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誥 · 卷之七

陶弘景 《真誥》
真誥卷之七 金闕右卿司命蓬萊都水監梁國師貞白真人華陽隱居陶弘景造 甄命授第三 體 此一字後人儳益標高運,味玄咀真,呼引景曜,凝靜六神,煥領八明,委順靈根,寶煉三度,養液和魂。假使衝風繁激,將不能伐我之正性也;絕飆勃藹,焉能回己之清淳耶。爾乃空沖自吟,虛心待神,營攝百絕,棲澄至真,當使憂累靡干於玄宅,哀念莫擾於絳津也。淡泊眇觀,顧景共歡,於是至樂,自槍零聞於兩耳,雲傲虛彈乎空軒也。口抱香風,眼接三雲,俯仰四運,日得成真,視盻所涯,皆已合神矣。夫真人之得真,每從是而獲耳。不真而強真,亦於此而顛蹙也。復使愆痾填籍,憂哀塞抱,經營常累,憑惜外道,和適群聽,求心俗老,忽發哀音之 。此作奚胡音,猶今小兒啼不止,謂為咳呼也。長悼死沒以悲逝,必精減神離,三魂隕炁,邪運空間,魄告魍魎,乘我虛陣,造遘百祟,何可握生道以奔於死房,陶靈風而踐於屍室,擲己吉象,投之凶穢乎?已聞高勝而故由豫,屢睹明科而釋疑,遂羅垮上章,使臭染隱書,四極擊鼓,三官尋妤,誓信云何而忘,太初於焉而游,神虎奮爪,毒龍效牙,八方誠曠, 謂應作曷字處而逃,身謝之後,方悟清僚之可羨,言者之不虛矣。且衰聲亂真,干作正炁,明君胡不常處福鄉,於此振衣而歸室乎? 正月十一日夜安妃告。此一條是寅年正月,九華告楊君相譏誚之事,故南真後復有所論也。楊書。 真人歸心於一正,道炁摽任於永信,心歸則正神和,信順則利貞兆,此自然之感對,初無假於兩際也。夫惑生是非,嫌遘疑似,潛滯於中,抱間心裹,外握察觀之炁,內有縊結之哂,遺初覺於建始,乖玄梯而密猜者,有如此徒。我見其敗,未見其立矣。蓋有懷而懼者,豈獨一人哉。 二月三十日夜,南嶽夫人告許長史,可以示同炁而墮惑者。此是授長史,令說喻楊君,勿疑九華之事也。楊書。 故望洪濤之暨天,則知其不起乎垮池之中矣。睹玄翰之汪減,則知其不出乎章句之徒也。紫微言。 眾藻集而龍章成,群聲會而雲韶諧,辛酸備則嘉味和耳。中候夫人答此二辭,乃出抱朴子外篇博喻中。後復有此例,當是眾真借取,以譬而用之,猶如所稱周易、毛詩中語耳。 彼人如梁伯鸞乎?中候言。彼人當是指長史也 梁氏德狹也。此子蕭條,氣遠甚矣。夫垂蔭萬畝者,必出峻極之嶺,滔天振岑者,必發板桐之源。洪哉積陰德之賢,有似邠人也。紫微答。邠即幽國,以比周太王也。自蔭以下,至板桐之源,亦是博喻中語,唯改襄陵作振岑。 彼愈北而聰明愈閉,右英言。 聰者貴於理道音於千載之外,而得興亡之跡矣。逸驎逍遙於太荒之衣,故無羈絡之憂,靈羽振翅於玄圃之峰,以遺羅絙之患,何其識吉凶哉。保命仙人答。此復是博喻,兩篇合為今語,而改機穿作羈落,靈鵲作靈羽,罩羅作羅絙耳。 尋飛絕影之足,而不能騁逸於呂梁;波波泳淵之屬,而不得陸峻攀危。彼子誠可才異也,安能內攝哉。 輔機者,欲仁人也,德欲茂矣。繁林蘙蒼,則羽族雲萃,玄淵浩汗,則鱗群競赴。若其宅心者,眾將何事於近。紫微言。 右八條楊書,又有掾寫。 