半;又輕聽服言,乖離骨肉,日與兄詬罵。無如父母溺愛小子,並不斥其忤兄之非,亦不教以敬兄之道。順得藉此強占兄田, 不遵親命。父母不能為左右袒,任其興訟多年。官亦以田土細事,不與訊斷。嗣父母相繼病歿, 順益肆橫,頻頻訐控。 一日,恭路遇黃二,手攜鮮菌一筐。恭足素弱,步履維艱,蹣跚而行。黃二先行,售於順之門。順妻見菌肥嫩可愛,喜極買之;撿摘洗淨庖烹,陳於几上。方欲舉箸,聞恭入門,順遽起藏匿,恐兄見此佳味,欲共啖之。恭曰:「我見黃二攜菌來此。 我至石橋上,見人掇菌已盡。我因病,裹足不前,略坐歇息;見草中熱氣如煙,騰騰而上,土中蜿蜿糾纏,乃黃二原采菌處也。 倏而突起白菌數百莖。因其異, 而曳手移步視之,有一烏梢蛇,蟠屈於旁,張口吐沫,流涎結成也。我見黃二來此,傾筐而去,莫非弟家買此菌乎? 當速棄之。」順妻聞言,將熟菌用銀簪試之,果黑;又試以白蒜燈草,亦黑;遂以菌傾於地,湯流處,土為之墳。順夫服乃極口謝之。 又逾數日,恭往田間,荷笠耔耘,見路上古木,一大蛇懸於枝間,俄跌於地,宛轉盤旋,化為巨鱉。時有漁者過而獲之,攜入市。恭思吾弟貪食鮮庖,見之必買也。急趨而至順宅,見釜內有物,累累如珠。兄覺有異,順亦為之毛戴。恭問何物,順以鱉對。恭曰:「 鱉又不可食矣。我親見此鱉乃蛇所化,食之恐傷其生。不如先將一臠,與雞犬食而試之。」順妻喚犬食,嚎嗥而斃;雞啄仆地,立化血水。順曰:「 葉底鶯聲,茲雁影,悔無及矣。」相與泣於中庭,跪於恭前曰:「弟得無恙,皆吾兄再生之德也。兩救危命,心難圖報。兄之愛弟若此,弟寧同木偶乎? 他人雖稱至交,未必有如此之關切也。弟兄能和睦於家庭,父母得安寢於泉壤。吾當悔此訟,以息此案也。」由是友愛如初。 夫天之生人也,具有天良;雖為物慾錮蔽,能格以至誠,則昧者復明。世之人當以恭之待弟之道,奉為圭臬。雖為?? 鳥破獍,亦可化為馴鶴攸鹿矣。 教 子 懷慶多遠商,父攜子,子攜孫,使識經緯,可接其業。而天下市鎮之大者,莫如蘇州,無物不有,無客不到。昔有懷慶人,作客於蘇州者,已二世矣。至發蒼蒼而齒搖動,攜子同來。其子年輕心逸,見蘇妓之艷妝喬扮,已攝其魂;與之親近玩狎,不顧己家。終日纏綿,迷而不悟。其父悉其情,不加訓責;去銀不少,不加查考。居之半年,貨已售盡,與各號畫數斂銀,將次還家。謂其子曰:「 吾與銀數百,汝於愛妓處照料一番。彼欲衣,須如其法以成之; 彼欲養, 須如其口以與之,使之長慕痴情,勿令過後譏議焉。」其子以為父之恨其花消也,低頭不敢開口。父曰:「非憐此財而出此言也,正以早就爾作客之才也。」 即與子銀數百。 其子取銀,為妓成其衣,安其家,聚宿三宵, 並以父待情形,一一告妓。妓曰:「何時可旋?」曰:「 半年耳。」妓曰:「我今得子,不復接他客矣。添與百金,當閉門守汝回來。」其子諾之而歸。父曰:「 銀可敷乎?」子曰:「 尚須百金。」父又與之,曰: 「過五日,即欲起程, 與妓多住幾宵。吾當整治行裝, 候汝同往。」子又往妓家,與之銀,告以行期。妓即淚下, 似有不忍分離之意。治酒餞別,留住五日,彼此大哭而散。 父已上船,候子開行。出鎮江,次金山,其父開篋,取敝衣殘履,與子穿之,令其轉至蘇州,仍往蘇小之家。