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台必告錄 · ·康熙戡定台灣記

丁曰健 《治台必告錄》
台灣亘閩海中,袤二千八百里、衡五百里,與福、興、漳、泉四府相直;距澎湖約二百里、廈門約五百里。其山北起雞籠、南盡沙馬碕,千里有奇;惟山西東兩面沃野,自海至山,淺闊相均,約各百里。大於琉球,埒於呂宋。自鄭氏以前,中國人無至其地者,皆生番據之。 隋大業中,虎賁將陳棱一至澎湖,東向望洋而反。宋史謂:「澎湖東有毗舍耶國」;即其地也。元置巡司於澎湖;明初廢之。嘉靖中,海賊林道乾竄據台灣,為琉球人所逐。天啟中,日本倭逐琉球而踞之。荷蘭紅毛夷求香山、求澎湖於中國而不得,乃以重幣啗倭,求台灣一互市地。旋誘以天主教,又逐日本倭而有之。及國初,而為鄭氏所據。 鄭芝龍者,泉州人;初附倭,家於台灣。倭敗去,芝龍以其人眾,舟楫橫于海。崇禎中,巡撫沈猶龍招降之。屢平劇盜,積官至都督同知。會閩大旱,芝龍言於巡撫熊文燦,以舶徙饑民數萬至台灣,人給三金、一牛,使墾荒島;漸成邑聚。 時鄭氏已去台灣,惟荷蘭夷二千距城中;流民數萬,散屯城外。荷蘭專治市舶,不斂田賦,與流民耦俱無猜。鴻荒甫辟,土膏墳盈;一歲三熟,厥田惟上上,漳、泉之人趨之如歸市。 鄭成功者,芝龍取日本倭婦所生子也。當明季唐王隆武、桂王永曆之際,起兵海上,屢寇閩、浙、江南。及順治十七年自江南敗歸,乃奪台灣為窟穴。時荷蘭二城,已置揆一王守之;與南洋呂宋、占城諸國互市,漸成都會。適其主會計之臣負帑二十萬,恐發覺無以償,乃走投成功,請為兵嚮導。成功覽其地圖,嘆曰:「此亦海外之扶餘也。」 十八年,先以百艘舶澎湖,進圖鹿耳門。門外向有淺沙數十里,海舟不能近岸,紅毛夷又沉大艘塞港口;及是,潮驟漲丈余,數百艘倏抵岸。紅毛倉卒不支,遂克赤嵌城,進壁王城。某城亂石疊砌,火煆成灰,融為石城,堅凝不受炮,半載不下,乃塞其水源困之;且與約曰:「予我先人故土者,子女玉帛任爾所之。」 解圍退三舍,荷蘭乃以大舶遷國。 成功既有台灣,與所據金、廈二島相犄角。又禮處士陳永華為謀主,辟屯墾、修戰械、製法律、定職官、興學校、起池館,以待故明宗室遺老之來歸者。以赤嵌城為承天府,置天興、萬年二縣。招來漳、泉、惠、潮之民,污萊日辟。 是年,棄芝龍於市,鄭氏在京者皆伏誅。詔沿海居民,三十里界外盡徙內地;禁漁舟、商舟出海,以杜構煽。 康熙元年,成功卒,年三十有九。長子經守廈門(案鄭經,官書皆作鄭錦;殆二名也),入台嗣立。成功弟世襲謀據其位,為經所殺。我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貽書招經,經請如琉球、朝鮮例,不登岸、不薙髮、(不)易衣冠;不報。 是年,監國魯王,亦卒於台。二年,明桂王亦滅,而經猶奉其永曆之號。三年,繼茂、率泰、施琅、黃梧等進兵,並檄荷蘭夾板船會剿,克金、廈兩島,降其眾萬有八千;經遁歸台灣。而浙督趙廷臣亦禽張煌言於南田之懸山奧島,寇悉平。授施琅靖海將軍,以降將周全斌、楊富副之,進討;會阻風罷兵。 六年,琅入京復陳進兵事宜,部議寢之。七年,詔大臣明珠、蔡毓榮赴漳招諭,經仍以海外琉球、朝鮮例為詞。是時鄭氏衰弱,不敢內犯。 十有三年,而三藩難作。靖南王耿精忠,執總督范承謨反福建;告援於鄭氏,許以漳、泉二府給之。台人大喜,亟渡海而西,與耿氏合從;精忠旋悔,不踐割漳、泉之約。閩中故多鄭氏舊部曲,海澄鎮總兵趙得勝與其屬劉國軒、廣東潮州總兵劉進忠皆叛,降於經;於是,經自取泉、取漳、取潮。耿、尚皆訴於吳三桂,三桂令尚之信割惠州與經盟,申畫疆界;然不獲成。乘耿氏與王師抗,旋尾其後,取汀州,運台米內渡濟師。 精忠前後受敵,十五年乃反正,導康親王傅貝子之師攻鄭氏。 十六年,我師收復漳、泉、邵武、興化,其惠、潮亦反正;經遁入廈門。貝子傅拉塔卒於軍,以貝子賴塔繼之。 十七年春,鄭氏復出沿海,進下城堡十餘。詔復遷沿海居民,畫界如舊。 