有道者皆當深研靈奧,棲心事外,但思味勤篤,糟粕余物,亦足自了耳。桐柏真人言。 夫清諍未若東山,養真未若幽林,棲形景而虛上,遠風塵之網纏,於是榮辱之羅,何足以羈至士耶。 右二條楊書。 夫金玉山積,猶非我也;胠篋之擔往矣,猶非己也;榮冕之盛陳矣,猶非貴也;采艷之芬華矣,猶非真也。能消而盪之,則淫之心亡也,鄙滯之門閉矣,尚真之覺漸也, 謂應作阡字陌之情見矣。如其不爾,四者皆成內賊之害,外為歡兜之患,不去之不散,無所復營措於其間矣。亦無事趣當爾也。戒長史也。些二字本朱書,亦應是右英夫人言也。 為道者實有勤苦,斯人也可謂必得之矣。 右二條長史、掾書。 夫學道者,當得專道注真,情無散念,撥奢侈,保沖白,寂然如密有所睹,熙然如潛有所得,專專似臨深谷,戰戰如履於冰炭,始得道之門耳,猶未得道之室也。所謂為難者,學道也;所謂為易者,學道也。寂玄沉味,保和天真,注神棲靈,耽研六府,惜精閉牝,無視無聽,此道之易也。即是不能行此者,所以為難。許侯研之哉,斧子瑩之哉。 右右英所道,令疏彼君。勤其事者,有獲福者多也。 謂應作隋字之者禍敗積矣,范帥言不知道誰。應是鬼帥范疆矣。 右二條有掾書。 昔因華氏,累白書敬,靈道高邈,音饗冥絕,仰瞻九霄,注心罔墜,矜逮不遺,特蒙酬告,雲華斐暢,玉音粲發,誘導恂恂,啟悟丹至,披覽欣欣,五情悅懌。某志好有年,未獲 ,缺失二字,別本作克遂。恭黨幽晦,始親天日,靈真 此缺失一字,別本作微字,疑非。請,訓誨交湊,克己補過,思釋鄙滯,夙興勤惕,悟寐自厲,庶幾積誠,卒獲微感,玄運既會,奉覲有期, 疑長些字。良為 ,缺失二字,別本作延仰。生染迷俗,沉溺塵昧,不達上真。謂道盡此決,欲習性以靜之,損 缺失一字,四字朱書。以寶之,非為色慾 缺失一字多,而患在難 。缺失一字。至於水火之戒,冰炭之喻,朗然照豁,敬承清規,務損之又損之, 謂應是以字至於死灰也。嘆覺悟之不早,恨知機之將晚,用火之言,其旨頗微,思之觸類,良追愧悚。 昔憑賴華氏,每輒獎勸,願其有成,得見陶冶,而耽味華競,蹈道不篤,恆欲與共清閒,使意盡言苦而已。趣向不同,密言難遇,然喁喁之懷,要欲獻其丹款矣,不審故可復有冀不。此二書,長史答先因通華僑意,似酬前書,而又言用火之言。此授今闕。 右二條麼書。 茅小君去五月中失日有言云:華僑漏泄天文,妄說虛無,乃今華家父子被考於水官。華僑之失道,由華騎之佞亂,破壤其志,念華團華西姑者。三官因之以試觀,試遂不過,僑於是得有死罪,故名簡早削奪,尋輸頭皮於水官也。可密尋彼家有此人名不,是誰者。此前並是酬問華氏事,不知是子年丑年耳。 許朝者,暴殺新野郡功曹張煥之,又枉煞求龍馬。此人皆看尋際會,比告訴水官。水官逼許斗使還其丘墳,伺察家門當衰之子,欲以塞對解逼,示彼訟者耳。是斗亡月亡日,其應至矣,君自受命,當能治滅萬鬼,羅制千神,且欲視君之用手耳。欲令無他者,宜以此日詣斗墓,叱攝煥等,制敕左官,使更求考代,震滅爭源也。可勿宣此,當言我假威於君矣,不知君宜往試攝滅之耳,滅鬼之跡,事中暫應爾。 六月十六日夜,小君授書此。此令楊君為長史家攝遏冢訟也。