子瞪目趑趄。 父曰:「 吾非恨花銀而逐出也,亦非欲出子之丑也。子於此,可識世道人心矣。」子不得已而上岸。父曰:「 見妓言,在揚子江遇風,破船失水,遇鄰船救起,父之存亡,尚在未卜。勿以實情告也。」 子如父言,至妓家。其守門者,阻不容入。與之相嚷。妓聞聲而喜,以為不隨父去,在蘇坐莊守貨也。令其進視,藍縷異常,面遂變色。訴以失水情形,妓亦不聽,令仆驅之。不得已而至停貨銷售之行,亦不收留,遂出街而走。遇一他行熟認而不深交者,曰:「某相公去未幾日,何落魄乃爾也?」具以遇風破船告。其人即留至行, 易以衣, 食以飯,贈以銀,而囑其尋父。 歸告於父曰:「 今知世態炎涼矣! 妓之愛我者,圖我財也;行之媚我者,藉我之貨以厚彼也。吾知改矣。古人云:『患難見朋友』,洵不差歟。吾知擇人而友矣。」 後至懷慶,父曰:「吾老矣,不能遠行,子可自作客矣。」命子裝貨復來蘇,即投雪裡送炭之行,而絕錦上添花之區。妓知其前之受難而來者,乃裝以試我也,悔無及矣。由是不能誘之以色,動之以情;一心向業,致富巨萬。而與衣與食與銀之行,亦漸成富有矣。 夫人之成器也,必閱歷而後成。世之教子者,何徒以嚴酷為也? 嚴則只能謹於一時,不能絕其將來;惟隨其情而導之,初則以我之真情,而合其假情;繼則以我之假情,而破其痴情。 則假者還真, 方能守其真於不失矣。若懷商者,可為善教子矣。 偷嫁觀音 越人有一妻一妾,其妻老而妾多病,思欲再娶一女,以為??室。常與人言:「 能與我作伐,得一美麗嬋娟,願出重價,厚納媒禮。」里中有矮服,黑如熟藕,肥似東瓜,身不滿三尺,人皆呼為矮婆,專以媒合為業,能使女之矢志不失者改其心,以身分自重者願為賤,其機械變詐,令人莫測。因聞若人之欲娶妻妾,設計以騙之。 隨於十里外村中,有一絕色閨女, 與其父母說通, 送銀十金,假作影子,移藏他室,邀若人過視。若人見是女之姿色出眾,心極歡樂, 問價千金,許銀五百。矮婆串出歹人, 作為女父,至師姑庵,立券交銀,擇日迎娶。 先期三日,忽稱女昨病瘧,瘧病不多日而愈,求緩期,病少瘥乃娶。若人愛憐此女, 許之。至期, 又遣人來,復請展限。 矮婆不依,曰:「彼女買以為妾,並非聘以為妻,不能再限時日。吾當往說迎回,以完其事。」去未幾而返,曰:「 事不諧矣。即備船,吾當糾人往搶。」若人從之。買船兩隻,矮婆邀健徒十餘人,至夜前往。將近女家,矮婆令娶妾者在船,停於僻處等候;自帶健徒上岸,奮往直前。至三更,見健徒抱衾,卷人而來,安臥艙中。矮婆囑曰:「 正在發瘧,切勿驚動。俟瘧退神清,彼自醒呼,爾可開衾照應。某等在後船跟行。」若人依言, 靜坐船中,默默伺候,若賣油郎之事花魁。將次到家,女寂然不動,亦無抱病聲氣。用手摸之,面冷肉硬,疑為已死,急取火燃燈燭之,乃一白面木頭觀音,緊呼矮婆,艙後舟子應曰:「他船在後,當停舟待之。」若人曰:「 有此奇事,竟以觀音嫁我為妾也,惡亦極矣! 俟其來而與之拚命!」誰知候至曉日飛騰,不見其來。 心慌意亂,思以載回, 非特受人取笑,且以褻慢神靈, 眾皆不依。願央船友,囑其停泊冷巷,重送船銀,自即往尋矮婆。 