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國策 · 第25章 論朝廷扣押人質

尼扎姆·穆爾克 《治國策》
1. 必須讓阿拉伯人、庫爾德人、戴拉姆人、魯米人及最近才表示臣服的國君們知道,每人都要送一個兒子或兄弟到宮中,如果不上千人的話,也應該不會少於500人。每到歲末,他們可以替換,先來的那批人質可以回家。不過只有在替換者到了之後,他們才能動身回家。因為有了人質制度,就無人會反叛國王。戴拉姆人的情況,以及庫茲斯坦人、塔巴里斯坦人、沙邦喀喇人,還有受封者和受贈者,同樣都要派500名人質住到宮裡來。這樣,一旦需要,朝廷永遠不會缺乏可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