許朝先為南陽郡,故得殺新野人,而此三人事,不出周魴誥先生中,當是四十三條限也,斗為仙品,而猶被水官之逼者,是喪服中殃氣尚相關涉故也。 紙三百,酬鬼帥王延,近報錄書以杵宗會,有功。 油三斗,酬鬼帥傳晃,近與功曹使者令勢盛,照鬼形,使不得暴。 青絹三十尺,酬鬼帥范疆,近執栽百惡,滅訟散禍,有功。 銀叉三枚。酬鬼帥梁衛,近防護疾者,招魂安神,使冢訟不行,有殊功。 右四條詭,以六月十三日,小茅君假作玉斧之形。 以夢告於虎牙,使令夫婦明輸此四種詭,以酬四帥之禽鬼者。何以不復憶此,可余問。余問,謂令與同,勿匆匆耳非使此四鬼帥,本亦道家之祭酒也,得下解法,受書為鬼帥耳。 既有酬詭,後長為己用心也。所以夢假於玉斧之形者,虎牙魂魄未得通接仙真故也。玉斧清淨藻潔,久齋濯魄,心近於仙,故假象以通夢也,通夢而猶不悟,可謂信之不篤,或悟而忘其詭,可謂篤而不思。 夫詭誓者,悉皆受命密交,慎不可令人知。外書云:我聞有命,不可以示人乎。《毛詩□楊之水篇》云:我聞有命,不可以告#1人。當謂此也。 六月三十日夜小君授書,密密示之。 真司科云:有用力於百鬼騁帥,御於天威者,宜須此詭。地下主者,解下道之文官,地下鬼帥,解下道之武官。文解一百四十年一進,武解二百八十年一進。武解,一解之下者也。夫心動於事欲,兼味於清正,華目以隨世,而畏死以希仙者,皆多作武解也。此武解之目,世中諸人多有相類。 宜服五飲丸,去水注之氣,可急合,不但治疾而已,亦以住白,而有氣色也。 六月二十三日夜,南嶽夫人告。長史素患談飲,比來疾動,故有此告。五飲丸,即是世中者耳。 精合五飲丸,當大得力,且可自靜息乎。范安遠所言。語許長史無所憂,不煩此詭,可還之。右保命君語許侯,勿憂嗣伯之詭,且還之。 右右英夫人語。 小君曰:我二人吏兵,恐宜詭謝,獻以體上之密寶,不爾,小子後不肯復為爾用力也。許厚之徒也,許托子所賴在其弟,許牙所賴在其父,佳事不可忘也,惡事不可忘也。又為寶密關達機密,銀亦為次寶也,其今多情彌精耳,後勿複數爾,勞損其神。 右小茅君□所言。 許賤者,戴石子之女也,為讎家薛世等所殺,又世殺賤抱小兒阿寧,賤今在水官,與兒相隨,骸骨流漂,亦訟在三官,求對考今生人也。寧見殺時,頭先患瘡,瘡流面目。檢譜不見載賤,當是婦人,不顯名也。 七月二日夜小君授書。 其夕長史亦得 。此夢字也,真書多如此。 死生之機,得失之會,蓋更切耳,何不遠存玄味,耽虛摽流乎。求之近應,應愈賒也,此亦入失之路耳。想體尚高韻,不細求之於毫末矣。 七月二十六日夜,紫微夫人授作,令與許長史。 右從小茅君來幾十八條,楊書。 七月二十七日禺中,許主簿、華侯當入靜中,爾時無復所有,為防未然耳。 近不得以疾篤告者,我慎法之故,且世人知未病之困,必泄三官之禁,則累加漏身,增療絕疾,今何乃用憂之甚耶。名身誰親,蓋宜思之。 縱令以小代大,如父何如,大小俱來,於母何如。衰自己身,訟自家人耳。三官自有成事,憂惋亦無所解,自非齊達於內外者,將不得不懼悸。 今月六日是赤孫絕日,先處事耳。今雖停放,無所復畏,然四帥逆已關之於都禁,至日為能遣屍殺使者看望之,雖弗復慮矣。