誰知矮婆各分贓銀, 躲避異地, 覓至十餘日,並無蹤跡。 而矮婆乃一孀服,並無子女弟侄,可以跟追。不得已, 四處到庵堂寺觀,挨查失觀音之所,冀圖密送歸座。查至東村師姑庵內,有觀音立像一座,某夜被人竊去。是庵門戶素不謹慎,因失觀音,而防範甚嚴,不能寂然進去。若人無法, 將實情告訴師姑。姑怫然不悅,即欲喊同十方紳士, 與之理論。若人著急,願送銀十兩。師姑訛得銀三十兩。約至夜靜, 接進安置。 正在扛抬上船之際, 又被赴宴醉歸二人看見,立即喝住,曰: 「庵內觀音,因何在於河干?」將若人捉獲, 追問緣由; 嚴詰師姑,盡得其情。醉者曰:「吾不管汝之受騙也。慢神有罪,子願送官,願受罰乎?」若人曰:「吾願受罰。」醉者命師姑邀請十方紳士,公議罰花銀百元,以為修理之費,其事乃已。 後若人往鄰邑探友,途遇矮婆,扭與理論。矮婆曰:「 世間美服人,寧有若觀音之可愛乎? 養妾傷財,不如供佛延福。吾之騙,正所以教爾回心也。此事私言之,我是騙;官言之,我必言爾見女之美,欲我說合通姦也。是女乃殷實端家之女,父乃體面著名之人,若令知之,彼必控告。且是晚寫書受銀者,並非伊父賣券,何妨言爾假造。爾有幾許家當,恐不能抵此一場官事。我系單身女流,不過吃些小苦。我不犯奸,官亦不能加以杖責。銀已花消,從何籌還? 不如認作晦氣為妙。」若人聞言,低頭嘆氣,竟聽其去。 吁,富者當守其富。雖雲逸則淫, 既有妻妾, 已可供其欲矣;又復思國色天香, 無怪人之乘機而圖; 去銀之外, 又受訛詐,是真妄人也矣。余故載之,以為好色者戒。 秘 戲 圖 關中馬振,近時畫家之著名也,善工筆。一時風氣,凡饋大憲禮,必有秘戲圖冊。而馬振之所畫者,即景生情, 能窮閨閫中之媚態,極其微妙,喧傳一時,其值增至六六之數。二十日乃成一冊。馬振以工之省,而值之肥,喜畫之; 人以振之名而工之佳,亦向求之。於是日夜摹寫,兩目成瞽。夫藉鼠毫以養家者,全在於目;目盲而筆停,筆停而家危矣。心焦意急,醫治不瘳;朝夕禱神,齋戒沐浴;詣壇扶乩,批雲:「 名號丹清品至清,如何穢筆繪淫形;戒人以色人知戒,滋欲焉能不瞎睛。」馬又求曰:「 嗣後當痛改前非,並勸友人亦不繪秘戲圖矣,求神救之!」又批雲:「 子非害病瞎雙睛,藥石何能挽此盲;七七靜修斷外慕,雲收霧去月光明。」馬乃設壇靜坐,亦學扶乩,朝夕運煉。坐至四十九日, 前之不知朝暮, 今見往來人影矣。乃懸手舉筆,筆自能動,初則滿紙面花。復靜坐月余。一日懸筆試之,見筆滾滾飛舞作圈,一箋數千圈乃已。次日又試之,又復作圈數千。連試十八日,目竟明。視之,乃天神天將之像也。其眉目頭面,手足身體,儘是圈成,而且一筆到底,並無粗細,真鐵筆也;即白描名手, 亦不造於至極。是蓋神鑒其悔過遷善之誠,而特降其壇以圖之,使之凜乎不敢再犯。從此馬振不圖淫形,不談淫事。年逾七十, 尚可不用曖?? 焉。予曾親見其神畫,並親聞其所述前事。書之, 以為畫家喜繪秘戲圖者戒之焉。 妓 報 珠江多妓,浮水而居, 簪花抹粉,紅袖依樓。異客舟行過此者,見翡翠掠波,鴛鴦棲露,莫不為之心動神移焉。然而苔砌雖厚,雨洗即空,前為石崇,今為黔婁者,不知凡幾。是妓猶盜也。