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瑞·雷恩的最後一案 · 第六章 求援

佩辛斯對著葡萄柚對面說話:「我從前總是以為,研究文學的學生好像做研究的化學家——都是彎腰駝背乾乾瘦瘦的年輕人,眼睛閃爍狂熱的光芒,完全缺乏性吸引力。你是例外,還是我沒看出什麼呢?」 「我才是沒看出什麼呢。」羅威強調說,然後用力地吞下一口水果。 「我注意到精神的貧乏沒有影響到你的胃口!」 「誰說是精神的?」 侍者拿走空盤子,換上兩杯肉湯。 「美好的一天!」佩辛斯匆匆地說,急急喝了一口湯,「年輕人,告訴我一些你自己的事吧……我是說,要說得像私人傳記!」 「我寧願泡雞尾酒。這裡的喬治認識我,即使他不認識我,也不會有什麼差別。喬治,來兩杯馬丁尼,越澀越好。」 「莎士比亞和馬丁尼!」佩辛斯低聲說完後嘰嘰咯咯地笑了,「真新鮮!我明白了。所以說你為什麼是個學者卻還能像普通人一樣有那些凡俗之舉。你把酒精灑在灰塵遍布的書頁上,然後書就燒起來,對嗎?」 「就像魔鬼一樣。」年輕的羅威先生微笑說,「事實上,你故作聰明,我厭煩和聰明的女人吃飯了。」 「好,我喜歡那樣。」佩辛斯氣呼呼地說,「你這狂妄自大的人!我可是有文學碩士的學位。我告訴你吧!我寫過一篇論文討論托馬斯·哈代的詩!」 「哈代?哈代?」年輕人問,皺皺他直挺的鼻子,「喔,那個湊韻腳的傢伙!」 「你在胡說些什麼啊?我怎麼故作聰明了?」 「老莎基本的精神。我親愛的小姐,如果你真的能夠欣賞莎士比亞,你就知道他的詩不需要外在的刺激。他的詩本身就燃燒著光與熱。」 「聽你的。」佩辛斯喃喃說,「先生,謝謝你。我將永遠不會忘記這堂小小的美學課。」她的兩頰燒得紅撲撲的,狠狠把一個小麵包撕成兩半。 他把頭往後一甩,大笑起來,喬治托著上面有兩杯琥珀色酒杯的盤子,被他的笑聲嚇了一跳。 「喔,老天爺!」羅威上氣不接下氣,「她受不了了!我想我們兩個人都有點瘋癲……」 「薩姆小姐?」 「達玲!」 「叫我佩辛斯吧!羅威先生。」 「好極了,就叫佩辛斯吧!」他們嚴肅地乾杯,兩個人的眼睛在杯緣交會,雙雙開懷大笑,被雞尾酒嗆個滿喉,「現在開始寫自傳了。我的名字叫高登·羅威,到聖誕節就滿二十八歲,我是個孤兒,我的收入微薄得可憐,我想揚基隊今年真是爛透了,我知道哈佛買下一個特棒的四分衛,還有如果我繼續看著你,我就想吻你了。」 佩辛斯的臉紅得熟透:「你是個很奇怪的年輕人。不,這不表示接受,你最好放掉我的手,隔壁桌的兩個老太太不以為然地看著你呢……天啊,我羞死了!只因為聽到『吻』,就臉紅得像小女生!你一向如此輕佻嗎?我寧願聽聽彌爾頓如何安排韻腳,或蝴蝶的品種問題。」 他看著她,笑容慢慢消失:「你真是好得不得了。」他說著,奮力攻擊他的肉排,彼此沉默了一會兒。他抬頭時,兩個人彼此嚴肅地打量對方,後來佩辛斯的眼睛先落下。 「說實話,佩蒂——真高興你讓我這樣稱呼你——這種孩子氣的粗俗是我的躲避不及的。我知道我不太聰明,我一直在社交上很笨拙。我少年時,生命里最好的時間都獻給追求更好的教育。這些年,我一直想在文學研究界做出一些驚天動地的事。你知道我的野心非常大。」 佩辛斯輕輕地說:「野心從來不會毀掉一個年輕人。」 「謝謝你這麼寬容我,好小姐。我不是創造型的人,研究很吸引我。我想我原來應該去講生物化學或天文物理的。」 佩辛斯虔誠地專心對付沙拉。她玩弄一下青翠的菜葉:「我真的——喔,真蠢。」 他身子往前傾,握住她的手:「佩蒂,請告訴我吧!」 「羅威先生,他們在看!」佩辛斯說著,可是並沒有把手抽回。 「叫我高登。」 「高登……你傷了我。」佩辛斯悽慘地說,「喔,我知道你是開玩笑什麼的,但是,實際上,羅威先生——好吧!高登——我瞧不起大部分女人的軟弱。」 「很抱歉。」他後悔地說,「我的玩笑開得很差勁。」 「不,不是那個,高登。我自己也說了些差勁的笑話。我從來不知道自己到底真正想做什麼,而你——」她微笑起來,「當然,聽起來很荒唐。