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台必告錄 · ·檄南路營進兵阿猴林
漏下三鼓,接訪事差弁密報:阿猴林有賊數百人,在彼豎旗作孽,系偽國公江國論為首。
旗幟飄揚林木間,發兵剿捕,不可易也。郡城出師,招搖耳目,且相去數十里,自必聞風先遁,徒勞無益。江國論賊中狡猾,凡事虛張,計自打貓蹂躪客莊,不過一、二千賊,聲言數萬,地方驚惶,被殺客民七、八百人。
我師入府,北路居民欲食其肉,賊黨散盡,國論逃竄入山,從行不過百人,顛崖墜谷,餒斃坑澗,不知凡幾;距今兩月,糧食全無,投生靡路,乃狼狽扶攜潛出大武壟、羅漢門而趨阿猴林,冀南路人不知底里,或可於此謀食,苟延旦夕之命,安所得數百人而附之?
然君子小心,雖微不忽。明知其無數十人,不可不無數百人之備。該營相去不遠,可即遣中軍守備帶兵二百名,卷斾疾趨直搗阿猴林,將山中所有逸賊,盡行殲滅。江國論、鄭元長二名,實為渠魁;或被槍炮傷斃,則截其首級來報。
倘山中闃其無人,止系虛張聲勢,不可便即回營;且陽退而陰繞間道以待,遣人偵左近山谷峒窩,必有三五人或十數人,則江國論已在其中,急擒勿失!以吾所料不過如此,該將弁神而明之,相機度勢,搜尋剿捕。或奔投我師,求撫乞命,亦與偕來!本鎮但欲綏靖地方,原未嘗立意嗜殺也。
該營進兵,以速為要。克限本日亥時出師,明日辰時務到阿猴林;不許違誤時刻,違者軍法罪之。
此檄。
原評:驟聞警報,鮮不張皇,難得如此鎮靜;蓋由料敵之明,是以處大事若無事。當日果無見賊,止是系旗林木,而江、鄭遁回北路,亦即就撫,可見所料一毫不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