十八年,經將劉國軒、吳淑、何佑等分道入犯。總督郎廷相檄調官軍,四路進剿。大戰兼旬,海澄公黃芳世、都統穆赫林、提督段應舉皆失利(案是時前海澄公黃芳度已於十三年漳州破時遇害矣)。國軒圍之于海澄,環塹樹柵。我援軍至,國軒恐內外受敵,故開一面縱之入,以耗城中糧;圍複合。夏六月,城中食盡;陷官軍三萬餘、馬萬匹,都統、提督以下皆死焉。詔罷郎廷相,以姚啟聖代之;以吳興祚為巡撫、楊捷為提督。 時國軒乘勝下漳平、長泰、同安,略取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諸邑。國軒自圍漳,遣兵圍泉,而斷漳州之江東橋及泉州萬安橋,以拒官軍。康親王駐軍福州,不敢救。提督楊捷復惠安,巡撫吳興祚、將軍貝子賴塔復漳平。楊捷遣兵襲破陳山壩,以出萬安橋之背與大兵夾攻,奪其橋,炮沉其舟;而巡撫、貝子軍阻江漲,亦得翰林李光地引出安溪間道,遂解泉圍。國軒與吳淑、何佑等以兵五萬分軍漳州龍虎、蜈蚣二山,勢甚盛;漳城兵少,哈唎達、耿精忠欲棄城避其銳。姚啟聖閉城,偃旗鼓,乘大霧,突出精兵五千沖之;賊陣亂,自相踣籍,連破十六營,斬四千餘級,復長泰、同安。然賊猶據江東橋不退;至是,楊捷軍赴援,復與啟聖夾攻,力戰克江東橋,盡奪險要,漳、泉之路始通。 國軒遁還海澄;海澄三面環海,其陸地一面復掘濠引潮,以阻大軍,不時出犯江東橋諸營,窺漳州,兼列艨艟守諸島。 相持一年不決,乃議厚集舟師,水陸夾攻;並檄荷蘭夾板船為助。時吳三桂已死於湖南,我水師破岳州,詔水師提督萬正色督湖南、江、浙戰艘二百由海赴閩。而姚啟聖、吳興祚新修三百艘亦成,配兵三萬;啟聖等復縱反間離其黨與重賞購募,先後降偽官四百餘員、兵萬有四千,即分隸水師用以進攻,並約其守海壇之將為內應。於是不俟荷蘭船至,啟聖與捷克復海澄,萬正色以水師克復海壇。水陸並偪廈門,復降其戈船將朱天貴,得其舟師;乘勢搗襲諸澳,諸寨悉破。鄭經及國軒等遂棄金、廈二島,歸台灣;十九年春夏也。 八月,康親王還京師,留兵守金、廈二島。於是,貝子賴塔與經書曰:「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足下父子自辟荊榛,且睠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一彈丸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今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識時,必不復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若能保境息兵,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薙髮、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市之日本,於世無患、於人無爭;而沿海生靈,永息荼炭,惟足下圖之!」 經報書,請如約,惟欲留海澄為互市公所。姚啟聖不可,議遂格。 二十年,姚啟聖、吳興祚疏請沿海民展界復業;從之。初,閩人當成功世,內輸官賦,外應鄭餉,十室九匱。及耿、鄭之亂交作,殺掠所至,不知誰兵。閩中駐一王、一貝子、一公、一伯,將軍、都統以下各開幕府;所將皆禁旅,居民居、食民食,役其丁壯而漁其妻女。又遷沿海之界,流離內徙。至是,凱旋息肩,其驅掠而北者尚數萬。姚啟聖請康親王下令禁之,且捐金贖還者二萬。 啟聖在閩,靡財似泥沙,耳目遍海島;官帑不足,則回易貿遷以濟之,前後揮霍百萬。鄭經在廈門時,有嬖人施亥者,姚啟聖密賂使為間,約誘經至海口而伏兵禽之;鄭氏大享將士,復賂其庖人,謀毒而殲諸。皆不克而死。 會經卒。其長子克■〈臧上土下〉長而才,然乳婢出也。成功時即有人構經父子,謂孽賊不當為世孫辱國。