可是我們和低等生物唯一的差異是思考的能力,我不懂為什么女人在生理方面和男人不同,因此就被阻止培養她的腦袋。」 「被這想法恐嚇是種流行。」 「我知道,我憎惡這種流行。在碰到哲瑞·雷恩先生之前,我想我的七竅還沒完全大開。他——喔,他就讓你提升境界,他使你想要思考,想要求知。可是他還是一樣是個非常迷人的老紳士……啊,我們離了題。」她羞怯地把手抽走,眼睛誠懇地看著他,「高登,告訴我你的工作和你自己吧!我真的感興趣。」 「實在沒什麼好說的。」他聳聳寬大的肩膀,「只是工作、吃飯、運動、睡覺。當然工作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莎士比亞有一些特別的東西吸引著我;從來沒有這樣的天才。喔,叫我覺得深刻的,不只是讚嘆哈姆雷特或李爾王的觀念里某一句話的修飾或犀利的哲學觀念,而是這個人本身。是什麼造就了他?他的秘密是什麼?他從什麼源泉擷取靈感,或許這只是他內在的一團火?我想要知道。」 「我去過斯崔弗。」佩辛斯輕輕說,「那兒有種什麼的,就在老教堂巷,斯崔弗教堂,那氣氛——」 羅威咕噥說:「我在美國呆了一年半。工作真是苦不堪言,追蹤毫不實際的線索,一半靠著想像力。結果,老天爺……」 「什麼?」佩辛斯低聲說,她的眼睛發亮。 他雙手撐住下巴:「藝術家生命最重要的時期,是他成長的那幾年。這是他熱情最熾烈的時期,他的知覺感官最活潑……然而我們對世界歷史上最偉大的詩人年少時期有何了解?什麼也不知道。莎士比亞的故事有一段空白,如果我們想要徹底又智慧地欣賞這位藝術家,我們必須把這段空白填滿。」他停下話,疲倦的棕色眼睛裡出現幾近惶恐的神情,「佩辛斯!」他的語氣有些失控,「我想我找對了路。我想——」他停下不語,摸索著他的香菸盒。佩辛斯僵硬地坐著。 他從背心開口掏出香菸盒,沒有打開,又喃喃說:「還言之過早,我還不確定,還沒有。」然後微笑了,「佩蒂,我們談談別的事情吧!」 她開心地嘆口氣,眼睛沒有離開過他,然後對他微笑:「好啊!高登。告訴我薩森夫婦的事。」 「嗯——」他孩子氣地跌到椅背上,「實在乏善可陳。老薩森對我產生興趣,因為——就說是一種直覺吧!我想是他看中了我,他一直沒有小孩。雖然他個性有些缺點,可他確實真心熱愛英國文學。是一個很難侍候的老人家,可是他堅持資助我的研究——提攜我,讓我住進他家……後來他去世了,我還在工作。」 「那薩森太太呢?」 「天壤之別的麗迪雅。」他不以為然地說,「吝嗇鬼,這還是客氣的話。我想我不應該忘恩負義,可是她有時候真是過分。對文學愚昧無知,對丈夫珍版書籍的收藏更是什麼也不懂。我們別談她吧!她是個令人不愉快的女人。」 「就因為她無法和你討論四開書或八開書!」佩辛斯大笑,「那誰照顧薩森的收藏呢?你嗎?」 「現在你可泡在古老的歷史裡了。」羅威嘻嘻笑著說,「這顆化石的名字叫做克拉伯。你可以得到平反了!我?我親愛的小姐!我稱他為老鷹眼,他也的確目光犀利。他擔任薩森先生的圖書館員已經二十三年了。所以他對自己保管的東西防備得比老薩森還厲害。」他的臉上掠過一抹陰影,「現在他是不折不扣的大頭目了,薩森先生在遺囑里指定克拉伯繼續主管他的收藏,以後更難接近這些東西了。」 「難道你不能在薩森的圖書館工作了嗎?」 「在嚴密的監視之下——這不是誇張之辭。克拉伯從前專門負責管書,現在也一樣。這幾個月,我就在替捐給不列顛的東西編目錄,整理一些特別的書。我的工作進度因此無法進展,可是薩森先生在遺囑里要求做,實在沒辦法……你瞧,佩辛斯,我一定無聊透了。請你告訴我你的事情吧!」 「我?沒什麼好說的。」佩辛斯輕輕地說。 「我是正經的,佩蒂。我想你是最……喔,好!還是告訴我吧!」 「如果你堅持的話。」她摸索著皮包里的鏡子,「我的事業可以一言以蔽之:我有點像現代守護灶神的女祭司。」 「聽起來不可輕視。」年輕人微笑說,「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我……我把生活獻給……某些事。」