至日父母將入靜中,靜中疾發,亦無苦也,我其日亦當視汝。 右三事小茅君說。 右三條ㄙ書。 八月六日,父母將赤子入靜燒香,北向陳乞於二君,爾時自當有所見,所見萬無所苦也。其日中時,當有前日碧衣介華袴人來,在靜前立徘徊者,小君也,可就請乞也。 八月六日中,當有一人著平上幘,多髭鬚長長爾,著紫皮袴褶,將黃娥來。此人是鬼帥王延也。延自為人作益,為將娥見人耳,娥其日或當被縛,華書吏其日當內井上,助主人耳,日中當來,須臾去也,故宜力上風注冢訟章,於卻氣毒之來往也。三過如此,考者匿矣。夫散翳布考,皆因人之不陳,疾者懼焉,則精胎內戰,是故疚痾流發,非唯一身而已。今所以令上章者,亦以遏虎牙之盈縮耳。 范中侯所道如此。范中侯名邈,即是撰《南真傳》者。 許厚,當謝詭南真夫人吏兵,告大章如此。 右小君。 以小代大,復請何為,當啟太上停之,何如。 右小君。 牙亦爾耶,勿匆匆演小子耳,許牙何豫乎,焉敢復相追爾,娥與厚有水火之書,吾近承南真命,推縛盡執也,小鬼頭不制服,豈足憂,亦許長史甩心之所克也。 右小君。 許厚自是其丈人所責,責亦至也,責不以家事,往來之賓經意,意亦當得之也。云何每爾,此自家長之教忌,不豫我也,重謝斗,當必釋耳。范帥頃者以其不詭,乃欲不復豫事,我不聽之,今無為也。詭當一須疾愈送斗。恆渴而飲,不可飲,食多困,故而不可食,子婦不經心,亦不可不令知,死丈人之責耶,故宜以家事為勤,為爾不已,或能致之於丈人宇下受教耶。 八月二日夜,小君授書此,使示斧。 右十條楊書。 許長史所使人盜他家狗六頭,於長史灶下蒸煮,共食之,長史何以不檢校,使臭腥之氣薰染餚飯,既食而步上道,亦已犯真人之星也。 有一白犬,俗家以許檮土地鬼神,云何令人盜烹之,土地神言許長史教之使爾,不言小人盜自爾也。密尋之,爾在宇下而不覺,恐方有此,此亦足以為一病,宜慎。 八月六日夜茅小君授,以與許長史。 亦宜有辭詣南嶽夫人,乞疾病得愈之意。又宜辭詣保命、定錄二君,辭旨當令如南嶽夫人,疾者自當告乞於玄師,不爾不差。 易遷昨來道此, 此二字題紙背。 右四條楊書。 男生許玉斧辭:玉斧以屍濁肉人,受聖愍濟拔,每賜敕誠,實恩隆子孫,常仰銜靈澤,永賴天蔭。玉斧以駑鈍頑下,質性難訓,雖夙夜自厲,患於愆失,此夕夢悟,尋思此意,皆玉斧罪責,慚懼屏營,無地自厝。靈道高虛,肉人未達真法,唯執心守敬,修行寶秘而已。或恐靈旨高遠,誡喻幾微,玉斧頑暗,不能該悟,如此之罪,日月臻積,違法犯誠,亦當千萬,神母仁宥,輒復原赦,故今日憂惶深重,肝膽破碎,唯 謂應作折字骨思愆,無補往過,連陳啟煩多,希請非所,兼以愧怖。玉斧歸誠乞誓,以今日更始,當洗濯心誠,盟於天地,靜守形骸,軌承訓誨,乞原父穆、兄虎牙小大罪考,玉斧不修,乞身自受責,原赦大小。若神母遂見哀愍,許玉斧思愆補過,舉家端等受恩,是永睹三光,受命更生。謹辭。此與是虎牙病時掾與南真辭也,掾自書本。 虎牙慎不可復履淹,及見人之新淹者,三元驚喪,多喜殺人。 八月二十四日南真告。 學道者常不能慎事,尚自致百痾,歸咎於神靈,當風臥濕,反責他於失覆,皆痴人也,安可以告玄妙哉。 保命告牙。 右二條有掾書。 