盜則明正王家之刑,妓應墮於亞鼻之獄,亦天道之循環也。 昔有沙面阿高寮妓,名銀喜者,嬌艷出眾,歌喉逼人,斗花爭艷者,滿於珠江;而得親其一宿之臂指者,即為萬幸。於是若人與以四金,彼人又與八金;總欲是妓之惟我獨親而後已。 然銀喜因愛之者多,即十倍其價,處之淡然;應接之間,亦不以厚薄分其高下。以故破家喪命之孽,多於他妓。 一日炎暑,在船沐浴,忽有一蛇從艙中出,徑至浴盆,圍繞其身。銀喜急而喊之。俟舟服進艙,而蛇已從其陰處入;即時眼直牙緊,luǒ身斜倒,口不能言。是服用力拉之,不能出;又喚強有力者拉之,亦不能出其分寸。死之日,恍如生成一尾。買棺與蛇同殮。此真奇事也。 後聞有一客,心愛銀喜,日費數十金,以湊其趣,而竟不得共枕紓情。銀盡人亡,臨終時猶呼銀喜。人曰:「 此蛇即是人所化也。」予曰:然夫精結而為神,邪結而為魅。彼生前情鍾於妓,死亦靈附於妓。予壯年時,為公事進縣,見有人荷菜而入公庭,置之公堂,將菜撲出,見有兩頭,一男一女,皆少年也;而女之頭,兩耳猶帶金環。值堂者問之, 稱以殺奸。旁有一人說:「 情之所鍾者,死不能解,可試之。」若人即提一男一女之首,入於水缸,一頭面向東,一頭面向西,離水三寸,挈其發而映之。須臾,男女頭皆轉而為對面矣。歷試數次如前,此兩情相結而然也。今若人之情,朝夕在妓, 死肯忘此妓,而安於泉下乎? 故謂蛇即若人所化者,亦想情度意之言也。 吳興仲子 河北吳興,一巨族也。有分居外邑者,有移居郡城者,雖星散辰移,而相距不出百里。外邑者,丁繁族眾;郡中者,只伯仲二人。其伯者食廩,仲者充吏。每逢科歲兩考,外邑來郡應試,即棲伯仲家。族情咸為敦厚,而仲者倍屬殷切。 某年試畢,仲治酒延族眾曰:「某自廢書作吏以來,積資約千金有餘。今行年四十,尚無子嗣,久有歸鄉依祖之心,以全木本水源之意。有銀數百,懇乞攜往,代置莊田。我願自耕自食,不願再作刀筆吏也。」眾以為能棄台榭之依,而棲煙霞之寂,其志可嘉,欣然從之。嗣因其妻有娠,又將數百金交妻,攜赴新莊,先居焉。仲在郡清理公事,辭退而行。伯見其急流勇退,深以為然。而仲行囊僅剩三百餘金。 道經某鎮,見人擁簇簇,擠街塞道,車不能行。見一西老,雪鬢銀須,厲聲叫罵,一少年女子, 滾地哀哭;又有夫服二老,含淚勸女登車,女寧死不從。仲細看勸女之老,面似熟認,問之;其人回看曰:「久不見仲兄矣。我因充當庫吏, 虧缺公項,受刑不過,因作無顏之舉;將女賣與西客為妾, 完公免罪。今日接女過門,女嫌其年老路遠,不肯相從。」仲曰:「 縱有難處之事,原不應將女賣與此老也。」西老怒曰:「我之老買女為妾,與汝何干? 我為此女,身價媒值,首飾衣裝,已用銀二百五十餘兩之多。汝能全數還我,我情願讓汝,何如?」仲笑曰:「 此易事耳。」立即啟篋,取銀三封,悉如西老之數,易回原契,焚之;又將剩銀五十兩,給女父曰:「 女已長成,即為擇婿而配,留此以添嫁資可耳。」女父曰:「 提女以免賤役,恩難圖報;焉敢再領厚贈?」仲曰:「 吾為同道相憐,非望報也。」而是女僕地碰頭,額已腫而不知。仲安慰曰:「 呆女兒何必若此。」作別登車而去。 抵家數日,仲適外出,夫服攜女來仲家。其妻問之。