她瞥著小鏡子戳戳頭髮。 他熱切地看著她:「培養心靈?」 她把鏡子收起來,嘆息說:「喔,高登,我不太明白自己。我有時候糊裡糊塗的。」 羅威說:「小姐,你知道你的命運是什麼嗎?」 「快告訴我!」 「親愛的,你註定要過平淡無奇的生活。」 「你是說……結婚、生孩子?」 「大約就是那種事!」他的聲音很低。 「好可怕!」佩辛斯站起來,粉紅的臉頰惱怒得發紅。她都可以感覺到,因為她的兩頰好像燒了洞,「高登,我們走吧!」 薩姆巡官滿腹心思地回到辦公室。他對白朗黛小姐隨便地打了下招呼便走到他的房間,他把帽子丟到房間角落的保險箱上面,撲通一聲坐在轉椅上。 他把大腳架在桌子上,一會兒放下來。他摸口袋到處找雪茄,可是沒找著,又在抽屜里翻找一陣,後來才找到一支破舊的老菸斗。他在菸斗里塞進一把看起來很邪惡的菸草點燃,愁苦地吞雲吐霧。他的手指在日曆間滑動,然後站起來,嘴裡咕嚕地咒罵,伸手按一下桌面下的按鈕。 白朗黛小姐趕忙過來,氣喘喘的。 「有電話嗎?」 「沒有,巡官。」 「有信件嗎?」 「沒有,巡官。」 「老天爺,杜施不是應該把多金案的報告送來嗎?」 「沒有送來,巡官。」 「該死的凸眼!好吧,好吧。白朗黛小姐!」 白朗黛小姐的月眼圓睜,她吞了口口水:「是的,巡官。」便逃跑了。 好一會兒,他站著注視窗外的時代廣場,菸斗的煙霧兇猛地吞吐進出。 忽然,他跳到桌邊拿起電話,撥了7113100,他大聲說:「喂!替我接卓罕探長。對,對,卓罕!聽好,馬屁精,廢話少說。我是薩姆啊!」他對著總機那邊驚訝的語氣哈哈一笑,「你一家子好嗎?你的老大應該要上大學了吧……好,好。你這老馬頭,替我接卓罕……喂,布希?薩姆啦!」 薩姆吼叫說:「歡迎回家。這歡迎真熱烈!嘿,布希,你那些第十街的大嘴……是啊,我還算健康,我知道你好得很,今天早上才在報紙上看見你那張猩猩臉,你看起來還是那樣強壯……對啊!嘿,你記不記得大約五六年前退休的唐納修?我記得你在總局當隊長時,他在你手下……你應該留在那兒的,你這拍馬屁大王!」 卓罕巡官也笑著說:「還是一樣風趣的薩姆。你怎麼能指望我記得幾百年前的人物呢?」 「什麼?他救過你的小命的,你這不知感恩的臭老鼠!」 「噢!唐納修!你為什麼不早說呢?我當然記得他,你想打聽什麼?」 「替我查查他,看他有沒有黑記錄?布希,他的記錄怎麼樣?」 「A等。我記得他沒什麼腦子,可是誠實得連地下酒家的五塊錢都不收。老實對他沒什麼好處,不懂玩把戲,所以一直沒加鎖。」 「出污泥而不染,嘿!」巡官喃喃說。 「跟蓮花一樣。記得他走時我很難過。唐納修,浪漫的愛爾蘭人。只是他浪漫過了頭。哈!哈!」 「還在唱老掉牙的臭笑話。布希,我會活著看你當上局長的。再見,好傢夥,有空過來辦公室坐坐。」他輕輕放下電話,瞪著日曆。過一會兒,他又打了一通電話給警察總局,找人口失蹤組。 組裡的主管葛瑞森隊長是他的老朋友。薩姆簡單扼要地把唐納修的事情說了一遍:他離奇失蹤的情況、他的外表和習慣。葛瑞森的職責是調查紐約警察局管轄之內的所有失蹤案件,他答應會悄悄地調查。然後巡官又把電話轉到卓罕巡官那兒。 「喂,布希;又是我。有沒有聽說什麼滑頭的壞蛋專門偷竊珍版書?一個戴著有些怪異的藍帽子的傢伙……我也不清楚,可能是他的習慣。」 「偷書雅賊?嗯……」卓罕想了一下,「藍帽子……一時想不出有這號人物,等我查查再回你電話。」 「謝了,我等你電話。」 半小時後,卓罕打電話來。局裡罪犯記錄沒有一個專門偷書的竊賊,有戴藍色的或類似藍色帽子的習慣。 巡官大惑不解地看著窗外,世界此刻好像非常沉悶。 他終於嘆了口氣,從辦公桌里抽出一張紙,把鋼筆帽打開開始用心寫信: 親愛的雷恩: 這兒有些吸引你的興趣的事情,就是今天早上我在電話上告訴奎西的神秘小事。說老實話,我和佩蒂都被卡住了,得要向你討教。一位名叫唐納修的退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