須臾自吟曰:朝華煥晨井,九蓋傾青雲,前此珪璋庸,不識萬流椿,解落鰷欻頃,寅客何必人。或雲是誠,誠則能改。 右英晚而言曰:見形之子,守分業於儒墨,棲沈之客,步玄辭而詠虛,彼人自可晚曉耳。 許伯兄弟復有心乎,恐皮耳,試復一悟,忌其微路耳。 九月十八日茅保命告。 可成與不極此舉。 定錄君說此。 違內負心,三魂失真,真既錯散,魄乘其問。夫為道者,當使內外鏡徹,宮商相應,靈感於中,神降於外,信不虛也。映昔亦如此,諸人陶其心,今已消也。夫須人陶而改者,故下通耳,所以懃懃,期不令在此,近亦粗具。 右小君言。 世事非所期,時運何足聞,有道自當見,中路莫不煩。吾欲因楊問,便自知,乃作此。 右清靈。 有間於邪,而邪炁為之踴也,非病也。 右安九華語。 念不宜多,多則正散,正散而求不病,猶開門以捍猛敵。 右紫微語 治自當差,無苦。 保命君言。 何以至喪家。 保命君言。 欲服符飲水,使即愈,不欲者當與。 定錄君語。 尋自差。 保命君語。 多有所道,甚云云,覲當乙二,第七無慮也。此一行楊君與長史書語耳。 戲言獪耳,許長史勿笑此。落廓不束,高下失常,定之勿疑,若不加意,勿單用此,慎示人,慎示人。 一句保命告長史。 又十四條麼書。 衰年體贏,多為風寒所乘,當探頤養,晏此無事,上味玄元,棲守絳津,體寂至達,心研內觀,屏彼萬累,盪濯他念,乃始近其門戶耳。若憂累多端,人事未省,雖復憩靈,空洞存心,淡泊纏綿,亦弗能達也。漁陽田豫曰:人以老馳車輪者,譬猶鍾嗚漏盡,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以此喻老嗜好行來屑屑,與年少為黨耳。若今能誓不復行者,則立愈矣,如其不爾,則疹與年階,可與心共議耶。田豫字國讓,漁陽雍奴人,有幹略,為并州刺史,遷衛尉,年老求遜位,與司馬宣王書曰:年過七十而以居位,譬猶鍾嗚漏盡,而夜行不休,是罪人也。年八十二亡。引此語以動長史,令去官也。 藥四丸,日服一。 行來宜詳,前後已累言之矣。 右三條楊書。 夢惡者,明旦當啟太上,一以正魂魄,二以所除不祥。 奉道之家,當精治靜舍。 右二條ㄙ〔書〕。 《禮》:年七十懸車。懸車者,以年薄虞淵,如日之仄,體氣就損,神候方落,不可復勞形軀於風塵,役方寸於外物矣。許長史既至此時,始可隱逸耶,還親華陽之館,修乎黃老之業,北河之命方旌,遷擢之華亦顯,豈不快哉。今此疾方愈也,不足憂也,雖爾慎接於紛紛之務,經緯人事之寒熱矣,於今乃未可動腳,動腳人當言爾畏鬼。北河之命,即易遷所聞竇氏之言,似有所疑者也。此年六月,憂長史不佳,非重疾也。今年許家鬼注小起,雖爾無可苦,保命及范中候已為申陳之,右帥晨許肇亦深以為意,無所憂也。去留之會,死生之事,三官秘禁,不宜外示,今所以道此者,蓋以 謂應作彼字人已聞至道於胸心也。且可官身,未宜去位,可去可罷,方更相示也。 右夜荀中侯言此,故書以示。 人家有疾病死喪衰厄,光怪夢悟,錢財滅耗,可以禳厭,唯應分解冢訟墓注為急,不能解釋,禍方未已。 右保命答許長史。 真語卷之七竟 #1『告』字原誤作『古』,據前後文義改。