備述途中贖女之事;舉家感激,女更??戴,自以為身乃仲贖,即仲之身也,願終生事之, 故送之來。仲妻亦愛憐之,願留為副室。 日暮仲歸,詢知來意,大駭曰:「 我與某,舊識也。以同道故代贖女,非艷其女也。若收為助??,此心尚可問乎?」令之往,而女不從。仲回顧妻曰:「 我去矣,此女不回,我終不返也。」仲妻勸慰交加,贈以什物,囑其攜女而歸。女勉強而行,途中慟哭不已。母勸之曰:「 彼不納汝,非汝忘恩;當尋一乘龍, 以遂汝志,使吾二人有所仰賴,均得安焉。」女曰:「 我身已鬻, 非父母之身矣。」父笑曰:「 汝垂耳銀墜,非我打造與汝者?」女怒,即力扯右耳墜,墜落而耳已裂開,擲於地,曰:「請父收去!」適由急水橋過,投水而死,救之無及。 仲妻遣女去後,書招仲回。仲見書,即起身而歸。天已近暮,信步躦行,見途前有女,形似代贖之女,追之不及,將近家莊,轉瞬不見。仲甫入門,聞房中呱呱之聲,急進而問,方知乃生男子。仲喜甚。次日,抱而視之,右耳垂有裂痕。初不知女有扯環裂耳投河之事,次日,傳聞此信,自凝思曰:「 寧所生之子,即某所贖之女,投胎轉生於我家也?」友人因名曰報恩。仲心時時憫惻,遣人迎其父母,養之於家,以終其老。至六歲,啟蒙課讀,敏慧異常;年尚未冠,名列膠庠。未幾,以選拔而出,授江南縣尹。仲享封翁之福,壽逾八旬而終。 古今來性之執而烈者,莫如女,而尤易結其心。當其初鬻於人也,惡其老而羞為妾;迨仲贖其身,又感其義而願作賤。 仲年四十,韶華過大半矣,非可愛之時也; 而女欲從之。孟子曰:「出乎爾亦反乎爾。」似有近於此者。而此女之心不然,蓋見夫世之輕財重義者,百無其一;而仲能以偶然見之,即剖囊而全其身;心厚而多福,故願從之,以終垂老之志。誰知仲堅不收,惟有殉身以後,托生於仲之家,以紓固結之心焉。然仲以公門中人,不恃勢,不貪戀,能以區區微資,慨然就夫大義,亦罕有焉,宜受子貴而享遐齡也。 張 燮 理 張燮理,安徽名庠生也。敝席蔽門,葵藿療飢,朝籌暮策,求一日之飽而不得。風聞乩仙最靈,詣壇問終身事, 仙乃批曰:「 目前之苦不為苦,且看來年五月二十五; 姚期馬武雙救駕,斯時之苦才是苦。」張曰:「 寧復有苦於今日者乎? 其中言亦費解,總之命難挽,聽之而已。」至次年五月二十五日,睢陽張公誕辰。張公在唐時,為節度使,鎮守長江,盡忠抗敵,身雖罹難,而恩普於民,沿江立廟崇祀,千餘年如一日。每臨誕日,家家宰牲以薦,處處演劇以慶;男女禮拜者,挨肩擦背。張詣廟觀劇,適見台上扮演姚期、馬武雙救駕,張驚憶, 適符乩言,恐遭其禍,急移步出廟而回。過一崖牆,牆倒壓死。 又粵東士人,請乩仙,問功名, 乩盤忽動, 批曰:「 觀子之貌,圓而又圓,扁而又扁,一團和氣,可笑可憐。」士人曰:「 所問非所答也。」仙亦不肯泄露天機, 到時自知端的,不必懸以臆斷。至下場三日以前,士人乘肩輿往拜友人。路過演劇之所,人擠難行,而台高底空,行人俱由此來往,肩夫即舁從台底過去。正演武劇, 跌打興豪,忽聞大震一聲,台底坍塌, 戲子衣箱,俱落於地,輿亦壓爛,肩夫盡斃,士人壓成肉餅。 又廣西宣化縣張明府,已提升百色司馬,部復未到,問於乩仙,批雲:「定定定,還須定;在在在,終須在。