及成功沒,經連年出兵在外,用陳永華言,命子克■〈臧上土下〉監國;晚敗歸台,又日近醇酒婦人。克■〈臧上土下〉監國二載,禮賢恤下,謹法令,物望歸之。而群下憚其明察,經諸弟亦不利其立也,侍衛馮錫范先以計罷陳永華兵柄,永華鬱郁死,克■〈臧上土下〉失助。時成功妻董氏尚存,復入間言,遂襲殺克■〈臧上土下〉,而立次子克塽,襲延平王;幼弱不能蒞事,事皆決錫范。於是,鄭氏遂敗。 行人傅為霖,密約十三鎮同日發難;事泄,錫范並構陷續順公沈瑞而有其貲,人心益失。國軒居台,而被刺者再,皆姚啟聖所使也。 二十年,啟聖奏:「鄭經死,子少、國內亂,時不可失;水師提督施琅習海道可用。」 內閣學士李光地奏亦同。 二十二年六月,將出師,啟聖欲候北風直取台灣;施琅欲乘南風先取澎湖。奏言:「澎湖不破,台灣無取理;澎湖失,則台灣不攻自潰。請以戰艦三百、水師二萬□□討賊,而督臣留廈門濟餉」;從之。 時國軒守澎湖甚嚴,集據港口,舟不得泊。我軍次七罩灣,水駛石惡;適潮漲石沒,舟乘以進。國軒沿岸築壘,環二十餘里,間壘列炮。會颶風夜發,怒濤山立,我舟師前鋒簸揚飄散,賊艦四面圍攻。琅親督大■〈舟宗〉沖其圍,矢集琅目,幾殆;力戰,得解。時國軒自率眾二萬泊牛心灣,而別屯萬兵於雞籠嶼相犄角。我軍懲前戰被賊夾攻,乃議分三路:以五十艘出牛心灣、五十艘出雞籠嶼為奇兵,分賊勢;而琅自督五十六艘分八隊,攻其中堅;以八十艘繼後。每路中復各分三隊,不列大陣;惟約以五艘攻其一艘,人自為戰。酣鏖竟日,聲震數百里;焚其百餘艘、殺其兵萬有二千。凡海洋占候,雲合風生,雷鳴風止。是日將戰時,黑雲起,賊方相賀;忽聞霹靂,皆錯愕,遂大敗。國軒由吼門冒險突圍逸,官軍乘勝進台灣。至鹿耳門,膠淺不得入;泊海中,十有二日潮不至。忽大霧,潮高丈余,舟師浮而入。鄭氏皆駴曰:「先王得台灣,鹿耳門漲;今復然,天也。」 七月,遣使議降,施琅、姚善聖奏聞。八月,敕至,於是國軒及馮錫范以鄭克塽降;繳上成功所受明延平郡王、招討大將軍金印各一,公、侯、伯及將軍、都督等銀印五,籍土地戶口府庫軍實以獻。台灣平,時康熙二十有二年秋也。琅由海道報捷,七月抵京師;而姚啟聖由內地馳驛,後二日至。詔封琅靖海侯。克塽入都,隸漢軍,授公爵;國軒、錫范皆伯爵。鄭氏自成功傳三世,凡割據三十有八年。始,黃梧之降也,言鄭氏石井山祖墓形勢昌雄,宜劃之,泄其王氣。於是晉江縣之大覺山、南安縣之覆船、橄欖、金坑諸山五墓皆毀,惟某山祖墓號「五馬奔江」者不知所在。至是,克塽請以成功及經之喪歸葬南安。 收其地,署台灣府諸羅、台灣、鳳山三縣,西為澎湖廳;其後分諸羅北為彰化縣,又北為淡水廳。設巡台御史;旋改兵備道。總兵轄水陸兵八千,澎湖副將水師二千;其後復增兵額萬有四千,稱重鎮焉。 臣源曰:中國山川兩干,北盡朝鮮、日本,南盡台灣、琉球。過此,則落漈尾閭,亦名「萬水朝東」,舟楫所不至;故琉球、日本以東之國無聞為。台灣地倍於琉球,其山脈發於福州之鼓山;自閩安赴大洋為澎湖三十六島,又東渡洋百里至台灣。為中國之右臂,可富可強,可戰可守。方鄭氏之初平也,廷議以其孤懸海外,易藪賊,欲棄之,專守澎湖。施琅以為天下東南形勢,在海而不在陸;陸之為患有形,海之藪奸莫測。 台灣雖一島,實腹地數省之屏蔽,棄之則不歸番、不歸賊而必歸於荷蘭,恃其戈船火器,又踞形勢膏沃為巢穴,是藉寇兵而資盜餉。且澎湖不毛之地,不及台灣什一;無台灣,則澎湖亦不能守。誠深識遐慮之言哉!初,朝廷以沿海奸民逋逃通寇,下遷界之令,移沿海居民於內地;盪析流離,又失海上魚鹽之利。於是總督范承謨,再疏而復之。 台灣已服,尚禁商舶出洋互市;則施琅、藍鼎元等屢議而開之。至漳、泉仰給於台米而禁其流通,台民渡海以億計而禁其攜眷;則高其倬、吳士功慷慨而陳之。於是開鼓鑄之錢,編鄉試之號,易竹樹之城,辟生番之地,誠所謂仁者設其施、智者申其辯、勇者奮其斷,而海國之民,熙熙攘攘,始游化日。觀其經營條畫,亦賢人君子籌國之所纏綿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