子月花飛催曉箭,春去秋來人不在。」當是時,群謂不得升官,內有一人曰: 「官必升,恐有禍。」至十一月,部文回, 准升百色同知, 卸事交接。張明府前,有改盜作竊,掩飾處分一案,被控發覺,即委接署。明府查訊,牽延未結,而補授之員蒞任。上綱認真平盜,加委鄰員,同查得實,不能徇庇,參革治罪。次年八月,張明府遣戍伊犁。 此三事,乩言一一應驗。余常見世人恆議乩中多偽,蓋就假此斂錢者而言之, 可也。若夫正心修身之子,靜練以成者,其誠可以感格神明, 仙必附焉。觀此三人之事,使余肅然起敬。古雲「莫謂無神」,其然歟! 陰騭舉人 諸生周某,東郡人也。年將五旬, 家務付與子侄經理,獨處曠樓,惟用老僕供灑掃。性耽於酒, 日非七八飲不快,案上常陳樽酒,飲雖無定,而酒有數,向者一樽可敷二日之飲。忽一日一樽,周曰:「吾喜酒而飲不過量,量亦不加, 胡樽空之速耶?」心疑有異,乃於夜間假寐以竊視之。 三更時,果一白須老人,貌極古雅,以口就樽而飲。周笑曰:「 快哉,飲也!」轉瞬不見。周整衣舉酒,憑欄而祝, 曰:「 某與翁,雖有仙凡之隔,而性好相同,倘蒙不棄,聯杯之交,周某幸甚。」端守至晨,不復再至。次晚,供以花酒, 而又不至。隔夜,恍惚會於夢中。又隔夜,老人出,邀飲於燈下, 談古論今,相得甚歡。仙謂周曰:「 君相雖非大貴,亦不應以諸生終焉。 今年加科,君何不應秋闈? 我當代為周旋,以報君佳釀之賜。」 周欣然從之。 臨期,相約至省。及錄科前一日,忽謂周曰:「 來早入場時,君覺衣襟偏重處,即我附君體而入,萬勿驚懼。」至點名,左襟果覺偏重。周照號而坐,出題凝思構想。見卷中夾紙寸許,取視之,即此題之文,蠅頭小楷,筆筆清真, 照錄而出。榜發,名綴第一。總不見仙人來。至頭場點名,復覺衣襟偏重,而心竊喜。次午,周在號外淨手,忽聞霹靂一聲,而號房頂塌大半,稟官移號。受驚後,心悸神怯,不能完場而歸,亦不暇顧仙之下落矣。 是冬,邑中修理文昌宮,公舉學校中數人為首事, 周專司錢幣出入。一日,有某宦攜捐銀十兩來,周兌而納諸櫃中。是晚,有事歸家,次日返,而此銀失矣。內有一人曰:「 昨宵無人至此,銀從何失也?」眾人聞之,各欲解疑,遍處搜尋,忽於同事少年被中檢出,少年顏有忸怩。周權之,將銀還少年, 曰:「 此非所失之銀也。輕重懸殊,奇零各別。我昨晚已入醉鄉,或者未納於櫃,收諸懷中,遺之於家,亦未可知,俟我歸家尋之。」周又返家,旋謂眾曰:「 銀已有矣, 忘在舍間床上, 是酒後誤臆也。」後不復言。 偶一日,獨行郊外,見仙人俟於路旁,賀曰:「 公來年定當中舉人矣! 前之塌坍號房者,因我盤踞頂上,神道知之,遣將驅逐,縱身逃走,故坍房頂也。」周問:「今科何故得中?」對曰: 「天榜已有名矣。十兩頭換一舉人,尚不便宜耶?」周曰:「 縱有此事,奈我久荒何?」仙曰:「 不難。昔年揣摹誦讀何人之文?」 對曰:「 專摹王罕階。」仙曰:「 汝將舊讀者,於最喜之篇,朝誦夕維。不拘何題,仿其章法筆意, 熟能生巧, 何荒疏之可慮也? 況天榜有名,此所謂居易俟命,非前次行險僥倖矣。」周如其法而試以功。是科,果列鄉魁。後為司鐸。臨終,聞仙引之,羽化而去。 陶 木 樁 山陽民謠雲:「 南城汪,東城方,中間隔一陶木樁。」此謠何也? 三家皆淮安巨富,方姓名彩,援納府司馬,囤積黍米,年為常業。遇青黃不接時,減價平糶,故有長者之稱。 乾隆間,改造花園,夢衣縞素者四人來雲:「 有夙緣,特過相依。」次日,開掘魚池,獲銀人四。憶與夢符,移置庫內,晨昏焚香虔奉, 二十年如一日。忽銀人不見,舉家疑竊,司馬曰: 「此非竊也。焉有不竊拳大之銀,而竊百鈞之人乎? 其來也有由,其去也有因,家將敗矣。當修德以復之。」 司馬設有義渡四所,募舟子四,守江以濟, 免人厲揭。一朝,天方曙,渡子見縞素者四人, 倩其引至方宅,許謝青蚨三百。遂領至方門,入久不見給謝,因問門丁。訝其言之奇,而告於長者。司馬即隨手挈錢五百與之,即命開庫,見四銀人仍在焉,遂宰牲以薦,是年業無不順。 至冬,秸稈木樁多而賤,有陶宦之後,起意鬻積,以俟春時黃河水發,昂價出售,冀沽厚利。商資於方,不答; 陶亦不怒。 臘月,適山東販柿餅者過淮,沿街肩售,過方門,歇肩呼售。方之小孫,見而取其一。客以手拂其面奪之, 兒哭。撫是兒者,怒而翻擔撒餅,扭而拳來足去。司馬聞喧嚷聲,出阻,問由,責奴以解爭,盡沽以息事。客乃抱衍認過,怡顏而散。 陶聞之曰:「可乘此設計以假資也。」私串城隍廟祝,暗將木皂隸抱回,以繩懸於司馬後園門首,轉至大門,急叩之,見門役曰:「速請家長出來, 有要件相告。」方猶未睡,聞聲忙出,陶即攜方手,同至後園,啟門而見縊者,曰:「此即山東客也。」月色朦朧,不能辨是何人,而身長衣黑,似乎山東人形。方膽戰心慌,不敢近視。陶曰:「威逼至死,罪原不大。諺雲:『 破家縣令,滅門刺史』,一經到官,恐費不少。乘此無人知覺, 消彌其事。我歷受厚情,願自負屍,棄於黃河,漂流滅跡。如有人撞見,我自擔罪,斷不吐出宅上也。」方重託之,約閉門候信。陶急出門,將木皂隸解下抱回,返告於方曰:「 一路行走,並未遇有一人,是公之福也。」方雖暫安,而日日探聽,將近半月,毫無影響,心乃安。設席酬陶,謝五百金。曰:「 昔日所商預售木樁事,有益無損,可亟為之。倘不敷,再可商繼。」 陶即往鄉,將各村秸稈木樁,咸與預定。村民欲度殘年,果願落價。陶思來春,若果黃河決口, 吾不能禁官之不取,必得假有勢者之名可耳。乃假南城之富而有勢者汪宅字號訂售。次年,黃河果決,計工程七萬有奇,委員購採料物,到皆稱汪姓已鬻,回明大憲雲:「汪某預定居奇,高抬時價。」大憲將大工令汪一人經理。汪聞之驚惶,查知陶捏其名,與之大角。陶亦自悔不應,然憲令難違,不得已出名承認,懇汪力保。汪亦知事不能已而保之。詎禍轉為福, 水勢日緩,不三月而工成,獲利數萬。陶將方前贈之銀歸趙,並說假吊皂隸之事。今成巨富,致有陶木樁之稱。 吁,人之發富也有自, 必居心公正,天乃降之以澤。今之人見利即茹,茹之猶為不足,其肯依理而吐之者,誰乎? 今陶以詭而取其財,以理而完其本,逆取順守,此詐而不失其正也。 宜其亦成巨富,而與汪方比肩而馳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